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撥志始》

《先撥志始》

《先撥志始》,明文秉撰寫的筆記小說。

基本信息

選文欣賞

神廟嫡母為仁聖陳太后,生母為慈聖李太后,中宮為孝端皇后。而生光廟者,孝靖皇后也。二祖家法:聖躬每有私幸,必有賜賚。隨侍文書房內閹即註明某年月日,並記所賞以為驗。孝靖,故宮人也。神廟一日索水盥手,孝靖奉匜以進,悅而幸焉,賞頭面一副。孝靖有娠,神廟偶侍慈聖宴,言其事,神廟諱曰:“無之。”慈聖命取內《起居注》相示,神廟面赤,不能復隱。慈聖慰之曰:“吾年老矣,猶未及弄孫。倘生男,宗社福也,何必相諱。”時鄭貴妃有寵,每與神廟戲,輒呼為老媽媽,暗行譏刺,聖衷默然,不自得也。
光廟誕生,一應恩禮俱從薄,蓋由非神廟心喜也。冊封孝靖為恭妃。越三年,福王生,則進封其母鄭貴妃為皇貴妃,給事中姜應麟上疏,言“恭妃誕元子,僅令居下,非所以重儲貳定眾志也。乞降旨首冊恭妃,次冊貴妃,又須明詔冊立元嗣為東宮。”奉旨:“姜應麟疑君賣直,妊生無禮!降邊方雜職。”給事中楊廷相、御史陳登雲等,具疏申救,不聽。應麟既奉旨降謫,慈聖聞之弗善也。神廟入侍,慈聖故問曰:“外廷諸臣多說該早定長哥,如何打發他?”神廟對曰:“道他是都人的兒子。”慈聖正色曰:“母以子貴,寧分差等!你也是都人的兒子!”蓋慈聖亦由宮人進御也。神廟惶恐伏地,無以自容。自是立長之議始定,實凜慈聖諭耳(原註:宮中呼太子為長哥,宮人為都人)。
鄭貴妃身負盛寵,福王生,即乞憐神廟,欲立為太子。北上西門之西,有大高元殿,供有真武香火,頗著靈異,神廟偕貴妃特詣殿行香,要設密誓,因御書一紙,封緘玉盒中,貯貴妃處為信。後廷臣敦請建儲,慈聖又堅持立長,神廟始割愛定立光廟。既立,遣使往貴妃處取玉盒來,封識宛然,啟盒而所書已蝕盡,止存四腔素紙而已。神廟悚然懷負誓之歉,從此二十年中不復詣大高元殿(原註:北上西門,紫禁城西北門也。)
祖制:既立太子,凡朔望大節,東西兩宮同諸貴妃俱詣太子望母宮行慶賀禮。鄭貴妃方盛寵,神廟意頗難之,因託言欲候中宮生子以為太子。外廷不察,建儲之疏朝夕繼續,而上聖怒所由起也。大理評事雒於仁進《四箴疏》,神廟大怒,特御平台召輔臣面諭,欲加重處。遂宣光廟、福王來見,時首輔申時行見,曰:“皇長子龍姿鳳表,敢賀有道之祥;皇次子蘭芽玉質,足徵螽斯之慶。”神廟笑而頷之。
十九年辛卯,已傳旨冊立東宮於明春舉行。工部郎張有德欲掠之為功,因以大禮屆期,儀物未備為請。神廟復大怒,將有德罰處,並停明春冊立之典。歙縣許國進公揭謂“有德誠所應罪,但冊立之旨既已頒行,皇言如綸,不可逾改,乞照前旨施行。”聖怒方盛,並有旨切責閣臣。時首輔在告,公揭雖列名,實不知也。首輔素得君心,見諭旨嚴切,慮有意外,特上揭調停,謂“前揭進時,臣方在告,實不與聞。冊立大典,聖衷既有主裁,即徐亦自無妨。”舊例:閣揭竟,留御前,無發出之理。神廟怒前揭之拂其意也,特將此揭發抄,以塞歙縣之口。時接本者,于孔兼也。孔兼見有閣揭,即對眾驗明,然後發科抄傳。於是輦下喧傳其事,謂首輔實有二心,密效擁戴於福藩。此密揭所由來也。歙縣因席槁待罪,而於首輔不無心嗛焉。首輔揭執閣無發抄例,遣人至科中索取原揭歸。眾論沸然,爭罪直日科臣羅大紘。大紘疏辨,並參首輔。中書黃正賓特疏參首輔,謂“國家事無大小,悉咨政府。事孰有大於建儲?此而不知,焉用彼相?”於是彈章蜂起。而正賓廷杖,大紘削職,余處分有差。歙縣予告,則首輔亦不能安其位矣。
