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十條”難以執行
“中央的政策意圖是好的,但執行起來有問題,中小企業的資金面依然很緊張。銀監會的‘銀十條’,都是一些原則性的指令,只是提出一些要求,並沒有具體的考核指標。假如銀監會確定商業銀行的貸款里中小企業應該占據的比例,並且加強監管,中小企業才有可能從中獲益。”周德文告訴記者。 對於銀監會6月7日發布的《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多位業界人士表示“謹慎樂觀”。
在周德文看來,但現在中小企業根本入不了大型銀行的“法眼”。銀行都是逐利的,反正銀監會也沒有考核指標,他們就隨便應付一下,陰奉陽違。現在大企業的貸款需求也很旺盛,而且大企業承擔風險的能力要強,銀行從中獲取的利潤也高。而中小企業是風險高,成本高,利潤還薄,商業銀行根本不願意貸款給中小企業。
“出現這樣的問題,根本上是體制有問題,金融制度缺乏層次性。銀行是一個高壟斷的行業,其實銀行應該適當放開,允許民間資本進入;國家不願意投資,就讓民間去投資。應該讓民間融資盡快合法化,儘快出台《貸款人條例》,讓民間融資納入國家的監管,走出灰色地帶。”
“新規對小企業的幫助不大。銀監會和銀行雖然是監管部門和業務部門的關係,但由於所處位置不同,所以各自的決策出發點和目的都不一樣,銀監會提出的意見各銀行也不一定會有效執行。” 銀監會的“銀十條”,大都是一些原則性的指令,只提出一些要求,並沒有具體的考核指標,因此很難得到很好的執行。
“銀十條”補充通知加大力度支持小微企業
銀監會昨日發布《中國銀監會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補充通知》,對今年5月印發的“銀十條”相關要求進行細化,進一步明確重點支持對象,通過更為具體的差別化監管和激勵政策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銀監會透露,第一批小微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即將面世。銀監會於今年5月份印發了被稱作“銀十條”的《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內容涉及小微企業貸款平均增速、增量、金融服務機構準入和小微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等多個方面。《補充通知》在銀十條基礎上,提出更為具體的差別化監管和激勵政策。主要內容包括:
要求商業銀行努力實現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增量高於上年同期水平,並重點加大對單戶授信總額500萬元(含)以下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持。
進一步細化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機構的準入標準。進一步明確了商業銀行
發行小型微型企業專項金融債的條件。除需滿足金融債發行相關法律法規及審慎性監管要求外,對於小型微型企業貸款達到第一條目標的商業銀行,可申請發行專項金融債。
規範商業銀行小型微型企業貸款收費問題。除銀團貸款外,商業銀行不得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嚴格限制對小型微型企業收取財務顧問費、諮詢費等費用等。
據銀監會人士透露,已經有銀行申請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相關部門正在積極審批中,第一批金融債即將面世。銀監會相關人員也證實,現在各銀行對發行小微企業債券的熱情高漲,有的銀行已經提出發行申請,對符合要求,且確有需求的銀行,銀監會將會儘快審批。此前據媒體報導,截止到9月,已經向銀監會報送發債申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有三到四家。
與此同時,銀監會對發行小微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的銀行資質和資金使用也作了嚴格規定。2011年度新詞語
國家語言資源監測與研究中心、商務印書館與互動百科日前發起2011年度詞語評選活動,年度詞語評選活動自2007年開始已舉辦四屆,是由教育部、國家語委指導。這些新詞語將收入由教育部、國家語委發布的《中國語言生活狀況報告2011》一書,商務印書館同時出版《2011漢語新詞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