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榻遺言》

《病榻遺言》

《病榻遺言》是高新鄭在神宗初政後被逐出政壇回籍賦閒期間撰寫的政治回憶錄,是高張(張居正)交惡的一家言。高新鄭與張江陵恩怨深結,在該書中是己而非張,攻江陵"附保逐拱"、"矯詔顧命"、"招權納財"、"謀害元輔"等,對萬曆十年以後的明代政局影響極深。然而,《病榻遺言》中多有不實之詞,真假混雜,虛虛實實,體現了高新鄭的政治智慧,更折射著高新鄭的政治權謀,今人如欲理解萬曆政局,必須對其中一些關鍵說法加以釐清。

基本信息

選文

顧命紀事

隆慶六年正月下旬,上有疾,且有腕瘡在理。越月稍平,以閏二月十二日出視朝。既鳴鐘,百官入班,臣拱暨張居正自閣出北上過會極門,望見御路中乘輿在焉,疑曰:“上不御座,竟往文華殿耶?”亟趨赴,乃有內使數輩飛馳而來,傳呼宣閣下。於是二臣疾趨至乘輿所,則上已下金台,怒色立欲就乘輿,諸內使環跪於側。上見臣至,色稍平,以手執臣衽甚固,有欲告語意。臣即奏曰:“皇上為何發怒?今將何往?”上曰:“吾不還宮矣。”臣曰:“皇上不還宮當何之?望皇上還宮為是。”上稍沉思曰:“你送我。”臣對曰:“臣送皇上。”上於是釋衣衽而執臣手,露腕以瘡示臣曰:“看吾瘡尚未落痂也。”隨上金台立,上憤恨語臣曰:“我祖宗二百年天下以至今日,國有長君,社稷之福,爭奈東宮小里?”連語數次,一語一頓足一握臣手。臣對曰:“皇上萬壽無疆,何為出此言?”上曰:“有人欺負我。”臣對曰:“是何人無禮,祖宗自有重法,皇上說與臣,當依法處治。皇上病新愈,何乃發怒?恐傷聖懷。”上不答,良久嘆語臣曰:“甚事不是內官壞了,先生你怎知道?”於是執臣手行,入皇極門,下丹墀,上呼茶。於是內侍設倚北向,不坐,乃移南向,始坐,而執臣手不釋如故。茶至,乃以左手飲數口,顧臣曰:“我心稍寧。”遂起由東角門入,至乾清宮門,臣不敢入,上牽臣手曰:“送我。”既得旨乃敢入,隨至寢殿,上升榻坐,猶執臣手。蓋自御路前至此,皆執手未釋,而顏色相顧,眷戀之情藹然,言之流涕,不忍言也。時張居正、朱希忠皆榻前叩頭,上猶執臣手,臣鞠躬膝側不得下,叩頭踘踖不安之甚。上見如此,乃釋手,臣始得下叩頭,又與二臣同叩頭,辭出乾清宮門外候旨。須臾,內侍傳宣閣下,二臣復入,候立寢殿丹墀。有旨:“上來。”遂上殿至榻前,上已升座,二臣跪承旨。上從容曰:“朕一時恍忽。”又曰:“自古帝王后事(下此二句聽不真,意是豫備後事),卿等詳慮而行。”臣等叩頭出,仍在乾清宮門外候旨。須臾,內侍傳旨:“著高閣老在宮門外莫去。”拱即語張居正曰:“我留公出,形跡輕重難為公矣。公當同留,吾為奏之。”隨語內詩曰:“奏知皇上,二臣都不敢去。”薄暮,內侍傳旨:“閣下著在乾清宮門外宿。”臣拱即內侍奏上曰:“祖宗法度甚嚴,乾清宮系大內,外臣不得入,晝且不可,況夜宿乎?臣等不敢宿此。然不敢去,當出端門,宿於西闕內臣房。有召即至,有傳示即以上對,舉足便到,非遠也。”上允之。於是二臣乃就西闕內臣房宿。臣夜不能寐,披衣坐,候掖門開即入。候起居日數次,明日亦如之。既傳聖體稍安,臣即上札子曰:“臣聞聖體稍安,不勝慶幸。今府部大臣皆尚朝,宿不散,宜降旨令各回辨事,以安人心。而臣等仍晝夜在內,不敢去。”即擬旨上請,上以為然,即時降旨,百官皆散,人心稍定,而臣等日問安如初。又四日,上覺益平愈,臣問安札子有御批字:“心稍安。”上遣內侍慰勞,命還家,於是乃還。上付託之意乃在執手告語之時,此乃顧命也。慟哉!至受顧命時,已不能言,無所告語矣。
