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音樂

道教音樂

道教音樂,作為一種古老的宗教音樂,在曲式和情調的內涵上無不滲透著道教的基本信仰和美學思想,形成自己獨特的格局。道樂主要用於頌讚神仙、祈福禳災、超度亡靈和修持養煉,曲調形式上有“陽韻”和“陰韻”之分,“陽韻”多用於早壇功課和祥祈性法事,“陰韻”多用於晚壇功課和超度法事。其美學思想反映了道教追求長生久視和清靜無為,既出世又人世,情調莊嚴肅穆,雙不乏清幽恬靜,表現召神遣將時氣勢磅礴,表現降妖驅魔時威武果敢,祈福祝慶時歡樂輕快,讚頌神仙時優美恬靜,而表現祈禱養煉時悠揚縹緲……全真教的道樂有“十方韻”與“地方韻”之別,“十方韻”是指全國道教全真派宮觀都通用的道教音韻,又稱“全真正韻”;“地方韻”指在某一地區流行和使用的道教音韻。

基本信息

文化遺產

道教音樂在當代社會已經成為一種重要的文化遺產,道教音樂名曲有:蓬萊仙韻淨天地神咒、南清宮、玉皇贊、二郎曲、太上老君說常清靜經(港粵道樂團唱的)三清勝境、仙家樂、白鶴飛、鴻雁贊、迎仙客等。
2008年,河北省廣宗縣參與申報的“道教音樂(廣宗太平道樂)”
山西省陽高縣參與申報的“道教音樂(恆山道樂)”
上海市道教協會參與申報的“道教音樂(上海道教音樂)”
江蘇省無錫市參與申報的“道教音樂(無錫道場音樂)”
安徽省休寧縣參與申報的“道教音樂(齊雲山道場音樂)”
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參與申報的“道教音樂(嶗山道教音樂)”
山東省泰安市參與申報的“道教音樂(泰山道教音樂)”
山東省煙臺市參與申報的“道教音樂(膠東全真道教音樂)”
山東省東平縣參與申報的“道教音樂(臘山道教音樂)”
海南省定安縣參與申報的“道教音樂(海南齋醮科儀音樂)”
四川省成都市參與申報的“道教音樂(成都道教音樂)”
陝西省佳縣參與申報的“道教音樂(白雲山道教音樂)”
甘肅省清水縣參與申報的“道教音樂(清水道教音樂)”
入選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傳統音樂項目類別,序號638。

簡介

道教音樂道教音樂演奏
在道教的齋醮和其他活動時配合使用的音樂。早期道教科儀中的道教音樂資料現存較少,北魏明元帝神瑞二年(415)寇謙之所得的雲中音誦,即“華夏頌”、“步虛聲”,是道教音樂較早的書面記載。唐代道教因受帝王的推崇,道教音樂也受到重視,高宗曾令樂工製作道調。玄宗不但詔道士、大臣廣制道曲,還在宮廷內道場上親自教道士“步虛聲韻”。

唐代道教音樂在吸收當時的民間音樂、西域音樂以及佛教音樂的基礎上,逐步發展和提高。到北宋時,則產生了道教音樂的曲譜集《玉音法事》,其中共記錄從唐代傳至宋代的道教音樂曲譜50首,這是目前能見到的最早一本道教音樂的聲樂曲譜集(現存的是明代道藏的版本,宋代版本已佚)。但該譜採用的曲線記譜法,至今尚未能確譯其音調。南宋時,道教音樂在民間廣泛流傳。據《無上黃大齋立成儀》卷五十七記載,當時的道教音樂對於聲樂形式和器樂形式的運用已經比較講究悅耳動聽。明代的道教音樂,由於洪武七年(1374)道門科儀去繁就簡,更加規範和統一,而且又有新的發展,進入了定型時期。此時出現的道教音樂譜集《大明御製玄教樂章》,採用傳統的工尺記譜法記譜,共記錄道曲14首。

另據《大明玄教立成齋醮儀》、《大明御製玄教樂章》及《聖母孔雀明王經》等有關道教音樂的記載,明代道教音樂既有承襲唐、宋、元三代之舊樂,又有吸收南北曲音樂的新制道曲,甚至連民間音樂如“清江引”、“一定金”、“採茶歌”等曲調皆為道教音樂所吸收。清初葉夢珠輯《閱世編》卷九中謂道教法事“引商刻羽,合樂笙歌,竟同優戲”。以上說明古時道教音樂已有一定的藝術水平。近代道教音樂,基本上承襲明代以來的音樂傳統,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遺產之一。在20世紀50年代之前,江南及南方諸省中,看道場欣賞道教音樂,是農民文化生活中的盛事。

道樂由聲樂和器樂兩部分組成,表演形式多種多樣,包括獨唱、齊唱、獨奏、合奏、伴奏等形式,頌、贊、步虛、偈是單獨的曲式,各種曲式貫通搭配,組成整個法事活動。

道樂中的器樂,幾乎包括了漢民族樂器的全部,用得較多的是鍾、鼓、磬、鈸、鐺、木魚等打擊樂,笙、管、笛、簫等吹管樂,古琴二胡板胡等彈拔樂。

道教十分注重道樂的功能,如道教經典《太平經》就提出道教音樂的“治身”、“守形”、“順念”、“致思”、“卻災”等功能,認為道樂可使奉道者理入清虛之境而得到心靈淨化,道樂能通神靈、驅邪魔、禳災患。而今道教音樂作為中華文化遺產的一部分,正是遵循這樣的音樂理論,為人祈福禳災,為國祈禱太平,為社會增進和諧,追求一種樂人、樂治、樂天地、樂神靈的理想境界。

