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醫令”公之於眾
由央視廣告經營管理中心公布的《通知》原文稱:“鑒於觀眾意見,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台綜合頻道每日18:00以後停止播出醫療廣告,綜合頻道(香港版)、財經頻道、新聞頻道、紀錄片頻道、少兒頻道、中文國際頻道及各外語頻道全天停止播出醫療機構廣告(包括美容整形機構形象廣告等)。”業內人士認為,作為國家級電視台,央視原本的醫療廣告數量就比較少,“限醫令”雖然限制了醫療廣告的播出,但還沒有“一刀切”,比如綜合頻道就沒有限制在白天播出醫療廣告,這對央視的廣告收入影響不大。7大頻道禁播醫療廣告
“限醫令”具體的條款是:自2012年1月1日起,央視一套每日18:00以後停止播出醫療廣告。另外,一套香港版、二套財經、十三套新聞、九套紀錄、十五套少兒、四套中文國際及各外語頻道全天停止播出醫療機構廣告,包括美容整形機構形象廣告等。業內人士認為,這對央視的廣告收入影響不大,因為作為國家級電視台,央視原本的醫療廣告數量就比較少。與此類似的還有湖南、江蘇等省級龍頭衛視,但若是在全國範圍內進行推廣的話,不少二線、三線衛視將受到較大衝擊。
廣告“限醫令”不應止於央視
央視廣告部工作人員處了解到,“限醫令”已經發布在央視廣告經營管理中心的網站上,但是“限酒令”的相關內容還沒有發布。據悉,“限醫令”規定包括新聞頻道、財經頻道等在內的多個頻道禁止播出任何醫療廣告,央視一套(綜合頻道)則是在18:00後禁播。央視廣告“限醫令”說穿了,其實就是限制一些名人、明星做廣告,一般的人你就是想做廣告也難,這是因為名人有聲望,有地位,擁有不少的冬粉,其的影響力不可低估。名人擔任廣告代言等於塊金字招牌,不少人出於對名人的尊重,多少會去聽從,由此帶來的轟動效應和經濟效益是一般人難以比擬的,因而,一些藥商深諳此點,來個藥效不足,名人湊,以名人做包裝,當噱頭,而一些有頭有臉的人在利益的驅動下,把擔當的責任放棄一邊,商家出得錢越多,喊得越響。甚至一些普通的醫療產品,一些根本就不起眼的藥,說成是包治百病的神丹妙藥。由此,一些不出名的藥通過名人的嘴出了名,一些療效不大的藥品通過名人的現場說教得以暢銷。其中也難免一些質量不過關的藥品、保健品經過名人的搖旗吶喊,魚目混珠進入了市場。
醫療類不論產品是大是小,都關係到人的健康以至生命,醫療廣告的引導作用不可忽視,一旦出問題,危害極大。為此,國外不少國家對醫療廣告有嚴格的規定:如:歐盟不允許藥品做廣告,英國允許藥品做廣告,但是不允許社會名人出現在藥品廣告裡;美國藥品廣告很少,醫療廣告也很少。而我國則不同,藥的品類多,既有中藥又有西藥,還有似藥非藥的保健品,因而更應加強對醫療產品的管理。
央視出台“限醫令”治標更要治本
明星代言虛假廣告,已經成為人們痛恨不絕的一個話題,面對占據螢屏的許多醫療和藥品廣告,觀眾由於缺乏辨識力,而一些明星受經濟利益的誘惑,不知就裡就為虛假藥品代言,使消費者受騙上當。明星被曝光後又以自己不是專業人士為由,拒絕認錯,由於相關法律的滯後,對此,有關部門也只能停留在曝光層面,繼而由媒體進行道德層面的批評和譴責。明星代言虛假醫藥產品,已成為螢屏上的一個頑症。針對這一頑症,國家廣電總局、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等五部門曾對醫療廣告再下禁令:嚴禁名人當“藥托”和“醫托”。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新的《食品安全法》,根據新法規,名人如代言問題食品,將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正在人們期盼新的《食品安全法》儘快出台的當下,最近,央視提前了公布“限醫令”,規定在包括新聞頻道在內的七大頻道中禁止播出任何醫療廣告,最重要的央視一套(綜合頻道)18:00後禁播。廣告商已經收到來自央視的通知,通知稱此舉是源自“觀眾意見”。具體的禁播條款是:自2012年1月1日起,央視一套每日18:00以後停止播出醫療廣告。另外,一套香港版、二套財經、十三套新聞、九套紀錄、十五套少兒、四套中文國際及各外語頻道全天停止播出醫療機構廣告,包括美容整形機構形象廣告等。
央視“限醫令”的出台,在拍手叫好之餘,人們對這種治標不治本的舉措還心存擔心之虞。“食品醫療安全”能否真正安全,央視開出“限醫令”,應該說起到了有效的攔截作用,“領頭羊”的率先垂範應該成為各家電視台的榜樣。
2011年度新詞語
國家語言資源監測與研究中心、商務印書館與互動百科日前發起2011年度詞語評選活動,年度詞語評選活動自2007年開始已舉辦四屆,是由教育部、國家語委指導。這些新詞語將收入由教育部、國家語委發布的《中國語言生活狀況報告2011》一書,商務印書館同時出版《2011漢語新詞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