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為江蘇省證券公司,1991年5月26日在南京正式開業。華泰證券是中國證監會首批批准的綜合類券商,是全國最早獲得創新試點資格的券商之一,現為江蘇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的大型企業,淨資產超過100億元。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華泰證券華泰證券

公司法定中文名稱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泰證券)

公司法定英文名稱 HUATAISECURITIESCO.,LTD.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吳萬善

註冊資本 450,000萬元

國際網際網路網址 http://www.htsc.com.cn

華泰證券旗下擁有南方基金、華泰柏瑞基金、華泰聯合證券、華泰長城期貨、華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和華泰紫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同時是江蘇銀行的第二大股東,形成集證券、基金、期貨、直接投資和境外業務為一體的、國際化的證券控股集團。2007年7月,華泰聯合證券在券商首次分類評級中被中國證監會評定為A類A級券商,2008年7月被評定為A類AA級,成為全國十家獲此評級的券商之一。
“以客戶服務為中心、以客戶需求為導向、以客戶滿意為目的”是華泰證券堅持的服務理念。華泰證券擁有證券經紀服務、資產管理服務、投資銀行服務、固定收益服務和直接投資服務為基本架構的完善的專業證券服務體系,以及研究諮詢、信息技術和風險管理等強有力的服務支持體系。2007年,華泰證券在“高效、誠信、穩健、創新”核心價值觀的基礎上,明確提出了“做最具責任感的理財專家”的品牌精神,得到了市場和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華泰證券的市場地位和品牌影響力不斷提升,正在成長為具有核心服務優勢和較強市場競爭能力的綜合金融服務提供商。

公司理念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華泰證券一貫秉承高效誠信穩健創新的核心價值觀,嚴 格管理、審慎經營、規範運作,形成證券經紀業 務、投資銀行業務、資產管理業務為基本架構的較為完善的業務體系以及研究諮詢、信息技術和風險管理等強有力的業務支持體系。

華泰證券以做最具責任感的理財專家為服務理念,正在成長為市場中一個極具競爭力的綜合金融服務提供商。

領導致辭

華泰證券自成立以來,始終秉承“高效、誠信、穩健、創新”的核心價值觀,以規範科學的經營管理、持續增長的經營業績、人才薈萃的專業團隊、獨具特色的華泰文化形成了自己的品牌優勢,成為國內知名、具有較大規 模、較強實力和影響力的全國性證券公司。

華泰證券以獲得創新試點券商資格為契機,在控股南方基金公司、合資組建友邦華泰基金公司的基礎上,成功託管收購亞洲證券,控股聯合證券、信泰證券和長城偉業期貨公司,參股江蘇銀行,設立香港子公司,證券控股集團的架構已經基本形成,並為今後進一步發展壯大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在此,我謹代表華泰證券全體員工,向長期以來關心和支持華泰證券發展的各級領導、廣大客戶社會各界朋友表示誠摯謝意

展望未來,我們更加充滿信心。中國證券市場已發生根本性轉變,正面臨歷史性的發展機遇。面對新的形勢,華泰證券將繼續堅持規範化、集團化、國際化發展戰略,進一步加快公司做大做強步伐,力爭儘快使公司成為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業務規模和綜合實力進入行業前列的證券控股集團。

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華泰證券將以時不我待的精神狀態、追求卓越的有為氣魄,充分把握市場機遇,真誠與社會各界和廣大客戶長期合作,做最具責任感的理財專家,為共同創造中國證券市場更加美好的明天而不懈努力!

公司沿革

2009年11月30日,中國證監會發審委正式批准了華泰證券的IPO申請。

2008年7月,在券商最新評級中,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評定為A類AA級證券公司。

2008年4月,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批覆同意,華泰證券可為長城偉業期貨有限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IB)。

2008年1月,經中國證監會批覆,核准華泰證券作為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從事境外證券投資管理業務資格。

2007年12月,出資受讓信泰證券股權,成為其控股股東。

2007年12月,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變更為45億元。

2007年7月,在首次券商分類監管評審中,被中國證監會評定為A類A級。

2006年12月,出資認購江蘇銀行股份,成為其第二大股東。

2006年8月,獲準籌建華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2006年7月,出資控股長城偉業期貨公司,成為其第一大股東。

