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於1992年11月經國務院批准成為自治區唯一的國家級高新區,也是全國53個國家級高新區中唯一冠有稀土專業名稱的高新區。稀土高新區位於包頭市區南側,屬全市規劃中心,管轄面積49平方公里,其中新建區規劃面積為15.53平方公里。包頭“高校園區”和“科技園區”也一併納入稀土高新區,進一步完善了“一區多園”的發展模式。

區內概況

包頭稀土高新區的交通條件十分便利,距火車站6公里,距民航機場16公里,區內擁有多條城市規劃主幹道,輔以縱橫交錯的區間路,形成了四通八達的快捷交通網路。高新區經過近十年的建設,基礎設施建設日趨完善,全部實現了供電、供熱、供汽、給水、排污、道路、通訊、煤氣等“八通一平”。高新區內道路縱橫林立,綠化率達35.6%,綠化、美化、硬化面積達10萬平方米,同時稀土高新區還建有總建築面積39086平方米,集廠房、倉儲、辦公、服務於一體的黃河工業園區,創建了一個全新的投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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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高新區逐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類政策體系,相繼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大對企業發展資金扶持力度的若干規定》《關於進一步加快創業中心建設和發展的決定》《招商引資獎勵辦法》《吸引、試用、培養人才暫行辦法》等政策,此外,還建立了風險投資資金、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科技創業孵化基金和扶持企業發展資金,在資金技術人才以及土地、廠房價格等方面享受到多種形式的優惠和服務,營造了良好的創業環境。

稀土高新區實行“封閉式管理,開放式運行”的特區運行模式,強化優質服務,提高辦事效率,建立了以企業為中心的“產業引導,政策扶持,跟蹤服務”的新型政企關係。工委和管委會設辦公室、綜合經濟發展局土地規劃建設局人事勞動局財政局財務中心招商局農村社會事業管理局、公用事業管理處、綜合監察大隊、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分局和公安分局,這些部門承擔所有的政府職能,真正實現“小政府、大社會,小機構、大服務”。管委會機關全部實現了現代化辦公和信息化管理,平均年齡34歲,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占職工總數的97.8%。稀土高新區下屬的科技創業服務中心是全國最大的國家級科技孵化中心之一,它是以科技開發和綜合服務為主的社會公益型事業單位,建築面積23000平方米,是一個功能齊全、政策優惠的高新技術孵化基地,進駐企業可及時得到倉儲住宿餐飲商務法律諮詢服務。

為了促進科技創新,扶持進區企業發展壯大,稀土高新區建立了全國第一家稀土企業孵化器、組建自治區首家包頭軟體園和包頭軟體企業聯合會,並與清華大學中國工程院內蒙古大學等大專院校科研院所互建了虛擬孵化器,聘請了一批國內外知名的稀土專家為科技顧問和稀土企業孵化器管理委員會成員,技術創新能力顯著增強,企業成果轉化能力大幅度提升,軟環境建設進一步完善。與此同時,稀土高新區還建立健全了金融郵電保險、法律、審計財會公證等各種支撐服務體系,拓寬了服務領域,擴大了服務職能,健全了一條龍服務工作機制。

城市介紹

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包頭市區
中國內蒙古自治區第一大城市。又稱鹿城草原鋼城。隨著包頭鋼鐵稀土公司的建成與發展,這裡又被稱作草原鋼城。位於內蒙古自治區西部,東與呼和浩特市相鄰,西與巴彥淖爾盟接壤,北連烏蘭察布草原,南瀕黃河,與伊克昭盟隔河相望。轄3個市區(昆都侖區青山區東河區)2個礦區(白雲鄂博礦區石拐區),4個農牧業旗縣區(土默特右旗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固陽縣九原區),1個經濟開發區。包頭早在5000年前就有人類聚居。直至清乾隆時期,包頭才形成了兩條小街的村落。嘉慶十四年(1809),包頭村改為包頭鎮,1923年平綏(現京包)鐵路延至包頭後成為中國西北地區商業重鎮,有水旱碼頭之稱。1926年設縣,1938年設市,1945年實行市縣並存,1953年撤縣留市。

