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曹通信集》

《周曹通信集》

聚仁先生:

前寄一函,想已蒙察入。前有託者,秋間來北京時,祈便中為代購藥品,Insulin novo lente(丹麥製品)四瓶或半打,此系糖尿病注射劑,每瓶港幣四園之譜,款俟後奉。瑣事奉煩,不勝歉仄,尚祈原諒。現正酷暑,想港地更甚,[諸]祈珍攝,專此順請

近安

八月七日

周啟明。

基本信息

書籍信息

《周曹通信集》《周曹通信集》

《周曹通信集》(手跡影印本)(平裝)(一、二輯全)

作者:周作人曹聚仁

73年一版一印(全品)

香港南天書業公司影印出版,道林紙雙色套印,共收周曹203封信札

並二人小像及年譜,16開平裝,300餘頁。

此書精刊精印,為港版。

編校說明

合訂本的複印件

年初,收到網友橋東里兄所贈香港南天書業公司1978年版《周曹通信集》兩輯合訂本的複印件。4月14日,開始錄入《周曹通信集》第一輯的乙編。錄入完畢,方知橋東里兄已經錄出,將我們分別錄出的信文加以核對後,因事忙,此事暫時罷手。

10月,我又開始繼續錄入《周曹通信集》,直至全部錄完。然後,將橋東里兄所錄《周曹通信集》第一輯甲編重校一遍(主要校對致曹聚仁信部分),添入原來沒有錄出的日文字母(跟照著鬼子瓢畫葫蘆差不多,因為我不懂日語,其中的錄入錯誤肯定不少)。

《周曹通信集》中所有致鮑耀明信,《周作人與鮑耀明通信集》均予收入,且已按年代編排。雖然其中有些錯字,但可以按照《周曹通信集》中的書信影印件核對。

按年分編

《周曹通信集》中所有致曹聚仁信,卻有按年分編的必要。等到《周曹通信集》全部錄入完,我即著手此事,今日才大致編成。

《知堂書信》黃開發先生編)“前言”雲,《周曹通信集》中,共有82封致曹聚仁信,不知是何根據。

經我的統計,《周曹通信集》中共有84封致曹聚仁信。其中,P59所印第20封信,有可能是第18封(P57)信的又及;P34所印的第五封信“八日又及”,似為1966年3月8日致曹聚仁信的“又及”,但《周曹通信集》中並無1966年3月8日致曹聚仁信。所以,就算P59所印第20封信不算,《周曹通信集》中也應有83封致曹聚仁信才對。

這次將《周曹通信集》所收知堂致曹聚仁信按年編排時,信文大多重新校過,並修改了一些校記,與原來分編錄入的內容略有不同,故應以這次發布的為準。

另,《周曹通信集》中除知堂致曹、鮑信外,還有一封1959年6月28日致朱省齋信,見第二輯丁編P225。

查閱了一些相關書籍

編排過程中,查閱了一些相關書籍,主要有:

1.《周曹通信集》複印本(香港南天書業公司1978年版)
2.《知堂書信》(北京華夏出版社1994初版,1995年1印,黃開發編)
3.《周作人與鮑耀明通信集》(河南大學出版社2004年初版)
4.《周作人年譜》(張菊香等編,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年修訂本)
5.《周作人傳》(錢理群,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1990年初版)
6.《我與我的世界》(曹聚仁,北嶽文藝出版社2001年版)
7.《浮過了生命海》(曹聚仁,上海辭書出版社2002年版)
8.《苦雨齋識小》(止庵,東方出版社2002年版)
9.《知堂雜詩鈔》(嶽麓書社1987年版)
10.《周作人文類編》卷十(鍾叔河編,湖南文藝版)

感謝以上的所有作者,還有橋東里、大老粗、talala等網友及劉緒源先生等的幫助。

編排格式

最後舉例說明編排格式。如:

【02】(一九一)[C81,約19560820],P288

其中,“一九一”為《周曹通信集》中各信的總排列順序,各輯連續編號而成。
“C81”,表示《周曹通信集》中致曹聚仁的總第81封信,C代表曹聚仁。
“P288”,表示此信在《周曹通信集》中的所屬頁碼。
“約19560820”,表示此信的撰寫時間,如難以確定,則在前面加上“約”字。

【02】,表示《周曹通信集》中知堂致曹聚仁信(按年分編)的總順序。 另,凡難以確定的字均加在[]內,難以分辨的字則以×代替。這是一件極其折磨人的事,如今總算大體告成了,真不知道當初是怎么熬過來的。