2006年7月,注資控股聯合證券,成為其控股股東。

2005年4月,託管亞洲證券,並順利成為亞洲證券證券類資產的受讓方。

2005年3月,被中國證券業協會批准,獲得創新試點券商資格。

2004年,與美國AIG集團共同發起設立友邦華泰基金管理公司。

2003年,出資控股南方基金管理公司,成為其第一大股東。

2002年4月,經中國證監會批准,註冊資本增至人民幣22億元。

1999年3月,增加註冊資本為85,032萬元,更名為“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同年被核准為綜合類證券公司。

1997年6月,註冊資本增至40,400萬元,同時更名為“江蘇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1994年6月,改制為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增加到20,200萬元,並更名為“江蘇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990年12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江蘇省證券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1,000萬元。

公司理財

華泰紫金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畫概況

(一)集合計畫名稱

華泰紫金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畫。

(二)集合計畫類型

限定性集合計畫。

(三)集合計畫投資目標

在力爭本金安全和確保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集合計畫資產的最佳增值潛力。

(四)集合計畫投資理念

以債券為主要投資對象,構建低風險投資組合,遵循穩健投資原則,以研究為導向,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組合投資和量化管理,實現集合計畫資產的最佳增值潛力。

(五)集合計畫投資範圍和資產組合比例

投資範圍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的各類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資於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可轉換債券、短期融資券、央行票據及逆回購等;投資於申購的新股以及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資產,不超過本計畫資產淨值的百分之二十。

(六)集合計畫存續期間

3年。

(七)開放期

集合計畫成立3個月以後,每1個月開放一次,開放期為每1個月的6、7、8三天(遇節假日順延)。

(八)集合計畫目標規模

目標規模20億份。

(九)集合計畫單位面值和參與價格

本集合計畫單位份額的面值為人民幣1元。

推廣期內集合計畫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人民幣1.00元;在開放日,集合計畫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當日集合計畫單位淨值。

(十)單個委託人最低參與金額

5萬元人民幣。

(十一)集合計畫的特點

1、設定特別分配條款風險管理人先擔。

本條款只適用於在推廣期內參與本集合計畫的至補償時尚未退出的計畫份額,但管理人持有的除外。

在集合計畫滿每一年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如果委託人在推廣期參與的份額的累計單位淨值低於1.0225元,管理人有義務僅用自有資金出資所擁有的部分或全部集合計畫份額的資產,通過金額補償的方式補償委託人,直到委託人份額的累計單位淨值達到1.0225元或華泰證券持有計畫份額的資產補償完畢為止;

在集合計畫滿第一年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如果委託人在推廣期參與的份額的累計單位淨值高於1.05元,華泰證券有權提取這部分計畫份額資產超過1.05元以上的增值部分的20%,作為報酬。

2、自集合計畫成立之日起三個月以後,每個月開放一次,滿足委託人對資金流動性的需求。

3、不設參與費。

(十二)集合計畫管理人的重要承諾

本集合計畫管理人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集合計畫推廣期內將根據計畫參與總份額,足額認購3%的計畫份額,在集合計畫存續期內不退出,並承擔相應義務和享有約定的權利。

(十三)集合計畫推廣對象及推廣機構

1、推廣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且已經是華泰證券及招商銀行的客戶。

2、推廣機構

華泰證券、招商銀行和深圳發展銀行。

(十四)推廣期

自中國證監會對本集合計畫說明書出具無異議書面意見之日起不超過60日,具體推廣時間以本集合計畫的推廣方案為準。

(十五)推廣方式

主要通過集合計畫管理人的營業網點和其他推廣機構網點直接向客戶宣傳,配合集合計畫管理人與其它推廣機構的網站宣傳等私募推介方式,使客戶詳盡了解集合資產管理計畫的特性、風險等情況及客戶的權利、義務,但不得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及其他公共媒體推廣集合資產管理計畫。