包頭市地處內蒙古高原的南端,陰山山脈橫貫市區中部,形成北部高原、中部山地、南部平原三個地形區域。黃河流經該市南緣,屬溫帶大陸性氣候。年平均氣溫6.4℃,年降水量310毫米,無霜期110~142天。礦產資源豐富,已探明40多種。白雲鄂博聞名中外,是一座巨型多金屬共生礦,稀土礦儲量居世界首位。包頭鋼鐵稀土公司是全國著名的鋼鐵工業骨幹企業。交通運輸發達,是京包、包蘭、包白、包神等鐵路的交會處;民航有飛往呼和浩特、北京等地的班機。市區東北70千米的五當召廣覺寺),建於清乾隆年間,為中國的名寺。此外還有美岱召昆都倫召梅力更召等名寺。東河區境內的轉龍藏,是風景秀麗的遊覽區。

2004年,包頭市總面積27691平方千米。總人口210萬人。

投資環境

一、迅速崛起的以稀土產業為特色的國家級高新區

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成立於1990年,1992年被國務院批准為國家級高新區,是全國53個國家級高新區中唯一以發展稀土產業為特色的高新區,也是內蒙古自治區唯一的國家級高新區。稀土高新區規劃面積15.53平方公里,同時建有希望工業園區,面積為12平方公里;萬水泉新區,規劃面積66平方公里。建有稀土企業孵化器、軟體園和留學人員創業園等各類專業孵化器,正在建設的還有大學科技園和稀土科技園等。

稀土高新區經濟建突飛猛進的發展,主要經濟指標一直保持30%以上的增長速度。到2005年底,工業總產值完成328億元,同比增長30%。技工貿總收入完成312億元,同比增長30%;實現財政收入10億元,同比增長25%;綜合經濟實力顯著增強。在全國53個高新區中位次大幅前移,進入中遊行列。在自治區47個重點工業開發區中位居第一。

二、優越的投資環境

稀土高新區基礎設施建設非常完善,規劃區全部實現了道路通訊煤氣、供水、供電、供暖、供氣、排污等“八通一平”。

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稀土高新區以滿足企業持續發展需求和增強競爭力為工作重點,不僅具備了優越的硬體設施,而且形成了健全的政策支持體系、資金支持體系、孵化創新體系和中介服務體系,特別是2002年高新區管理委員會先後通過了ISO9000質量管理和ISO14000環境管理國際認證,為企業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發展環境。
目前,稀土高新區有註冊企業1300多家,有美國英國德國法國西班牙韓國加拿大日本蒙古印度香港台灣等國家和地區在此投資。主要集中於稀土、新材料、機電一體化、電子信息、生物技術、工程機械、鋁業等各類高新技術產業。其中有上市公司投資企業17家,三資企業43家,稀土企業58家。稀土高新區有經自治區科技廳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136家,占全自治區高新技術企業總數的近50%,占全市高新技術企業的90%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產值占稀土高新區工業總產值的比例已達到66.4%。

到2005年,區內企業累計實施火炬計畫52項,其中國家級26項。科技創業服務中心、內蒙古留學人員創業園、包頭軟體園先後建成投入使用,全部孵化面積達到了8萬平方米,累計達到230家。其中,稀土企業孵化器有33家,內蒙古留學人員創業園有101家,內蒙古軟體園有96家。企業技術創新的主動性進一步增強,14個企業研發機構被認定為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國家智慧財產權制度示範園區已正式掛牌,成為自治區首家、全國4個國家智慧財產權制度示範園區之一,國家稀土智慧財產權信息中心網站同時點擊開通。與內蒙古科技大學聯合創建了稀土學院,已正式招生。成功舉辦了“2004國際稀土研究與套用研討會”,稀土產業園區已進駐企業11家,開發的和正在產業化的稀土發光材料、稀土特種電機、催化材料、電池材料等套用產業,加快了稀土高新技術的產業化步伐,對建設“中國稀土谷”產生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三、構築新的產業優勢,全力打造“六大產業集群”

