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倻琴藝術

伽倻琴藝術

伽倻琴藝術是朝鮮族彈撥弦鳴樂器。朝鮮語稱嘎呀高。流行於遼寧、吉林、黑龍江、內蒙古、河北等省區,尤以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最為盛行。。

簡介

伽倻琴伽倻琴

伽倻琴藝術在我國東北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在蜿蜒的圖們江和鴨綠江畔,在長白山的林海雪原,居住著勤勞勇敢、多才多藝的朝鮮族人民。他們不僅發展了農、林、漁等各業生產,還創造了光輝燦爛的文化藝術,在人們的音樂生活中,伽倻琴是深受人們喜愛的樂器,具有廣泛的民眾性。

伽倻琴已有1500多年歷史,相傳是伽倻國嘉悉王仿照中國漢箏製成。形制與箏差不多,也是一弦一柱,現使用的伽倻琴有二十一弦,音階排列有七聲及五聲兩種,所用右彈左按的技法基本和箏基本一致,具有獨特的藝術風格特點和豐富多彩的演奏技巧。既可以獨奏、重奏、合奏,還可以彈唱

歷史沿革

歷史較悠久。伽倻琴是朝鮮族古老的彈弦樂器,早在公元500年左右就已流行在我國東鄰——朝鮮半島的民間了。相傳是朝鮮半島的古伽耶國嘉實王仿中國箏制怍的,故又名伽耶箏。伽耶琴的外形很像漢族的古箏,它和古箏有著很深的淵源。據史書記載,在公元500年前後,朝鮮古代國家伽耶國的國王模仿古箏製造了一種彈撥弦鳴樂器,朝鮮族人民把它稱為伽耶琴。它的外形與箏酷肖,相傳是古伽倻國嘉實王于勒采漢箏、漢築(箏、築都是漢族古老的彈弦樂器)之形制,加上民族特徵而製成的。朝鮮古籍《三國史記》載:“伽倻琴,亦法中國樂部箏而為之。……伽倻琴雖與箏制度小異,大概似之。”伽倻琴又稱新羅琴,是新羅樂的主要樂器。《新羅古記》在談到它的來歷時說:“伽倻國(位於現在的慶尚南、北道)嘉實王見唐之樂器而造之。王以謂諸國方言各異,聲音豈可一哉;乃命樂師省熱縣人于勒造十二曲。後于勒以其國將亂,攜樂器投新羅真興王,王受之,安置國原。”這些文獻記載說明,伽倻琴是仿照漢族人民所用的箏而製造的。公元6世紀時已流行於古代朝鮮新羅國南方的伽倻國,當時新羅國與唐朝有著密切聯繫。新羅朝時期(公元7世紀~10世紀)伽倻琴東傳日本(日本稱其為新羅琴),在奈良東大寺的正倉院中,現在還存有一張那時製作的伽倻琴。

特點

伽耶琴流傳到今天已經有一千五百年的歷史了。朝鮮族人民對制琴材料的選擇上非常講究,琴的各個部位選擇不同的優質木料。古代的傳統伽倻琴,原有雅樂伽倻琴和俗樂伽倻琴之分,琴體均採用整根桐木刳成的,是把整段原木從中縱向對半破開,將其半邊掏挖成瓦片狀空槽,在“瓦片”凸面張以琴弦,不加底板。雅樂伽倻琴稍寬大,全長167厘米,琴首寬33厘米;俗樂伽倻琴略窄小,全長152厘米,琴首寬17厘米或21厘米,均張有12條絲弦,弦下施柱,一弦一柱,柱可移動,可微調琴弦。五聲音階定弦。因為沒有底板,音量較小又缺乏表現力。伽倻琴最大的特點是:在琴尾一端設有羊角狀系弦板。成俔等所編《樂學軌範》(成書於1493年)中載有伽倻琴圖,當時的羊角板很大,琴弦固定於系弦板上,系弦所用的絲繩剩餘部分,編紮成數束絲絛。經過若干世紀的流傳和改進,並吸取其它民族樂器的優點,伽倻琴增加了底板、形成了共鳴箱,顯著地增加了音量和豐富了琴的音色。

