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里界約》

《滿洲里界約》

《滿洲里界約》又稱《齊齊哈爾協定書》,是清政府與俄羅斯帝國於1911年12月20日(宣統三年)在黑龍江齊齊哈爾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也是清政府簽訂的最後一個喪權的邊界條約。清方代表黑龍江巡撫周樹模,俄方代表菩提羅夫。

基本資料

名稱:《滿洲里界約》

滿洲里界約滿洲里界約

簽約國:中國俄國
清廷代表: 大清國欽命周樹模、宋小濂
俄國代表:大俄國欽命菩提羅夫、儒達諾夫
簽約時間:一九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宣統三年十一月初一日俄歷一九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約地點:齊齊哈爾

簡介

中國內蒙古地區東北部與俄國毗連的水界和陸界,是1689年中俄《尼布楚條約》和1727年中俄《阿巴哈依圖界約》劃定的。但隨著沙俄侵略勢力的擴張,這一帶界務糾紛日見增多,俄國人非法越界侵占中國土地的事件屢有發生。清政府為防止沙俄擴大侵略,於1909年由外務部照會沙俄政府,提議雙方派員會勘邊界。1910年4月,俄國同意清政府的建議。  

從1910年5月至1911年12月,經過勘界和幾十次談判,沙俄乘清政府在辛亥革命的衝擊下即將垮台的機會,於宣統三年(1911)年12月20日逼迫黑龍江巡撫周樹模簽訂了《中俄滿洲里界約》。界約中規定:在水界以額爾古納河為界,將河中280個洲渚,160個劃歸俄方,120個劃歸中方。俄方藉口額爾古納河向俄境移動,將河中主流我側應屆我國的18個大洲渚劃屬俄國。這18個洲渚占全部洲渚面積的84%,成為俄國的界外領土。

背景

從1910年5月至1911年12月,清政府命黑龍江呼倫道宋小濂為勘界委員,與沙俄勘界委員儒達諾夫在滿洲里舉行會議。

滿洲里界約滿洲里界約

此次會議歷經3個月,會談10餘次,決定先勘水界後勘陸界。滿洲里一帶的水陸國界,由於中俄雙方長期未予會勘,水路國界河身淤積,港汊紛歧;陸路國界,界點毀失,界線不清;而且舊約條文簡略,又無當時圖籍可憑。這些客觀因素成了沙俄任意侵占中國領土的藉口。對水路,俄方舍條約不據,硬說歷史上河流曾改道西移,強指右岸河汊為額爾古納河舊河道,並欲將靠近中國岸邊許多河中洲渚劃入俄境。會勘陸路界址時,俄方往往遠離歷史上習慣的邊界線,而深入中國境內十數里或數十里尋找邊界點,牽強附會指某地為舊約所定的界點,並以武力恐嚇要挾,迫使中方認可。宋小濂據理駁斥,並向俄方的武力威脅提出抗議。但清政府對沙俄的侵占意圖,一味採取妥協退讓的態度,惟恐交涉破裂。

1911年(宣統三年)5月,清政府派黑龍江巡撫周樹模為會勘中俄邊界大臣,與俄方代表菩提羅夫在齊齊哈爾進行談判。會議之前,沙俄在滿洲裡邊界附近多次增兵,進行武力威脅。會議中,俄方要求將滿洲里劃歸俄國,周樹模據理力爭,堅決不讓。俄方又提出中國應在水陸兩界其他地方作出讓步,作為俄國不侵占滿洲里的交換條件。12月20日,周樹模被迫同俄方簽訂了《滿洲里界約》。此時,辛亥革命已爆發,清王朝覆滅在即,沙俄有鑒於此,遂照會清外務部,以該界約“無須由兩國政府批准,政府視為完全了結。”《滿洲里界約》就如此匆匆地成為了“定案”