婁東王錫爵之赴召也,有門下某進三王並封之議,既可以結主心,仍無礙於大典。婁東善其說,還朝之日,遂發其端。先一日,聖札下詢內閣,婁東邀大宗伯羅大化語之(按:羅火化,《明史•七卿表》、王錫爵、陳登雲等傳,皆作萬化。此作大化,似誤也)。故羅亦唯唯,絕無不可意。次日而並封之旨下矣。旨云:“朕生三子,長幼自有定序。今皇長子、皇三子,俱已長成,皇五子雖在弱質,欲暫一併封王,以待將來有嫡立嫡,無嫡立長。爾部擇日具儀來行。”旨既下,舉朝大嘩。光祿少卿余傑(按塗傑,《明史》附《王學會傳》,系光祿少卿合疏爭國本者。此余字,疑脫去水旁),寺丞朱維京、王學會,給事中王如堅,先後疏爭。維京疏尤切,略曰:“前者於二十年奉冊立之旨,今忽改為並封之詔。歷觀列聖皆在幼齡冊立:宣宗以洪熙元年立,英宗以宣德二年立(按二字疑三字之誤。證之《明史•宣宗本紀》及《朱維京傳》,皆作三年),憲宗以正統十四年立,孝宗以成化十四年立。維時中宮正位嫡嗣皆虛,會不少稽以遲盛典。今獨自皇上發之,何以解臣民之惑哉?若以中宮有待,俟前星一耀,將所冊立者即時退歸藩服,有何疑阻?”並責元輔王錫爵,謂“縱不能如李沆之引燭焚詔,寧不能如李泌之委曲叩請乎?”有旨:“朱維京出位要名,的系《祖訓》所言奸臣,即當依《祖訓》處斬,姑從輕,同王如堅俱發邊遠充軍。余傑(按余當作塗,詳上)、王學會,俱革職為民。”王婁東有門生錢允元、王就學,過婁東寓規之曰:“外廷皆欲甘心於老師,恐有不測之禍。”婁東猶執辨無過慮。就學曰:“老師心雖如此,外廷誰能諒者?迨其發而圖之,蔑有濟矣!”婁東憮然良久曰:“即當有處。”明日,力請於上,得寢前詔雲。
光廟於萬曆十年癸未誕生(按:癸未,乃萬曆十一年。十年,則壬午也。據《明史•神宗紀》:“十年九月丙辰,皇長子生。”則此癸未二字,當為壬午二字之誤),年十三矣,猶與孝靖居景陽宮,同起臥。鄭貴妃於神廟前言,皇長子好與宮人嬉,已非復童體矣。神廟遣使驗之,孝靖大慟曰:“我十三年與同起臥,不敢頃刻離者,正為今日,今果然矣。”使還以實告。神廟自此有疑於貴妃,已後所言皆不入。是年皇長子出閣講書,後四年行冠禮,又三年乃冊立為皇太子,次年成婚。冊妃敦氏,即孝元皇后也。
光廟未出閣前,有旨云:“明年皇長子出閣講學,一切儀從俱從簡略。”禮科都給事張貞觀疏言:“皇長子出閣,屆期講讀官已有成命,乃兵部以護衛請,不報;工部以儀仗請,不報;禮部以儀制請,不報;又止允其預告奉先殿與朝謁兩宮之儀,余俱停免。伏乞急下該部之請。”有旨:“張貞觀邀功阻瀆,著罰俸一年。”
工科黎道昭(按:道昭《明史•張貞觀傳》作道照)疏言:“皇長子出閣,有旨下戶部買辦金珠寶玉等項。夫皇儲出閣,所親者師儒,所重者道德,而珠玉玩好,遞進錯陳,豈作法於涼之意哉!(按:涼,《明史•貞觀傳》作初。似初字,是也。)張貞觀事關職掌,義難隱默,乃蒙罰俸!”有旨:“黎道昭明白黨救同類,好生可惡!著罰俸一年。張貞觀降雜職,調外任用。”
《先撥志始》先撥志始