17:3205-10-10肖毛

目 錄

一、一九五六年(九封)
【01】(八十五)[C30,約19560807],P135
【02】(一九一)[C81,約19560820],P288
【03】(一八九)[C79,19560906],P286
【04】(一五○)[C67,19560908],P238
【05】(一五一)[C68,19560916],P239
【06】(一四一)[C59,19560923],P228
【07】(一九二)[C82,19561108],P289
【08】(一九○)[C80,19561205],P287
【09】(一○三)[C40,19561226],P188 
二、一九五七年(九封)
【10】(一三六)[C56,19570118],P223
【11】(十三)[C11,19570120],P44~45
【12】(一百)[C37,約19570128],P185
【13】(一○六)[C43,約19570121],P191
【14】(一○二)[C39,19570504],P187
【15】(一○一)[C38,19570522],P186
【16】(一○七)[C44,約195705×],P192
【17】(二十一)[C17,約19570808],P56
【18】(一三五)[C55,約19571016],P222
三、一九五八年(兩封)
【19】(一九三)[C83,19580519],P290
【20】(十七)[C15,19580520],P49~52
四、一九五九年(七封)
【21】(九六)[C33,約19590120],P181
【22】(四)[C03,約19590331],P33
【23】(一四二)[C60,約19590423],P229
【24】(一四三)[C61,19590628],P230
【25】(一四六)[C*,19591105],P233
【26】(一五二)[C69,19591228],P240
【27】(一三七)[C57,19591230],P224
五、一九六○年(十八封)
【28】(一○四)[C41,19600202],P189
【29】(八)[C07,19600206],P37
【30】(十一)[C09,19600217],P41
【31】(一○八)[C45,19600421],P193
【32】(一)[C01,19600423],P29
【33】(一八八)[C78,19600507],P285
【34】(九五)[C32,約19600527],P180
【35】(七十八)[C25,19600530],P127
【36】(一四四)[C62,約19600802],P231
【37】(一○五)[C42,19600830],P190
【38】(一四八)[C65,19600902],P235~236
【39】(一一○)[C47,約19600920],P195
【40】(一一七)[C52,19600923],P202
【41】(九八)[C35,約19600930],P183
【42】(一七七)[C76,19601124],P271
【43】(一一三)[C50,19601203],P198
【44】(二十二)[C18,19601213],P57
【45】(二十四)[C20,196012××],P59
六、一九六一年(二十封)
【46】(七十九)[C26,約19610103],P128
【47】(七十七)[C24,19610128],P125~126
【48】(一一六)[C51,19610121],P201
【49】(七十五)[C22,19610212],P123
【50】(一四五)[C63,19610214],P232
【51】(七)[C06,19610220],P36
【52】(一五三)[C70,19610226],P241 
【53】(十五)[C13,19610315],P47
【54】(一○九)[C46,19610317],P194
【55】(八十一)[C28,19610329],P131
【56】(九七)[C34,19610404],P182
【57】(八十二)[C29,19610529],P132
【58】(八十)[C27,19610712],P129~130
【59】(一七一)[C72,19610725],P262
【60】(一七二)[C73,19610901],P263
【61】(二)[C02,19610923],P30~31
【62】(七十六)[C23,19611023],P124
【63】(六)[C05,19611102],P35
【*】(一一一)[C48,19611123],P196
【65】(九九)[C36,19611205],P184
七、一九六二年(一封)
【66】(二十五)[C21,19620425],P60
八、一九六三年(一封)
【67】(十二)[C10,19631009],P42~43
九、一九*年(一封)
【68】(一七八)[C77,19*0224],P272
十、一九六五年(五封)
【69】(一七五)[C75,約19650604],P267
【70】(一七四)[C74,19650702],P265~266
【71】(一一二)[C49,19650924],P197
【72】(十四)[C12,19650928],P46
【73】(一七○)[C71,19651202],P261
十一、一九六六年(七封)
【74】(一四九)[C66,19660126],P237
【75】(九)[C08,19660227],P38~39
【76】(二十三)[C19,19660304],P58
【77】(五)[C04,約19660308],P34
【78】(十六)[C14,19660318],P48
【79】(二十)[C16,約19660408],P55 
【80】(九四)[C31,約19660519],P179
十二、年代待考者(四封)
【81】(一三九)[C58,19××0405],P226
【82】(一三三)[C53,19××0511],P218
【83】(一九四)[C84,19××0726],P291
【84】(一三四)[C54,19××1108],P221

曹聚仁與周作人

曹聚仁與魯迅的關係

是人們所熟悉並經常談及的;但聚仁與雖為魯迅二弟、卻有著不同追求的周作人關係也相當密切,這也是不爭的事實。或許“聚仁與周氏兄的關係”將給人們提供一個理解曹聚仁思想、學術以致性格的複雜性與豐富性的極好視角;而本文卻只想提供一些有關聚仁與周作人關係的材料,以供對此課題有興趣的朋友參考。