針對包頭市良好的工業基礎和人才保障以及周邊地區礦產資源富集、部分產業形成相對優勢的實際,從戰略高度培育和打造有強勢發展後勁的“六大產業集群”。

稀土及其套用產業集群。重點發展稀土永磁材料儲氫材料拋光材料發光材料催化材料等稀土功能材料,稀土鋁合金稀土銅合金稀土鎂合金等特種合金材料,稀土永磁電機稀土鎳氫動力電池稀土鉛酸水準電池汽車尾氣催化器稀土節能燈等稀土套用產品,同時發展稀土材料在終端產品中的套用,如用於稀土電動工具電動腳踏車電動汽車等。以稀土產業鏈上的主要環節項目為重點,進一步引進發展深加工項目。

電子信息產業集群。以發展平板電視顯示器、多晶矽、太陽能電池、電子元器件等電子類產品和軟體項目為主,形成製造與套用、硬體與軟體、開發與服務相結合的產業格局。

機電一體化產業集群。以北方股份重型汽車、阿特拉斯液壓挖掘機、電動汽車等裝備製造產業為主體,重點發展重型載重汽車、工程機械、配套零部件和其它電氣產品等,構建規模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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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技術產業集群。以伊利乳業蒙正藥業東方希望生物新疆中基等企業為龍頭,充分利用包頭及周邊地區的農畜產品資源豐富的優勢,建設生物製藥及農畜產品深加工示範基地。

鋁銅等有色金屬深加工產業集群。以東方稀鋁華鼎銅業為龍頭,重點發展配套產品和深加工項目,延伸產業鏈,打造國家級的鋁、銅有色金屬高新技術產業基地。

節能環保產業集群。重點發展固體廢棄物處理和環保特色產業兩大領域,支持粉煤灰綜合利用、環保藥劑、環保新材料、城市污水處理成套設備製造、工業廢氣淨化回收裝置開發等項目。

四、稀土高新區的工業經濟發展戰略

按照建設中國“稀土谷”的發展目標,稀土高新區的基本戰略定位為:一是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把稀土高新區建成以稀土為特色的各類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二是加快稀土高新區“二次創業”步伐,提高經濟發展品質和水準,成為包頭市經濟發展的重要增長極。三是創新發展模式,構建和形成符合市場經濟的運行機制,成為改革開放和制度創新的示範區。

區內優勢

包頭稀土高新區於1992年經國務院批准成為內蒙古自治區唯一的國家級高新區,2000年以來在基礎設施方面的巨大投入,使包頭稀土高新區具備了非常好的發展條件,形成了比較明顯的競爭優勢。

一、各種優惠政策具有法律保障

稀土高新區1992年就被國務院批准為國家級的高新區。因此開發區制定的各項優惠政策有法律保障,而且所有政策均公開發布,公開兌現執行,可以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不變。

二、樹立“誠信”政府形象,創造良好投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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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頭稀土高新區制定了“首問負責制”、“主動引領制”、和“管委會各部門公開承諾制度”等服務制度。企業從入區之初開始就有“一門受理”為企業辦理各種手續,企業進區後依舊可以享受高新區提供的各種服務,如項目招商合作、人員培訓等。區內各執法部門能夠文明執法,很少干擾企業,企業可以節約很多不必要的開支,能夠集中精力從事生產經營活動。1997年以來,稀土高新區共向企業兌現財政扶持資金2.2億元,極大地促進了入區企業的發展,樹立了稀土高新區“誠信”政府的良好形象。

三、完善的基礎配套設施

新建區所有出讓土地均實現“八通一平”,各項配套設施完善。近幾年累計投入6.8億元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建成道路65萬平米,各類管網168公里。希望工業園區和規劃區全部實現了“八通一平”,為入區企業項目建設提供了保障;

四、良好的金融配套體系

稀土高新區不斷為進區企業創造良好的融資環境。2001年設立了貸款擔保公司。截至到2003年底,累計為入區企業提供貸款擔保資金21075萬元,其中2003年共提供貸款擔保資金為11495萬元;和銀行等金融機構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目前四大商業銀行都在稀土高新區設立了分支機構。積極引進風險投資等融資機構,目前共有4家風險投資公司在稀土高新區註冊。

