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環境

環境既包括以大氣、水、土壤、植物、動物、微生物等為內容的物質因素,也包括以觀念、制度、行為準則等為內容的非物質因素;既包括自然因素,也包括社會因素;既包括非生命體形式,也包括生命體形式。環境是相對於某個主體而言的,主體不同,環境的大小、內容等也就不同。狹義的環境,如環境問題中的“環境”一詞,往往指相對於人類這個主體而言的一切自然環境要素的總和。

基本信息

概述

環境(generalenvironment)是指某一特定生物體或群體以外的空間,以及直接或間接影響該生物體或群體生存與活動的外部條件的總和。環境是一個相對概念,是相對於一定的主體而存在的,主體不同,環境的內涵也不相同。即使是同一主體,由於對主體的研究目的及研究尺度不同,環境的解析度也不同(即環境有大小之分,如對生物主體而言,環境可大到整個宇宙,小至細胞、分子環境)。對於地球表面的動植物來說,整個地球表面就是它們生存和發展的環境;對於某個具體生物群落而言,環境是指所在地段上影響該群落髮生發展的全部無機因素和有機因素的總和。環境既是相對的,又是具體的,即相對每個具體主體及研究對象,環境都有其特定的內涵。

關於環境的分類,至今尚未形成統一的分類方法。一般按環境的主體、環境的性質、環境影響的範圍等進行分類。按主體類別不同,可將環境分為以人為主體的人類生存環境(包括除人類以外的其他物質性和非物質性要素)和以生物為主體的生物生存環境(包括除生物體以外的其他物質要素)。按環境性質不同,可將環境分為自然環境、半自然環境(受人類干擾的自然環境)和人工環境(或人造環境)。按受人類影響程度不同,可將環境分為原生環境(純自然環境)和次生環境(包括半自然環境和人工環境)。按範圍大小不同,可將環境分為宇宙環境(或稱星際環境)、地球環境、區域環境、微環境和內環境。

介紹

地球環境地球環境

環境(environment)總是相對於某一中心事物而言的。環境因中心事物的不同而不同,隨中心事物的變化而變化。
圍繞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間、外部條件和外部狀況,構成中心事物的環境。環境,除人以外的一切就是環境,每個人都是別人環境的組成部分。人類活動對整個環境的影響是綜合性的,而環境系統也是從各個方面反作用於人類,其效應也是綜合性的。人類與其他生物不同,人類不僅僅以自己的生存為目的來影響環境、使自己的身體適應環境,還是為了提高生存質量,通過自己的勞動來改造環境,把自然環境轉變為新的適合自己的生存環境。通常所說的環境是指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兩種。

定義

海洋環境海洋環境

環境(environment)是指周圍所存在的條件,對不同的對象和科學學科來說,環境的內容也不同。
生物學來說,環境是指生物生活周圍的氣候生態系統、周圍群體和其他種群。
文學歷史社會科學來說,環境指具體的人生活周圍的情況和條件。
對建築學來說,環境是指室內條件和建築物周圍的景觀條件。
企業管理學來說,環境指社會和心理的條件。
對熱力學來說,環境是指向所研究的系統提供熱或吸收熱的周圍所有物體。
對化學或生物化學來說,環境是指發生化學反應的溶液
從環境保護的巨觀角度來說,環境就是這個人類的家園地球。人類生活的自然環境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岩石

大氣
生物
其他定義:環境是指圍繞著人類的外部世界,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條件的綜合體。環境為人類的社會生產和生活提供了廣泛的空間,豐富的資源和必要的條件.