結構

經過若干世紀的流傳和改進,朝鮮族人民吸收了其它民族同類樂器的優點,終於創製出民族特點鮮明、性能良好的伽耶琴。樂器製作者們相繼研製出了18弦伽耶琴和21弦伽耶琴。特別是後者,不僅加大了共鳴箱,還採用朝鮮族特有的尼龍弦和尼龍鋼絲弦做琴弦。這種伽耶琴音響宏亮,音色優美動聽。現代伽耶琴提高了音量,音色也更加豐富。全長105公分。韻暖音淡。一琴引渡,三兩聲,輪輪依依,弦弦裊裊,迴旋處,千里蒼溟盡余渺渺,凝眸時,萬城煙水皆成悠悠。象一闕醉人的詞,溫婉芳馨,格外的熨貼繾綣。如一首靜好的詩,綺美纖細,隱隱的淡雅舒緩。有音樂的夜晚,和幸福貼的很近。現代的伽倻琴,由琴框、面板、底板、岳山、琴柱和琴弦等構成。共鳴箱呈扁長方匣形,全長150厘米、首寬22厘米、尾寬26厘米,右為琴首,左為琴尾。琴框表面蒙以呈拱形的薄木板,下設底板和琴腳,底板上開有三個圓形或一字形的出音孔。琴首一端有凸起的岳山架弦和穿掛琴弦的弦孔。張13條琴弦。琴柱呈人字形,高6厘米、底寬6.5厘米,柱中鑽有小孔用細弦串連,支弦於面板中部,排列呈雁行,每弦一柱,柱可移動以調節音高。聰穎的朝鮮族人民,經過長期的不斷實踐,積累了豐富的制琴經驗,他們採用質地鬆軟、容易振動的梧桐木製作面板(有的也用長白山生長的魚鱗松),底板用栗木,琴框和琴柱使用紅木、花梨木等質地較硬的木料製作,琴弦採用絲弦或鋼絲弦。20世紀60年代以來,伽倻琴得到不斷改革。延邊歌舞團著名朝鮮族伽倻琴演奏家金震和延吉民族樂器廠合作,製成五聲音階十八弦伽倻琴。嗣後,中央民族歌舞團朝鮮族伽倻琴演奏家金力子,又研製成功七聲音階二十一弦、二十三弦伽倻琴,加大了共鳴箱,採用尼龍弦和尼龍纏鋼絲弦,音響洪亮,音色優美動聽。

表演方式

伽倻琴藝術伽倻琴藝術

演奏伽倻琴,右手除小指外均用於彈奏,技巧有彈、拔、滾、琶等,泛音特別清澈動聽。左手技巧有按、顫、推、揉等,是朝鮮族姑娘在彈奏伽倻琴表現伽倻琴獨特風格的重要手段。伽倻琴也可演奏雙音、和弦以及簡單的復調音樂,演奏中一般不轉調。伽倻琴有豐富的表現力,通過演奏者純熟的手法,能表達出剛毅、柔和、喜、怒、哀、樂等不同的情感,或奏出雄壯、激昂的宏偉場面,尤其適於演奏輕快活潑的民間音樂作品。

演奏時,奏者席地而坐,將琴體橫在身前,琴首置於右膝上,琴尾觸地。也可將琴身平置於桌面上。右手用拇指、食指、中指和無名指彈奏琴柱右側弦段,左手按抑琴柱左側弦段。伽倻琴多按五聲音階定弦,主要用C調或bB調。

十三弦伽倻琴定弦為:f、g、bb、c1、d1、f1、g1、bb1、c2、d2、f2、g2、bb2,最高音弦通過重按,可使發音提高一個小三度。經過改革,已有按七聲音階定弦的伽倻琴。

十五弦伽倻琴定弦為:g、a、c1、d1、e1、g1、a1、c2、d2、e2、g2、a2、c3、d3、e3。

二十一弦伽倻琴音域G—f2。現在朝鮮族民間普遍使用的十二弦伽倻琴,也常以七聲音階定弦為:g、a、b、c1、d1、e1、f1、g1、a1、b1、c2、d2。

發音柔和、圓潤,音色清雅、悠揚,富有濃郁的民族色彩。右手技巧有兩指合彈,單指托、劈、挑、抹、剔、勾、撮等,左手技巧有按、顫、推、揉等,是表現伽倻琴獨特風格的重要手段,其中以揉弦(亦稱弄弦)最富特色。伽倻琴也可以演奏雙音、和弦以及簡單的復調音樂,但在演奏中一般不做轉調。伽倻琴富有豐富的表現力,通過演奏者純熟的手法,能表達出剛毅、柔和、喜、怒、哀、樂等不同的情感,或奏出雄壯、激昂的宏偉場面,尤其適於演奏輕快活潑的民謠等音樂作品。伽倻琴可以獨奏或重奏,在專業或業餘文藝團體中主要用於集體彈唱,並在民族樂隊中套用。較著名的傳統樂曲有:《伽倻琴散調》、《月亮》、《鳥打鈴》、《你哩哩》、《桔梗謠》、《豐年樂》等。