吏科許弘綱疏言:“自皇上以瀆擾見責,而臣等之言日輕;自皇上以黨救為疑,而臣等之罪日重;自皇上因言而愈重言者之罪,而臣等效忠之路日塞。他日國家有大奸邪、大政事,誰復敢為皇上爭是非?恐非社稷之福也!”有旨:“弘綱罰俸一年,貞觀革職為民。”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皇長子出閣講學。舊例:已刻進講,寒署傳免。至是定以寅刻,寒暑亦不傳免。二十八年十一月,大風,寒甚,時尚未賜諭戴暖耳,諸講官立殿門外,光廟方出。江夏郭正域充講官,即宣言:“天寒如此,皇長子系宗廟神人之主,玉體固當萬分珍重,即講官參列禁近,若中寒得病,豈成體統!宜速取火禦寒。”時內閹輩俱各圍爐密室,聞郭言,盡行抬出,始克竣講。神廟聞之,亦不罪也。正域以此受眷於東朝,後妖書事起,傳語“東廠饒得我,即饒郭先生罷!”其真切如此。時諸講官進講,竊視光廟袍內止一尋常狐裘。講案高僅二尺余,自幼稚時所御,歷七八年,不敢奏易。
光廟出講,年僅十三,岐嶷不凡。每講,閣臣一人入直看講。御案前有銅鶴一雙,舊例叩頭畢,從銅鶴下轉而東西面立。一閣臣誤出其上,光廟屬內奄將銅鶴可移近些,雖不明言,意已默寓。眾皆嘆服。一日講“巧言亂德”章,解曰:“以是為非,以非為是。”講官劉曰寧講畢,從容進曰:“請問殿下,何以謂之亂德?”遂朗然答曰:“顛倒是非。”眾官退,相語曰:“此真天縱,不可及也。”
萬曆二十六年有妖書,題曰“閨鑒圖說跋”標其名為《憂危竑議》(原註:《閨鑒圖說》,刑部侍郎呂坤作,妖書遂藉此以發議,蓋欲淆惑兩宮也)。妖書云:
“東吉得《閨鑒圖說》,讀之嘆曰:‘呂先生為此書也,雖無易儲之謀,不幸有其跡矣。一念之差,情或可原。’或曰:‘呂素講正學,稱曲謹,胡忍輒興逆謀?’曰:‘君知其一,未知其二。昔呂欲得銓部以行其道,試恐秀水捷足勢迫,無奈,遂諾鯫生之計,邀內禁之援,出門有功,詩書發冢,未嘗不出於正也。’或曰:‘呂意欲廣風化,胡不將此書明進朝廷,頒行內外,乃奴顏戚畹,豈不失體?’曰:‘孔子,聖人,佛肸應召,南子請見。志在行道,豈得為屈!’或曰:‘呂敘中直擬繼述先朝聖母,置太后中宮於何地?且稱脫簪勸講,毋乃巧為媚乎?’曰:‘公言誤矣!會見古來有以宮幃得現任大臣刻書者乎?破格之恩厚矣。恩厚則報隆。身為大臣,胡忍自處以薄!’或曰:‘敘中又引先朝女訓、女誡,彼乃母后臨朝,儒臣纂編,茲相比擬,得毋不倫?’曰:‘尊稱不極,則取信不篤,但求內教弘宣,又何計校及此!’或曰:‘古今賢后妃多矣,胡圖說獨取漢明德一後!明德賢行多矣,胡圖說首載其由貴人正位中宮?’曰:‘呂先生自辨精矣。明德無子,故以取之。若進位中宮,偶然相類,彼誠何心哉!且彼時大內被災,中宮減膳,以妃進後,事機將成。呂乘時進此,亦值其會耳。’或曰:‘五十寶鏹,四疋彩幣,十目所視,胡為而來?’曰:‘此賢妃敬賢之禮,卻之不恭,是當諒其心矣。’或曰:‘人謂呂因敗露難容,乃上憂危一疏,號泣朝門,無乃欲蓋彌彰?’曰:‘憂危一疏,人稱忠肝義膽,況此一副急淚何可遽得?是安得而少諸!’或曰:‘國本安危,寧逾太子?竊見憂危疏中,列天下事備矣,胡獨缺此?’曰:‘嗟乎!公何見之晚邪!夫人意有所專,則語有所忌。倘明舉冊立將屬之誰,若歸此則前功盡棄,歸彼則後患自招,何若不言之為愈也。’或曰:‘固矣。聞呂所進金龍命書稱:在長之命,不過清淡藩王;在三之命,異日太平天子。