隆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大漸。未申間,有命召內閣臣拱暨張居正高儀亟趨入乾清宮,遂入寢殿東偏室,見上已昏沉不省,皇后、皇貴妃擁於榻,皇太子立榻右,拱等跪榻前。於是太監馮保以白紙揭帖授皇太子稱遺詔,又以白紙揭帖授拱。內曰:“朕嗣祖宗大統,今方六年,偶得此疾,遽不能起,有負先皇付託。東宮幼小,朕今付之卿等三臣同司禮監協心輔佐,遵守祖制,保固皇圖。卿等功在社稷,萬世不泯。”拱讀既慟不能勝,即哭奏曰:“臣受皇上厚恩,誓以死報。東宮雖幼,祖宗法度有在,臣務竭盡忠力輔佐東宮,如有不得行者,臣不敢愛其死,望皇上無以後事為憂。”且奏且哭,已大慟長號不能止。兩宮亦皆失聲哭。於是二內臣扶拱起,遂長號以出。嗚呼!痛哉!蓋拱見得居正與保內外盤結已固,事勢必不可為,故有誓死之奏,不復有其身矣。至二十六日卯初刻,上崩。拱等聞報,哭於閣中,而居正雖哭,乃面有喜色,揚揚得意。儀私謂拱曰:“不見張公意態耶?是誠何心?國家之禍,不知所終矣。”是日巳刻傳遺旨:“著馮保掌司禮監印。”蓋先帝不省人事已二三日,今又於卯時升遐矣,而巳時傳旨,是誰為之?乃保矯詔,而居正為之謀也。旨出,百官駭愕,相顧失色,閭巷小民亦皆驚惶奔走不寧,而獨居正喜動顏色不能自禁,閣中官僚吏卒無不見之。至二十七日,馮保打出一報,內開遺詔與皇太子:“朕不豫,皇帝你做,一應禮儀自有該部題請而行,你要依三閣臣並司禮監輔導。進學修德,用賢使能,無事怠荒,保守帝業。”報出,人心大駭,以為宦官安得受顧命?且此詔今上領受之矣,保全得取而打報?蓋欲專權亂政,故以此示天下,以為吾乃受顧命之人,先帝有托,乃可以任其所為,而莫敢誰何也?然不知二遺詔者,皆居正所為。前三月十六日,忽報:“上疾重,閣下宜赴宮門候宣。”拱與居正即趨入,至恭默室迤北,有居正心腹吏姚曠手持紅紙套,內有揭帖半寸許厚,封緘完固,自後飛走而過。拱問送與何人?曠答云:“與馮公。”公即疾馳而入,蓋不知其主人瞞我而遂直言之也。拱即問居正是何所言?居正面赤惶怖,遽答云:“乃遺詔事宜耳。”拱默然,以為我當國,凡事當自我同眾而處,獨奈何於斯際而有私言於保乎?此中必有播弄之事,故瞞我而私言之也。待看,待看。至是拱奉遺詔,又得皇太子遺詔,皆有同司禮監之說,乃知居正蓋為馮保謀也。嗟乎!自古有國以來,曾未有宦官受顧命之事,居正欲憑藉馮保,內外盤據,窺伺朝廷,盜竊國柄,故以顧命與司禮監。而次日即傳馮保掌司禮監印,大權悉以歸之,而托其為主,於內以蔽主,上威百僚,使人莫敢我何?其欺先皇之既崩,欺今上之在幼,亂祖宗二百年之法度,為國家自古以來未有之大事。嘻,亦忍心哉!亦大膽哉!天地鬼神有靈,祖宗先帝有知,必然鑑察。保粗識三二字,言不能成文,居正凡欲有所為,必捏旨寫與保,瞞皇上不知,只說是司禮監所擬,當行者乃即以為聖旨而傳行之。欲要寵則要寵,欲害人則害人。惟其所為,無不立遂者,而又佯為不知,以為出自上意,我無可奈何也,此事以為常。指鹿為馬,無敢不言馬者,朝臣被其威劫,不復敢言矣。


