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棺葬

瓮棺葬

瓮棺葬是古代墓葬形式之一,以瓮、盆為葬具,大多將小孩的屍體殮入其中,埋葬,還有用來埋葬成人的。這種葬俗流行於新石器時代至漢代。

簡介

瓮棺葬瓮棺葬

瓮棺葬(urn burial),古代以瓮、罐一類陶器作葬具的墓葬形式。多見於史前時代。常用來埋葬幼兒少年;但日本在繩紋時代和彌生時代有成人瓮棺葬。歐洲青銅時代和早期鐵器時代的一些文化,還盛行以瓮棺盛放骨灰。中國的新石器時代遺址里常有兒童瓮棺葬,個別成人也有用瓮棺,一般用2或3件較大的陶器扣合在一起,多數埋在居住區內房屋附近或室內居住面下,也有專門的兒童瓮棺葬墓地。有人將洗骨葬和火葬的葬具稱作藏骨器或骨灰瓮,以區別於一般瓮棺。

瓮棺葬,葬俗具體是:將未成年人(多是嬰兒)夭折後的屍骨放入陶瓮中,蓋上蓋子,埋於地下。這些陶瓮以及瓮蓋不是專門燒制的,而是將日常生活中的儲物器隨機拿來用於埋葬之用。因此,出土的瓮棺規格不同,形狀各異,其中瓮蓋也是由陶片、陶缽以及陶盆等隨機組成的。眾多的兒童瓮棺墓,既顯示出當時社會生活水平低下兒童死亡率極高的現象,也說明兒童受到了特別的照顧。此外,很多瓮棺底部或用作棺蓋的盆上,大多有一個小孔,有的鑽成很規則的圓形,有的則是敲擊成不規則的形狀,小孔上往往還加蓋一塊小陶片,其內表面還塗有紅色顏料。

瓮棺葬出現於新石器時期時代,至解放前,我國西南邊疆的一些少數民族中還保留這種習俗。瓮棺葬具絕大多數是人們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陶器。有的器物在出土時表面還留有一層黑灰或草 泥土痕跡。在仰韶文化半坡等遺址中也有尖底瓶瓮棺或陶罐口部相對,瓮棺為橫置。漢代瓮棺葬多由盆形和筒形的陶質器物套接而成。
嬰幼兒瓮棺葬多出現在居住區,是體現當時人們對小孩子的體貼和愛護,以防止野獸對小孩子屍體的傷害;再或是因小孩太小,未行“成丁禮”,故不能埋進本族成年人的公共墓地。也有研究者認為瓮棺是死者實現轉生前所居的模擬“子宮”,成人瓮棺葬的墓主是某些原始氏族部落的精英人物 ,用瓮棺葬埋葬這些精英和夭折的兒童是為了加速死者的二次轉生。

葬俗說法

一種意見是:夭折兒童被裝入瓮棺而不是直接埋入黃土中,是希望給其一定的空間,瓮棺蓋或底部上的小孔則是希望他(她)能恢復呼吸,得以復生。郭沫若參觀半坡遺址時有詩云:"半坡小兒冢,瓮棺盛屍骸;瓮蓋有圓孔,氣可通內外。"(《訪半坡遺址四首》)似乎也是同類意見的藝術性表達。既然人已經死了,何以又望其"通氣"呢?有人推測這可能與當時的診斷技術落後、幼兒常出現"假死"的現象有關係,所以大人存此僥倖念頭。
另一種意見是:這與當時人們對靈魂的信仰有關,盆、缽底部的小孔當是供靈魂出入的通道。如此葬俗,與近代某些地區小孩死後並不埋葬,而葬於樹杈上,以為小孩的靈魂弱小,埋在地下便出不來的意思是一致的。