得曹聚仁君函

1925年11月2日周作人日記里曾有如下記載:“得曹聚仁君函”。這大概就是聚仁與周作人交往的開始。據曹聚仁後來回憶,他當時正“十分醉心”於《語絲》所表現的“獨來獨往”的“自由主義”精神,“做過他們的嘍羅,吶喊過幾陣”。周作人正是當時《語絲》的主要纂稿人、實際主持人,並且是曹聚仁所說的《語絲》“自由主義”精神的主要代表(魯迅也是《語絲》的主要撰稿人、但他在《語絲》上發表的文章卻很難用“自由主義”來概括)。或許對“自由主義”的追求與嚮往正是聚仁與周作人交往的思想基礎。對這一點,曹聚仁在1930年9月寫給周作人的一封信里曾有過明確的說明:“我自以為是先生的信從者。……在消極的意義,有些近於虛無主義,在積極的意義,有些近於新自由主義”。

共同的思想基礎

正是因為有著這樣的共同的思想基礎,在由周作人的“五十日壽詩”引發的“三十年代中國自由主義知識分子與左翼青年的思想交鋒”中,曹聚仁主動站出來為周作人辯護就不是偶然的:他在《申報·自由談》的文章中,一面指出周作人“十餘年思想的變遷,正是從孔融到陶淵明200年間思想變遷的縮影”,其“備歷世變,甘於韜藏,以隱士生活自全,蓋勢所不得不然”,同時提醒世人注意:周作人雖“談狐說鬼”卻並未“厭世冷觀”,“炎炎之火仍在冷灰底下燃燒著”。而特別有意思的是,曹聚仁的觀點引起了魯迅的關注,在給曹聚仁的私信中發表了如下意見:“周作人自壽詩,誠有諷世之意,然此種微辭,已為今之青年所不撩,群公相和,則多近於肉麻,於是火上添油,遂成眾矢之的,……此亦‘古已有之’,文人美女,必負亡國之責,近似也有人覺國之將亡,已在卸責於清流或輿論矣”。此時周氏兄弟早已失和而斷絕了來往,曹聚仁有意無意地起到了溝通他們之間的思想的作用,這自然是別有一種意義的。

《守常文集》

其實在此之前周作人與聚仁之間就有這一次合作。1933年春當李大釗的遺孀請求周作人協助出版《守常文集》時,他即給曹聚仁寫信,請代為與上海民眾圖書公司聯繫,曹聚仁也毫不猶豫地當即表示同意。周作人以後又提出了“請舊友題跋”的計畫,並表示“弟擬寫一小序”,並約定由曹聚仁約魯迅、蔡元培、陳獨秀、章士釗,周作人約胡適之、錢玄同、馬幼漁、劉半農等寫序或題字。後來魯迅果然應曹聚仁之請寫了《〈守常文集〉題記》,周作人的小序卻因《文集》出版擱淺而未寫成。這祥,周氏兄弟又失去了一次由曹聚仁搭橋而合作的機會。

以後的人世滄桑自是一言難盡

再度相見時已是1956年。一直在香港從事報業活動的曹聚仁乘北上出席魯迅逝世20周年之機,訪問了周作人,成了新中國成立以後,八道灣苦雨齋最早的海外來客之一。曹聚仁後來回憶,“那時,老人年已72,年老體弱,醫生吩咐,見客只能談三五分鐘,他卻特別高興,留我談了一點多鐘”。曹聚仁在《與周啟明先生書》中詳盡地談到了他們這次長談的內容:“我們那天又談到了魯迅的作品,魯迅自己推薦了《孔乙已》,因為那一篇小說寫得從容不迫”,“我那天說到了自己的愛好,我是最喜歡《在酒樓上》的”,“你也同意我的說法,你說,這是最富魯迅氣氛的小說”。他們這次談話竟是圍繞魯迅而展開,這是頗耐人尋味的。在談話結束時,周作人將自己的詩稿抄送曹聚仁,並經聚仁之手,發表於香港《熱風》77期(1956年11月出版)。從此打開了周作人和香港及國外的聯繫通道,海內外的讀者也因此有機會源源不斷地讀到了周作人別具一格的晚年散文,曹聚仁的“溝通”之功自不可沒。

