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迷信

封建迷信

封建迷信一詞是由“封建”和“迷信”兩個詞組合而成。

封建迷信介紹
封建迷信一詞是由“封建”和“迷信”兩個詞組合而成。封,《辭海》第一個解釋是“帝王把土地賜給臣子。”“建”,是創立、設定和豎立的意思。“封建”二字在《辭海》中沒有單獨的詞條,在多數場合是“封建制度”、“封建思想”、“封建主義”、“封建社會”等詞的簡略,如“反帝反封建”、“反封建反迷信”、“這個人很封建”等。 迷信是指人類對超自然力量的崇拜和信仰,是對客觀世界的一種虛幻的歪曲的反應。它是在生產力水平低下,科學技術不發達的情況下,人們對許多自然現象暫時無法解釋,便認為在人世之外,還存在“上帝“、“佛祖“、“鬼神“等在主宰著人的命運。在此基礎上產生的二種民眾性的錯誤認知,是愚昧落後的表現。

本來“封建”同“迷信”分別是封建思想和迷信思想兩個概念的省略,例如,毛主席《新民主主義論》中關於“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文化”一節中有這樣的話:“這種新民主主義的文化是科學的。他是反對一切封建思想和迷信思想,主張實事求是,主張客觀真理,主張理論和實踐一致。在這一點上,中國無產階級的科學思想能夠和中國還有進步性的資產階級的唯物論者和自然科學家,建立反帝反封建的統一戰線”(《毛澤東選集》合訂本第667頁)。在這裡,毛主席提出的“反封建反迷信”的概念,是指提倡民主,反對封建;提倡科學,反對迷信兩個不同概念的省略。因此,在毛主席、周總理的著作和《鄧小平文選》三卷中,都沒有使用“封建迷信”這個概念;在黨的有關宗教工作的正式檔案中,例如中共中央[1982]19號檔案,中共中央[1991]6號檔案中也沒有使用封建迷信這個概念。可見,封建迷信這個概念是不科學的,至少是不準確的。至於從什麼時侯開始將“封建”與“迷信”這兩個互相不能修飾、其內函和外延皆有很大差別的概念組成一個概念使用,並以論傳論,以至高頻率地在大眾媒體中廣泛使用,還有待進一步考證。

什麼是封建主義?封建主義主要是一個思想政治概念,其核心是扼殺人的獨立性“不把人當人看待”,通過各種途徑宣揚媽性與忠君,宣揚大多數對個別人的依附,順從。(參見《中國經濟時報》1997年7月30日)因此,如果勉強將“封建迷信”作為一個概念使用的話,它應當只是思想政治範圍內的迷信,顧名思義大概有三種理解:

第一種:可以理解為封建社會產生的迷信,這種理解從字面上講符合邊輯,但是在實踐中有很大的片面性。雖然抽答打卦算命看相看風水等觀念,主要產生在原始社會和媽隸社會漫長的歷史時期,雖然在封建社會有了很大的發展和完善,但是這些活動本身,並不具有封建社會意識形態的本質特徵,也不是封建社會獨有或特有的社會現象,在原始社會、奴隸社會、西方發達的資本主義社會和各國的社會主義社會,包括我國社會主義初組階段中都同時存在。在當代尤其《人體生物節律學》問世,解開了命運形成的機理,其實命運是客觀存在的。因此,用封建一詞來定義抽籤、打卦、看相、看風水等迷信活動是不確切的,也是錯誤的。

第二種:可以理解為封建社會的迷信,好對封建社會的政治制度、思想意識和文化態盲目崇拜和信奉的思想行為。如19世界30-40年代,在法國英國等國流傳的以法國維爾紐夫——巴爾熱蒙(Jean-paul-AL-ban Villeneuve-Bargemont,1784-1850)等為代表,宣揚資本主義社會工人的貧困是因為封建社會被推翻的緣故,把封建社會的專制制度描繪成能“拯救世界”的唯一政治制度要人們信奉和擁護,就是一種迷信封建?具有封建性質的迷信活動,即迷信活動本身帶有封建性質,例如,前蘇聯史達林的個人迷信,就帶有封建主義家長制和封建專制主義性質的迷信;中共中央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指出:“中國是一個封建歷史很長的國家,我們黨對封建主義特別是對封建土地制度和豪紳惡霸進行了最堅決最徹底的鬥爭,在反封建鬥爭中養成了優良的民主傳統;但是長期封建專制主義在思想政治方面的遺毒仍然不是很容易肅清的,種種歷史原因又使我們沒有能把黨內民主和國家政治社會生活的民主加以制度化、法律化,或者雖然制定了法律,卻沒有應有的權威。這就提供了一種條件,使黨的權力過分集中於個人,黨內個人專斷和個人崇拜現象滋長起來,也就使黨和國家難於防止和制止“文化大革命”的發動和發展。“(《黨員必讀》第1902頁)由此可見,“文革”期間林彪、“四人幫”推行現代造神運動,製造對毛主席的個人崇拜和個人迷信,把人們思想束縛和禁錮起來,為他們推行封建家長制、甚至推行法西斯主義服務,就屬於封建主義性質的迷信活動。