另外定義:組織運行活動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氣土地自然資源植物動物,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

歷史

人類生活關係最為密切的就是生物圈,自從有了人類以來,原始人類是依靠生物圈來獲取食物,在狩獵和採集事物階段,人類和其他動物的基本是一樣的,都在整個生態系統中占有一席位置。不過,人類會使用工具,會節約食物,還會用有限的食物去維持日益壯大的種群。因此人類占有了優越的地位。

在人類發展到畜牧業農業階段時,人類已經改造了生物圈,並且還創造圍繞人類自己的人工生態系統,從而破壞了自然生態系統,隨著經濟不斷發展,人口數量不斷增加,人類不斷地擴大人工生態系統的範圍。地球的範圍是固定著的,因此自然生態系統才不斷地在縮小,許多野生生物不斷地面臨滅絕。

自人類開始開採礦石後,在使用化石燃料以來,人類的活動範圍開始侵入了岩石圈。人類開墾荒地,平整梯田,尤其是自工業革命以來,大規模地開採礦石,破壞了自然界元素的平衡。

自20世紀後半期,由於人類工農業蓬勃發展,大量開採水資源,過量使用化石燃料,向水體和大氣中排放大量的廢水廢氣的緣故,造成了大氣圈和水圈的質量惡化,從而引起全世界的關注,使得環境保護事業開始逐步出現。

現在隨著科技能力的發展,人類活動已經延伸到地球之外的外層空間,甚至私人都有能力發射火箭。造成有幾千件垃圾廢物在外層空間圍繞地球的軌道上運轉,大至火箭殘骸,小至空間站太空人的排泄物,嚴重影響對外空的觀察和衛星的發射。人類的環境已經超出了地球的範圍。

地球

(圖)地球環境地球環境

地球環境需要人類去珍惜的資源主要有以下四類:
1) 三大生命要素:空氣、水和土壤;
2) 六種自然資源:礦產、森林、淡水、土地、生物物種、化石燃料(石油、煤炭和天然氣);
3) 兩類生態系統:陸地生態系統(如森林、草原、荒野、灌叢等)與水生生態系統(如濕地、湖泊、河流、海洋等);
4) 多樣景觀資源:山勢、水流、本土動植物種類、自然與文化歷史遺蹟等。(見圖1、圖2)

保護好環境與資源,對民族和世界發展有以下重要的連鎖關係:
沒有污染,才有生理健康;
有健康,才有生存;
有生存,才有教育;
教育,才有社會的遵紀守法;
有守法,才有社會安全;
有安全,才有人與人之間的友好互助;
有互助,才有社會友愛,老人孤兒的不孤獨;
有友愛,才有民族和睦;
有和睦,才有長久的和平;
和平,才能杜絕戰爭;
沒有戰爭,才能最好地保護地球,使全人類實現持續發展。

分類

(圖)環境環境

環境分類一般按照環境空間範圍的大小,環境要素的差異,環境的性質等為依據。

人類在環境習慣上分為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
自然環境亦稱地理環境。是指環繞於人類周圍的自然界。它包括大氣、水、土壤、生物和各種礦物資源等。自然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在自然地理學上,通常把這些構成自然環境總體的因素,分別劃分為大氣圈水圈生物圈土圈岩石圈等五個自然圈。

社會環境是指人類在自然環境的基礎上,為不斷提高物質和精神生活水平,通過長期有計畫、有目的的發展,逐步創造和建立起來的人工環境,如城市、農村、工礦區等。社會環境的發展和演替,受自然規律、經濟規律以及社會規律的支配和制約,其質量是人類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的標誌之一。

如從性質來考慮,可分為物理環境、化學環境和生物環境等。
如果按照環境要素來分類,可以分為大氣環境、水環境、地質環境、土壤環境及生物環境。
通常,按照人類生存環境的空間範圍,可由近及遠,由小到大地分為聚落環境、地理環境、地質環境和星際環境等層次結構,而每一層次均包含各種不同的環境性質和要素,並由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共同組成。

類型

(圖)地理環境地理環境

聚落環境

聚落是指人類聚居的中心,活動的場所。聚落環境是人類有目的、有計畫地利用和改造自然環境而創造出來的生存環境,是與人類的生產和生活關係最密切、最直接的工作和生活環境。聚落環境中的人工環境因素占主導地位,也是社會環境的一種類型。人類的聚落環境,從自然界中的穴居和散居,直到形成密集棲息地鄉村和城市。顯然,隨著聚居環境的變遷和發展,為人類提供了安全清潔和舒適方便的生存環境。但是,聚落環境乃至周圍的生態環境由於人口的過度集中、人類缺乏節制的頻繁活動、以及對自然界的資源和能源超負荷索取同時受到巨大的壓力,造成局部、區域、以至全球性的環境污染。因此,聚落環境歷來都引起人們的重視和關注,也是環境科學的重要和優先研究領域。

