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論》

《封建論》

《封建論》是中國唐代著名散文家柳宗元於貶謫永州時期所創作的最為重要的一篇的歷史哲學論文。作者從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到秦漢魏晉唐,通過大量歷史事實對分封與郡邑兩種政治體制的優劣利弊進行了深刻的縷析與評述。分析了分封制的產生原因、形成過程及其弊病,論述了它終被中央集權的郡縣制所取代的歷史必然性。為闡發郡縣制的優越性,抨擊恢復“封建”制的復古思潮而作,意在反對唐中期的藩鎮割據,維護唐王朝的統一。文章措詞嚴謹,有很強的邏輯性和說服力,觀點獨到、文氣磅礴,是古代議論文的典範之作,後收入《柳河東集》、《柳宗元集》。

作者簡介

柳宗元(773年-819年),字子厚,唐代河東郡(今山西省永濟市)人,唐代著名文學家哲學家思想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和韓愈同為古文運動的領導者。著名作品有《永州八記》等六百多篇文章,經後人輯為三十卷,名為《柳河東集》。因為他是河東人,人稱柳河東,又因終於柳州刺史任上,又稱柳柳州。

創作背景

(圖)《江雪》——柳宗元《江雪》——柳宗元

唐貞元二十一年(805年)正月二十六日,唐德宗崩,皇太子李誦即位,改元永貞,即順宗。順宗即位後,重用王伾王叔文等人。二月,封王叔文為翰林學士,任度支使、鹽鐵轉運副使加戶部侍郎;王伾任左散騎常侍和翰林學士;韋執宜任尚書中丞和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相當於宰相。柳宗元由於與王叔文等政見相同,也被提拔為禮部員外郎,掌管禮儀、享祭和貢舉。此時,在王叔文周圍還有許多相同政見的政治人物,包括韓泰韓曄劉禹錫陳諫凌準程異陸質呂溫李景儉房啟等人,他們形成了一個政治集團。

由於順宗在即位前就患中風症,不能親理朝政,因此王叔文等掌管朝政,並積極推行革新,採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史稱永貞革新。主要採取的革新措施有,抑制藩鎮勢力,加強中央的權力;廢除宮市,罷黜雕坊、鶻坊鷂坊狗坊、鷹坊的宦官(稱為五坊小兒);貶斥貪官污吏;整頓稅收,廢除地方官吏和地方鹽鐵使的額外進奉,並試圖收回在宦官和藩鎮手中的兵權。

(圖)《封建論》《封建論》

王叔文等的改革措施觸犯了藩鎮和宦官集團的利益,王叔文的獨斷專行和打擊異己,又在大臣中間樹立了敵人,後來,王叔文又與藩鎮交惡。由於王叔文的權力來自於皇帝,而皇帝又中風失音,只能通過一牛氏昭容和宦官李忠言來傳達意見,所以隨著順宗的病情加重,以俱文珍為首的宦官集團,朝臣聯合外藩劍南節度使韋皋、荊南節度使裴均、河東節度使嚴綬聯合反對改革派向皇帝施加壓力,要其引退。

永貞元年(805年)四月,宦官俱文珍劉光琦薛盈珍等立廣陵郡王李淳為太子,改名李純。五月,王叔文被削翰林學士一職。七月,宦官,大臣請太子監國。同月,王叔文因母喪回家守喪。八月五日,順宗被迫讓位給太子,史稱“永貞內禪”。李純即位,即憲宗。憲宗一即位就打擊以王叔文和王伾為首的政治集團。八月六日,貶王叔文為渝州(今重慶市巴南區)司戶,王伾為開州(今四川省開縣)司馬,王伾到任不久後病死,王叔文不久也被賜死。

原文翻譯

(圖)《封建論》《封建論》

自然界果真沒有原始階段嗎?我沒法知道。人類果真有原始階段嗎?我也沒法知道。那么,(有或沒有原始階段)哪種說法比較接近事實呢?我認為:有原始階段這種說法比較接近事實。怎么知道這一點呢?從“封國土、建諸侯”的封建制就可以明白。那種封建制,經歷了古代賢明的帝王唐堯、虞舜、夏禹、商湯、周文王和周武王,沒有誰能把它廢除掉。不是不想把它廢除掉,而是事物發展的趨勢不允許,這種形勢的產生,大概是在人類的原始階段吧?不是原始階段的那種形勢,就沒有可能產生封建制。實行封建制,並不是古代聖人的本意。

