驛券

驛券

驛券又稱頭子、遞馬頭子,紙制的乘驛憑證。憑以乘用驛站車馬、使用夫役的紙券。

簡介

驛券又稱頭子、遞馬頭子。紙制的乘驛憑證。憑以乘用驛站車馬、使用夫役的紙券。


歷史

唐初,乘驛牌符以金屬或木、骨製成。唐開元中,為便於使用,一度改為紙券,稱驛券。

唐朝時期,中央尚書省駕部司,為全國館驛的最高行政管理機構,司長稱郎中,下設外郎等職,另設定令史10人,掌審驗驛券,書令史20員,主驗符節,符寶郎4人,掌在帝王文書上加印及發放符節憑證。

驛券專為用驛,符節專用於軍事。刑部體系中也有檢查用驛的人。刑部司門郎中掌“過所”政務,都官司郎中掌審核過所文書的發放,遂統天下門禁出入與關津渡越大權。在要衝地方,凡行人車馬,出入往來,必須呈證件備檢查,用驛之人須憑符傳驛券才可通行。入驛更換馬、車,或入宿館舌,都要檢查符券或符牒,供應招待憑符券官階而定。

唐朝通常有四種憑證:

一曰銀牌,由門下省統一發給,是一種寬二寸半長五寸的銀制牌,上有隸書“敕走馬銀牌”五字;

二曰角符,有急事時使用;

三曰紙券,由諸軍州發給;

四曰傳符龍形銅牌,故稱銅龍傳符,乘傳者用。角符何種形狀,史無明載,估計形狀似角。

開元以後全改紙券,稱驛券。券有往返與單程之分,除門下省外,諸軍州不得發往返券。凡券有馬驛券與水驛券之分,兩券不準同時並用,偽造者處於極刑,遺失規定一月內找不回必治以罪有了上述證明,在全國驛道和關口才能通行無阻。

我國自古以來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隨著唐朝國力的不斷增強,邊疆少數民族地區的郵驛也有很大進展。當時,最明顯的是今新疆地區驛路的建設。西北的回紇,是今天維吾爾族的祖先。在唐朝前期時候,就由吐迷度可汗建立了郵遞。唐太宗又在其南特置郵驛68所,以便雙方使節來往。唐朝將這條漫長的驛路稱為“回紇道”,在驛路沿途,唐朝政府頒發了郵驛行路的符信,在符信上畫有金魚,寫上金字。

宋初仍使用驛券,由樞密院制發。北宋太平天國三年(公元978年),因李飛雄詐驛案,取消驛券,乘驛者復給銀牌。不久因銀牌丟失較多,有廢除銀牌,恢復驛券。

集郵百科知識之郵驛

集郵是以收集、鑑賞和研究郵票為主要內容的大眾性文化活動。集郵源於郵政。十九世紀中葉,創造發明了郵票,集郵活動應運而起並隨著科技創新、文化普及和郵票增多而變化發展。現在已成為一項超越時空、超越國界,多層次多方位、擁有億萬民眾參加的高雅文化活動。這裡希望通過多次任務全面系統介紹集郵知識。古代為適應政令下達和軍情傳達,經費由官方負擔的住所被稱為郵驛(也稱郵傳)。據甲骨文記載,商朝時就已經有了郵驛,周朝時進一步得到了完善。那時的郵驛,在送信的大道上,每隔一定距離設有一個驛站,驛站中備有馬匹,在送信過程中可以在站里換馬換人,使官府的公文、信件能夠一站接一站,不停地傳遞下去。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