地理環境

地理學上所指的地理環境位於地球表層,處於岩石圈、水圈、大氣圈、土壤圈和生物圈相互制約、相互滲透、相互轉化的交融帶上。它下起岩石圈的表層,上至大氣圈下部的對流層頂,厚約10~20km,包括了全部的土壤圈,其範圍大致與水圈和生物圈相當。概括地說,地理環境是由與人類生存與發展密切相關的,直接影響到人類的非生物和生物等因子構成的複雜的對立統一體,是具有一定結構的多級自然系統,水、土、氣、生物圈都是它的子系統。每個子系統在整個系統中有著各自特定的地位和作用,非生物環境都是生物(植物、動物和微生物)賴以生存的主要環境要素,它們與生物種群共同組成生物的生存環境。這裡是來自地球內部的內能和來自太陽輻射的外能的交融地帶,有著適合人類生存的物理條件、化學條件和生物條件,因而構成了人類活動的基礎。

地質環境

地質環境主要指地表以下的堅硬地殼層,也就是岩石圈部分。它是由岩石及其風化產物—浮土兩個部分組成。岩石是地球表面的固體部分,平均厚度30Km左右;浮土是包括土壤和岩石碎屑組成的鬆散覆蓋層,厚度範圍一般為幾十米至幾公里。實質上,地理環境是在地質環境的基礎上,在星際環境的影響下發生和發展起來的,在地理環境、地質環境和星際環境之間,經常不斷地進行著物質和能量的交換和循環。例如,岩石在太陽輻射的作用下,在風化過程中使固結在岩石中的物質釋放出來,參加到地理環境中去,再經過複雜的轉化過程又回到地質環境或星際環境中。如果說地理環境為人類提供了大量的生活資料,即可再生的資源,那么地質環境則為人類提供了大量的生產資料,特別是豐富的礦產資源,即難以再生的資源,它對人類社會發展的影響將與日俱增。
環境宇宙

宇宙環境

宇宙環境,又稱為星際環境,是指地球大氣圈以外的宇宙空間環境,由廣漠的空間、各種天體、瀰漫物質、以及各類飛行器組成。它是人類活動進入地球鄰近的天體和大氣層以外的空間的過程中提出的概念,是人類生存環境的最外層部分。太陽輻射能為地球的人類生存提供主要的能量。太陽的輻射能量變化和對地球的引力作用會影響地球的地理環境,與地球的降水量、潮汐現象、風暴和海嘯等自然災害有明顯的相關性。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人類活動越來越多地延伸到大氣層以外的空間,發射的人造衛星、運載火箭、空間探測工具等飛行器本身失效和遺棄的廢物,將給宇宙環境以及相鄰的地球環境帶來了新的環境問題。

區域環境

指一定地域範圍內的自然和社會因素的總和。是一種結構複雜,功能多樣的環境。分自然區域環境(如森林草原冰川海洋)、社會區域環境(如各級行政區、城市工業區)、農業區域環境(如作物區、牧區、農牧交錯區)、旅遊區域環境(如西湖桂林廬山黃山)等。

生態環境

圍繞生物有機體的生態條件的總體。由許多生態因子綜合而成。生態因子包括生物性因子(如植物微生物動物等)和非生物性因子(如水、大氣、土壤等),在綜合條件下表現出各自作用。生態環境的破壞往往與環境污染密切相關。

海洋環境

環境


地球上廣大連續的海和洋的總水域。包括海水、溶解和懸浮于海水中的物質、海底沉積物海洋生物。是生命的搖籃和人類的資源寶庫。隨著人類開發海洋資源的規模日益擴大,已受到人類活動的影響和污染。