矛盾原由

荊人為編修時,年少聰明,孜孜向學,與之語多所領悟。予愛重之,渠於予特加禮敬,以予一日之長處在乎師友之間,日相與講析理義,商確治道,至忘形骸。予嘗與相期約,他日苟得用,當為君父共成化理。渠曰:“若撥亂世,反之正,創立規模,合下便有條理。堂堂之陣,正正之旗,即時擺出,此公之事,吾不能也。然公才敏而性稍急,若使吾贊助,在旁效韋弦之義,亦不可無聞者。”以為確論。且每向人云:“自交玄老,長多少學問見識。”其相稱許,謂不在皋夔下,此皆其初心也。暨予為司成,渠為司業;予總校《永樂大典》,渠為分校;予在政府,渠亦繼入,蓋久而益加厚焉。至予為徐氏擠排以歸,凡三載,亦各相望不忘。庚午予蒙召還閣,至京時,則渠與趙大洲相構,日在■〈元危〉。見予至,喜曰:“公來吾可有倚仗,若再一二月不至,吾不能存矣。”而趙亦語予曰:“世所謂妖精者,張子其人也。”乃備告以相構故。予為解釋,乃各稍寧息。既乃見渠,頃異往昔,全以詐術馭人,言語反覆無實。人有不合者必兩利而俱存之,怒甲則使乙制甲,怒乙則使甲制乙;欲其斗則嗾之使斗,欲其息則愚之使息。使其柄常在,我惟其所為,而人皆囿於其中,不能自覺回互,隱伏不可。方物縱橫顛倒,機變甚巧。予乃嘆曰:“張別吾三載,乃不能進德,遂成斯人乎?”時予攝銓務進退人才,而渠乃專假借。凡予進一人,必曰:“此吾薦之高老者也。”既已收恩,退一人則又曰:“吾曾勸止之,奈高老不聽何?”而又以收恩焉。蓋欲籠絡一世之人,使之歸己,而因以眾樹黨也。而就中納賄無籌,此事人所共知。予亦聞之,然惟自慎,不復與言部事而已,而安能止其假借乎?昔徐氏之去,實渠嗾李芳為之,既以示德於我,既則又交通徐氏受其重賄,而謂調停於我。在徐處則曰:“高實未忘情也。”在我則曰:“徐可惡甚。”若在他人,孰能堪之?蓋以兩利俱存,獨持其柄之意。辛未秋,徐因一通判送銀三千、玉帶寶玩等物於渠,渠受之。有松江人顧紹者知其事,揭告於予,證據明白,渠惶甚,莫邊為居。予為解慰,以為小人告訐,不信,而執紹付法司解回,渠始稍寧,而稱我曰:“畢竟是公光明也。”然雖眼底支吾,而本情既露,相對甚難為顏面。於是遂造言訕謗,發意謀去我矣。荊人賣眾,別走路徑,專交通內臣,陰行事於內。而司禮太監馮保者,狡黠陰狠,敢於為惡而不顧者也。荊人傾身結之,拜為兄弟,諂事無所不至。保有慧仆徐爵,極所信任,即陰事無不與謀。荊人深結之,每招致於家,引入書房共卓(桌)而食,啖以重利,惟其所為,皆傾意為之成就,爵深德之,為之斡鏇於內,益固其交。於是,三人者遂成一人,而爵五日不在,荊人所喘息相通。荊人每有意指,即捏旨付保,從中批出,以為出自上意,而荊人袖手旁觀佯為不知。此事已久,予甚患之,而莫可奈何。至是則遂與保謀害我,而又令其密黨嗾言官攻我,賴上信任我甚,保計莫施,而外亦無應之者。會殷閣老去任,予具疏請內閣添人,荊人即捏旨付保,誑奏上批出曰:“卿二人同心輔政,不必添人。”朝臣皆以為上之信任輔臣如此,二老之見知於上如此,而不知荊人之為也。荊人之意,予則知之。蓋彼方與保謀我,又嗾言官攻我,使再有閣老在,則旁觀有人不便。今只二人在閣,則吾一被言,即當迴避,而彼獨在閣,則可與保內外為計,以制吾之命,此其謀至深,然已有旨,將奈之何?