始末

呼倫貝爾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在清代屬於黑龍江省(現在屬於內蒙古自治區),其西北部與俄國外貝加爾省為界。通過1689年《尼布楚條約》和1727年《布連斯奇條約》《阿巴哈依圖界約》,界定了中俄在呼倫貝爾一帶的水陸邊界。此後,這一帶雖時有發生俄民越界耕種、割草、挖金之事,並引起中俄之間的交涉,但總體上還能相安無事。隨著局勢的變化,沙俄隱藏的侵略野心開始膨脹。1896年與清政府簽訂的《中俄密約》和《合辦東省鐵路公司契約章程》,取得了中東鐵路的修築權;1900年出兵鎮壓義和團反帝愛國運動,又侵占了我東三省(後來無奈歸還)。這樣,呼倫貝爾就暴露出來,成了沙俄面前一塊垂涎欲滴的肥肉,邊界糾紛日漸增多。

滿洲里界約滿洲里界約

1900年俄兵入侵呼倫貝爾,沿邊哨所皆被摧毀,官兵逃散。此後,俄人越界割草、耕種、伐木、採礦、建房,並漁獵牧畜之事比以前更加猖狂。史籍記載當時的情形說:“俄人乘釁而起,驅逐我華人”,“我沿邊一帶之地,至被視為己有”。對俄人的越界行為,中國地方官員和外務部曾多次照會俄國官員,要求他們遵守條約,但俄國卻根本不予理會。對於孟克西里島和額爾古納河中的一些島嶼,1908年俄國駐華公使廓索維慈不分青紅皂白,不講任何理由,公開聲明這是他們的領土,挑起了領土爭端。另外,俄人於東清鐵路首站滿洲里地方,布置經營,不遺餘力,又以該國陸軍建營移駐,竭力擴張勢力,“欲以滿站東為國界”,即把滿洲里劃入俄境。種種跡象,給人一種山雨欲來之勢。
不懼威脅,談判桌上據理力爭
面對俄國的侵略野心和咄咄逼人的氣勢,清政府的地方官吏認識到,只有按照有關條約規定,兩國派員重新會勘邊界,才能徹底解決爭端,維護我領土主權。經反覆商定,雙方決定各派勘界委員,於1910年5月在滿洲里會齊,共同查勘邊界。
中俄兩國在滿洲里多次召開中俄勘界委員會議,清政府的代表是呼倫貝爾兵備道宋小濂,俄方是伊爾庫次克總督參謀處副參領儒達諾夫。第一次會議一開始,儒達諾夫就迫不及待地提出,兩國委員會勘邊界應該“隨勘隨分”。宋小濂則以只奉命會勘邊界,並未奉有劃分邊界之權加以反駁。隨後,儒達諾夫又不顧事實,說呼倫湖是額爾古納河的起點,妄圖侵占額爾古納河起點至呼倫貝湖之間的中國領土。對此,宋小濂進行了有力的駁斥:“俄人所指呼倫湖為額爾古納河源,未免有誤,證據如下”,詳細羅列了四條理由給予反駁。以後,無論儒達諾夫如何聲東擊西,信口圈地,都被宋小濂有理有據的給擋了回去。沉不住氣的儒達諾夫終於露出了他的核心所圖:“此次勘界,……雖有誤會,並不重要,均可退讓,所重者唯滿洲里車站,我奉派時,有此命令。”如此無恥如此露骨!宋小濂立即予以義正詞嚴地批駁:“滿洲里系中國土地,人人皆知,考之中俄各地圖,及東清鐵路地圖,無不公認。”並揭露說:“今貴參領謂他處皆輕,唯滿洲里獨重,是貴國先有私利滿洲里之心,始以勘界為名,希圖劃歸俄國,其意並不在勘界也。”進而,宋小濂又指出其侵略伎倆,“因有一滿洲里橫亘於心,明知國界在北,故意移指向南,冀圖將滿洲里包括在內”。宋小濂的反擊,使儒達諾夫無可致答,覺得一時達不到目的,只好說不談滿洲里了。
儒達諾夫認為在談判桌上難以實現侵占中國領土的貪慾,於是採用其慣用伎倆——武力威脅,企圖以此來逼迫宋小濂屈服。8月2日俄國派兵到中國哨所附近,退去時又鳴槍示威。宋小濂沒有被嚇倒,他先後兩次照會儒達諾夫,對俄方的蠻橫行徑提出嚴重抗議和詰責,並宣布在未得到滿意答覆之前停止會議。儒達諾夫自知理屈,當即派人前來道歉。隨後,俄國駐滿洲里外交官也到宋小濂寓所道歉。
