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權辱國

喪權辱國,喪失主權,使國家蒙受恥辱。

基本信息

詞語

喪權辱國

注音

sàng quán rǔ guó

釋義

喪:喪失;辱:使受到恥辱。喪失主權,使國家蒙受恥辱。

示例

清政府腐敗無能,與英法等列強簽訂了許多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
中國歷史上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
1858年[鹹豐八年] 5月28日,沙俄乘英法聯軍進攻天津時,用武力迫 使清政府簽定不平等的 "中俄璦琿條約"。清方由黑龍江將軍 "奕山"與俄 國東西伯利亞總督穆拉維約夫在璦琿簽訂。從此我國失去了黑龍江以北,外興安嶺以南六十餘萬平方公里的領土,只在璦琿對岸精奇里江以南的一 小塊地區[後稱江東六十四屯]仍保留中國方面的永久居住和管轄權;並把烏蘇里江以東的中國領土劃為中俄共管。 昔,璦琿城方圓五公里,有內外用松木製成的城牆,兩木之間填入黃 土。高約六米,有深護城河。當年約有人口四萬多,其中商人約叄千多人。 目前只餘餘留下一顆松樹,稱"見證松",讓後人憑弔。積弱的清王朝前後簽定了一千一百多個不平等的可恥條約,其中四十多個條約影響深重。
滿清不平等條約一覽表 1. 中英 《廣州和約》 余保純 六百七十萬兩 27-5-1841;
2. 中英 《南京條約》 耆英,伊布里 二千一百萬兩 29-8-1842;
3. 中英 《南京條約》 補充條款 耆英 22-7-1843;
4. 中英 《虎門條約》 耆英 8-10-1843;
5. 中美 《望廈條約》 耆英 3-7-1844;
6. 中法 《黃埔條約》 耆英 24-10-1844; 7. 中俄 《瑗琿條約》 奕山 六十萬方公里 28-5-1858;
8. 中俄 《天津條約》 桂良,花沙納 13-6-1858;
9. 中美 《天津條約》 桂良,花沙納 18-6-1858;
10. 中英 《天津條約》 桂良,花沙納 26-6-1858;
11. 中法 《天津條約》 桂良,花沙納 27-6-1858;
12. 中英 《天津條約補充》 桂良 8-11-1858; 13. 《中英北京條約》 奕欣 一千叄百萬兩 24-10-1860;
14. 《中法北京條約》 奕欣 25-10-1860;
15. 《中俄北京條約》 奕欣 四十多萬方公里? 4-11-1860;
16. 《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 明誼 四十四萬方公里 10-7-1864;
17. 《中美增續條約》 前美公使蒲安臣 7-28-1868;
18. 《中英新修條約普後章程》 不詳 23-10-1869; 19. 《中日修好條約》 李鴻章 13-8-1871;
20. 《中日北京條約》 奕欣 31-10-1874;
21. 《中英煙臺條約》 李鴻章 13-9-1876;
22. 《中俄里瓦幾亞條約》 崇厚 2-10-1879;
23. 《中俄伊黎條約》 曾紀澤 七萬方公里 二百八十萬兩 24-2-1881;
24. 《中法會議簡明條款》 李鴻章 11-5-1884; 25. 《中日天津條約》 李鴻章 18-4-1885;
26. 《中法新約》 李鴻章 9-6-1885;
27. 《中英煙臺條約》 續增條約 不詳 9-6-1885;
28. 《中葡北京條約》 奕□ 1-12-1887;
29. 《中英印藏條約》 升泰 17-3-1890;
