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塘坳鄉

蓮塘坳鄉

蓮塘坳鄉地處湖南省攸縣東南部,2005年元月由原涼江鄉和原蓮塘坳鄉合併組建而成。全鄉轄38個村,549蓮塘坳鄉個村民小組,11270戶,總人口4.34萬,其中農業人口4.11萬,土地面積184.3平方公里,耕地面積3.43萬畝。工業企業蓬勃發展,規模在500萬元以上的採掘企業有3家,鐵礦企業有65家,精選礦企業有13家,規模在500萬元以上年產值的企業有2家,大米加工企業6家,紅磚廠13家,沙石場9家。

基本信息

鄉鎮概況

蓮塘坳鄉屬丘陵地帶,具有豐富的資源,蘊藏著無限的財富潛力:山上郁翠蔥蔥、楠竹成

蓮塘坳鄉黃土資源
片,樹木成林,林木面積達18萬餘畝,楠竹面積3萬畝;地表有著豐富的黃土資源,是興建紅磚廠的理想選擇;地下貯藏著豐富的鐵礦資源,已探明儲量在3000萬噸以上,居全縣首位;攸河、洣河沿春洲、巨洲等11個村邊界流淌,蘊藏著豐富的沙卵石資源,儲量上千萬噸。鄉內景色秀麗,風光迷人,充滿著田園氣息,尤其是陽升觀,林峰疊鸞,溪水潺潺,有千年古觀、千層石階、漂流、溫泉,是不可多得的朝聖、旅遊休閒聖地,讓人流連忘返,樂不思蜀,每年八月份的廟會,更是人來人往,車水馬龍,絡繹不絕。同時,蓮塘坳鄉具有得天獨厚的區域優勢,距縣城不到2公里,交通便利,是投資置業的最佳境地。

發展狀況

在蓮塘坳鄉黨委、政府的不懈努力下,2005年全鄉實現工農業總產值5.1億元,農業總產值1.9億元,企業總產值3

蓮塘坳鄉優秀企業
億元;鄉財政總收入實現630萬元,人均純收入4268元。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不斷最佳化,全鄉形成制種基地5000畝,擴種高檔優質稻3000畝,蠶桑基地1000畝,特色優質果品生產基地15000畝,蕎頭基地300畝,五大農產品生產基地,並建立了兩個家禽牲畜養殖小區,年出欄牲豬3.7萬頭,出籠家禽20萬羽。工業企業蓬勃發展,規模在500萬元以上的採掘企業有3家,鐵礦企業有65家,精選礦企業有13家,規模在500萬元以上年產值的企業有2家,大米加工企業6家,紅磚廠13家,沙石場9家。基礎設施全面完善,鄉村道路全面硬化,全鄉投入4680萬元修築水泥路325公里;完善敬老院配套建設,投資40萬餘元興建一幢敬老院居住大樓;醫療教育設施日益強化,有初級中學2所,國小29所,在校學生3720人,其中國中生1416人,小學生2304人,教職員工396人,鄉衛生院1所,村級衛生室22個,醫療點5個;水利基礎設施不斷加強,全鄉小Ⅰ型水庫3座,小Ⅱ型水庫23座,山塘488口,陂壩30座,電排83處都已進行了加固除險、防滲澆築。
蓮塘坳鄉蓮塘坳鄉

全鄉黨組織共有黨委1個,基層黨支部44個,黨員1460人,全鄉黨建工作卓有成效。鄉黨委對基層組織建設常抓不懈,主要促基層組織陣地建設強化,班子作風優良,思想建設加強,不斷提高黨員綜合素質和責任感,使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全面提升,真正做到固本強基,同時著力開展黨員民主評議、爭創“黨員示範戶”“優秀黨員”、黨員教育培訓工作,為貧困黨員捐資等形之有效的活動,全面實施黨員“素質工程、魚水工程”,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密切同人民民眾的血肉聯繫。

保護森林

在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在全鄉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鄉在加強林政管理,制止亂砍濫伐方面

蓮塘坳鄉保護森林
做了許多工作,林業生產有很大發展。但因各方面的原因,森林火災、盜砍濫伐、生態環境被破壞,必然禍及當代,貽患子孫。由此,必須引起各級領導和廣大人民民眾的高度重視,緊急行動起來,迅速採取果斷措施,強化林政管理,特作如下決議:

一、進一步深入學習,宣傳貫徹《森林法》、《湖南省林業管理條例》和有關林業法律法規,要成為當前乃至今後一段時間的宣傳中心,普法重點。通過宣傳使人民民眾認識到保護森林資源的重要性,自覺守法護林,堅決打擊毀林的違法犯罪分子。

二、進一步健全林政管理隊伍,明確工作職責。鄉林管站在鄉黨委、政府領導下和縣林業局的指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內的林政管理。村設林政管理聯絡員(聯絡員原則上由村主任兼任),村林政聯絡員協助鄉林管站工作,並要隨時掌握本村林政秩序情況,及時向鄉林管站匯報林業情況和出現的有關問題。

三、進一步有計畫地封山育林,強化管理,加快國土綠化,充分發揮民眾有計畫的封山育林,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加快國土綠化,控制木材販運,緩和鄉內供求矛盾,整頓木材市場,加強林木管理,鼓勵教育人民民眾加強防火責任,積極防治病蟲。推行誰受益誰管理的防治原則,林木經營必須交納一定的防治費。對人為的防治不力和森林火災造成損失的要追究經濟賠償和法律責任。若造成森林損失,對知情並及時舉報者給予一定獎勵,對知情不報者要給予一定的處罰。