城市旅遊

明代城寺美岱召

位於包頭市土右旗薩拉齊鎮東25公里處,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國家AAA級旅遊景點。美岱召始建於明代中期,是明朝隆慶五年(1571年),被明朝封為順義王的成吉思汗第十七世孫阿拉坦汗,統領蒙古土默特部居住的古城寺廟。1606年稱靈覺寺,清乾隆曾賜名壽靈寺。美岱召的得名是因為麥達力活佛在此坐床的緣故。萬曆十一年(1583年),西藏僧界特派麥達力活佛來蒙古掌教,因麥達力活佛曾在靈覺寺坐床並為彌勒佛像主持開光儀式,人們便俗稱靈覺寺為麥達力召即美岱召。美岱召是喇嘛教傳入蒙古時的一個重要弘法中心,它在研究明代蒙古史、佛教史、建築史、美術史上都有重要的價值。

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包頭-五當召
五當召

位於包頭市西北陰山深處的五當溝,距包頭市區約70公里,是內蒙古地區現存最大、最完整的純藏式喇嘛寺廟。五當,蒙古語柳樹的意思,因廟前峽谷柳樹繁茂而得名。始建於清康熙年間(1662—1722年),是第一世活佛羅布桑加拉錯在此興建的,後逐步擴大始具今日規模。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由乾隆皇帝賜名廣覺寺。五當召規模宏大,殿堂全舍與西藏布達拉宮青海塔爾寺齊名,為我國喇嘛教的三大名寺。

希拉穆仁草原旅遊區

位居包頭市達茂聯合旗的東南部,是蜚聲海內外的旅遊避暑勝地,又因希拉穆仁河畔有座歷史久遠的席力圖召,故又名“召河”。

塞汗塔拉

位於青山區建設路南美麗草原的台地之上,總面積近萬畝,被譽為“城中草原”。

呂祖廟

位於包頭市東河區呂祖廟街,始建於清鹹豐末年,起初只是一個簡陋的小廟,同治五年(1866年)擴建,廟號“妙法禪寺”,過去曾被稱為包頭“十大寺廟之一”。

梅力更自然生態風景區

位於陰山山脈烏拉山南麓,包頭西30公里(九路車終點站),南眺九曲黃河,西接巴彥淖爾盟。是國家AAA級旅遊區。是以眾多的巨型球狀的花崗岩高山、瀑布和植物景觀為主的自然風景區。景區內有梅力更溝、石包克圖溝、西溝等奇峻峽谷,山體雄偉奇特、深幽險峭,主峰大樺背海拔2324米。景區保護面積56.7平方公里。

九峰山自然保護區

位於陰山山脈中段,土默特右旗薩拉齊鎮北約10公里處,總面積480多平方公里,主峰海拔2338米,在左右山峰、谷、瀑布、溪流的映襯下,顯得更加巍峨雄奇,九峰山是西北高原地區少有的自然風景區。由九峰,西九峰,大西梁、天林背、平背冊等大小山峰組成,這裡有號稱"小泰山"的主峰,有季節性的瀑布,有"石湖"有"一線天"有"南天門"這裡不僅大小山峰峭壁屹立,雄奇偉岸,就是峽谷溝壑,溪流瀑布也很有特點。

石門風景區

位於包頭市北部陰山山脈的峽谷中,因流經景區的昆都侖河古稱石門水而得名。

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包頭-趙長城
趙長城

戰國時期,今包頭屬於趙國九原地界,境內現有趙長城遺蹟多處。其中位於石拐區國慶鄉邊牆壕村到九原區後營子鄉的一段趙長城保存較好,是目前存世最為古老的一段長城。

南海

水域遼闊,風光旖旎,北依青山,南接黃河,浩浩蕩蕩,飄飄渺渺,碧波蕩漾,群鷗翔集,蘭舟桂棹,漁歌對答,素有“塞外西湖”之美譽。2001年已被評為國家AAA級旅遊風景區,同年,被內蒙古自治區批准為省級黃河濕地自然保護區。包頭南海是我國較大的內湖風景區之一,緊鄰黃河,占地面積1585公頃,其中水域面積333公頃,濕生草地面積15000畝,有200多種野生動植物在這裡繁衍生息。