投資環境

指影響投資效益的各種條件。內容主要包括:(1)投資所在地的政治經濟制度和經濟立法狀況;(2)市場規模和容量;(3)基礎設施和協作條件;(4)勞動力狀況如人員素質以及工資水平;(5)政策上的優惠條件等等。

特殊環境

人們極少遇到的環境。如南北極超低溫、高山缺氧沙漠乾旱、風沙、赤道叢林高溫高濕、地方病高發區、水下環境、外層空間環境,以及衝擊爆炸輻射強磁場高頻噪聲等環境。

地理環境

地球岩石圈表層與大氣圈對流層頂部之間的地表環境。是岩石土壤大氣生物等自然因素和人類活動形成的社會因素的總體。它包括自然環境、經濟環境和社會文化環境。同人類的生活和生產活動密切相關。

創造環境

能夠激發人們去進行創造的社會環境。包括社會的組織結構、思想氣氛、激勵方式,如善用創造性的人才、適於和鼓勵人才流動的機制、尊重創造性人才生活習慣和個性特點以及精神和物質激勵等。
環境環境

城市環境

泛指影響城市人類活動的各種外部條件。包括自然環境、人工環境、社會環境和經濟環境等。是人類創造的高度人工化的生存環境。為居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創造了優越的條件,但往往遭到嚴重的污染和破壞,故需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不良影響。

原生環境

自然環境中未受人類活動干擾的地域。如人跡罕到的高山荒漠原始森林凍原地區及大洋中心區等。在原生環境中按自然界原有的過程進行物質轉化、物種演化、能量和信息的傳遞。隨著人類活動範圍的不斷擴大,原生環境日趨縮小。

次生環境

自然環境中受人類活動影響較多的地域。如耕地、種植園、魚塘、人工湖、牧場、工業區、城市、集鎮等。是原生環境演變成的一種人工生態環境。其發展和演變仍受自然規律的制約。

典型環境

指文藝作品中典型人物所生活的、形成其性格並驅使其行動的特定社會環境,即主人公和周圍人物所形成和輻射出來的具體關係。

市場環境

對處於市場經濟下的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直接或間接影響的各種客觀條件和因素。主要包括: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經濟政策的健全完善程度;巨觀經濟形勢;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生產要素的供給和對企業產品的市場需求情況;同行企業的競爭力;大眾媒體的輿論導向;自然條件和科學技術進步狀況等。

硬體環境

即硬體設施,是指由傳播活動所需要的那些物質條件、有形條件之和構築而成的環境。例如高速公路、電網、電信網路等等

軟體環境

即人文環境,是指由傳播活動所需要的那些非物質條件、無形條件之和構築而成的環境。例如公民素質、政治制度、社會輿論等等。

保護法

(圖)環境保護法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九條、第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六條規定了環境與資源保護。具體的法律法規:
一、環境保護方面:包括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

二、資源保護方面:包括森林法、草原法、漁業法、農業法、礦產資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煤炭管理法。

三、環境與資源保護方面: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防治陸源污染物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自然保護區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線保護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暫行條例、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管理條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四、新刑法在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罪》中增加了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92、什麼是危害環境的犯罪
危害環境犯罪是指行為人違反環境法規、污染和破壞環境造成人身健康或生命財產的嚴重危害,應受到刑罰的行為。

節日

(圖)2009年世界環境日的主題是:“你的地球需要你 – 聯合國際力量,應對氣候變化”2009年世界環境日的主題是:“你的地球需要你 – 聯合國際力量,應對氣候變化”

世界環境日簡介:
1972年6月5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召開《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會議通過了《人類環境宣言》,並提出將每年的6月5日定為"世界環境日"。同年10月,第27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接受了該建議。世界環境日的確立,反映了世界各國人民對環境問題的認識和態度,表達了我們人類對美好環境的嚮往和追求。