辛未正月,上有疾,不視朝。會福建巡按御史杜化中參論福建將官金科、朱珏,則贓罪重大。先該巡按論劾,兵部覆行巡撫衙門勘問。國朝二百年來,曾未有巡按所劾行巡撫勘問之理,而巡撫何寬受二犯賄,乃不屬按察司而屬運使問,亦曾未有運使問刑之理。二犯遂得輕縱,然尚未結,又各持金送總兵戚繼光接受,遂為奏行取赴京聽用。隨準兵部咨行福建巡撫衙門,將金科、朱珏督發赴浙江,聽副將胡守仁督同選兵完日,統領往邊,納賄招權,支吾賣法,情罪甚重。荊人見奏,面如死灰,顙有泚鬱郁咨嗟不已曰:“戚總兵已站不住了,南兵不必選罷。”連日皆然,予不知所謂,因訪之,則此事乃荊人之為也。荊人久招納戚繼光,受其四時饋獻,金銀寶玩不啻數萬計,皆取諸軍餉為之者。又差心腹頭目錢佩等四五人,日在荊人宅聽用,喘息相通,倏忽而至,荊人極力庇護。凡朝廷機密動靜,與士夫向背,一言一動,當時即知之,此人所共知者。金科、朱珏富甚,久以賄投戚繼光門下,前被論時即納賄求解,而繼光遂引入荊人家,各饋千金。荊人特令兵部覆行巡撫勘問,而又作書何寬令其出脫,而繼光仍復取用,實皆荊人展轉為之。及見化中奏,以為化中知其底蘊也,故皇急如此。然化中河南人,荊人疑我知之,而不知此乃隆慶二年事,吾尚家居,則何由知也。又恐有人因而大發其事,日夜不寧,既力囑兵部題覆將繼光開豁不問,二犯胡亂了事。而何寬則當吏部題覆,荊人不得已,先餂予曰:“化中事公不知耶?”予曰:“此事在予家居時,化中在萬里外,吾何以知?”荊人曰:“吾始以為公知也。連日熟觀公動靜,公寔不知矣。今乃敢以情告二將,皆可用,吾故扶持之欲得用也。前兵部覆巡撫勘乃吾意,吾亦曾有書與何寬,今若如化中言,吾何顏面?願公曲處。”予曰:“彼既有言,何以竟不問?今只令聽勘,勘來便好也。”遂如此處。荊人雖幸了此事,而蹤跡已露,心愈不安,而謀我又愈甚。令其密黨布散流言於南北,欲趁上病不理事,好嗾保下毒手陷我,其計無所不至矣。
東宮出閣講學,故事:閣臣止看視三日,以後更不復入。予以為東宮幼,而講官亦皆新人,無慣熟者,今只委之講官,而吾更不在側,於心未安。乃上疏請東宮講學:“故事,閣臣止看視三日,後不復入。臣竊惟東宮在幼,講官皆新從事,恐有事未妥者,何人處之?臣切願入侍,而故典未有未奉明旨,既不敢以擅入,而惓惓之心又甚不容己。為此謹題,望皇上容臣等五日一叩講筵看視,少盡愚臣勸進之忠,蓋舊日所無之事而特起者也。上允之。乃荊人遂捏一旨,嗾保奏上曰:“東宮幼小,還著閣臣每日輪流一員看視才好。”上曰:“也罷。”保遂出旨行之。上止知為保所擬,而不知乃荊人之為。蓋荊人為此有二意:一則欲於上前見得我五日之請為疏慢,一則欲外人見我請五日,而上乃欲每日如此,是我疏慢,是上意不然,我做此模樣,使人疑望揣摩,好動手我也。而又日輪一人,不是通往,則彼得以獨與保為謀計更為便也。於是,凡荊人入看之日,則保必出,在文華殿東小房與荊人密語,屏左右,遠立不得聽聞,直至東宮出乃已,日為常,各講官無不見之。荊人既使徒黨造言,招邀南北言官論我,然迄無應者。而楚人少卿曾省吾者,荊人幕賓用事者也,為力更甚。省吾有門人曹大野為給事中,省吾乃以荊人意嗾大野曰:“上病甚,不省人事,事皆馮太監主行。而馮太監者,即張相公也。張望君舉事甚切,君誠以此時劾高老,事必濟。張秉政,必大用,君可永享富貴。”又尚寶劉奮庸者,躁急孟浪人也,俸淺而求速化甚力,屢托鄉人為言,予甚薄之,以是有怨言,而省吾亦遂收與共舉事。於是,三人日相聚為謀。會當外補科官,而荊人即傳示大野曰:“聞高老欲升君僉事矣。”於是,奮庸即上疏陳事,暗論我而不明言,以引其端。大野即日上本劾我十大不忠,謂比秦檜、嚴嵩更甚,而五日一叩之說,即為首件,應荊人之謀也。時上病甚,見疏大怒,命處治大野。