包頭市賽汗塔拉森林公園

包頭又稱鹿城,賽汗塔拉因其中有一“聖鹿園”而成名,占地面積約20000多畝,擁有特色餐飲住宿,園內旅遊設施齊全,擁有包頭地區最大的人造滑雪場,曾被評為中國最大的城市草場。

稀土優勢

一、資源優勢

綜合2000年以來國內外資料,中國稀土資源為全球已探明資源的66.7%,包頭為全球的54.2%。因此,包頭素有“稀土之都”的美譽。全球稀土市場中,輕稀土約占稀土總量的85—90%,而包頭的稀土資源中,主要以輕稀土為主。另外,包頭稀土資源是隨包鋼的鐵礦鐵開採,相對成本低,具有不可比擬的價格優勢,包頭稀土正以其得天獨厚的優勢獨領世界稀土潮流。

二、人才優勢

包頭市共有科研開發機構上百個,其中國家級科研院所2個—包頭稀土研究院和中國兵器工業部五二研究所,高等院校3所,各類專業技術及管理人才十萬人,具有豐富經驗與熟練技術的產業工人50餘萬,集中了全國三分之一的稀土科研人員。另外,稀土高新區還與中國工程院和中國科學院建立了長期聯繫,聘請了十幾位院士、專家為稀土高新區的稀土產業發展出謀獻策。為發展稀土產業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撐和人才保障。

三、政治優勢

歷代黨和國家領導人對我國稀土產業的發展都高度重視,七、八十年代方毅副總理七下包頭,專門研究我國的稀土產業發展大計;九十年代鄧小平南巡講話時指出“中東有石油,中國有稀土”;1999年江澤民總書記視察包頭時題詞:“搞好稀土開發套用,把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這將是包頭稀土高新區發展稀土產業的最有利的

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條件之一。

四、工業基礎

包頭市是內蒙古自治區乃至我國少數民族地區最大的工業城市。經過五十年的建設,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包頭市經濟飛速發展,產業結構不斷調整,基礎產業得到加強,形成了以鋼鐵冶金、稀土冶金及套用、機械製造、有色金屬、紡織、電子、化工、能源等行業為主的、門類齊全的工業體系,為發展稀土產業提供了完善的配套協作能力。

五、高新區已形成稀土產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隨著中國成為全球重要的“製造基地”,已開發國家與地區的製造業將向我國轉移,特別是與稀土相關的產業。包頭稀土高新區成為稀土已經形成了稀土產業發展的六大產業鏈,稀土各領域產業在“稀土—新材料—元器件—終端套用”的鏈條上日益豐富。寧波韻升、日本昭和、日本三德、美國OEC等一大批國內外知名的稀土企業已落戶稀土高新區,已形成了以“稀土高科”為龍頭的稀土企業集群,同時包鋼、包鋁、一機集團北重集團、東方稀鋁等一大批具有巨大稀土套用潛力的特大型企業已經或正在落戶稀土高新區,為稀土高新區發展稀土產業起了巨大的推動作用。形成了世界稀土看中國,中國稀土看包頭的產業格局。為發展稀土產業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目前,包頭地區的稀土企業固定資產總額超過20億元,職工總數約1.5萬人;能生產200多個品種、近1000個規格的稀土產品。形成的主要產品的生產能力為:稀土精礦粉13萬噸,處理稀土精礦能力5.8萬噸(以REO計),氧化物2.5萬噸(以REO計),混合稀土金屬能力為7000噸,單一稀土金屬1800噸,稀土合金3.5萬噸,釹鐵硼3500噸,拋光粉3500噸。

2003年底,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註冊的稀土企業共有50多家,其中骨幹企業近20家;全年實現工業總產值13.9億元,實現工業增加值4.1億元,實現銷售收入13.9億元,實現利稅1.3億元。儲氫合金粉2500噸,稀土永磁電機5萬台,電動腳踏車4萬輛。三個稀土功能材料基地已初具規模:稀土釹鐵硼合金及其永磁材料年生產能力已達到3500噸,到2005年將達到4500噸;稀土儲氫合金材料年生產能力達到2500噸,到2005年將達到3500噸;稀土拋光粉材料年生產能力達到3500噸,到2005年將達到6500噸。