瓮棺小孔

在我國乃至內蒙古出土的瓮棺上都有小孔,目的是讓死者的靈魂自由出入。相關史料記載到,少數民族也受到這種葬法的影響,但他們往往是將其用於二次葬和非正常死亡者。

考古發現

瓮棺葬瓮棺葬

被稱為“中國原始第一村”的尉遲寺遺址,是5000年前原始人生息的地方。在考古發現的40個墓葬中,兒童瓮棺葬就占了32穴。
江蘇宜興駱駝墩新石器時代遺址考古中,發現瓮棺葬。
河北遷安發現戰國時期“瓮棺葬”的“一釜兩瓮”的形式。
2005年,河北省考古人員在河間市發現漢代和唐代的墓葬群,其中包括西漢時期瓮棺葬7座,瓦棺葬3座,在瓮棺上還發現了可能是希望死者靈魂復生而打鑿的小孔。 為配合河北滄州到保定的高速公路建設,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牽頭對沿線進行考古調查,在河間市區西北約7公里小張莊村南,發現一個漢代和唐代的墓葬群,通過發掘,共找到墓葬13座,分為南北兩區,其中有西漢時期的瓮棺葬7座、瓦棺葬3座,唐代的磚室墓3座。瓮棺和瓦棺葬主要在北區發現,南區僅發現唐代磚室墓兩座。勘探表明,北區的南部和西部還可能有大面積墓葬存在。瓮棺葬和瓦棺葬都是漢代埋葬未成年兒童的方式,這么多瓮棺葬和瓦棺葬的發現,證明當時這一帶兒童死亡率較高。
山東廣饒縣看守所在建豬圈挖地基時發現了一組陶器,在保護現場的同時向東營市歷史博物館報告這一情況,博物館王建國副館長立即帶領考古部的二名同志前往調查。經清理髮掘這是一處西漢時期的瓮棺墓葬,距地面1.3米,墓底經過夯實。瓮棺葬呈東西走向,全長0.67米,由三件漢代陶器物組成:一件夾砂紅陶圜底罐與兩件灰陶盆扣接組合而成,由於時間久遠罐內嬰兒屍體已被腐爛。經專家鑑定這是一個不足周歲嬰兒的瓮棺葬。

發現

尉遲寺遺址考古——首次發現兒童瓮棺葬

2003年11月21日訊 11月18日,考古工作者在蒙城縣尉遲寺史前遺址大汶口文化層發現一座最早期的兒童瓮棺葬。據中國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王吉懷研究員介紹,這是第十三次發掘以來,在尉遲寺史前遺址發現的首座最早期的兒童瓮棺葬。
這座兒童瓮棺葬在探方的西北部被發現,從已經暴露的墓葬和地層看,它埋設在大汶口紅燒土房址的上面,直接打破了紅燒土居住面和最早的建築面。專家介紹,這個墓葬在房子的建築之上,它是埋葬最早的一批墓葬,也是整個尉遲寺史前遺址中最早期的墓葬之一。
王吉懷研究員說:“從地層看,它打破了房子的建築層,同時,出土的器物也帶有明顯的早期特徵,有文化特徵比較明顯的鑿形足,由於房子比墓葬早,在房子裡出土的這種足是鴨嘴形的,它不僅扁,而且兩頭還要寬一些。而在這個早期墓葬中出土的就是鑿形了,它像鑿子一樣,這就是說墓葬晚於房子。”
專家還對埋葬的用具進行了分析,專家認為,這是一個並不完整的大口尊,墓葬的底下用其他的陶器作下半部的葬具,把孩子裝進去以後,上邊又蓋一件東西,屬於兩類器物組合成的葬具。這種葬具規格雖不高,但也不屬於貧窮家庭的孩子,很可能是一個一般家庭孩子的墓葬。

四川省三台縣首次發現瓮棺葬

10月28日電 四川省綿陽市三台縣日前發現一處類似瓮棺葬的清代墓葬——王母李氏墓。

四川省三台縣發現的瓮棺葬四川省三台縣發現的瓮棺葬

據國家文物局網站訊息,該墓位於三台西路樂安鎮福利村。北靠五差梁,東西兩側為綿延約1公里的長梁子。上世紀末修建三(台)中(江)公路時導致該墓葬完全破壞,現僅存石質葬具及墓碑。空心石質葬具由上下兩部分組成,棺體直口平唇鼓腹呈橢圓,通高0.98米,內深0.77,腹徑1米,底徑0.62米。口部分內外兩層,外凹內凸,外徑0.85,內徑0.67,內外壁有鑿線紋飾。棺蓋為青沙石質,分內外兩層,外凸內凹,外徑0.81米,內徑0.68米,蓋厚0.18米;內層橫書“壬山丙向”並直書陰刻墓誌,墓誌已漫漶不清,依稀可辯“清故顯”三字。據其後人介紹,該葬具內原置瓦罐,罐內為先葬於外省後遷入川內的王氏殘骸。王氏後人已將該墓遷至70米外山坡上,並復立墓碑,棺蓋鑲嵌於冢正面,碑為長方體桃首碑,通高1.2、寬0.7、厚0.23米。碑體正面書刻:王母李老太君之墓,清道光十五年;背面直書陰刻子孫名諱。
據資料記載,瓮棺葬多見於漢代,常用來埋葬幼兒和少年,且多為陶製,但此次發現的墓葬卻為清代成人墓葬,材質也有差異,且保存較完整。該處墓葬的發現為研究該區域內清中期的社會發展及喪葬習俗提供了新的材料。

