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質
乙醇適應症
侖氨西林呼吸道系統感染:咽喉炎、急性支氣管炎、扁桃體炎、肺炎、肺化膿症。泌尿系統感染:單純性膀胱炎、淋性尿道炎。婦科感染:子宮內感染、子宮附屬檔案炎、前庭大腺炎。皮膚軟組織感染:毛囊炎、癤、癤膿症、癰、丹毒、蜂窩織炎、淋巴管炎、甲溝炎、化膿性甲溝炎、皮下膿腫、汗腺炎簇狀痤瘡、感染性粉瘤、肛周膿腫。耳鼻科感染:中耳炎、副鼻竇炎、淚囊炎、角膜潰瘍牙科口腔科感染:牙周組織炎、冠周炎、頜炎。
侖氨西林主要適用於對氨苄西林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1、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支氣管炎、肺膿腫、肺囊性纖維病變、感染性支氣管擴張等。
2、泌尿生殖器感染:如腎盂腎炎、尿道炎、子宮附屬檔案炎、盆腔炎等。
子宮4、皮膚、軟組織感染:如毛囊炎、癤、蜂窩組織炎、外傷、手術創口等。
5、耳、鼻、喉感染:如中耳炎、副鼻竇炎、牙周炎等。
6、其它嚴重感染:如心內膜炎、腦膜炎等。
注意事項
青黴素2、對侖氨西林或其它青黴素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3、慎用於以下情況
(1)孕婦用藥安全性未確定,故孕婦應慎用。
(2)本人和家族有過敏史患者慎用。
(3)傳染性單核細胞增多症者慎用。
(4)嚴重肝、腎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使用侖氨西林可使尿糖試驗呈假陽性;少數患者用藥後可出現轉氨酶升高,嗜酸粒細胞增多、白細胞減少。
5、長期使用侖氨西林時應常規監測肝、腎功能和血象。
不良反應
蕁麻疹侖氨西林不良反應發生率為3.6%,主要不良反應有:
1、偶見發熱、皮疹、蕁麻疹等過敏反應。
2、偶見噁心、食欲不振、腹瀉等消化道症狀。
3、罕見過敏性休克。
4、罕見肝酶一過性升高,嗜酸粒細胞增多、白細胞減少。
5、罕見間質性腎炎等。
6、罕見二重感染等。
7、罕見維生素K、維生素B缺乏症。
給藥說明
1、侖氨西林針劑應溶解後立即使用,溶解後久置,致敏物質可增多。2、侖氨西林在弱酸性溶液中分解較速,宜用中性液體作溶劑。
禁忌症
肝腎功能減退,痛風及糖尿病患者慎用.用法與用量
成人口服3-4次/日,250mg/次。規格
侖氨西林片劑250mg。副反應案例
侖氨西林致多器官損傷
葡萄糖查體:T36.7℃,P140次·min-1,R18次·min-1,BP120/80mmHg(1mmHg=0.133kPa),神志清楚,全身皮膚廣泛紅斑伴魚鱗樣脫屑,眼結膜充血,雙側內眥部膿腫並有液體溢出。實驗室檢查:WBC21.2×109·L-1,GRAN87.4%;血糖34.4mmol·L-1;K+6.23mmol·L-1,BUN10.1mmol·L-1,Cr180μmol·L-1;ALT251U·L-1,AST48U·L-1,T-Bil43μmol·L-1,D-Bil18.1μmol·L-1;C30.26g·L-1,ASO、RF、dsDNA、ESR均正常;尿常規:KET(+++),GLU(+++)。
細胞
胰島素該患者為青年男性,既往體健。使用侖氨西林治療3d,1周后發生剝脫性皮炎,肝、腎損害,血糖升高及感染,經治療後好轉,且無復發,說明上述皮膚、肝、腎、內分泌等多系統損害均與侖氨西林有關。侖氨西林引起剝脫性皮炎及肝、腎損害曾有文獻報導[1]。致血糖升高和感染的原因可能為套用糖皮質激素、機體應激反應、肝損害及抵抗力下降有關。侖氨西林致剝脫性皮炎後機體產生應激反應,導致體內皮質類固醇、胰高血糖素、生長激素等激素水平升高;而此時因肝臟損害使其滅活水平降低,致體內胰島素水平相對或絕對不足,血糖升高;隨著受損肝臟的恢復,體內激素水平逐漸恢復正常,血糖也應達正常水平。然而,臨床上常見的應激反應多在數天內恢復正常,此處血糖升高原因難以用應激反應解釋,是否為其它原因所致有待進一步探究。
血管病人面色蒼白,鞏膜無黃染,兩肺呼吸音清,心率90/min,腹軟,肝脾肋下未觸及,腸鳴音活躍。考慮過敏性反應,肌內注射異丙嗪25mg、地塞米松10mg。13∶30再次排肉眼血尿約300ml。21∶00、23∶00兩次導出含暗紅色血塊的尿液共約900ml,當時血壓18/12kPa。次日6∶30發現病人鞏膜黃染,血壓16/10kPa。急查肝腎功能:丙氨酸轉氨酶360U/L,天冬氨酸轉氨酶40U/L,總膽紅素67μmol/L,直接膽紅素10μmol/L;尿素氮9.0mmol/L,肌酐167μmol/L;血常規:血紅蛋白81g/L,血小板80×109/L。7∶30病人突然呼之不應,牙齦及靜脈穿刺部位滲血,血壓12/8kPa。查血小板5×109/L,凝血酶原時間13秒,三P試驗陽性。11∶00搶救無效死亡。
過敏
血栓
金葡菌1、詳細詢問患者有無藥物過敏史,對青黴素過敏者尤其警惕。要嚴格進行侖氨西林舒巴坦鈉皮試,即使皮試結果為陰性者,注射後仍需密切觀察治療全程,切不可掉以輕心,麻痹大意。
2、對藥物過敏者,無論反應輕重,儘快停藥,以儘早脫敏為原則,根據情況採取相應的治療措施,確保用藥安全。
3、注意本品溶解後,應立即使用,因溶解放置後致敏物質可增多。
4、對發生藥物過敏反應者,應告知患者及家屬,避免以後重複使用該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