30. 《中美華工條約》 楊儒 7-3-1894; 31. 《中日馬關條約》 李鴻章 二億兩 7-4-1895;
32. 《中日遼南條約》 李鴻章 叄千萬兩 8-11-1895;
33. 《中俄密約》 李鴻章 3-6-1896;
34. 《中德膠澳租借條約》 李鴻章 6-3-1896;
35. 《中英展拓香港界址條約》 李鴻章 9-6-1898;
36. 八國聯軍辛丑條約》 李鴻章 十億二千二百七十萬兩 7-9-1901; 37. 《中英續定印藏條約》 羅生戛爾曾 7-9-1904;
38. 《中日會議[滿州善後條約]》 22-12-1905;
註:
一. 辛丑賠款本為四億五千萬兩,平均每名中國人賠款一兩,卅九年還清,年率四厘,母子利息,共約十億兩庫平銀。另加民間賠款二千多萬兩。以關稅,鹽稅作保。中國從此失去關稅主權,國內工業倍受摧殘。
二. 以上是我所能收集到的較為重要的條約資料。
三. 中美增續條約是美前公使蒲安臣未經中國政府同意而私自簽定的,當時他任中國顧問。 四. 更須估計當時貨幣的購買力,如以現時貨幣計算,可能是百倍或千倍之巨。
損失最大,掠奪最殘酷的主要條約具體內容::
1.中英南京條約
強占香港。
勒索巨款。中國賠償英國鴉片煙價600萬元、商欠300萬元、軍費1200萬元,共2100萬元(廣州「贖城費」600萬元不包括在內),分4年付清。
五口通商。《南京條約》規定,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為通商口岸。英國在五口有權駐領事等官員,商人可以自由通商,不受只準清政府指定的「行商」進行貿易的限制。 控制關稅。
領事裁判權。《五口通商章程》規定,凡是英國人與中國人發生「交涉詞訟」,或在中國領土上犯罪,其如何定罪,「由英國議定章程、法律,發給管事官(即領事官)照辦」,中國官員無權依據中國法律進行判處。
片面最惠國待遇。最惠國待遇應該是締約國雙方的對等權利。但在中英不平等條約里,卻只規定了締約外國能夠片面享受最惠國待遇。《虎門條約》規定:中國將來如「有新恩施及各國,亦應準英人一體均沾」。
2.中美望廈條約
美國人可以到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個港口貿易或居住,並且淮許美國兵艦進入中國海港。
美國貨進出口,中國海關收稅必須和美國領事商議。 美國人在華犯法,「中國官員不得過問。」
容許美國人在五口「自行建樓,並設立醫院、禮拜堂及殯葬之處。」
3.中英法俄天津條約
外國公使駐北京
開牛莊(後改營口)、登州(後改煙臺)、台南、淡水、潮州(後改汕頭)、瓊州、漢口、九江、江寧(南京)、鎮江為通商口岸
中國海關雇用外人 外國人可在中國傳教、遊歷通商
外國人往內地遊歷通商;外國商船可在長江各口來往
中國給英國賠款銀400萬兩,法國200萬兩
4.中英法俄北京條約
開天津為商埠
準許華工出國;割讓九龍司地方給英國 發還天主教資產
對英、法賠款增加到800萬兩
5.中俄璦琿條約
中、俄兩國以黑龍江及額爾古納河為界,以北屬俄國,以南屬中國。
黑龍江下游以南、烏蘇里江以東直至鄂霍次克海沿岸之地,由原屬中國所有改為中、俄兩國共管。
俄國船隻在黑龍江及烏蘇里江上擁有通航權。 6.中俄伊犁條約
中國要「償還」俄國占領伊犁的「費用」五百萬盧布。
中國要將伊犁以南的特克斯河流域平原地帶「割」與俄國。
修訂一八六三年[塔爾巴哈台界約]所規定齋桑湖方面的中俄國界及通商事務,以利於俄方。
7.中法新約(地點在天津)
中國放棄對越南之宗主國地位,承認越南為法國「保護國」 中國在中越邊界附近擇二地為對法「通市」的商埠。
法國在中國西南各省擁有興建鐵路的特權。
8.中日馬關條約