河北遷安發現戰國時期“瓮棺葬”的“一釜兩瓮”的形式。
2005年,河北省考古人員在河間市發現漢代和唐代的墓葬群,其中包括西漢時期瓮棺葬7座,瓦棺葬3座,在瓮棺上還發現了可能是希望死者靈魂復生而打鑿的小孔。為配合河北滄州到保定的高速公路建設,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牽頭對沿線進行考古調查,在河間市區西北約7公里小張莊村南,發現一個漢代和唐代的墓葬群,通過發掘,共找到墓葬13座,分為南北兩區,其中有西漢時期的瓮棺葬7座、瓦棺葬3座,唐代的磚室墓3座。瓮棺和瓦棺葬主要在北區發現,南區僅發現唐代磚室墓兩座。勘探表明,北區的南部和西部還可能有大面積墓葬存在。瓮棺葬和瓦棺葬都是漢代埋葬未成年兒童的方式,這么多瓮棺葬和瓦棺葬的發現,證明當時這一帶兒童死亡率較高。

2014年8月31日,河北省文物部門日前在位於任丘市青塔鄉後趙各莊村村北的西漢高郭侯國國都遺址進行第二次考古發掘時,在牆體倒坍夯土中發現了戰國時期的瓮棺葬以及尚待確認年代的一條南北向古道路。

溯源

葬俗溯源

半坡瓮棺葬半坡瓮棺葬

關於豫西地區成人二次瓮棺葬的時代問題,學術界已經基本達成共識,應為仰韶文化中期。與伊洛河流域鄰近的黃河上游,早在仰韶文化早期已見成人二次瓮棺葬之端倪,關於這一點方家多有注意。在寶雞北首嶺遺址中,就發現有墓主為30餘歲女性的瓮棺葬(M131)。但據報告描述“頭朝瓮口,身軀作蹲坐狀,雙腿屈曲於胸前”,似非二次葬。臨潼姜寨遺址中,屬於仰韶文化早期的第二期文化的103座瓮棺葬中,有25座為成人二次瓮棺,還有一成人與三個孩童合葬的瓮棺葬。
仰韶文化早期以來,以關中地區為中心的人群遷徙,進而導致的仰韶文化大範圍擴張現象,學術界基本沒有異議。任何一種考古學文化其背後的主體都是創造這種文化的特定人群,而葬俗是人們最難以改變的深層次的精神層面的東西。加之更有明確的考古發現相印證,我們有理由相信,豫西地區的成人二次瓮棺葬與關中地區的成人二次瓮棺葬關係密切。也許事實正如學者所言,閻村類型是關中東部地區(為筆者所加,原文中稱為“陝東地區”,與該地區的習慣性稱呼不相符)半坡類型向該地區遷移的結果。那么,豫西地區的成人二次瓮棺葬,正是隨著那次大規模的人群遷徙,從黃河中游的關中地區傳播到了其流經下游的豫西地區,並逐漸發展成熟,構成豫西地區仰韶文化的重要因素。

葬具溯源

就目前遺址出土情況來看,凡屬完整發現的伊川缸都是作為葬具使用的。器形一般作筒狀,深腹,也有口徑與底徑差別較大的斜腹形,缸底一般都鑿有圓孔。口沿下有為數不等的用於固定器蓋與器身的泥突,有鳥喙狀(亦可稱為鷹嘴狀)和雞冠狀,以前者居多。所覆的器蓋有半球形(帶泥突)、缽形、盤形。那么,豫西地區成人二次瓮棺葬所使用的專門葬具—伊川缸,是否由關中地區同類葬式的葬具演變而來,就目前發現而言,似乎得不到實物資料的支持。但是,為成人二次葬專門燒制葬具的習俗,卻可在關中地區找到淵源。

瓮棺葬瓮棺葬

根據原報告分析,姜寨遺址的25例成人二次瓮棺葬中有4座,即W246、W276、W277、W278,使用了特製的大型尖底罐。與遺址中出土的同期尖底罐,存在明顯的區別,不僅器形較大,在器物腹部偏上還出現了雙耳。這似乎可以說明,這種帶雙耳的大型尖底罐專門為成人二次瓮棺葬燒制。那么,為成人二次瓮棺葬專門燒制葬具的習俗,應該同這種葬俗一同起源於仰韶文化早期的關中地區。
仰韶文化早期出現了小口尖底瓶、葫蘆形瓶、細頸壺和尖底罐等一系列水器。但除小口尖底瓶外,其餘幾種都先後被淘汰了。而尖底罐則多見於各遺址的仰韶文化早期。另一方面,伊川缸這種特殊器型,似乎也不見於仰韶文化早期關中地區各遺址中,直到仰韶文化中期,在關中東部地區,才出現了類似的器具。在華陰南城子遺址就出土過2件類似的筒形罐。但是在屬於仰韶文化早期的山西芮城東莊村第一期遺存中,就發現有帶泥突的筒形罐。這些發現似乎可以給予我們以下提示:伊川缸這種器形應該源於豫西晉南的仰韶文化早期的地方類型。也許事實正如嚴文明先生所言,仰韶文化早期的居民越過潼關向東發展的時候,接受了一部分當地(豫西晉南,筆者注)文化的影響。而到了仰韶文化中期關中地區的影響力已經遠遠比不上三門峽地區(豫西晉南,筆者注)。

