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鼻草約》

《穿鼻草約》

tion bi或Con tion

穿鼻草約

穿鼻草約(又稱川鼻草約;英語:Convention of Chuanbi或Convention of Chuenpeh)是鴉

《穿鼻草約》《穿鼻草約》
片戰爭中英國代表私擬的一份議和草約。

鴉片戰爭爆發不久,道光皇帝由主戰轉向主和,於1840年(道光二十年)11月派欽差大臣琦善到廣州與英軍談判。在談判進行中,英國對華全權代表義律於1841年1月7日突然指揮英軍攻占沙角炮台(即穿鼻炮台)和大角炮台,逼迫琦善接受英方的議和條件。並擬就這項草約,主要內容是:

香港本島及其港口割讓與英國;
賠償英國政府600萬銀元;
開放廣州為通商口岸;
英軍撤出沙角、大角炮台,歸還定海。

義律於1月21日單方面公布了這項草約。但事實上雙方未正式簽約,因為琦善未得到道光皇帝關於割讓土地的諭令,不敢簽字。事後,中英政府都不承認這項草約。道光皇帝以琦善擅自割讓香港,令鎖拿解京問罪,英國政府認為草約索取的權益太少,將義律撤職。

不平等條約

不平等條約是指在簽訂條約的國家多方中,一方(或多方)以武力或政治施壓等手段,脅迫另外一方(或多方)簽署的條約,由於締約雙方的談判地位不對等,導致最後締結的條約不平等,因此條約通常都會對某一方的國家主權和國家利益產生侵害。不平等條約通常是停戰的條件和結果,為了結束戰爭而簽訂的條約即為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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