人類在他的原始階段跟萬物一起生存,那時野草樹木雜亂叢生,野獸成群四處奔走,人不能象禽獸那樣抓撲啃咬,而且身上也沒有毛羽來抵禦嚴寒,不能夠光靠自身來供養自己、保衛自己。荀卿說過:“人類一定要借用外物作為自己求生的工具。”借用外物來求生的必然會相爭,爭個不停,一定會去找那能判斷是非的人而聽從他的命令。那又有智慧又明白事理的人,服從他的人一定很多;他把正確的道理告訴那些相爭的人,不肯改悔的,必然要懲罰他,使他受痛苦之後感到懼怕,於是君長、刑法、政令就產生了。這樣附近的人就聚結成群,分成許多群以後,相互間爭鬥的規模一定會大,相爭的規模大了就會產生軍隊和威望。這樣,又出現了更有威德的人,各個群的首領又去聽從他的命令,來安定自己的部屬。於是產生了一大批諸侯,他們相爭的規模就更大了。又有比諸侯威德更大的人,許多諸侯又去聽從他的命令,來安定自己的封國。於是又產生了方伯、連帥一類諸侯領袖,他們相爭的規模還要大。這就又出現了比方伯,連帥威德更大的人,方伯、連帥們又去聽從他的命令,來安定自己的老百姓,這以後天下便統一於天子一人了。因此先有鄉里的長官而後有縣的長官,有了縣的長官而後有諸侯,有了諸侯而後有方伯、連帥,有了方伯、連帥而後才有天子。從最高的天子到鄉里的長官,那些對人民有恩德的人死了,人們一定會尊奉他們的子孫為首領。所以說封建制的產生不是聖人的本意,而是形勢發展的必然結果。

堯、舜、禹、湯的事離我們很遠了,到了周代記載就很詳備了。周朝占有天下,把土地象剖瓜一樣分割開來,設立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分封了許多諸侯。諸侯國象繁星似地羅列,四面遍布在大地上,集結在周天子的周圍,就象車輪圍繞著中心運轉,就象輻條集中於車轂;諸侯聚合起來就去朝見天子,分散開來就是守衛疆土的臣子、朝廷的捍衛者。但是往下傳到周夷王的時候,破壞了禮法,損害了尊嚴,天子只得親自下堂去迎接朝見的諸侯。傳到周宣王的時候,他雖然倚仗著復興周王朝的功德,顯示出南征北伐的威風,終究還是無力決定魯君的繼承人。這樣日漸衰敗下去,直到周幽王、周厲王,後來周平王把國都向東遷移到洛邑,把自己排列在諸侯同等地位上去了。從那以後,問周天子傳國九鼎的輕重的事情出現了,用箭射傷天子肩膀的事情出現了,討伐天子大臣凡伯、逼迫天子殺死大夫萇弘這樣的事情也出現了,天下大亂,再沒有把天子看作天子的了。我認為周王朝喪失統治力量已經很久了,只不過還在公侯之上保存著一個空名罷了!這豈不是諸侯勢力太強大而指揮不動,就象尾巴太大以至搖擺不動所造成的過失嗎?於是周王朝的統治權分散到十二個諸侯國,後來又合併為七個強國,王朝的權力分散到陪臣掌政的國家,最後被很晚才封為諸侯的秦國滅掉。周朝敗亡的原因,大概就在這裡了。

秦朝統一了全國後,剖分諸侯國而設定郡縣,廢除諸侯而委派郡縣長官。秦占據了天下的險要地勢,建都於全國的上游,控制著全國,把局勢掌握在手裡,這是它做得對的地方。但沒過幾年便天下大亂,那是有原因的。它多次徵發數以萬計的百姓服役,使刑法越來越殘酷,耗盡了財力。於是那些扛著鋤木棍被責罰防守邊境的人們,彼此遞個眼色就聯合起來,怒吼著匯合成群,奮起反秦。那時有造反的老百牲而沒有反叛的官吏,老百姓在下怨恨秦王朝;官吏在上懼怕朝廷。全國四面八方互相配合,殺郡守劫縣令的事情在各地同時發生。錯誤在於激起了人民的怨恨,並不是郡縣制的過失。