華泰紫金2號集合資產管理計畫概況

(一)集合計畫名稱

華泰紫金2號集合資產管理計畫

(二)集合計畫類型

非限定性集合計畫

(三)集合計畫投資目標

本集合計畫以證券投資基金為主要投資對象,在有效控制風險和保持充分流動性的前提下,力爭在本集合計畫運作期間,實現集合計畫資產的穩定增值。

(四)集合計畫投資理念

本集合計畫遵循價值投資和積極投資的投資理念,以研究為導向,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組合投資和量化管理,實現集合計畫資產的最佳增值潛力。

(五)集合計畫投資範圍和資產組合比例

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的各類證券投資基金、新股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資範圍為:

1、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和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

2、現金類資產,包括銀行存款、銀行票據、貨幣市場基金和債券逆回購等;

3、申購的新股。

投資組合比例:

1、非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占集合計畫資產淨值的投資比例為:不超過95%;

2、現金類資產占集合計畫資產淨值的投資比例為:不低於5%。

(六)集合計畫存續期

5年

(七)開放期

集合計畫成立後1個月為封閉期,封閉期結束後的存續期為開放期。本集合計畫在開放期的任何一個工作日接受委託人的參與或退出申請

(八)集合計畫目標規模(總份額)

本集合計畫推廣期最高募集規模為20億份(含管理人參與份額,不含參與資金利息轉增份額)。

本集合計畫存續期最高募集規模為30億份(含管理人參與份額)。

當分紅日集合計畫規模已達到最高規模時,因紅利再投資而增加的集合計畫份額不受最高規模限制。

(九)集合計畫單位面值和參與價格

本集合計畫單位份額的面值為人民幣1元。

推廣期內集合計畫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人民幣1.00元;在開放日,集合計畫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當日集合計畫單位淨值。

(十)單個委託人最低參與金額

單個委託人首次參與最低金額為10萬元人民幣。

(十一)集合計畫的特點

1、風險共擔,收益共享

本集合計畫設有管理人特別參與條款,集合計畫管理人以自有資金參與本集合計畫,並承諾在本集合計畫存續期內不提前退出。集合計畫管理人將與委託人按照持有本集合計畫份額的比例共享收益和共擔風險。

2、流動性

本集合計畫在成立1個月後的每個工作日開放,滿足委託人對資金流動性的需求。

3、不設參與費

(十二)集合計畫管理人的重要承諾

在本集合計畫推廣期末,本集合計畫管理人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將根據計畫參與總份額,足額認購5%的份額,但最多不超過1億元人民幣。本集合計畫管理人將與委託人按照持有本計畫份額的比例共擔風險和共享收益。

(十三)集合計畫推廣對象及推廣機構

1、推廣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且該投資者已經是推廣機構的客戶。

2、推廣機構

華泰證券、招商銀行、興業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和興業證券等。

本集合計畫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推廣機構代理銷售本集合計畫,並及時在各推廣機構通告並報註冊地和推廣場所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十四)推廣時間

自中國證監會對本集合計畫說明書出具批准檔案之日起不超過60個工作日,具體推廣時間以本集合計畫推廣公告為準。

(十五)推廣方式

主要通過本集合計畫管理人的營業網點和其他推廣機構網點直接向客戶宣傳,配合本集合計畫管理人與其他推廣機構的網站宣傳等私募推介方式,使客戶詳盡了解本集合資產管理計畫的特性、風險等情況及客戶的權利、義務,但不得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及其他公共媒體推廣本集合資產管理計畫。

華泰紫金3號集合資產管理計畫概況

(一)集合計畫名稱

華泰紫金3號集合資產管理計畫

(二)集合計畫類型

非限定性集合計畫

(三)集合計畫投資目標

本集合計畫投資目標是:為委託人謀求風險可控下的長期穩定回報。管理人將以自身積累的投資管理經驗為基礎,依託公司研究所的專業研究力量和同行優秀研究成果,把握各類證券資產相對價值變化的動態調整機會,有效控制投資風險,在資產保值的基礎上,為委託人謀求資產的進一步增值。

(四)集合計畫投資策略

以保本策略為核心的資產配置策略和嚴格而又細緻的證券選擇策略是獲得穩定回報的主要保障,而收益管理是保有回報的重要手段。因此,本集合計畫將運用資產配置、精選證券和收益管理三個層次的投資策略,實現集合計畫的投資目標。