令內廷鹹睹縮舌。是亦不可以已乎?’曰:‘管仲、魏徵,天下才也。子糾、建成,均號國裔。人各有見,何責備太苛!’或曰:‘呂之為此,本謀銓部行道。今銓部不可得,司寇不能安,不終付浩嘆乎?’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夫有非常人,斯有非常事。自古成則王,敗則盜者何限!豈宜以成敗論英雄哉!流芳遺臭,斷非凡庸卑鄙者所能為。況事尚未定,簽立元勛,終有召起之日矣。’或曰:‘呂之為此,人皆薄之。子獨與之,何也?’曰:‘子真井蛙見矣!當世名人,若張公養蒙,程公紹,劉公道亨,魏公允貞,鄧公光祚,洪公其道,白公所知,薛公亨,鄭公承恩,皆稱呂所見極高,所舉極當,鹹舉春秋大義子以母貴之說,共建社稷奇勳。夫唐閹執命,天子門生;宋奸弄權,神器宵易。今盟約既定,羽翼已成,子韋布之士,豈知國家大計!宜從此三緘,無自取禍可也。余故曰,呂先生為此書,特其一念之差,情固可原也。’或人不能難,唯唯而退。因援筆記之。燕山朱東吉謹跋。”
《先撥志始》《先撥志始》

先是刑部侍郎呂坤按察山西時,著有《閨範》一書,神廟以賜鄭貴妃,貴妃捐貲重刻。時光廟年十七矣,冊立久稽,外廷請建儲者無不斥逐。人皆疑呂潛通宮禁,擁戴福藩,致有書內云云。前此給事中戴士衡疏參呂坤,謂“假託《閨範圖說》,包藏禍心。”全椒知縣樊玉衡疏中直指神廟為不慈,光廟為不孝,貴妃為不智。俱膺嚴譴。至是戚畹鄭承恩疏辨,謂“此書定出二衡手,乞行逮問。”神廟知捏名,遂止不究。
庚子冬,給事王德完疏請篤厚中宮,意在保護皇長子也,內有“抱病獨居,視藥無人”等語,下鎮撫司打問審究招。上有旨:“王德完故聽流言,扯遮離間,好生可惡!著錦衣衛拿在午門前著實打一百棍,革職為民。”當差又司禮監成敬口傳聖旨:“大小臣工,為皇長子重,為主德完重?如為皇長子重,不必又來瀆激!為王德完重,再來上本!”已而吏部尚書李戴等,科道楊應文、周磐等,各公疏救,俱嚴旨切責。應文與磐各罰俸一年。
王德完之被杖也,神廟欲斃之杖下,太監陳矩監視,杖畢復命。神廟問:“已死未?”矩對曰:“將死矣。”神廟遂不復問。人謂德完之餘生,矩實保全之。
神廟始專寵鄭貴妃而疏孝端。辛丑年,聖躬抱病甚篤,瞑眩逾時而醒,則所枕者,孝端手肱也,且面有戚容,淚痕猶濕。及偵鄭貴妃,則竊密有所指揮。然宮中事秘,外廷勿詳也。神廟由此蘊怒貴妃。
神廟會與諸王子宴,各有小賜。光廟賜一玉碗,命貴妃代為收藏。至是突索所賜玉碗,年月已久,司帑者遺忘,屢索不應。既而索福王所賜,隨手而進。神廟震怒,遂升殿命抓宮人首來。祖制:升殿則宮眷俱不敢進參。神廟蓋以此難貴妃也。貴妃毀冠服,脫簪珥蓬首跣足率諸宮人匍匐殿門外待罪,良久始解。明日,遂傳旨禮部:“速議冊立儀制來看。”光廟遂於是冬正東宮之位,移居迎禧宮。福、瑞、桂、惠四王同日受封,居儲秀、鹹福二宮。
