秧歌燈

秧歌燈

明朝末年發源於來安縣廣大鄉,是由農民對“神靈”的祈禱活動發展起來的。起初以唱為主,伴以極簡單的動作,後來形成了秧歌燈雛形。

信息

所屬地區:安徽·滁州·來安縣
文化遺產名稱:秧歌燈
遺產編號:Ⅲ—4
遺產類別:民間舞蹈
申報日期:2006
申報人/申報單位:滁州市來安縣
遺產級別:省

秧歌燈秧歌燈

概要

明朝末年發源於來安縣廣大鄉,是由農民對“神靈”的祈禱活動發展起來的。起初以唱為主,伴以極簡單的動作,後來形成了秧歌燈雛形清代秧歌燈歌曲曲調和演唱內容較前豐富得多,伴奏樂器已有笛子、二胡、四胡、琵琶、三弦和民間鑼鼓

簡介

明朝末年發源於來安縣廣大鄉,是由農民對“神靈”的祈禱活動發展起來的。起初以唱為主,伴以極簡單的動作,後來形成了秧歌燈雛形。清代,秧歌燈歌曲曲調和演唱內容較前豐富得多,伴奏樂器已有笛子、二胡、四胡、琵琶、三弦和民間鑼鼓。秧歌燈的曲調豐富多彩,抒情悅耳,舞蹈動作柔美樸實,輕鬆愉快,歌詞通俗流暢,動人以情。由於以上特點,秧歌燈很快流傳到滁州、全椒和江蘇省六合、江浦、浦口一帶鄉間。民眾自詡秧歌燈“有九腔十八調,調調有花色,三天三夜唱不完,唱轉頭不算本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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秧歌燈是一種綜合性的大型歌舞,以前均在廣場演出,上場人數多則82人,少則32人,角色分為“主傘”、“韃子”、“包頭”。主傘為燈頭,持串鈴領舞;韃子為男角,服飾為箭衣、馬褂、圓頂卷邊黑色帽,腦後垂長辮,腳穿短筒靴;包頭為女角,身著彩色大衣襟褂子,腳穿彩鞋。主傘服飾與韃子相同。其餘男女表演者均手持紙扇和荸薺形彩燈。中國民間文化是中華民族勞動人民集體智慧的結晶,並經過千百年歷史沉澱而成的。它是中華民族重要的精神與情感的載體,是維繫中華民族統一、團結的基礎。作為民間文化之一的民間歌舞,它涵蓋了戲劇、音樂、舞蹈、曲藝、文學、美術等多門學科。它與民眾的生活息息相關,它豐富了民眾的業餘文化生活,以淳樸的風格、直率的形式、生動活潑的內容以及古老深厚的寓意而受到廣大普通百姓的喜愛。發源於安徽省來安縣的一種民間歌舞——秧歌燈,以載歌載舞的表現形式深受當地百姓的喜愛,可以堪稱是皖東民間文化的一個精品。

概述

秧歌燈又名寶塔燈,是流傳於安徽來安及江蘇江埔一帶的一種民間歌舞。2006年12月1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為首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
《來安縣誌》記載,明末清初,滁州之東,來安之南,方圓幾十里,原是一片水鄉澤國,人煙稀少,清政府為發展農耕,從徽州移民至三城、廣大、大英一帶定居,並圈圩造田,就地耕種,以增稅賦。由於圩區受長江內澇威脅極大,每年夏季農田常被淹沒,有時甚至顆粒無收,於是他們便祈禱神靈,以求保佑五穀豐登、人丁興旺,在民間做會及寺廟集會期間說唱一些大吉大利、頌揚神靈之詞,繼而又發展成說唱農事的即興表演。
在這些表演形式中,有一種叫“道士跑方”,是道士們依照陰陽八卦的原理,跑出“一字長蛇”、“烏龍盤柱”、“烏龍擺尾”等七十二陣式。秧歌燈藝人們運用這一形式,以一男二女、三人一組的陣式進行表演,並融入其他表演形式,以跑場、花場、做場三種形式進行表演。