在談判桌上,宋小濂勝利了。但他清醒地認識到,俄國絕不會就此善罷甘休。他在給東三省總督和黑龍江巡撫的稟文中指出,上年儒達諾夫奉派調查測繪邊界,曾先赴俄京謁見外交部大員,復至北京謁見俄國駐華公使秉商一切,是其注重滿洲里,“內外協謀,計畫已熟”。宋小濂的這種認識,使中方在以後的談判中有了充分的思想準備,不致處於被動的地位。宋小濂還建議:“此次派兵用強,其曲在彼,正可用此機會與之嚴重交涉,使該員知所斂戢,或可易於著手……委曲求全終必於失敗,何如堅持定力尚可望有所轉機”。主張取消與儒達諾夫的會談,要求俄方另行派員。
然而結果並沒有像他所期待的那樣。清政府畏俄如虎,在蠻橫的俄國官員面前,表現得十分軟弱無能,對堅決維護中國主權的官吏,卻橫加指責:“今年俄使迭稱,東省官吏內有不諳交際者,對於俄國屢有輕藐情勢,不如從前之融洽……邦交所在,在事各員遇事和衷,毋得預存意見,挑剔小節,致滋口實”。外務部這種不分是非一味對俄妥協的做法,屈服於俄國壓力的態度,對辦事官員的任意詰責,使堅決維護中國領土主權,在談判上據理力爭,抵制俄國武力侵略的宋小濂深感失望、委屈和憤懣。同時也使他看透了清政府腐敗無能、軟弱媚外的實質,處處以俄國公使之言為言,“責備自己辦事之人,唯恐稍傷感情,以致彼氣愈驕,我氣愈餒,不得不委屈遷就,冀以自全,歷來失敗,多由於此”。宋小濂深受打擊,在給黑龍江巡撫周樹模的信中說,今後唯有遵照外務部的指示辦理,“以借不滋口實,萬不敢再存意見,挑剔小節也”。
其實受到沉重打擊的何止宋小濂。這次同俄勘界之議是中國地方官為了防止俄國越界侵疆而提出的,在當時無論是東三省總督徐世昌、黑龍江巡撫周樹模,還是呼倫貝爾兵備道宋小濂,都對此表示出極大的積極性。在勘界談判初期,他們多次據理駁斥了俄方的侵略要求,頂住了武力威脅,維護了中國的領土主權。但自己維護國家主權和尊嚴的嚴正立場,不但沒有得到外務部的支持,反而受到了嚴厲斥責,又怎能不失望、悲哀和氣餒呢?由於清政府的媚外、妥協和國內外局勢的劇烈變化,以後談判的主動權轉移到了俄方手中。
條約匆匆簽訂
在俄國的要求下,1911年6月中俄兩國勘界大臣在齊齊哈爾重開談判,具體確定中俄兩國的邊界。中方代表是黑龍江巡撫周樹模和宋小濂等,俄方代表是勘界大臣協都統(少將)菩提羅夫和儒達諾夫等人。由於俄方的侵略要求過高,意見分歧太大,會談一開始,雙方就爭論不休。周樹模看如此下去不是辦法,就主張雙方勿攜爭持之成見,但求解決之方法,一俟議有頭緒,即會商核定。俄方也不再爭前指之界,但卻提出由滿洲里劃分邊界的要求。主張以滿洲里車站為界,路北屬俄國,路南屬中國,也就是說把滿洲里一分為二。這種有損中國巨大權益的無理要求,當即遭到清方人員的批駁,宋小濂並提出了八點證據,論證滿洲里是中國的領土,是世界各國公認的事實,中國斷不能退讓。
這時辛亥革命已經爆發,清政府處於風雨飄搖之中。俄國策劃外蒙古脫離中國的陰謀也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形勢對清政府十分不利。沙俄就抓住機遇,以求最大限度地滿足自己的侵略要求,於是單方面把滿洲里車站劃入俄界,並製作出地圖,要求清政府限時承認俄國所劃之線為準確之線。清政府外憂內困之際,無奈對談判代表開出了最後底線,除滿洲里不能退讓外,其餘水陸邊界均可稍予通融。經清政府駐俄公使陸征祥與俄外交部反覆磋商,沙俄同意滿洲里全城歸中國,但清政府必須在陸界和水界滿足其侵略要求。於是在保全滿洲里全城的前提下,清政府一再讓步,陸路界限以俄國指定的為準;水路在以額爾古納河為界的前提下,也接受了俄方的要求。這樣,雙方就於1911年12月20日,在齊齊哈爾簽訂了《滿洲里界約》,並交換界圖。此時辛亥革命的熊熊烈火已經燃遍了大半箇中國,清王朝覆滅在即,沙俄有鑒於此,遂照會清外務部,以該界約“無須由兩國政府批准,政府視為完全了結”。清政府復照表示同意,《滿洲里界約》就如此匆匆地成為了“定案”。這也是清王朝簽訂的最後一個喪權的邊界條約,因為再過不到兩個月,清朝最後一個皇帝溥儀就退位了。