萬曆三十一年,又有妖書,題曰《續憂危竑議》,標其名為《國本攸關》。其書云:“或有問於鄭福成曰:‘今天下太平,國本已固,無復可憂,無復可虞矣。而先生嘗不豫,何也?’鄭福成曰:‘是何言哉!是何言哉!今之事勢,正所謂厝火積薪之下也!’或曰:‘亦太甚矣!先生之言也,得毋謂儲位有未安乎?’曰:‘然。夫東宮有東宮之官。一官未備,何以稱安乎?皇上迫於沈相公之請,不得已立之,而從宮不備,正所以寓他日改立之意也。’曰:‘改立其誰當之?’曰:‘福王矣。大率母愛者子貴,以鄭貴妃之專擅,回天轉日,何難哉!’曰:‘何以知之?’曰:‘以用朱相公知之。夫在朝在野,固不乏人,而必相朱者,蓋朱名賡。賡者,更也,所以寓他日更立之意也。’曰:‘是固然矣。朱公一人,安能盡得眾心而必無變亂乎?’曰:‘陋哉子之言矣!夫蟻附膻,蠅逐臭,今之仕宦者皆是,豈有相公倡之,而眾不附者乎?且均是子也,長可立,而次未必不可立也。侯之門,仁義存。誰肯舍富貴而趨死亡乎?’或曰:‘眾附姓名,可得數否?’曰:‘數之熟矣。文則有王公世揚、孫公瑋、李公汶、張公養志;武則有王公之楨、陳公汝忠、王公名世、王公承恩、鄭公國泰(《明史》無鄭國泰之名,惟《酌中志》作鄭國賢。《明史紀事本末》云:‘錦衣指揮僉事鄭國賢。’是別有一鄭國賢也。未知孰是);而又有鄭貴妃主之於內。此之謂十亂,魯論所謂“有婦人焉,九人而已。”正合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之義也。’曰:‘然則何以知此數人之所為乎?’曰:‘數人皆人傑,無不望分茅胙土,如姚廣孝,豈止富貴終其身而已乎?故有王世揚、陳汝忠,則靖難之兵取諸京營而自足矣。有李汶,則三邊險要有人控之矣。有孫瑋,於保定則扼天下之咽喉,四方勤王之兵無由人矣。有王之楨,則宿衛禁城有人誰能斬關而入乎?’曰:‘是固然矣。若張養志、王承恩、王名世者,何歟?’曰:‘養志,朱公私人也。二王者,朱公鄉人也。私人、鄉人,無不願借相公之餘光者,況有以招徠之乎?’曰:‘然則事可濟乎?’曰:‘必濟。庸人倡議,人尚景從,而此數公皆人傑也,且復有鄭貴妃與太監陳矩朝夕比周於帝前,以為之主,同舉大事,何謂無成?’或曰:‘沈蛟門一貫,公獨無言乎?’曰:‘蛟門為人陰賊,嘗用人而不用於人,故有福己自成之,有禍則規避而不染。何以見其然也?夫錦衣衛西司房類奏有名,自祖宗來無有不升者,而皇親王道化本內有名竟不升,豈其才力出諸菜傭下哉?蓋蛟門公欲左鄭而右王(據《酌中志》作“右鄭而左王,”《紀事本末》同此,似倒誤),故核實之時,令親家史起欽,抑其功而不錄,亦王之楨有以默授之也。’‘然則子何以處此?’曰:‘天之所興,不可廢也。天之所廢,不可興也。予止聽天耳,安能反天乎!’或人唯唯而退。萬曆三十一年,吏科都給事中項應祥撰。掌河南道事四川道監察御史喬應甲書。”
《先撥志始》《先撥志始》

  東廠太監陳矩將妖書據實奏聞。前妖書起,雖未嚴究,神廟已蓄恨在心,茲妖書復出,遂勃然震怒,著東廠多布旗校,用心密訪,並著在京各緝事衙門、在外各撫按通行嚴捕,務在必獲。內所指:朱賡,山陰相公也;蛟門,四明相公也。兩輔俱注籍具疏待罪,惟歸德相公沈公鯉入直時,訛言沸興,上下猜疑。歸德於閣中供一天啟聖聰牌,朝夕致禮。神廟覘知之,以為暗刺,甚怒。時有蜚語,聖心頗為所惑。四明欲藉此以傾江夏郭正域等,並及歸德。御史康丕揚疏參僧人達觀、醫生沈令譽,俱捕逮下獄。達觀在江南以棒喝立教,所至崇奉,與金沙于玉立諸公善;令譽等鹹歸座下,稱方內弟子;江夏為南少宗伯,榜示驅逐。達觀乃往京師,由內閹以聞於慈聖,於是大璫戚畹,宰官居士,共相崇奉,一如江南。丕揚等擬藉此以興大獄,波累諸公,且以江夏榜逐故,意達觀必藉此紓恨也。達觀始終不旁及一語,提牢主事徐禎稷與杖三十,遂說偈而化。慈聖聞其被逮也,令內閹傳諭法司云:“達觀,高僧也,偶被誣累,毋等他囚。”然已無及矣。給事中錢夢皋密受四明意旨,疏參江夏及歸德,疏內言:“中城兵馬司劉文藻捕獲游醫沈令譽書扎本稿,大有蹤跡,因輔臣沈鯉轉求屬託,遂寢其事。”又言:“郭正域系鯉衣缽門生,同謀傾陷楚王,正域出京之後,曾坐小轎私至鯉寓三次”云云。歸德疏辨求罷,不允。