1、資產配置策略

本集合計畫以資產的穩健增值為首要目標,在對大類資產的配置過程中,將致力於實現資產的安全性與增值性之間的平衡。為達到平衡目的,本集合計畫引入了保本策略思想。

目前國內還缺少足夠多有效的避險工具和對沖機制,因此固定比例投資組合保險策略(CPPI)和時間不變性投資組合保險策略(TIPP)是套用最普遍的保本策略。

本集合計畫通過導入有條件約束的限定量的風險敞口,對保本策略做了一定修正。風險敞口的意義所在,當市場機會出現時,管理人有機會為委託人果斷把握機會創造一定的條件。

2、精選證券策略

本集合計畫採取GARP策略(Growthatreasonableprice),遵循“優選行業、精選個股”的選股思路,利用基本面分析在景氣行業中優選出價值低估的企業,在精選企業的同時注重分析把握其未來成長潛力,進一步構建投資組合。

(1)優選行業

行業分析可為本集合計畫提供詳盡的行業投資背景,優選出價值低估的景氣行業,從而確定行業投資範圍和重點。

第一步尋找處於景氣周期的行業

長期來看,金融資本的增值來源於產業資本的發展,而股權分置改革的完成帶來的制度變遷又進一步密切了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的聯繫。主要的投資主題在於三個方面:中國經濟的進一步增長對產業結構調整提出的需求,為中游製造業的發展以及競爭性行業的併購重組提供了充足的機會;人民幣升值周期中,中國非貿易品價格必然看漲,升值將凸現資產重估機會;人口紅利背景下居民收入的快速提高將促進消費升級,品牌消費和服務行業的增長將會提升相關上市公司價值。

第二步定量分析,優選景氣行業

對於上述從巨觀經濟角度定性分析初選出的行業,本集合計畫將根據對未來巨觀經濟尤其是GDP增長率的分析及預測、對相關行業未來成長空間的分析及預測,利用下列標準進一步篩選出與巨觀經濟成長緊密相關且成長前景排名前十的行業。

①預期未來兩年行業年增長率顯著高於GDP增長率;

②預期未來兩年行業年增長率位於各行業的前列;

③預期未來兩年處於行業周期的上升階段;

④行業具有較高的技術或資本壁壘,國內外的市場規模很大。

(2)精選個股

本集合計畫對個股的選擇將延續“立足價值,兼顧成長”的篩選思路,深入研究優選出的行業,選擇那些絕對估值水平偏低、相對估值突出的上市公司,同時細緻分析考察其未來的成長性,構建核心股票池。精選個股的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通過公司基本面分析剔除問題個股

對優選行業中的所有個股進行初步的基本面分析,首先剔除證監會公布的ST股,考察剩餘股票的資產負債以及現金流情況,剔除其中資產質量較差、存在財務隱患的個股,形成備選股票池。

第二步:好中選優——利用多種估值手段選取低估品種

在行業研究人員選取的重點研究公司當中,利用多種估值手段(PE、PB、EV/EBITDA、REP、DDM、FCF等)選擇出與市場以及與同行業平均水平相比估值偏低的上市公司。

第三步:優中選強——遴選價值低估的成長性個股

對於優選出的價值低股的上市公司,由專業的研究人員和投資人員共同建立專門的盈利預測模型,分析把握其未來的成長性,精選出未來兩到三年內淨利潤複合增長率高、增長趨勢明顯、發展前景不確定性較小的企業構建核心股票池。

3、收益管理策略

本集合計畫將運用數量化的風險管理技術(如方差夏普指數VAR等)對收益風險進行管理,有效的控制下跌風險和鎖定已實現的利潤,將相對收益轉化為實現收益,實現集合計畫淨值的增長。

對於資產配置,收益管理策略主要是根據定量定性分析,在市場趨勢發生變化時,及時調整大類資產配置,及時降低風險類資產比重;對於股票投資,主要是策略性地持有股票,根據市場趨勢和個股的市場表現,通過對股票價格與價值相對波動和偏離程度的分析來掌握買賣時機,在股價的波動中適時實現收益或控制損失。

(五)集合計畫投資範圍和資產組合比例

投資範圍為中國境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可轉換債券、權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逆回購、銀行票據、銀行存款、證券投資基金,以及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允許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