主要內容

《滿州里界約》共兩條,其主要內容是:中俄兩國重定由塔爾巴乾達呼第58界點起,至阿巴該圖第63界點,並沿額爾古納河,至該河與黑龍江會流處止的國界。
此次界務交涉,本應按照舊約規定,雙方共同履勘水陸兩界,但結果卻完全超出了會勘的範圍和舊約的規定,以致新設界點位置及水路國界與舊約不符。陸路邊界線的6個界點全部南移,致使中國喪失數百平方公里土地。水路在界約中雖載明以額爾古納河為界,但右岸應屬中國的許多洲渚,卻以臆造的“額爾古納河舊河道”為藉口,劃歸俄國。《滿洲里界約》將舊約作了有利於俄國的修改,並就此重新劃定了國界,是有損於中國領土主權的不平等條約,也是清王朝簽訂的最後一個喪權的邊界條約。  

條約原文

一九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宣統三年十一月初一日,俄歷一九一一年十二月七日齊齊哈爾

中俄滿洲裡邊界條約割讓地中俄滿洲裡邊界條約割讓地

中俄兩國重定由塔爾巴乾達呼第五十八界點起,至阿巴該圖第六十三界點,並順額爾古訥河,至該河與黑龍江(阿穆爾)會流處止之國界總案。
清國大皇帝陛下、大俄國大皇帝陛下,特由本國政府派遣大員,大清國欽命會勘中俄邊界大臣黑龍江巡撫周,大俄國欽命廓米薩爾協都統菩提羅夫,均各奉有特權,甚屬妥協,代本國政府彼此商立此案,定明如左:
一、由塔爾巴乾達呼第五十八界點起至阿巴該圖第六十三界點止之一段中、俄陸路邊線,嗣後遵照宣統三年十月十八日,即一千九百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齊齊哈爾城所立第二次商定案,及附入此案之互換圖,認為經過下列各界點,此項界點均與華歷雍正五年,即俄歷一千七百二十七年阿巴該圖界約(互換信據)所載名稱相同,每兩界點之間均成直線。其界線以互換圖中所畫,由第五十八界點起,至第六十三界點,復順達蘭鄂羅木河,至額爾古訥河止之紅線為定。各界點分列如左:
甲、塔爾巴乾達呼,第五十八界點,在塔爾巴乾達呼山頂正南十二華里六分四,即六俄里三百十二沙繩,亦即七千二百二十米達零一六之草地上。
乙、察罕敖拉,第五十九界點,在哈蘭諾爾湖北岸西北十三華里五,即七俄里六十沙繩,亦即七千七百六十米達零八之高阜上。
丙、塔奔托羅海,第六十界點,臨金源邊堡,即成吉思汗邊堡,並在察罕諾爾湖北岸西北七華里四分,即四俄里,亦即四千三百六十米達之處。
丁、索克圖,第六十一界點,在東清鐵路滿洲里車站房東北九華里,即四俄里四百五十沙繩,亦即五千三百四十一米達之高阜上,並在金源邊堡(即成吉思汗邊堡)迤南一華里五分,俄四百沙繩,亦即八百七十二米達之處。
戊、額爾得尼托羅海,第六十二界點,在四頂之北坡,即在索克圖第六十一界點東南二十四華里四分,即十二俄里四百沙繩,亦即一萬三千九百五十二米達之處。