在包頭稀土高新區投資建設稀土項目,除執行其他投資領域的相關政策外,同時還享受更為優惠的財政和土地政策:從事稀土產品科研開發及生產的非高新技術企業自註冊之日起5年內享受10%所繳增值稅的返還;如投資稀土套用領域或開發稀土終端產品的項目,在土地價格上可享有45%土地價格的特殊優惠。

招商項目

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裝備製造項目
鋁銅深加工項目
基礎設施類項目
稀土項目
新能源項目
生物工程項目
機電項目
新材料新技術項目

優惠政策

獎勵方法

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加快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包頭稀土高新區)建設和發展,依據包頭市有關規定並結合包頭稀土高新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於為包頭稀土高新區直接引進國內外資金和項目的中介機構或中介人(以下統稱中介人)。

第二條,凡為包頭稀土高新區引進國內外資金,按資金實際到位額度,對引資中介人給予獎勵。
(一)引進國內外資助、贈予等無償資金的,按其引進資金總額的5%給予獎勵。
(二)引進國內外資金200萬元以上且與國內銀行年息(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同)相同,根據引資額的大小及引資中介人在引資過程中所起作用大小給予2000~50000元獎勵。
(三)引進國內外年息低於國內銀行同期利率的資金,根據引資額的大小及引資中介人在引資過程中所起作用大小給予2000~50000元獎勵的基礎上,其低於國內銀行利率利息差額部分的60%亦作為獎勵。
(四)引進國內外無息借貸資金,根據引資額的大小及引資中介人在引資過程中所起作用大小給予2000~50000元獎勵的基礎上,等額資金同期銀行貸款利息的50%亦給予獎勵。

以上所述引進資金不包括以投標中標及BTBOT等方式參與工程建設的資金。以上資金凡用於包頭稀土高新區的,獎勵資金由包頭稀土高新區財政支付;用於企業的,由受益企業支付。

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第三條,凡引進資金在包頭稀土高新區新建項目和直接引進項目在包頭稀土高新區建設,從註冊之日起,在一個連續年度內固定資產投資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資金實際到位額的1‰至5‰給予獎勵,實際獎勵比例及金額將根據中介人在引進項目過程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和引進項目的投資規模、技術含量、建設速度、投資密度、環保水平等評定。

引進重大先進技術項目(特別是稀土產業的重大項目和先進技術),同時對包頭稀土高新區發展貢獻突出的國內外知名企業,包頭稀土高新區管委會研究後,給予中介人具體獎勵。

第四條,中介行為及中介人的界定
(一)本辦法所稱的中介,是指中介單位或個人在項目投資各方之間、在項目投資各方與包頭稀土高新區管委會之間發揮中介作用,通過介紹、推薦和溝通,最終促成項目在包頭稀土高新區建設完成的行為。引薦單位或個人的責任是向項目投資各方和包頭稀土高新區管委會如實介紹彼此的情況,協助項目投資各方與包頭稀土高新區管委會建立直接的聯繫,在項目洽談和建設過程中起到明顯的促進作用。

(二)本辦法所稱的中介人,是指第一個在項目投資各方與包頭稀土高新區管委會之間從事中介活動的自然人或中介機構以及其他經濟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第五條,申報程式、認定及支付
(一)引進國內外資金、項目的中介人應在發生中介行為一個月之內到包頭稀土高新區招商局填報《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招商引資獎勵登記表》。中介行為備案後,包頭稀土高新區對項目的進展情況進行跟蹤,對中介人在項目引進過程中所起的作用進行考核。
(二)從企業註冊之日起,滿一個連續年度後,中介人持資金驗資報告、銀行證明以及項目單位的有關證明等,以書面檔案形式報包頭稀土高新區招商局,並填寫包頭稀土高新區統一印製的《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招商引資獎勵考核認定表》,辦理申報手續。
(三)包頭稀土高新區招商局組織有關部門對引進國內外資金、項目的中介人進行初審後,報包頭稀土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研究批准。
(四)中介人憑經批准後的《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招商引資獎勵考核認定表》及相關檔案向包頭稀土高新區財政部門領取獎金。