世界環境日,是聯合國促進全球環境意識、提高政府對環境問題的注意並採取行動的主要媒介之一。

聯合國系統和各國政府每年都在6月5日的這一天開展各項活動來宣傳與強調保護和改善人類環境的重要性。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每年6月5日選擇一個成員國舉行“世界環境日”紀念活動,發表《環境現狀的年度報告書》及表彰“全球500佳”,並根據當年的世界主要環境問題及環境熱點,有針對性地制定每年的“世界環境日”主題。

世界環境日的意義在於提醒全世界注意地球狀況和人類活動對環境的危害。要求聯合國系統和各國政府在這一天開展各種活動來強調保護和改善人類環境的重要性。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在每年的年初公布當年的世界環境日主題,並在每年的世界環境日發表環境狀況的年度報告書。中國國家環保總局在這期間發布中國環境狀況公報。

污染

環境污染環境污染

環境污染是指人類直接或間接地向環境排放超過其自淨能力的物質或能量,從而使環境的質量降低,對人類的生存與發展、生態系統和財產造成不利影響的現象。具體包括:水污染大氣污染噪聲污染放射性污染等。水污染是指水體因某種物質的介入,而導致其化學、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污染等方面特性的改變,從而影響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體健康或者破壞生態環境,造成水質惡化的現象。大氣污染是指空氣中污染物的濃度達到有害程度,以致破壞生態系統和人類正常生存和發展的條件,對人和生物造成危害的現象。噪聲污染是指所產生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並干擾他人正常工作、學習、生活的現象。放射性污染是指由於人類活動造成物料、人體、場所、環境介質表面或者內部出現超過國家標準的放射性物質或者射線。例如,超過國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排放污染物的標準,超種類、超量、超濃度排放污染物;未採取防止溢流和滲漏措施而裝載運輸油類或者有毒貨物致使貨物 落水造成水污染;非法向大氣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造成大氣污染事故,等等。

認證

iso14000環境管理認證iso14000環境管理認證

ISO14000系列標準是國際標準化組織ISO/TC207負責起草的一份國際標準。ISO14000是一個系列的環境管理標準,它包括了環境管理體系、環境審核、環境標誌、生命周期分析等國際環境管理領域內的許多焦點問題,旨在指導各類組織(企業、公司)取得表現正確的環境行為。ISO給14000系列標準共預留100個標準號。該系列標準共分七個系列,其編號為ISO14001-14100。 ISO14000系列標準 標準號分配表
名 稱 標準號
SC1 環境管理體系(EMC) 14004-14009
SC2 環境審核(EA) 14010-14019
SC3 環境標誌(EL) 14020-14029
SC4 環境行為評價(EPE) 14030-14039
SC5 生命周期評估(LCA)14040-14049
SC6 術語和定義(T&D) 14050-14059
WG1 產品標準中的環境指標 14060
備用 14061-14100

世界環境日曆屆主辦國家與城市

2012–里約熱內盧,巴西
2011–新德里和孟買,印度
2010–基加利,盧安達
2009–墨西哥城,墨西哥
2008–惠靈頓,紐西蘭
2007–特羅瑟姆,挪威
2006–阿爾及爾,阿爾及利亞
2005–舊金山,美國
2004–巴塞隆納,西班牙
2003–貝魯特,黎巴嫩
2002–深圳,中國
2001–都靈,義大利和哈瓦那,古巴
2000–阿德萊德,澳大利亞
1999–東京,日本
1998–莫斯科,俄羅斯
1997–首爾(漢城),韓國
1996–伊斯坦堡,土耳其
1995–比勒陀利亞,南非
1994–倫敦,英國
1993–北京,中國
1992–里約熱內盧,巴西
1991–斯德哥爾摩,瑞典
1990–墨西哥城,墨西哥
1989–布魯塞爾,比利時
1988–曼谷,泰國
1987–奈洛比,肯亞
當今環境越來越差,人們的環保意識越來越差,希望在以後的生活中人們能自覺做到保護環境

環境舉報電話

反饋環境問題最方便、最快捷的方式就是撥打舉報電話。調查中發現,知道“12369”這個熱線舉報電話的公眾不足兩成,而其中打過這個電話[4]的僅有9.2%

自然的組成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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