己、阿巴該圖,第六十三界點,在達蘭鄂洛木,即木特內衣浦羅多克河西岸,並在阿巴該圖俄屯西南十二華里二分,即六俄里三百沙繩,亦即七千一百九十四米達之處,亦即在中國名阿巴該圖,俄名十字山西南六華里五分,即三俄里二百五十沙繩,亦即三千七百一十五米達之處。
二、中俄水路國界,由額爾古訥河口,即該河與黑龍江阿穆爾江匯流之處起,至阿巴該圖第六十三界點止,遵照華歷康熙二十八年,即俄歷一千六百八十九年,尼布楚之條約,及華歷宣統三年,俄歷一千九百十一年,第一、第三兩次商定案,仍以額爾古訥河流為定。額爾古訥河中所有洲渚,按照所立第一、第三兩次商定案,屬中、屬俄業經和平分定如左(略):
所有關於五十八界點至六十三界點,及由額爾古訥河口至該第六十三界點之國界問題,其一切詳細辦法均於第一、第二、第三各次商定案(略),並附入案內之互換圖及洲渚表內定明,此項議案、圖表,均經中俄兩國大臣畫押蓋印,其效力與此次總案相同,彼此均應遵守。
華歷宣統三年十一月初一日,俄歷一千九百十一年十二月初七日,訂於齊齊哈爾城,中文、俄文各二份,由兩國大臣畫押用印互換,俾兩面均存有中、俄文之案據。
大清國欽命會勘中俄邊界大臣黑龍江巡撫周
大俄國欽命廓米薩爾協都統菩
華歷宣統三年十一月初一日
俄歷一千九百十一年十二月初七日
齊齊哈爾城

危害

《滿洲里界約》將舊約作了有利於俄國的修改,並就此重新劃定了國界,中國人認為是有損於中國領土主權的不平等條約,
此次界務交涉,本應按照舊約規定,雙方共同履勘水陸兩界,但結果卻完全超出了會勘的範圍和舊約的規定,以致新設界點位置及水路國界與舊約不符。陸路邊界線的6個界點全部南移,致使中國喪失數百平方公里土地。水路在界約中雖載明以額爾古納河為界,但右岸應屬中國的許多洲渚,卻以臆造的“額爾古納河舊河道”為藉口,劃歸俄國。《滿洲里界約》將舊約作了有利於俄國的修改,並就此重新劃定了國界,是有損於中國領土主權的不平等條約,在陸界,五十八號鄂博至六十三號鄂博之間6個鄂博的名稱雖末改變,但每個鄂博均向南移動4--21公里不等,條約總計使中國喪失領土1400多平方公里。後來蘇聯於1929年控制該地區的阿巴該圖洲渚,直至2005年中俄邊界才完全解決該問題。這也是清王朝簽訂的最後一個喪權的邊界條約。

不平等條約

不平等條約是指在簽訂條約的國家多方中,一方(或多方)以武力或政治施壓等手段,脅迫另外一方(或多方)簽署的條約,由於締約雙方的談判地位不對等,導致最後締結的條約不平等,因此條約通常都會對某一方的國家主權和國家利益產生侵害。不平等條約通常是停戰的條件和結果,為了結束戰爭而簽訂的條約即為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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