四明沈公一貫又令緹帥王之楨擒錦衣衛周家慶家人袁鯤,供稱家慶為妖書主謀。又令巡捕陳汝忠擒江夏書辦毛尚文,供稱探聽妖書單詞,鍛鍊幾成獄矣。因東廠陳矩堅拒不從,乃得中止。江夏時寓楊村,而蹤跡之者趾相錯也。又以疑似,波及琴士鍾澄、山人俞儒、武弁楊於世、劉柏等,皆詿誤下獄。又以令譽供出於玉立起官一事,時玉立新補刑部郎中,婁東王士騏在吏部,實道地之往來寄信者,令譽也。有旨責其營私,下部院究處。已而,士騏、玉立各疏辨,俱革職為民。
  錦衣直房一日忽得匿名帖云:“妖書已有人,協理掾張魁受銀三百兩,求他主的文(按:文,《酌中志》作又)告人鄭福成。”廠衛諸人見之,鹹慚且怒。後不數日,遂緝獲皦生光。蓋番役於生光齋中搜出羅文箋寫十大說,又獲刊字匠為證,遂據此立案,始斷葛藤雲。
萬曆三十一年十一月。“錦衣衛掌衛事左都督王之楨題。緝獲男子二名:皦生光、皦其篇。婦人二名:趙氏、陳氏(按:趙氏、陳氏《酌中志》陳作劉。惟《明史紀事本末》與此同)生光供稱‘原系順天府學生員,先年專以刊刻打詐為事。二十八年被生員田大有等具告,提學周御史批順天府問革,發解大同當差,不合逃走,來京潛住雙塔寺後’等語。臣因委理刑百戶崔德多方研審,將先年所撰妖書粘布各巷口者親筆供出。臣簡得彼之冊文內有‘侯之門,仁義存。’而妖書內亦有‘侯之門,仁義存。’且其筆跡相類,又有大仇大恨等語。”有旨:“爾廠衛會同九卿科道究問了來說。”
錦衣衛具題。緝獲得刊字匠徐承惠,招稱‘萬曆二十八年八月,在皦生光家刻過詐諞包繼志家揭帖木板一塊。本年十月內,又刻過妖詩小木板一塊。又本年六月內,與生光刻過《岸游稿》十二張。至本年十月半間,在刑部街撞遇生光,說我有書幾張,你與我作速刊刻。惠即跟到生光家,生光將書三張半,錢五十文,木板二塊,遞與惠手。又說“此書不要在你鋪內刊刻,藏掩著些,勿教人見。”惠因拿到演象所廟內檐下靜處刊刻。次日,伊子皦共篇來催兩次。又次日日落時刻完,送到光家。光令伊女拿出錢四五十文與惠,收訖。’等語。隨將妖詩出示承惠,承惠伏認無辭。又將皦其篇提出面質,言語相同。後將皦生光面質,只叫徐惠數聲。然奸逆不止刊字者之質證也。詩內‘庶欲惑國本,’是即妖書內‘國本攸關’也;詩內‘戴首皆吾君,’是即妖書內‘長可立而次未必不可立’也。其他‘侯之門,仁義存’種種相類。”奉旨:“這刊字匠徐承惠即已招承,還會同廠衛、府部、九卿、科道嚴鞫皦生光等,追究他造謀本意。同黨之人並研審明白具奏。”
“衛廠等衙門具題。妖書一事,皇上必欲得主使奸黨,以正國法。臣等研審皦生光,招稱‘秀才問徒逃回京師,受盡苦楚,皆由皇親鄭家。無計可以報冤,只有國本二字事關大逆,故初刊妖詩,再刻《岸游稿》。猶以為動不得他,續改《國本攸關》一書,密雇徐承惠刊刻,令子皦其篇黑夜擲皇親鄭家及各部諸大臣門首。蓋謂此書流傳下去,皇親鄭家定有不測之禍,可報大冤也。至於文武官僚萬萬無此。’等情。”奉旨:“這事情既會官研審,面對明白,逆犯皦生光著錦衣衛拿送法司,其餘各犯通行解發問,擬應得罪名來奏。”