把迷信與封建迷信混為一談,就抹殺了兩者間的基本區別。在我國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封建階級作為一個階級已經不復存在,封建主義經濟基礎也早已被社會主義經濟基礎所代替。廣大人民民眾成為社會主義國家的主人,是擁護四項基本原則和社會主義制度的,他們所想念或者從事的抽籤、打卦、算命、看相、看風水、驅鬼、跳大神等活動,不屬於封建專制主義在思想政治方面的反映;而是在消除了階級壓迫和階級剝削的情況下,在人民民眾根本利益一致的社會主義條件下進行的一種純民間、民俗性質的活動,既沒有封建主義的階級基礎,又沒有封建主義的政治基礎和經濟基礎。因此,此類迷信活動與封建專制主義在思想政治方面沒有必然的聯繫。它不具備社會的本質特徵,也不是封建社會獨有或者特有的社會現象。(參見《宗教》1996年3、4期)。

綜上所述,“封建迷信”一詞既不能包涵廣主外“迷信”一詞的內涵和外延,又不能包涵我國當代約定俗成的狹隘意義上“迷信‘的內涵和外延。所以,用“封建迷信”一詞概括我國當代社會上存在的抽籤、打卦、算命、看相、看風水等迷信活動,則有失偏頗。

封建迷信的危害

人們從事迷信活動的原因主要有:

1.消災降褐。企圖以求神拜、燒香叩頭、驅魔趕鬼等方式,來為自己為親人消災解難,化凶為吉,帶來福運。
2.擺脫困擾。有些人在現實生活中遭到重大精神打擊之後,變得心灰意冷、悲觀絕望,便想以此來逃避現實。如有些人在失戀後出家當尼姑和尚
3.心理安慰。有些人企圖通過迷信活動來彌補一些無法挽回的過失,求得心靈上的慰藉。其突出表現如通過做道場、請法師來對死者進行悼念,追悔對死者生前照顧不周。

迷信活動的種類及表現:

1.傳統世俗迷信。相信某些活動、儀式、數字、自然現象、日期會帶來好運氣,忌諱某些數字、現象並儘量避免。例如許多地區都認為聽見喜鵲叫,必有喜事到。因此,當聽見喜鵲在自家屋前屋後叫則滿心歡喜,而聽見烏鴉或貓頭鷹叫,則認為是惡的前兆,一般認為是將要死人了,惶惶不安;西方國家認為“13“是個不吉利的數字,我國有些地區則認為“36,,不吉利,36歲是人生的一個“結巴“,是多災多難的一年,因此在過36歲生日時,親戚朋友都要來好好慶祝一下,幫助他順利度過這一年。許多人雖然知道這些做法無任何道理,卻抱著“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態度。

2.鬼神迷信。認為世間存在神仙和妖魔鬼怪,或相信生物具有超乎自然的“靈魂“或精靈,它們對自然現象(風雨雷電旱澇)和人類的生老病死有控制能力。例如有的人生了病或受了驚,便認為是妖魔附體,不去看醫生,而是請法師巫婆來驅妖避邪。有的認為山有山神,河有河神,每年要定期祭拜,以求保風調雨順,出現了旱災或澇災,便是得罪了天神、龍王爺,使之發怒,是對人們的一種懲罰等。

3.人體功能迷信。以個別偶然現象為依據,認為某些人具有超越自然的神奇功能,如相信氣功師“末L先知“,能預測水災、地震,預測他人未來等。

4.特殊的迷信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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