秧歌燈
秧歌燈

秧歌燈來源於圩區人民的真實生活。圩區在夜間搶種搶收時,在秧田、稻場上使用桅燈、鳳燈照明,故稱秧歌燈。除了取其“義”而外,又取了圩區盛產的荸薺外形,製作燈具。為使表演具有美化形象的作用,又添加一摺扇,燈頭持“萬民傘”。這樣,一個完整原生態的“秧歌燈”形式便形成了。
秧歌燈的內容有“大場子”和“小場子”之分。大場子中的隊形有串花陣、金龍盤柱、二龍戲水、剪子交股,以及疊羅漢等;小場子的節目有姜太公釣魚、小放牛、對花名、看燈、賣雜貨等。小場子實際上是表演唱。演唱的曲調有金垛子、九連環、鮮花調、八段錦、採蓮等民間小調。其唱詞,一是祈禱類,二是說事類,三是抒情類。其伴奏樂器以鑼鼓打擊和絲弦伴奏為主,有笛子、二胡、四胡、琵琶、三弦等。
秧歌燈的表演者為農民,沒有固定的組織與師承方式,技藝均由前輩藝人傳授,代代相傳。
一般每年玩三次,第一次為春節到二月二,第二次是農曆三月二十八日三城寺廟會,第三次是中秋節。
秧歌燈由於反映人們民眾的疾苦和願望,其演唱的內容具有一定的反封建思想,故常遭統治者取締禁演。民國二十六年以後,來安的秧歌燈幾乎滅跡。全國解放後,黨的文藝方針使秧歌燈獲得了新生。改革開放以後,秧歌燈進入了繁榮鼎盛時期。

秧歌燈的起源與發展

秧歌燈又名“寶塔燈”,產生於明朝末年,發源於安徽省來安縣南部圩區的三城、廣大、相官、汊河、大英、汶山等鄉鎮一帶,它是來安及江蘇江浦一帶勞動人民喜聞樂見的一種民間文化,其主要表現形式是歌舞。安徽三城、廣大等地區與南京毗鄰,靠近長江,地勢低洼,在明朝末年經常發生水災,為了祈求“神靈”保佑,每年在正月都要舉行祭司活動,開始以唱為主,動作也比較簡單。歌唱的內容主要是關於祈求神靈保佑一年五穀豐登、人畜平安等,後來逐漸發展成載歌載舞的秧歌燈雛形。到了清代,秧歌燈有了一定發展,曲調和內容都較原來豐富,伴奏樂器有笛子、二胡、四胡、琵琶、三弦和民間鑼鼓等。歌詞通俗流暢,悅耳動聽,舞蹈動作柔美動人,令人有輕鬆愉快之感,倍受當地人的喜愛。因此,它很快流傳到周邊的滁縣、全椒和江蘇省六合、江浦、浦口等一帶鄉間。經過這些地方人們長期的實踐與改進,演唱的曲目不斷增多,歌詞涉及的內容也不斷廣泛。因此就有了“九腔十八調,調調有花樣,三天三夜唱不完,唱轉頭不算本事高”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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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由於戰亂,人民無心排練,秧歌燈幾乎要滅跡了。新中國成立以後,在黨的“雙百”文藝方針的指導下,秧歌燈這種民間藝術之花又得以重新綻放。1956年,來安縣文化部門組織相關人員走訪老藝人,對秧歌燈進行蒐集、整理材料,在老藝人的幫助和指導下組織一批新人重新排練。剔除了“坐場”,保留了“跑陣”和“花場”即“大場子”和“小場子”,使之成為一個極為完整的、藝術性較強的小型歌舞。1957年1月,秧歌燈參加了安徽省第一屆民間音樂舞蹈匯演,榮獲優秀節目獎、表演獎、整理獎和挖掘獎等多項獎。同年三月參加全國第二屆民間音樂舞蹈匯演,後在全省演出推廣,秧歌燈從此走出來安,走向全國。1959年,該節目經過改進,又參加省第二屆音樂舞蹈會演,隨後趕赴北京為蘇聯外長葛羅米柯為代表的16個國家外交使節演出,並得到一致好評。