四、進一步完善審批手續,嚴格實行憑證採伐。鄉、村林場木材採伐要實行全項限額管理,先批後砍,不得超伐,違者按照《林業管理條例》進行處罰。凡是農戶在自留山、責任山要採伐林木的(包括青山拍賣),要寫書面報告,經村林政聯絡員簽定,村民委員會蓋章,報鄉林管站、林業工作站核查批准,取得採伐證後方可採伐。對有爭議的林木不得砍伐,違者給予處罰,濫伐一株,造林100株,處以濫伐林木價值的1—3倍的罰款。盜伐一株,造林100株,處以盜伐林木價值的3—5倍罰款(並收回原物)。凡濫伐或盜伐國家受保護的珍貴樹木和已認定的成年古樹,要加倍處罰,情節嚴重的報公安機關依法打擊。

五、進一步加強林地的管理,有效地保護林地資源。林地是林業之本,是不可再生的資源。禁止毀林開墾和毀林採石、采砂、取土以及其它毀林行為。凡農戶毀林改種、取土、作磚建房,必要時必須報鄉林管站和縣林業部門核實批准,辦理有關林地占用手續。否則,處以按規收費的3—5倍罰款,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六、認真實施林業法規,堅決實行以法治林。各級林業管理部門及廣大人民要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依法護林,重點打擊盜伐、濫伐、失火以及哄搶林木的不法分子,保護合法經營,大力支持鄉村幹部和護林積極分子的護林活動。

下轄村

雙沿村 同心村 山背村 巨中村 巨建村

巨洲村 巨田村 新豐村 新華村 新朝村

新民村 新龍村 春塘村 春洲村 春聯村

春風村 春龍村 柘合村 沿倉村 沿龍村

盤聯村 盤龍村 銅聯村 銅鑼村

林地流轉改革

湖南省攸縣蓮塘坳鄉轄302平方公里,50個村,林地面積近23萬畝,有林地8萬畝左右,是典型的山多田少之鄉。

蓮塘坳鄉森林資源
全鄉土壤、氣侯適宜發展林業。過去由於山權到戶、分散經營,林業發展受到制約。從2003年起,蓮塘坳鄉轉換經營機制,採取拍賣、租賃承包等方式,依法、有序地對林地先後有償流轉,至去年11月上旬,全鄉共流轉林地700公頃,創全市鄉鎮之“最”,盤活利用資金420萬元,林地效益逐漸增加,走了一條廣泛吸納社會資金,林地流轉、大戶承包、規模經營、加快山區綠化的好路子。

2003年3月,農民廖愛生等4人以26萬元買斷面積67公頃的鄉屬長沖林場30年經營權,實行了蓮塘坳鄉首次對林場流轉的拍賣,他們當即投入10多萬元,對竹林進行墾覆,將其改造成高標準的筍竹兩用林。如今,該林場每畝均立竹由80多根增至130多根。2004年,水農民楊純以每公頃450元至750元的價格租賃了沿龍、山背、柘合等4個村540戶農民的80公頃宜林荒地種植桑樹,他將桑葉免費提供給80多戶養,蠶繭按保護價全額收購,蠶農去年平均收入1200多元,2008年3000多元。同時,還有中江村農民周新華買下53公頃林地20年經營權;涼江村農民承包80公頃林地18年;新華村村民尹雄元租賃林地800畝,全鄉先後有15家林地宜林荒地被拍賣、承包、租賃,總面積達700公頃,林權所有者獲收入300多元,這些林地的經營權由公有制向非公有制轉移後,經營者投資30多萬元,修通林區公路7公里,投入資金90多萬元,撫育林地300公頃,新植林木270公頃。

林地改革的做法

(一)大體做法。以村為主、鄉指導,在農民自願前提下,由村負責將農戶現有的山林協定連片(劃清山界、利益分成等),分500畝為一小組,1000畝為一大組,將山林“打捆”,採取拍賣租賃、承包方式,轉讓其經營權,短則10年,長則50年,讓有實力的業主經營,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依法管理,承包期內鄉、村、組、農戶不得干涉其正常生產秩序,並提供優良的外部環境,由派出所掛牌保護,此外,鄉政府每年對楠竹低改1000畝以上,造林500畝以上的爭取林業局立項,並實行獎勵

(二)遵循原則

1、堅持有利於“增量、增收、增效”的原則。林地流轉應有利於林業資源總量增長和質量提高,有利於林業生產經營者增加收入,有利於提高林業效益、社會效益、經濟效益。

2、堅持自願、有償的原則。鼓勵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拍賣、租賃、承包等形式自願、有償參與林權流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阻礙林權流轉。

3、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切實保證村民和經營者的知情權、參與權、尊重大多數民眾的意願,做到公開、公正、公平。

4、堅持依法流轉,按約經營的原則。林權流轉受讓方必須具備林業生產經營能力,應當依法按照林權流轉契約進行林木資源的開發、利用和管護,不得以流轉為名利買青山。

存在重要問題

1、流轉出讓方無林權證,導致權屬糾紛。部分流轉出讓方無林權證,有的流轉前就存在糾紛隱患,流轉後附近民眾受利益驅動,提出林權糾紛,從而損害受讓方利益,影響社會辦林的積極性。

2、流轉契約不規範,導致契約糾紛。由於權屬不明,造成有的契約四至表述不清,雙方權利、義務不明確導致山林糾紛。

3、林權法律意識淡薄。有相當一部分流轉當事人對林權登記在流轉中的重要作用認識不足,申請林權變更登記尚不普遍,不知道可以通過林地變更登記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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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鄉鎮導航

湖南省,簡稱“湘”,位於長江中游,因大部位處洞庭湖以南得名“湖南”,又因湘江貫穿全境而簡稱“湘”(別稱:楚、湘楚,三湘四水),為中國國家一級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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