以景氣度持續增長或處於景氣拐點,以及具有估值優勢的上市公司作為本計畫的主要投資對象。具體策略是參考國際成熟市場和新興市場的經驗,通過對行業景氣度的判斷和定量的預測數據分析來尋找核心資產進行配置。

投資組合比例:

1、股權類資產的投資比例為0%-80%。股權類資產包括股票、偏股型證券投資基金、權證等;其中權證投資遵循下述比例限制:①集合計畫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集合計畫資產淨值的0.5%;②本集合計畫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得超過集合計畫資產淨值的3%;③本集合計畫與本集合計畫管理人管理的其他集合計畫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10%。

2、固定收益類資產和現金類資產的投資比例為20%-100%,其中現金類資產的投資比例不低於5%。固定收益類資產包括國債、企業債、可轉債、資產支持證券等;現金類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銀行票據、貨幣市場基金和債券逆回購等。

(六)集合計畫存續期

自集合計畫成立之日起五年。

(七)開放期

集合計畫成立後的3個月為封閉期,封閉期結束後的存續期為開放期。本集合計畫在開放期的任何一個工作日都接受委託人的參與或退出申請。

(八)集合計畫目標規模(總份額)

本集合計畫推廣期最高募集規模為35億份(不含參與資金利息轉增份額)。當集合計畫接近最高規模時,管理人有權根據“時間優先”的原則對委託人的參與申請進行確認,參與時間以註冊登記系統的確認結果為準;當計畫達到目標規模後,管理人有權暫停接受委託人的參與申請。

本集合計畫存續期最高募集規模為35億份。在存續期內,當集合計畫接近最高規模時,管理人有權根據“時間優先”的原則對委託人的參與申請進行確認,參與時間以註冊登記系統的確認結果為準;當計畫達到最高規模後,管理人有權暫停接受委託人的參與申請。

當分紅日集合計畫規模已達到最高規模時,因紅利再投資而增加的集合計畫份額不受最高規模限制。

(九)集合計畫單位面值和參與價格

本集合計畫單位份額的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推廣期內集合計畫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人民幣1.00元;在開放日,集合計畫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當日集合計畫單位淨值

(十)單個委託人最低參與金額

單個委託人首次參與最低金額為10萬元人民幣。

(十一)集合計畫的特點

1、以保本策略追求絕對收益

本集合計畫將以絕對正收益為目標,努力把握新股及可轉債申購、定向募集參與、可轉債套利等較低風險產品的投資和套利;在正確判斷市場走勢與運用保本策略的前提下,適當投資於具有較高安全邊際的股票,謀求適度風險下的較高收益。並且,本集合計畫以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稅前)的兩倍為比較基準,而不以同期股票指數的漲跌作為投資業績的判斷標準,穩紮穩打,追求年年正回報。2、以景氣周期估值比較作為投資依據

本集合計畫對股權類資產的投資依據為行業的景氣周期判斷和估值比較。具體策略是參考國際成熟市場和新興市場的經驗,通過投研人員對行業景氣度的判斷和定量的預測數據分析來尋找核心資產進行配置。

3、以持續現金分紅鎖定投資收益

本集合計畫在為投資者謀求穩健收益的同時,通過持續的現金分紅,鎖定持有人的投資回報。在每個會計年度,分紅次數最多可達12次,分紅金額最少不低於集合計畫可分配收益的50%。

4、以天天開放方便投資者進出

本集合計畫成立後的3個月為封閉期,封閉期結束後的存續期為開放期。在開放期的任何一個工作日,投資者都可辦理本集合計畫的參與、退出等業務。

(十二)集合計畫推廣對象及推廣機構

1、推廣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且該投資者已經是推廣機構的客戶。

2、推廣機構

華泰證券、招商銀行、興業銀行、深圳發展銀行、興業證券和聯合證券等。

本集合計畫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推廣機構代理銷售本集合計畫,並及時在各推廣機構通告並報註冊地和推廣場所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十三)推廣時間

自中國證監會對本集合計畫說明書出具批准檔案之日起不超過60個工作日,具體推廣時間以本集合計畫推廣公告為準。

(十四)推廣方式

主要通過本集合計畫管理人的營業網點和其他推廣機構網點直接向客戶宣傳,配合本集合計畫管理人與其他推廣機構的網站宣傳等私募推介方式,使客戶詳盡了解本集合資產管理計畫的特性、風險等情況及客戶的權利、義務,但不得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及其他公共媒體推廣本集合資產管理計畫。