萬曆三十二年四月。“刑部等衙門少保兼太子太保、尚書等官,臣蕭大亨等謹題。為欽奉聖旨事。臣等會看得皦生光巧圖詐陷之私,敢為誣訕之語,罔上惑眾,逆理悖常,因而震激宸衷,混淆國是,此神人之所共憤,法紀之所不容者。臣等切齒此囚,恨不窮治以謝天下,忍言輕縱?但本犯之獄,止擬妖書;而妖書之律,止應論斬。今奉明旨‘從重另擬。’臣等竊議:斬與律合,原非輕典。此外若求加等,詳查律條,惟有謀叛一條較重。參酌本犯情罪,似未相當。臣等為皇上守成憲,欲求於法外議入,既所不敢,而為皇上伸天討,不能於法中加重,尤所不安。總之本犯險惡,原出律文之外。臣等愚昧,拘於三尺,反覆思維,參詳數四,未敢擅擬。等因。本月十八日題。”二十日奉聖旨:“這逆犯險惡異常,原出律文之外,以謀危社稷律處他。卿等即便覆來。欽此。”
二十一日。“具官蕭大亨等,為奉旨覆奏事。臣等覆看得皦生光妖書之情甚逆,即重擬原不為過。但律文止於論斬,臣等未敢別擬。今奉明旨處以謀危社稷之律,查得謀危社稷系謀反。律內原註:‘若依此律,合凌遲處死。’參詳本犯情似有間。蓋臣等所據者法也,明允執於官法,國有成憲,未敢擅為重輕;而威靈出於皇上,君有嚴命,難復容其擬議。等因。”二十七日,奉聖旨:“皦生光捏造妖書,離間天性,謀危社稷,無上無君,反形顯然。妖書,律未盡其辜,著加等凌遲處死。便著會官處決,仍梟首於人煙湊集之所。有奏擾的(按擾《酌中志》作援)即以主使奸論。其緝捕有功人役,著該衛即查寫來。該衙門知道。”

作者介紹

文秉,生於公元1609年,卒於公元1669年,字蓀符,自號“竹塢遺民”。長洲(今江蘇省蘇州市)人。文秉乃明代大學士文震孟之子,是東林黨後裔,承蔭庇為官生,比較有正義感,對馬士英,阮大鋮等閹黨國殃民的行為極端痛恨。1638年(即崇禎十一年)、文秉曾與黃宗羲等一百四十人聯名上書《留都防亂公揭》,歷數阮大鋮等的種種罪行,向他們發出聲討。一六四四年明朝滅亡後,文秉自號為“竹塢遺民”,開始以明朝遺民自居,終身不仕清朝,只是隱居山林,潛心若述。著有《定陵注略》、《先朝遺事》、《先揆志始》、《烈皇小識》、《前星野語》等書。

明代筆記目錄(一)

明代筆記包括小說故事類的筆記、歷史瑣聞類的筆記、考據辨證類的筆記等多種。
《玉笑零音》
《春雨逸響》
《泉南雜誌》
《朱良叔猶及編》
《三餘贅筆》
《續婆羅館清言》
《婆羅館清言》
《見聞雜記》
《碧里雜存》
《珍珠船》
《江上雜疏》
《皇明紀略》
《淞故述》
《夷俗記》
《濟南紀政》
《雲間據目抄》
《願豐堂漫書》
《病榻寤言》
《長水日抄》
《耄餘雜識》
《召對錄》
《窺天外乘》
《野記》
《二酉委譚摘錄》
《奇聞類記》
《病榻遺言》
《嘉靖東南平倭通錄》
《皇明典故紀聞》
《方洲雜言》
《金台紀聞》
《都公譚纂》
《同異錄》
《機警》
《君子堂日詢手鏡》
《制府雜錄》
《西征日錄》
《賢識錄》
《沂陽日記》
《風月堂雜識》
《天潢玉牒》
《談輅》
《平濠錄》
《燕對錄》
《北窗瑣語》
《苹野纂聞》
《蘇談》
《醫閭漫記》
《枝山前聞》
《世緯》
《新倩籍》