發展

道教音樂道教音樂
道教音樂是一種具有中國地方音樂特點的宗教音樂,其表現是:

①同一法事中的同一曲調,各地的行腔、鏇律裝飾(加花)都帶有本地地方音樂特點而各有區別。

②同一法事中的同一首詞,各地選用本地音調配曲,各不相同。道教音樂到底受到多少種地方音樂的影響,現在尚無確切的統計。

早期道教音樂所用的樂器,以鍾、磐等打擊樂器為主。唐代起,增加吹管樂器,嗣後,逐步加入彈撥、弓弦樂器。明朝《茅山志》記載國醮演奏樂器的道士竟達30名。近代雖然吹管、彈撥、弓弦、打擊等樂器並用,但演奏中仍以吹管、打擊樂器為主。

道教在齋醮等宗教儀式上使用的音樂。道教徒認為在求乞福願的齋醮儀式中,道教音樂有感動群靈的作用。

道教音樂的誦唱和樂器伴奉,均由道士擔任,在齋醮中使用的音樂有獨唱(通常由高功、都講擔任)、齊唱、散板式吟唱和鼓樂、吹打樂以及合奏等多種形式。器樂形式常用於法事的開頭、結尾、唱曲的過門以及佇列變換、禹步等場面,而聲樂形式則是齋醮音樂的主要部分。其聲樂體裁主要有頌、贊、步虛、偈等格式。音樂以法事情節需要,組合串連各種頌、贊、步虛、偈等道曲。法事不同,音樂的組合也隨之變化。經過1000餘年齋醮科儀的傳承發展以及長期以來吸收民間音樂的養料,道教音樂愈益豐富,並且形成了不同地區的地方特點。

早期道教音樂所用的樂器,以道書稱之為法器的等打擊樂器為主。隋唐時代,增加吹管、彈撥樂器,宋代以後,加入拉弦樂器。明代《茅山志》記載國醮演奏樂器的道士達30名。近代雖然吹管、彈撥、拉弦、打擊等樂器並用,但演奏中,仍以吹管、打擊樂器為主。、

在樂譜方面,除《正統道藏》中的兩種樂譜外,蘇州道士曹希聖在清嘉慶四年(1799)將吾定庵收集整理的樂譜刊印為《鈞天妙樂》(分為上、中、下三冊)、《古韻成規》、霓裳雅韻》等三種。江南一帶道士稱之為曹譜。

早期道教科儀中有關音樂的資料現存較少。北魏神瑞二年(415)寇謙之所得的雲中音誦,即華夏頌、步虛聲,是道教音樂較早的書面記載。唐代道教音樂曾得到朝廷的重視,又吸收與融合了民間音樂、西域音樂以及佛教音樂,而得到發展和提高。到北宋,則產生了道教音樂的譜集《玉音法事》,其中共記錄從唐代傳至宋代的道曲譜50首,這是目前能見到的最早一本道教音樂的聲樂曲譜集。南宋時,道教音樂在民間廣泛流傳。明代道教音樂既承襲唐、宋、元三代之舊樂,又吸收南北曲音樂的新制道曲,甚至連民間音樂如清江行、變地花、採茶歌等曲調皆為道教音樂所吸收,更加規範統一,進入了定型時期。近代道教音樂,基本上承襲明代的傳統。

特色

道教音樂道教音樂
道教音樂的內涵、精神、韻味和道教教義、教規、宗教思想是相一致的。道教音樂的作用從宗教角度來看,在於宣揚教義,澡雪精神,使人淨化,使人豁達;從實踐的角度來觀察,道教音樂的功能在於敬神和娛人。道教音樂是出於對道教諸神的崇敬,對道教教義的崇信,對道教教規的崇尚而產生的,因而,道教音樂多追求莊重、肅穆的情調,表達與道教思想相一致的風格,以配合宗教儀式特定氛圍的需要。圍繞道教儀式“請神→禮神→謝神”的固有程式,道教音樂有讚美“三清”、諸神的頌歌;有表現神仙應召而來的飄拂飛翔之聲;有表現鎮邪避魔的莊嚴威武之曲;有表現仙境佳所的雲樂之歌等。敬神可以說是道教音樂的核心和主旨。另一方面來看,道教儀式除了面對各界神靈,也面向於一般的俗民百姓,道教音樂從功能意義上亦帶有娛人的作用,如有些稱作“陰調”、“耍曲”的韻曲,就是唱奏給齋醮道場上的一般民眾聽的,目的是喚起參與者的宗教審美體會,提高他們參與儀式的興趣。

道教音樂具有地域性特色。道教音樂的表演者部分是宮觀所在地的出家道士或生活於民間的在家道士,因此,其科儀音樂勢必或多或少帶入當地民族民間音樂的成分、素材、程式、結構、表演習慣。同時,道教音樂的接受者是當地的道徒和民眾,為了讓道教音樂更好地為聽眾所接受,煥發他們的參與意識,各地道教音樂常吸收地方音樂,使之更富地域性。

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傳統音樂

進一步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認真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工作,為弘揚中華文化,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做出新的貢獻。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