秧歌燈表演形式

秧歌燈是一種綜合性的大型歌舞,所以要在廣場演出,上場人數多則82人,少則32人,另外加一個領隊的。領隊的一手撐著一把花傘、一手持著串鈴,所以領隊的也稱為“主傘”,或叫“燈頭”,其作用是領舞,服飾為箭衣、馬褂、圓頂卷邊黑色帽,腦後垂有長辮,腳穿短筒靴。秧歌燈的主要角色還有“韃子”和“包頭”。“韃子”為男角,服飾與主傘相同;“包頭”為女角,身著彩色衣襟大褂,腳穿彩鞋。除“主傘”以外,其餘男女表演者均一手持彩扇,一手持荸薺形彩燈(因為此地產荸薺),彩燈通常為紅色,象徵著日子要紅紅火火。過去燈里用蠟燭作為光源,現在大多情況下採用乾電池和小燈泡,燈下有一個手柄以便表演者拿在手裡,燈在表演者的手裡還要不停地轉動,同時還要跟隨著隊伍有規律地舞動。彩扇的玩法也很多,光是開扇和合扇的花樣就有十多種。

秧歌燈
秧歌燈

現在秧歌燈表演形式有“大場子”和“小場子”之分。“大場子”通常有82或32人組成,一般分為兩組。“燈頭”一手持傘一手持串鈴作為領頭,為全場指揮,其後有一人舉傘帶隊布陣,其餘的人左手持燈,右手持扇隨陣勢的變化邊跑邊舞。82人的“大場子”通常分為兩組或多組同時表演,其中有“長蛇陣”、“串花陣”、“金龍盤柱”、“二龍戲水”、“剪子交股”和“疊羅漢”“雙龍出水”等節目。“長蛇陣”通常有兩隊,有“燈頭”帶隊表演者踩著鑼鼓點邊跑邊舞,彩燈隨著隊形上下左右翻舞,彩扇在兩邊扇動,遠遠看去酷似兩條火龍在空中翩翩起舞。在“長蛇陣”表演形式中又有“別梨花”、“跑八字陣”等節目。“別梨花”就是兩組表演者並排相互交叉邊跑邊舞,宛如兩條纏在一起相互嬉戲的巨龍;“跑八字陣”是兩個隊伍分別跑阿拉伯字母“8”字形。兩個“8”字是相互交錯的,所以兩組隊員跑時要相互交替,同時要邊跑邊舞。這要求兩組隊員要有很強的協調性和配合性,在跑的過程中要配合的相當默契,如果有一個隊員沒有配合好,其必然會導致兩組隊員相互碰撞,整個場面會亂著一團,其難度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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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場子”一般以三人為一組,通常是兩女一男。每次演出都有多個“小場子”,每一小場演唱一首或數首秧歌小調。其表演形式是輕歌曼舞,唱的內容多以地方小調或地方民歌為主。男女演員相互對唱調侃以此取樂觀眾。有時也可以是兩組或多組對唱。“小場子”的節目有“姜太公釣魚”、“小放牛”、“對花名”、“看燈”、“賣雜貨”等等。“大場子”的特點是激烈奔放,“小場子”是以輕盈歡快為特點。通常“大場子”和“小場子”相互交替出場表演,高潮不斷,這樣不會使觀眾因長時間激動而感疲勞,也不會因輕快懶散而無法集中注意力。無論是“大場子”還是“小場子”,都具有秧歌燈所特有的“燈中有戲,戲中有燈,邊唱邊舞”的特點,故秧歌燈又有“雨夾雪”之稱,讓你看三天三夜不知疲倦。

秧歌燈的音樂由民間小調和鑼鼓小調兩部分組成。民間小調多為歡快抒情的地方戲或民歌,歌唱的內容為人物和事件,演唱形式為獨唱、對唱、齊唱。通常伴有輕舞,它在整個表演中占據很重要的地位。

解放前秧歌燈的表演形式有三部分組成,一是“跑陣”,二是“花場”,三是“坐場”。“跑陣”即“大場子”是集體群舞;“花場”現在稱“小場子”;“坐場”,多在夜晚表演,演唱小戲和折子戲。新中國成立後取消了“坐場”,這使得秧歌燈更加完整和緊湊。改革開放以後,在黨和政府的關懷下,經過當地藝人的不斷改進和創新,秧歌燈表現形式和內容又有了很大的變化,它更加符合新時代的要求,更能反映社會主義新農村農民的精神面貌。