《百可漫志》
《清暑筆談》
《滇載記》
《琅琊漫抄》
《病逸漫記》
《國琛集》
《今言》
《賢弈編》
《半村野人閒談》
《雲南機務抄黃》
《晏林子》
《炎徼紀聞》
《巳瘧編》
《鳳凰台記事》
《原李耳載》
《湖西遺事》
《石田雜記》
《玉堂漫筆》
《廣客談》
《縣笥瑣探摘抄》
《春雨堂隨筆》
《筆麈》
《秋涇筆乘》
《談氏筆乘》
《山左筆談》
《大駕北還錄》
《偶譚》
《桑榆漫志》
《倖存錄》
《木幾冗談》
《赤雅》
《停驂錄摘抄》
《西堂日記》
《吳乘竊筆》
《勝朝彤史拾遺記》
《寒夜錄》
《閩小記》
《兩粵夢遊記》
《玉堂薈記》
《守鄖紀略》
《蓬窗類記》
《先撥志始》
《耳新》
《東江始末》
《玉鏡新譚》
《酌中志》
《天變邸抄》
《南中紀聞》
《詔獄慘言》
《梅花草堂筆談》
《東谷贅言》
《庚申紀事》
《見只編》
《飛鳧語略》
《崔鳴吾紀事》
《益部談資》
《譯語》
《豫志》
《汝南遺事》
《狂夫之言》
《書蕉》
《讀書鏡》
《北虜紀略》
《雨航雜錄》
《花里活》
《西南夷風土記》
《大同平叛志》
《晉錄》
《東朝紀》
《民抄董宦事實》
《戲瑕》
《瓶花齋雜錄》
《涇林續記》
《革除逸史》
《星槎勝覽》
《殊域周咨錄》
《菽園雜記》
《水東日記》
《涌幢小品》
《老乞大》
《海槎餘錄》
《讀書止觀錄》
《涉異志》
《高坡異纂》
《雲中紀變》
《雲中事記》
《大同紀事》
《北平錄》
《舊京遺事》
《皇明本紀》
《畜德錄》
《謇齋瑣綴錄》
《震澤紀聞》
《庚巳編》
《林泉隨筆》
《繼世紀聞》
《治世余聞》
《西湖夢尋》
《平蠻錄》
《閒情偶寄》
《前聞紀》
《撫安東夷記》
《青溪暇筆》
《東征紀行錄》
《天順日錄》
《復辟錄》
《復齋日記》
《寓圃雜記》
《北使錄》
《瀛涯勝覽》
《北征後錄》
《北征錄》
《致身錄》
《姜氏秘史》
《北巡私記》
《新知錄摘抄》
《徐襄陽西園雜記》
《倭變事略》
《否泰錄》
《近峰紀略》
《武宗外紀》
《廣志繹》
《皇明異典述》
《皇明奇事述》
《皇明盛事述》
《元故宮遺錄》
《松窗夢語》
《翦勝野聞》
《烈皇小識》
《七修續稿》
《雲蕉館紀談》
《聽雨紀談》
《吳中故語》
《明朝小史》
《西軒客談》
《山行雜記》
《巫娥志》
《讀書偶見》
《秋園雜佩》
《彭文憲公筆記》
《後渠雜識》
《閒中今古錄摘抄》
《意見》
《客座贅語》
《金陵瑣事》
《馬氏日抄》
《備倭記》
《燕閒錄》
《溪山餘話》
《蜀都雜抄》
《閩部疏》
《蒹葭堂雜著摘抄》
《兩湖麈談錄》
《丘隅意見》
《觚不觚錄》
《堯山堂偶雋》
《堯山堂外紀》
《會仙女志》
《世說舊注》
《正統臨戎錄》
《說聽》
《北征事跡》
《佑山雜說》
《廣右戰功》
《文昌旅語》
《冥寥子游》
《餘冬序錄》
《筆記》
《宛署雜記》
《雙溪雜記》
《五雜俎》
《玉堂叢語》
《四友齋叢說》
《七修類稿》
《蓬窗日錄》
《古穰雜錄摘抄》
《投瓮隨筆》
《慎言》
《古今風謠》
《萬曆野獲編補遺》
《萬曆野獲編》
《谷山筆麈》
《陶庵夢憶》
《蜀碧》
《正統北狩事跡》
《古今諺》
《焚書》
《明夷待訪錄》
《畫禪室隨筆》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