現代的伽倻琴音樂,繼承了散調的風格並發展為以民歌改編的器樂曲,以現代生活題材為素材而創作的器樂曲以及與管弦樂隊合作的協奏曲。如:《道拉吉》(桔梗謠)、《哨所之春》、《沈清專》等等。

伽倻琴彈唱,是朝鮮族傳統演唱形式,富有濃郁的民族特色,是器樂與聲樂相結合的藝術。舞台演奏時,十來名身著民族服裝的朝鮮族女子,將琴的尾端放在地上,首端置於右膝上,左手按弦,右手取音。表演者邊彈邊唱,歌聲與琴聲交融,有時還加以長鼓伴奏,尤為親切感人。

特色

伽倻琴可用於彈唱、獨奏或重奏、合奏及歌舞伴奏,主要用於集體彈唱,在朝鮮族有一種傳統的演唱形式叫做"伽耶琴彈唱",是朝鮮族民間傳統演唱形式,具有濃郁的民族特色,是器樂與聲樂相結合的藝術。演出的時候,十幾位身穿民族服裝的朝鮮族女子在舞台上一字排開,將伽耶琴的尾端放在地上,首端放在右膝上,左手按弦,右手取音,表演者邊彈邊唱,歌聲與琴聲交融,優美動聽。在過去,伽倻琴多為男子演奏,而今天,則以女子彈奏者居多。在延邊藝術學校還設有伽倻琴專業,培養演奏人才。在舞台上表演伽倻琴彈唱時,由五至十名身著民族服裝的朝鮮族女演員坐成一排,將琴的首端置於右膝上,尾端放在地面上,左手按弦,右手取音。表演者邊彈邊唱,歌聲與琴聲交融,再加之杖鼓敲擊節奏,親切感人,顯示出這一表演形式的巨大藝術魅力。許多優秀作品,如《紡車抒怨》、《青春放光芒》和崔三明創作的《長白山啊,延邊的驕傲》等,深受人民喜愛。在我國民族音樂的百花園裡,伽倻琴彈唱泛著沁人的芳香,她像金達萊一樣,優美而清新。

流派

有關伽倻琴的流派,常以地域和名家們的不同風格來劃分,音樂主要由散調音樂來劃分。

《伽倻琴散調》產生於朝鮮南部地區,後來流傳至朝鮮北部和我國延邊地區。由於各地方的語言抑揚不同,音樂也具有不同的地方特色。

《伽倻琴散調》是技巧性很高的器樂獨奏曲,帶有即興性,因此,在演奏時感情的抒發、技術的運用和發揮,尤其是在左手弄弦的密度、速度、強度等技巧的發揮上,產生不同的風格特色,從而形成不同流派。

《伽倻琴散調》有很多流派,但主要有金昌祚流派和沈相健流派。金昌祚的弟子又分成金竹坡流派、安基玉流派、崔玉三流派等等,延邊伽倻琴主要繼承安基玉流派、崔玉三流派等。

發展

伽倻國的樂士于勒攜琴帶著弟子尼文,到了新羅,受到了真興王的歡迎和禮遇。真興王把于勒安置在國原,乃派遣大奈麻注知、階古、大舍萬德等受業于勒門下,以傳其業。

伽倻琴到新羅以後得到發展,成為新羅大樂,為以後的宮廷樂奠定了鞏固地位。到了八世紀左右(或更早些時間),伽倻琴從新羅國傳到日本,日本奈良的正倉院至今還收藏著三台伽倻琴(即新羅琴)。因為,伽倻琴是從新羅傳到日本,同時又用於新羅樂,因此,日本把伽倻琴稱之為新羅琴。

到十九世紀末,伽倻琴音樂出現了高峰,這是伽倻琴藝術的轉折時期。音樂從緩慢的宮廷樂,逐漸轉變為輕快而活潑的散調,原來流傳的伽倻琴,因不適合演奏散調的快音而改制成散調伽倻琴,流傳至今。

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以來,延邊地區的伽倻琴音樂,有更新的發展,從民間流傳,發展為專業人材的培養。

第三批國家級非遺名錄(1)

“非物質文化遺產”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下面是第三批非遺名錄推薦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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