秧歌燈在地區發展中的作用

1、在創建和諧新農村的精神文明建設中,秧歌燈樂觀進取、和諧合作的精神,為創建和諧新農村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精神動力支持。作為人類文化意識形態結構中最底層的民間文化,其本身就具有和諧的因素,它對維持社會穩定和諧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秧歌燈最初的思想是祈求“神靈”保佑一年豐收和人畜平安。其實質是一種最為樸實的人與自然、人與社會要和睦相處的和諧思想。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它又被賦予新的歷史內涵。在“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新農村建設方針指導下,要實現“鄉風文明”就是要達到社會安定、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要求,這是建設和諧新農村的重要標誌。做到“鄉風文明”就要重注農村文化建設,發展農村文化是構建和諧新農村的重要內容,也是構建和諧新農村的重要途徑。如今的秧歌燈已不再是祈求神靈保封建迷信活動,而是當地百姓在勞動之餘的一種積極健康的娛樂活動之一。它豐富了當地人們的業餘生活,對提高人們的思想境界和創建和諧社會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
2、在地區經濟建設中,秧歌燈作為地方民間文化的代表,它潛移默化地影響著當地人們日常生活。如今,民間文化在地區經濟發展中所起的作用越來越大,文化與當地經濟相互融合、相互滲透,形成了文化生產力。民間文化與地方旅遊相結合,這不僅帶動了地方經濟的發展而且為文化的傳揚提供了經濟基礎。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政策下以及在“新農村、新旅遊、新體驗、新風尚”的口號下,民間文化已經不僅僅停留在鄉村,也不僅僅為了滿足於當地人的自娛自樂,而是成為能帶來經濟利益的新產業——文化旅遊業。發展文化旅遊業,這不僅可以有效地保護和弘揚民間文化,而且可以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
秧歌燈作為地方文化的代表,是當地寶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把秧歌燈開發為本地區民間文化旅遊的重要內容,這不僅可以繁榮當地的旅遊業,更是對這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種保護。地處琅琊山的滁州有著得天獨厚的條件,琅琊山不僅有著深厚的文化內涵而且風景秀麗,環境宜人,許多風流雅士紛至沓來。游完琅琊山沒有其他可玩的,大多離去。每年在旅遊高峰季節,這裡可以舉辦一次民間文化節。白天遊客可以登山望遠,體會一次當年歐陽修的情懷,再約幾個知己在醉翁亭中暢飲幾杯,吟上一段《醉翁亭記》,那一定別有風味。下山後品嘗一下當地的土家菜,晚上欣賞當地的民間歌舞。除了秧歌燈外,還有洪山戲、走太平、鳳陽花鼓等。這樣不僅帶動了地方旅遊業的發展還推動了餐飲、住宿等行業的發展,這對滁州地方經濟發展將起到很大的促進作用。
秧歌燈和眾多民族傳統文化一樣,是廣大勞動人民集體長期創作出來的,不僅豐富了民眾的文化生活,調節了人們的情操,而且還在調節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之間的關係,創造和諧生活環境,構建和諧新農村等方面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因此,保護和傳承好秧歌燈這種民間文化,不僅具有文化意義,更具有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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秧歌燈的曲調豐富多彩,抒情悅耳,舞蹈動作柔美樸實,輕鬆愉快,歌詞通俗流暢,動人以情。由於以上特點,秧歌燈很快流傳到滁州、全椒和江蘇省六合、江浦、浦口一帶鄉間。民眾自詡秧歌燈“有九腔十八調,調調有花色,三天三夜唱不完,唱轉頭不算本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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秧歌燈是一種綜合性的大型歌舞,以前均在廣場演出,上場人數多則82人,少則32人,角色分為“主傘”、“韃子”、“包頭”。主傘為燈頭,持串鈴領舞;韃子為男角,服飾為箭衣、馬褂、圓頂卷邊黑色帽,腦後垂長辮,腳穿短筒靴;包頭為女角,身著彩色大衣襟褂子,腳穿彩鞋。主傘服飾與韃子相同。其餘男女表演者均手持紙扇和荸薺形彩燈。
秧歌燈表演形式有“大場子”和“小場子”之分。“大場子”中的隊形有“串花陣”、“金龍盤柱”、“二龍戲水”、“剪子交股”和“疊羅漢”等;“小場子”的節目有“姜太公釣魚”、“小放牛”、“對花名”、“看燈”、“賣雜貨”等。無論是“大場子”還是“小場子”,都具有“燈中有戲,戲中有燈,邊唱邊舞”的特點,故秧歌燈又叫“雨夾雪”。
1957年1月,來安縣排演的《秧歌燈》作為安徽省第一屆民間音樂、舞蹈會演節目,獲得表演獎和挖掘整理獎。1959年,該節目經過加工,又參加省第二屆音樂舞蹈會演,並赴北京為蘇聯外長葛羅米柯等16個國家的外交使節演出。