晚年最重要的朋友

曹聚仁因此成為周作人晚年最重要的朋友,他們之間有著大量的通信,編有《周、曹通信集》(其中有一部分為周作人與鮑耀明的通信),按內容分“論辯駁斥、求援請助、請託轉達、查詢問答、訴述狀況、懷念感謝”等篇,足見他們通信內容的廣泛,關係之密切。他們也曾在通信中交換對魯迅及其命運的看法。周作人在1958年5月20日寫給曹聚仁的信中,就對上海魯迅墓前的塑像表示了如下意見:“死後隨人擺布,說是紀念其實有些實是戲弄,我從照片看見上海墳頭所設塑像,那實在可以真是最大的侮弄,高坐在椅上的人豈非是頭戴紙冠之形象乎?假使陳瀅輩畫這樣一張相,作為諷刺,也很適當了”。這段話公開發表後,引起了軒然大波。後來曹聚仁寫有《迅評傳》,其中有些觀點也遭到很多非議。不過這都已是題外話。

《知堂回想錄》

可以稱為周作人與曹聚仁晚年友誼紀念碑的,是周作人最後一部重要著作《知堂回想錄》(最初定名為《藥堂談往》),出版時才改題為此)。這部書在聚仁的建議與鼓勵下,從1960年12月10日起筆,至1962年11月30日完稿,前後經歷兩年多的時間;以後的發表、出版,卻有著更多的曲折,其間周作人與曹聚仁之間,有過許多通信,記錄了其中的種種艱難與辛酸。但直至1967年5月6日周作人慘死在文化大革命中,此書仍未問世。這對曹聚仁形成了巨大的心理壓力;正像當年魯迅所說的那樣,拿著亡友的文稿,就像揣著一把火,以致在重病中仍然焦灼於心。1970年《知堂回想錄》終於出版,書前刊載著周作人生前寫給曹聚仁的委託書的手跡,書後附有周作人的《後序》。對曹聚仁“待人的熱心,辦事的毅力”,表示“感佩”,以為這也是“蔣畈精神的表現”;曹聚仁在《校讀小記》里則回憶了他“年老衰殘、精神不濟,伏案校對,腹痛如割”的情景——這一切都成了對他們50年不渝的友誼的永久的紀念。

周作人相關著作

長期以來,周作人在中國文壇上可謂是寂寞的,在辭世後相當長的時間中,他的作品幾乎被人們所遺忘,但這絲毫不影響他現代散文開山大師的地位。本集精選了周作人生平書稿、散文及翻譯著作等,旨在揭開塵封的歲月,為今天的讀者們呈現出一篇篇平和寬容、樸實有諧趣、飽含難以言說的美的知堂真味散文。

《雨天的書》
《伊索寓言》
《異域文談》
《澤瀉集》
《談龍集》
《談虎集》
《永日集》
《過去的生命》
《看雲集》
《知堂文集》
《苦雨齋序跋文》
《夜讀抄》
《苦茶隨筆》
《苦竹雜記》
《瓜豆集》
《秉燭談》
《藥堂語錄》
《藥味集》
《藥堂雜文》
《書房一角》
《秉燭後談》
《苦口甘口》
《立春以前》

《過去的工作》
《木片集》
《歐洲文學史》
《兒童文學小論》
《中國新文學的源流》
《魯迅的故家》
《魯迅的青年時代》
《知堂回想錄》
《周作人回憶錄》
《兒童雜事詩》
《兒童雜事詩圖箋釋》
《老虎橋雜詩》
《周作人書信》
《知堂書信》
《周作人俞平伯往來書札影真》
《俠女奴》
《玉蟲緣》
《匈奴奇士錄》
《陀螺》
《兩條血痕》
《希臘擬曲》
《自己的園地》
《浮世澡堂》

《浮世理髮館》
《古事記》
《如夢記》
《紅星佚史》
《域外小說集》
《現代小說譯叢》
《現代日本小說集》
《歐里庇得斯悲劇集》
《石川啄木詩歌集》
《平家物語》
《希臘神話》
《希臘的神與英雄》
《希臘女詩人薩波》
《周作人回想錄》
《魯迅小說里的人物》
《周作人日記》
《知堂集外文·亦報隨筆》
《周作人詩全編箋注》
《風雨談》
《點滴》
《知堂雜詩抄》
《狂言十番》
《瑪加爾的夢》

《周作人集外文》
《周曹通信集》
《兒童雜事詩箋釋》
《孤兒記》
《藝術與生活》
《周作人晚年手札一百封》
《知堂集外文·四九年以後》
《周作人早年佚簡箋注》
《明清笑話四種》
《黃薔薇》
《炭畫》
《日本狂言選》
《知堂乙酉文編》
《歐洲大陸小說集》
《近代日本小說集》
《阿里斯托芬喜劇集》
《冥土旅行》
《兒童劇》
《希臘對話選》
《枕草子》
《苦茶庵笑話選》
《俄羅斯民間故事》
《烏克蘭民間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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