第六條,包頭稀土高新區管委會招商部門以外各部門及工作人員為中介人,依照本辦法獎勵。

第七條,本辦法自通過之日起實施。本辦法由包頭稀土高新區招商局負責解釋。

人才管理方法

第一條,為營造包頭稀土高新區吸引、使用、培養人才的良好環境和政策條件,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在包頭稀土高新區註冊並依法納稅的各類用人單位和轄區農村引進、使用、培養的人才。

第三條,包頭稀土高新區財政撥付專款設立“人才基金”,主要用於人才資助。
(一)國家兩院院士到包頭稀土高新區轉讓技術、從事技術開發工作,在包工作期間每月給予1萬元補貼。
(二)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攜先進技術、資金到包頭稀土高新區領辦創辦企業,一次性給予2萬元啟動經費。
(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博士學位的自治區外人才,攜先進技術、資金到包頭稀土高新區領辦創辦企業,居留本市1年以上,給予1萬元住房補貼。
(四)稀土產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深造,取得稀土及相關專業碩士以上(含碩士)學位,並服務滿一年以上的人才,人才資金給予學費(不包含答辯費、書費等各類雜費)20%的資助。
(五)在包頭稀土高新區工作一年以上,具有技師、高級技師、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並被用人單位聘用到相應崗位的人才,鼓勵用人單位給予報銷培訓、考試、評審費用,包頭稀土高新區人才基金給予一定補貼。1、取得高級專業(執業)技術資格,給予600元補貼;取得高級技師資格,給予500元補貼;取得技師資格,給予400元補貼;2、以後在包頭稀土高新區內流動的人才不再重複申報享受此補貼。

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第四條,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在工作期間每年給予5000元醫療保健補貼。

第五條,包頭稀土高新區每兩年組織一次獲包頭稀土高新區科研貢獻獎的科技人員健康療養或赴外培訓。

第六條,在包頭稀土高新區各用人單位工作一年以上,具有大學本科學歷以上(含本科)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所在企業破產,從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一年之內在包頭稀土高新區重新就業的,本人待業期間的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經社會保險機構核准後,由人才基金全額補貼。

第七條,鼓勵引進、培養農村實用人才和技能人才,並參照本辦法給予資助、獎勵。

第八條,包頭稀土高新區為引進和使用的人才提供免費的全程跟蹤式人事代理服務。
(一)為人才提供認定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和破格評定專業技術資格的代理服務;留學人員評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可免試外語、計算機,參加繼續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二)協調有關部門,為外國專家、港澳台專家提供出入境及居留的便利;為外省市人才提供居留的便利。
(三)幫助有落戶意願的外省市人才,到包頭稀土高新區公安部門辦理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落戶手續。
(四)引進的人才,其子女參加自治區大中專院校入學考試,可按有關規定參照歸國華僑子女的照顧條件加分。
(五)為到包頭稀土高新區就業的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2年免費人事代理服務。
(六)協助用人單位或個人申報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人才開發資金。

第九條,包頭稀土高新區人事勞動保障部門為人才免費提供《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諮詢服務和勞動爭議諮詢服務。

第十條,享受人才基金補貼,按照如下程式進行申報:
(一)用人單位或個人向包頭稀土高新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並提供所需材料;
(二)包頭稀土高新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對材料進行初審;
(三)包頭稀土高新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綜合經濟發展局、財政局、科技創業服務中心監察局等部門審核後報黨工委、管委會有關會議研究決定。

第十一條,在政策執行過程中,用人單位如有虛假、欺瞞行為,給予相應處罰,同時五年內該企業和個人不得享受本政策。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本辦法由包頭稀土高新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國家級高新區全包羅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是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它以智力密集和開放環境條件為依託,主要依靠科技實力和工業基礎,利用一切可能獲得的國外先進科技、資金和管理手段,面向國內外市場,創造局部最佳化環境,最大限度地解放和發展科技生產力,促使我國的高新技術成果儘快實現商品化、產業化和國際化,是我國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主要基地。
中關村科技園區
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
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吉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海口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淄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烏魯木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
大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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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
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中山火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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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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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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