演唱形式及內容

秧歌燈的內容有“大場子”和“小場子”之分大場子中的隊形有“串花陣”、“金龍盤柱”、“二龍戲水”、“剪子交股”以及“疊羅漢”等。小場子的節目有“姜太公鉤魚”、“小放牛”、“對花名”、“看燈”、“賣雜貨”等。小場子實際上是表演唱。演唱的曲調有“金垛子”、“九連環”、“鮮花調”、“八段錦”、“採蓮”等民間小調。

秧歌燈的唱詞

一是“祈禱類”二是“說事類”三是“抒情類”。如說事類的歌詞有“陽雀喳喳滿天飛,小滿處處秧歌聲”。祈禱類的有:“秧歌一唱心花開,萬粒歸倉慶豐收”。抒情類有“十里水鄉十里歌,萬畝良田萬擔糧”。
秧歌燈伴奏的樂器以鑼鼓打擊和絲弦伴奏為主,有笛子、二胡、四胡、琵琶、三弦等。
不同的歷史時期秧歌燈有不同的唱調,建國後的秧歌燈唱詞有反映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輝煌成果,農業大豐收的歌詞。如“公社糧倉園又尖,社員堆谷上了天,扯把雲彩擦擦汗,湊著太陽吸袋煙”等新歌頌詞。以及宣傳黨的方針政策類的歌詞。

現代發展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秧歌燈以喜悅歡快的形式展現在舞台上,其唱詞充分反映和表達了廣大水鄉農民在實行生產責任制後的愉悅心情“百花捧出秧歌燈,春風引來玩燈人,綠柳黃鶯唱新歌,千家萬戶開秧門”。
原生態的秧歌燈服飾、道具
包頭:淡綠色漢族大襟短便裝,腦後梳一根獨辮,頭戴花。
韃子:緞繡清裝,腰系綢帶拖於腰兩側,腳穿黑色短靴,主傘胸前佩大紅綢彩球。五韃子服裝可一色,亦可多色,除黃色皆可著。
帽子:黑緞製成,帽頂及穗為大紅色。
扇子:即一般白紙摺扇,扇面上一面繪“鳳”,一面繪“龍”象徵龍鳳呈祥,扇軸系大紅扇坐。
手燈:燈為橢圓的荸薺燈形,燈衣為綠色,燈頂上有紅色鮮花裝飾,並間有水稻葉子。高度25厘米。直徑20厘米。
傘:用竹做成骨架,外蒙五彩傘衣,下端綴五彩絲穗
改革後的秧歌燈服飾、道具
1、服飾:一律為現代裝,男角為白色舞衣;女角為粉紅色彩衣。
2、道具:手燈(為荸薺形燈籠)、彩扇。

傳人

第一代傳人:
花笑玉:三城鄉1879年生
村大榮:三城鄉1876年生

秧歌燈
秧歌燈

徐同貴:三城鄉1880年生
徐守光:三城鄉1881年生
王劉氏:三城鄉1882年生
徐王氏:三城鄉1880年生
王李氏:廣大鄉1883年生
趙鄭氏:廣大鄉1881年生
第二代傳人:
杜官慶:廣大鄉1935年生
王承發:廣大鄉1934年生

第三代傳人:
魏大才:大英鎮1929年生
章思林:大英鎮1949年生
厲從梅:大英鎮1963年生
宋藝梅:大英鎮1959年生
簡玉珠:大英鎮1961年生

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

安徽百科 安徽百科
安徽,地處江淮之間,因歷史上有古皖國和境內的皖山、皖河而簡稱“皖”。安徽是中國文化發達最早的地區之一,也是戲曲之鄉,保存著有“戲曲活化石”之稱的“儺戲”和古老的“目連戲”,發源於安徽的徽劇是京劇的前身之一。更多安徽百科知識,詳見微百科:安徽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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