公司服務

專家線上欄目的服務宗旨

專家線上欄目是華泰證券全力為廣大的投資者打造的線上諮詢服務平台,在這個平台上,交易客戶不僅可以得到專家的投資指點,還可以跟隨專家的推薦對數以千計的股票進行價值發現。

目前這個欄目只對交易用戶開放,如果已經是交易用戶,登錄後接受各項服務。

公司榮譽

2011年6月2日,在上海金地佘山天境會所揭曉10年21世紀“中國贏基金獎”、“中國券商獎”榜單,榮獲2010年度中國最佳客戶服務證券公司。

組織機構

投資銀行管理總部內設金融創新部、人力資源部、機構客戶服務總部、零售客戶服務總部、客戶服務中心、證券投資部、受託資產管理部、研究所、融資融券部、固定收益部。
華泰證券是首批註冊登記的證券發行保薦機構,在十幾年的發展過程中,堅持以客戶為中心,以市場為導向的經營理念,創造了優秀的經營業績,獲得市場和監管部門的高度認同。2006年、2007、2008年連續三年被深圳證券交易所授予“優秀保薦機構”稱號。

金融創新部

華泰證券金融創新部是專職於從事金融衍生產品業務運作和管理的部門,主要業務職能是發行擬在交易所上市的備兌權證等金融衍生產品,並負責做市和動態對沖避險交易;研究金融衍生產品和結構化產品,為特定投資者定製風險管理策略和產品。金融創新部的戰略目標是把握國內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的機遇,建立權證、期貨、期權和結構性產品等金融衍生品的完整產品線,打造華泰金融衍生品業務品牌,市場份額和盈利水平達到行業內先進水平。

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主要負責統籌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建立並完善適應公司發展戰略的人才引進、使用、開發、激勵機制,在公司內創造良好的工作氛圍,為業務發展提供人力資源支持,建立起一支適應公司發展需要的、高素質的經營管理團隊和高效精幹的員工隊伍,確保公司證券控股集團和一流證券金融服務提供商戰略目標的順利達成。

機構客戶服務總部

機構客戶服務總部以為高端客戶提供專業化、綜合性、一站式服務為目標,致力於組織協調各種資源,建立機構客戶和其他核心客戶管理服務系統,開發和服務包括公募基金、合格境內外機構投資者、保險、社保、財務公司、信託公司、年金、私募基金、上市公司及其股東、企業法人等機構客戶和其他核心客戶。承擔外部金融產品引入的論證、談判、契約簽定等相關工作,組織和協調其銷售工作。

零售客戶服務總部

零售客戶服務總部從公司“營業總部”、“經紀業務管理總部”、“行銷管理總部”沿革至今,更加專注於通過服務於分布在全國各地的82家營業部以及依託營業部而設的26家服務部,向廣大個人投資者提供全方位、多層次、專業化、個性化的證券經紀業務服務,我們正力求從單純的證券經紀業務服務向多元化的投資理財服務轉型,爭做“最具責任感的理財專家”。

客戶服務中心

客戶服務中心是華泰證券為了進一步落實“以客戶服務為中心,以客戶需求為目標,以客戶滿意為目的”的經營理念於2008年新成立的部門。部門由數據信息、市場研發、服務推進和呼叫服務四個團隊組成,數據信息團隊主要負責客戶服務信息化統一規劃,資訊平台的建立和管理,數據信息的統一收集、處理和共享,資料庫的集中套用管理等。

證券投資部

華泰證券是較早從事自營業務的綜合類券商之一。經過幾年的探索,公司形成了符合市場發展規律的投資理念,開發和引進了先進的風險控制系統,建立了集中領導、科學決策、分級管理、嚴格監督的自營投資決策體系。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取得了良好的運作業績。

受託資產管理部

受託資產管理部是公司設立的負責對客戶委託的資產進行投資管理、實現客戶資產保值和增值的專門業務部門。2003年3月,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公司獲得受託投資管理業務資格。