根據以上分析,我們似乎可以得出以下推論:以成人二次瓮棺葬為葬俗的這一特定人群,是從仰韶文化早期偏晚階段向東擴展的,因為在仰韶文化中期以來的眾多遺址中,均未發現成人二次瓮棺葬,在其擴展的過程中,接受了來自豫西晉南地區的文化因素,並以較快的步伐於仰韶文化中期定居於伊洛河流域,在此,也許我們還可以抱有這樣的期待:在關中東部地區與伊洛河流域之間可能還會發現零星的成人二次瓮棺葬遺存。之所以有這樣的認識,即成人二次瓮棺葬的傳播路線和傳播時間,我們還有以下佐證:在伊洛河流域與關中東部之間的洛陽王灣遺址中曾發現一件質地和形制基本與伊川缸類似的缸,但囿於資料匱乏,對其出土層位及用途不甚明朗。

另一方面,我們不能因為“在伊洛河流域尚未發現早於仰韶文化中期的遺物遺存”,斷然認為在仰韶文化早期,伊洛河流域還是未有人群活動的真空區。我們知道,在伊洛河流域的周邊區域,文化發展的脈絡比較清晰,均發現早到仰韶文化早期的考古遺存。這似乎可以證明,在伊洛河流域發現早於仰韶文化中期的遺存是早晚的事,只是對於我們發掘和研究的要求更高一些罷了。另外,在湖北棗陽雕龍碑遺址相當於仰韶文化中期第二期文化遺存中曾發現“夾粗砂厚胎紅陶表飾紅衣尖底缸”,雖然該器物出土時用途不明,但據彩圖,尖底缸腹部偏下有一圓孔,可能為人工鑿穿。我們知道,作為葬具使用的伊川缸往往會在底部鑿一圓孔,那么,遠處長江中游的雕龍碑遺址出土的腹部帶穿孔的尖底缸就值得我們認真思考了。

瓮棺知識

1.在中原地區,瓮棺葬一般適用於幼兒;是埋葬死去的幼兒時普遍使用的一種埋葬習俗。然而在閻村類型卻出現了成人瓮棺葬,成人瓮棺葬均為二次葬。

2.幼兒瓮棺葬的葬具一般是日常使用的陶器,只有極少數為特製的葬具。閻村類型的成人瓮棺葬為專門燒制的陶缸。瓮棺的底部一般鑽有小孔,作為死者靈魂出入的地方。

3.無論是幼兒瓮棺葬或是成人瓮棺葬,隨葬品一般較少,多則幾件,少則一件,或沒有隨葬品。

4.瓮棺作為一種特殊的葬具,它的使用從新石器時代早期,一直延續到新石器時代的晚期。它的出現與後期的石棺、木棺具有共同的信仰和觀念,即靈魂不滅。

成人二次瓮棺

瓮棺葬瓮棺葬
葬成人二次瓮棺葬是一種獨特的文化現象,流行於仰韶文化中期河南西部的特定區域內,具體而言,即今伏牛山以北、龍門山—黃河以南、嵩山以西、熊耳山以東,因其地域內主要河流名,亦可稱為“伊洛河流域”。有學者以成人二次瓮棺葬為代表特徵,將該區域內的仰韶中期文化稱之為“閻村類型”,而後又有學者從葬俗、陶器、彩陶紋樣三方面詳加論述,分析了這種葬俗的特殊性。

關於豫西地區的成人二次瓮棺葬的起源應該分為兩部分來看,這種對成人實行二次斂骨葬以及燒制專門葬具的習俗起源於其上游的關中地區;這種葬俗所使用的專門葬具——伊川缸,應該在與伊洛河流域的相鄰的豫西晉南地區中去尋找其器物的祖型。上述認識,只是筆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之上,得出的初步結論。這一認識還需今後考古發掘與研究的進一步檢驗。需要指出的一點是,關於豫西地區成人二次瓮棺葬的流向,至今還是個謎,因為在整個仰韶文化的分布範圍內,尚未發現明確的龍山時代的成人二次瓮棺葬遺存。但是,我們相信隨著對仰韶文化更加深入細緻的研究,關於豫西地區成人二次瓮棺葬的源流問題的研究也會不斷得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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