中國完全放棄對朝鮮的宗主權
中國割讓遼東半島、台灣、澎湖列島給日本。
中國開放江南的蘇州、杭州,以至長江中上游的重慶、沙市, 對日通商,日本並享有通至此等口岸的內河航行權。 中國允許日本在各通商口岸有設廠權,並享最惠國待遇。
中國「賠賞」日本軍費二萬萬兩。
9.中俄膠澳租界條約
租借山東半島南部的膠州灣及其鐵路權給德國
10.旅大租地條約
旅順「租借」給俄國作為軍港,大連「租借」給俄國作為商港,均以二十五年為期,但「可以延長」。 在「租借期」內,中國軍隊不得駐在旅大地區。
俄國再取得由旅大至哈爾潰之鐵路修築權(包括後來之所謂「南滿鐵路」),以及鐵路沿線之利益獨占權。
11.展拓香港界址專條
租借「新界」予英國,共九十九年。
12.辛丑和約(滿清政府與11國公使訂約)
懲辦端郡王戴漪等排外大臣。 兩年內禁止軍火輸華。
中國向11國「賠款」四億五千萬兩(分三十九年償付,連本息共近十億兩)。
作為償付賠款的抵押,中國海關所收之關稅、鹽稅,均為外國控制。
各國自管北京使館區。
大沽口至北京之間的全部炮台,全部拆毀。
清廷改「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為「外務部」,班列六部之前。 13.東三省善後協約
日、俄分別於中國東北撤軍後,清廷開東北三省之十六處城鎮作為商埠對外開放(盛京省之鳳凰城、遼陽、新民屯、鐵嶺、通江子、法庫門,吉林省之長春、吉林、哈爾潰、寧古塔、琿春、三姓,黑龍江省之齊齊哈爾、海拉爾、璦琿、滿洲里。
日本取得東北南部之安奉鐵路之管理經營權。
在東北的奉天(今潘陽)、營口、安東(今丹東)等城市,劃定日本「租界」等等
14.黃埔條約
取得與英[南京條約]、美[望廈條約]相同之利益。 15.中英煙臺條約
英國人得到進入中國西南邊境「遊歷、探路」的權力。
他們如果由中國內陸經西藏前往印度,清政府需通知駐藏大臣協助通行。
16.煙臺條約續增專條
鴉片入口,每箱(百斤)向海關一併繳納稅厘一百一十兩(正稅三十兩、厘金八十兩)後,由華商持憑單運往內地銷售,中途不再徵收任何捐稅。
17.英藏拉薩條約 藏一切對外交往都必須經英政府批准;在中印邊境的噶大克建立商埠;增開第二處商埠江孜。條約還規定賠付英軍進藏所花費的七百五十萬盧比,限七十五年內繳清
18.塔城界約
割讓新疆西北,自沙漬達巴哈起,蔥嶺止約四十五萬平方公里
19.穿鼻草約
(1) 割讓香港
(2) 賠煙價六百萬元 (3) 恢復廣州商務
20.廣州和約
7日之內繳廣州"贖城費"600萬元,賠償英商館損失30萬元,清軍退駐廣州城外60英里,贖金交清後,英軍退出虎門。
21、《滿州里界約》
《滿州里界約》共兩條,其主要內容是:中俄兩國重定由塔爾巴乾達呼第58界點起,至阿巴該圖第63界點,並沿額爾古納河,至該河與黑龍江會流處止的國界。
1911年(宣統三年)5月,此次界務交涉,本應按照舊約規定,雙方共同履勘水陸兩界,但結果卻完全超出了會勘的範圍和舊約的規定,以致新設界點位置及水路國界與舊約不符。陸路邊界線的6個界點全部南移,致使中國喪失數百平方公里土地。水路在界約中雖載明以額爾古納河為界,但右岸應屬中國的許多洲渚,卻以臆造的“額爾古納河舊河道”為藉口,劃歸俄國。《滿洲里界約》將舊約作了有利於俄國的修改,並就此重新劃定了國界,是有損於中國領土主權的不平等條約,也是清王朝簽訂的最後一個喪權的邊界條約。

近義詞

賣國為榮

反義詞

盡忠報國

連用

常與“罪大惡極”連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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