研究所

華泰證券研究所是首批經中國證監會核准的具有證券投資諮詢資格的研究機構,一貫以深入的研究、獨立的判斷發現和創造市場價值為宗旨,擁有一支高水平的研究團隊,樹立了良好的市場形象,具有較高的市場影響力,為公司各項業務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華泰證券研究諮詢的領域主要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和客戶投資需求而確定,涵蓋巨觀經濟、業務創新、行業分析、上市公司研究、投資策劃、市場分析等諸多方面。

融資融券部

融資融券部是專職於融資融券業務運作和管理的部門。主要業務職能是負責客戶資質審核與授信管理、信用賬戶的開立及管理、擔保資產管理、融資融券業務交易與日常監控等各主要業務環節的運作;制訂融資融券契約標準文本;組織制定融資融券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對營業部的業務操作進行審批、覆核和監督,並根據公司融資融券總規模及時調整營業部的融資融券規模;按審批許可權調整或建議調整授信等級和額度;定期對融資融券業務運作情況進行評估,提出對策;定期向監管部門提交書面總結,向公司各層面報告融資融券業務運作情況等;負責信用產品設計與管理;負責融資融券業務的數據統計分析和報送工作。

固定收益部

固定收益業務是華泰證券的傳統核心業務之一,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了集債券發行與承銷、債券交易和債券研究為一體的綜合固定收益業務,是財政部2009-2011年國債承銷團成員,上海證券交易所一級交易商,主承銷了資本市場第一單——公司債券——07長電債,在中國債券市場樹立了良好的形象。

2011年中國500強榜單(二)

《財富》雜誌中文版網站剛剛公布了2011年中國500強名單,中石化居首,中石油第二,中國移動(微博)第三。
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山東恆邦冶煉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海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航天通信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美的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中工國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百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內蒙古包鋼稀土(集團)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撫順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金嶺南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藍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外高橋保稅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雙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交運股份有限公司
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棟樑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江蘇開元股份有限公司
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電力國際發展有限公司
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移動有限公司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紫江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廣州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榮盛房地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內蒙古霍林河露天煤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芯國際積體電路製造有限公司
浙江英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中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氯鹼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蘇寧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湘潭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寶勝科技創新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紡織品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廈門信達股份有限公司
山東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泰達股份有限公司
青島雙星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恆源煤電股份有限公司
廣州廣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西寧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申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廣州市廣百股份有限公司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綠城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大昌行集團有限公司
鄭州宇通客車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江淮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重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500強]
北京首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葫蘆島鋅業股份有限公司
山東海龍股份有限公司
兗州煤業股份有限公司
華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柴油機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廣西柳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海外發展有限公司
青海鹽湖鉀肥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長虹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
海馬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華北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華東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糧油控股有限公司
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國際海運貨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長江精工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大同煤業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北車股份有限公司
濰柴動力股份有限公司
百度公司
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內蒙古億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建投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山東金正大生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大網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焦作萬方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盛大互動娛樂有限公司
江蘇中南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山花椰菜科技創業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華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武漢中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宏潤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瀋陽工具機股份有限公司
雲南雲維股份有限公司
神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風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電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濱江房產集團股份有司
廣東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百貨大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山東華泰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雲南雲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雲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高速傳動設備集團有限公司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凌源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華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保定天威保變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濟南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建築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中國葛洲壩集團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柳州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東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山煤國際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中化國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中央商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魯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武漢武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華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九陽股份有限公司
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豫光金鉛股份有限公司
無錫小天鵝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北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山東太陽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鞍鋼股份有限公司
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五礦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有色金屬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東方國際創業股份有限公司
英利綠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慶鈴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山推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長春一汽富維汽車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貴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醫藥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順鑫農業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王府井百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國旅股份有限公司
龍建路橋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龍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鄭州煤礦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
鄭州煤電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中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合景泰富地產控股有限公司
復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飾股份有限公司
TCL通訊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際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華電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鋼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南車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遠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實業控股有限公司
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聯想集團有限公司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寶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雅戈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
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
新湖中寶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燃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大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瀋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蘇州新區高新技術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長春歐亞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雙鶴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無錫威孚高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蘇泊爾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豐原生物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遼寧曙光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業股份有限公司
龍元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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