司禮監擬旨:“曹大野這廝排陷輔臣,著降調外任。”而保馳與荊人商量,荊人遂抹去“這廝排陷輔臣及降”字,而改曰:“曹大野妄言,調外任。”蓋既不能護庇,則姑為輕緩之辭,且以示人,謂上不甚為我怒也。擬上,上頷之,遂發行。而荊人則封一帖告我曰:“曹大野是趙大洲鄉人,聞此事是大洲所為。”蓋欲掩己而推以與人,為先入之說惑我也。又曰:“聞大洲布散流言於南北,今北果有矣。恐南亦有之,公不可不防。”蓋渠既散言南北,不止北者推與大洲,倘南亦有言者,則遂以為果大洲為之,有言在先也。又忽差人報我曰:“聞大理寺有一官上本論高爺矣。”蓋亂我也,而竟無之。乃予則只上疏力求去,而人情駭愕,洶洶憤激,不平之甚。乃是日六科公本一,獨本三十三,道公本一,九卿公本一,太常寺等衙門公本一,一日並上,劾大野誣陷元輔,而恐我必不肯留勸,上特加信任,勿令去。上曰:“說的是。”而我本兩上,上懇留不允。予自念曰:“上病甚,我求去非宜,且屢言不止,徒苦聖懷,更非宜。吾今當以君父為急,乃何有於此輩哉!”遂出視事。而言官有兩疏劾劉奮庸、曹大野朋謀誣陷者,事甚悉,乞重處。予當吏部覆本,予乃即上疏救之,乞留大野而免究奮庸。上不允,大野仍調外任,而奮庸降一級調外任。於是大野既為人所嗾所賣,失意怏怏甚,遂向人說:“是省吾所謀,乃致我如此。”而又自詣吾門洗雪曰:“此事非大野本意,有人令我為者,公當自知也。”而其事遂明,縉紳無不知矣。
於是御史張集獨本劾曹大野傾陷輔臣,內有曰:“昔趙高矯殺李斯,而貽秦禍甚烈。又先帝時,嚴嵩納天下之賄,厚結中官為心腹,俾彰己之忠,而媒櫱夏言之傲,遂使夏言受誅而已。獨蒙眷中外蒙蔽離間者二十餘年,而後事發,則天下困窮已甚。”蓋指荊人馮保之事言也。荊人見本面赤氣促,良久奮起大言曰:“這御史如何比皇上為秦二世?予遂擬票該衙門知道。”以上荊人恐本出,則交通馮保害我之事。有話說起,引惹事端,必有乘其後而大發之者。何以收拾,且又欲藉以威眾,乃嗾保收本不發,而令散本內官至閣曰:“萬歲爺爺說張集如何比我為秦二世?”予顧荊人曰:“公昨日有此言。”荊人默然,而又使保宣言曰:“上怒本在御前意叵測,將欲廷杖為民矣。”又曰:“廷杖時我便問他,今日誰是趙高?喧傳內外,而張集則日在朝房聽拿,買南蛇膽,買棺木,分付後事,謂必死矣。”有荊人門客問曰:“這事如何了”。荊人曰:“再困他幾日,使他嘗此滋味也。”予知其詐,乃令中書官入文書房問張集本安在?文書官曰:“在此收貯,上通未見。”問如何下落?曰:“留不發矣。馮公公說再困他幾日,使他嘗此滋味也。”而內外之言,若合符節然。集既朝房聽處,而人情洶洶益甚,且其本雖未發,而其揭帖已流傳各衙門,皆知其說矣。而曹大野怨曾省吾之說,又日騰播於是,言官皆攘臂切齒,欲論荊人,發其奸謀。乃荊人密黨郎中王篆謂荊人曰:“張集一日不了,則添一日說話。”見今人情如此,而尚可激之乎?於是,荊人即使篆入朝房謂集曰:“張相公致意君第歸家,本已不下無事矣。”集始歸,然蹤跡大露不可掩,人情憤恨愈甚。科道各相約,具本劾荊人交通馮保,嗾使言官誣陷首相,旦夕且上,荊人窘甚,惶急無以為計。
予聞之,乃茫然曰:“上病甚,若聞荊人害我事必盛怒。茲時也,安可以怒聖懷?且他人事,有閣臣處之。荊人害我,則何人為處?必上自處也。今水漿不入口而能處乎?安可以苦聖心?人臣殺身以成其君,則為之今,寧吾受人害,事不得白,何足言者?而安可以戚我君?”於是,約科官吳文佳、周良臣劉渾成、王璇至朝房諭之曰:“聞台省將欲有言,此必不可。上病甚,一聞此說,將何如處?願諸君當以君父為重,吾寧受害,寧事不白,特鴻毛耳,而安可以此時苦聖心乎?且此說為我白也,如但有一言,則吾即日去之矣。”說甚丁寧懇側,四人遂編告省台,使寢其事,而荊人不知也。乃是日薄暮,荊人褻衣至吾前園中,請見予,問公可言,荊人囁嚅數四,始言曰:“曹大野事謂我不與知,亦不敢如此說,今事已如此,願公赦吾之罪。”予舉手曰:“天地鬼神祖宗先帝之靈在上,我平日如何厚公,公今日乃如此,為何負心如此?”荊人曰:“以此責我,我將何辭?但願公赦吾之罪,吾必痛自懲改,若再敢負心,吾有七子,當一日而死。”予曰:“昨姚曠封送秘帖與馮保,不圖吾見,問之則曰:‘遺詔耳’,我當國事當我行,公奈何瞞我,而自送遺詔與保乎?且封帖厚且半寸,皆何所言,安知中非謀我之事乎?”荊人俛首曰:“公以此責我,我何地自容?今但願赦罪容改過耳。”予曰:“公不須困心,茲科道嘖嘖有言,吾已托四科官遍告力止之矣。吳文佳、周良臣皆楚人,用此二人者,欲其告公知也。乃未告公知耶已矣,何言吳周皆其幕賓?”二人聞予言,吳往告周曰:“未知止得眾言官否?若止不住而吾先言之,恐是非弄在吾身上,不必告罷遂已。”既荊人聞吾言,則憾二人。於是,吳又賣周而自造荊人訴曰:“吾欲言而周止之,吾二人共聞不敢獨告耳。”遂大恨周,吾去後即出周為南昌知府。荊人雖幸目前風波暫止,然事既敗露,終有發時,必去我而後可。於是,稍收斂形跡,而為謀則愈深矣。

作者

高拱(1513~1578),祖籍山西洪洞,中國明代嘉靖、隆慶時大臣。字肅卿,號中玄。漢族,河南新鄭人。嘉靖進士。穆宗為裕王時,任侍講學士。先世避元末亂遷徙新鄭。祖父高魁,官工部虞衡司郎中。父高尚賢,正德十二年(1517年)進士,官至光祿寺少卿。嘉靖四十五年(1566)以徐階薦,拜文淵閣大學士。明神宗即位後,高拱以主幼,欲收司禮監之權,還之於內閣。與張居正謀,但張居正在太后前責高拱專恣,致被罷官。萬曆六年死於家中。七年,贈復原官。著作有《高文襄公集》。高拱是明中葉有才乾的政治家之一。

明代筆記目錄(一)

明代筆記包括小說故事類的筆記、歷史瑣聞類的筆記、考據辨證類的筆記等多種。
《玉笑零音》
《春雨逸響》
《泉南雜誌》
《朱良叔猶及編》
《三餘贅筆》
《續婆羅館清言》
《婆羅館清言》
《見聞雜記》
《碧里雜存》
《珍珠船》
《江上雜疏》
《皇明紀略》
《淞故述》
《夷俗記》
《濟南紀政》
《雲間據目抄》
《願豐堂漫書》
《病榻寤言》
《長水日抄》
《耄餘雜識》
《召對錄》
《窺天外乘》
《野記》
《二酉委譚摘錄》
《奇聞類記》
《病榻遺言》
《嘉靖東南平倭通錄》
《皇明典故紀聞》
《方洲雜言》
《金台紀聞》
《都公譚纂》
《同異錄》
《機警》
《君子堂日詢手鏡》
《制府雜錄》
《西征日錄》
《賢識錄》
《沂陽日記》
《風月堂雜識》
《天潢玉牒》
《談輅》
《平濠錄》
《燕對錄》
《北窗瑣語》
《苹野纂聞》
《蘇談》
《醫閭漫記》
《枝山前聞》
《世緯》
《新倩籍》
《百可漫志》
《清暑筆談》
《滇載記》
《琅琊漫抄》
《病逸漫記》
《國琛集》
《今言》
《賢弈編》
《半村野人閒談》
《雲南機務抄黃》
《晏林子》
《炎徼紀聞》
《巳瘧編》
《鳳凰台記事》
《原李耳載》
《湖西遺事》
《石田雜記》
《玉堂漫筆》
《廣客談》
《縣笥瑣探摘抄》
《春雨堂隨筆》
《筆麈》
《秋涇筆乘》
《談氏筆乘》
《山左筆談》
《大駕北還錄》
《偶譚》
《桑榆漫志》
《倖存錄》
《木幾冗談》
《赤雅》
《停驂錄摘抄》
《西堂日記》
《吳乘竊筆》
《勝朝彤史拾遺記》
《寒夜錄》
《閩小記》
《兩粵夢遊記》
《玉堂薈記》
《守鄖紀略》
《蓬窗類記》
《先撥志始》
《耳新》
《東江始末》
《玉鏡新譚》
《酌中志》
《天變邸抄》
《南中紀聞》
《詔獄慘言》
《梅花草堂筆談》
《東谷贅言》
《庚申紀事》
《見只編》
《飛鳧語略》
《崔鳴吾紀事》
《益部談資》
《譯語》
《豫志》
《汝南遺事》
《狂夫之言》
《書蕉》
《讀書鏡》
《北虜紀略》
《雨航雜錄》
《花里活》
《西南夷風土記》
《大同平叛志》
《晉錄》
《東朝紀》
《民抄董宦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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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花齋雜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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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除逸史》
《星槎勝覽》
《殊域周咨錄》
《菽園雜記》
《水東日記》
《涌幢小品》
《老乞大》
《海槎餘錄》
《讀書止觀錄》
《涉異志》
《高坡異纂》
《雲中紀變》
《雲中事記》
《大同紀事》
《北平錄》
《舊京遺事》
《皇明本紀》
《畜德錄》
《謇齋瑣綴錄》
《震澤紀聞》
《庚巳編》
《林泉隨筆》
《繼世紀聞》
《治世余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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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蠻錄》
《閒情偶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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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征紀行錄》
《天順日錄》
《復辟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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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使錄》
《瀛涯勝覽》
《北征後錄》
《北征錄》
《致身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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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知錄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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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泰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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