漢朝統一了全國之後,糾正秦朝的錯誤,沿襲周朝的封建制,分割天下,分封自己的子弟和功臣為諸侯王。但沒有幾年,為了平息諸侯國的叛亂便聞命奔赴鎮壓,以至連救死扶傷都來不及,漢高祖劉邦被圍困在平城,被飛箭射傷,如此衰落不振達三代之久。後來由於謀臣獻策,才分散削弱諸侯王的勢力並由朝廷命官管理諸侯國。但是漢朝開始恢復封建制的時候,諸侯國和郡縣各占一半疆域,那時只有反叛的諸侯國而沒有反叛的郡縣,秦朝郡縣制的正確性也已經明白清楚了。繼漢朝而稱帝的,就是再過一百代,郡縣制比封建制優越,也是可以知道的。

唐朝建立以後,設定州縣,任命州縣的長官,這是它做得正確的地方。但還是有凶暴狡猾的人不時起來叛亂、侵州奪縣的情況出現,過失不在於設定州縣而在於藩鎮擁有重兵,那時有反叛的藩鎮將領而沒有反叛的州縣長官。郡縣制的建立,確實是不能改變的。

有的人說:“封建制的世襲君長,一定會把他管轄的地區當作自己的土地盡心治理,把他管轄的老百姓當作自己的兒女悉心愛護,使那裡的風俗變好,把那裡的政治治理好,這樣施行教化就比較容易。郡縣制的州縣地方官,抱著得過且過的心理,一心只想升官罷了,怎么能把地方治理好呢?”我認為這種說法也是不對的。

周朝的情況,毫無疑問地可以看清楚了:諸侯驕橫,貪財好戰,大致是政治混亂的國家多,治理得好的國家少。諸侯的霸主不能改變亂國的政治措施,天子無法撤換不稱職的諸侯國的君主,真正愛惜土地愛護人民的諸侯,一百個中間也沒有一個。造成這種弊病的原因在於封建制,不在於政治方面。周朝的情況就是如此。

秦朝的情況,也完全可以看清楚了:朝廷有治理百姓的制度,而不讓郡縣專權,這是正確的;中央有管理政務的大臣,不讓地方官自行其是,這也是正確的。但是郡縣不能正確發揮郡縣制的作用,郡守、縣令不能很好地治理人民。殘酷的刑罰、繁重的勞役,使萬民怨恨。這種過失在於政治方面,不在於郡縣制本身。秦朝的情況便是這樣。

漢朝建立的時候,天子的政令只能在郡縣推行,不能在諸侯國推行;天子只能控制郡縣長官,不能控制諸侯王。諸侯王儘管胡作非為,天子也不能撤換他們;侯王國的百姓儘管深受禍害,朝廷卻無法解除他們的痛苦。只是等到諸侯王叛亂造反,才把他們逮捕、流放或率兵討伐、以至滅掉他們。當他們的罪惡尚未充分暴露的時候,儘管他們非法牟利搜刮錢財,依仗權勢作威作福,給百姓造成嚴重的傷害,朝廷也不能對他們怎么樣。至於郡縣,可以說是政治清明、社會安定了。根據什麼這樣講呢?漢文帝從田叔那裡了解到孟舒,從馮唐那裡了解到魏尚,漢宣帝聽說黃霸執法明察審慎,漢武帝看到汲黯為政簡約清靜,那么就可以任命黃霸做官,可以恢復孟舒、魏尚原來的官職,甚至可以讓汲黯躺著任職,委任他只憑威望去安撫一個地區。官吏犯了罪可以罷免,有才幹可以獎賞。早上任命的官吏,如果發現他不行正道,晚上就可以撤了他;晚上接受任命的官吏,如果發現他違法亂紀,第二天早上就可以罷免他。假使漢王朝把城邑全部都分割給侯王,即使他們危害人民,也只好對它發愁罷了。盂舒、魏尚的治理方法不能施行,黃霸、汲黯的教化無法推行。如果公開譴責並勸導這些侯王,他們當面接受,但轉過身去就違反了;如果下令削減他們的封地,互相串通聯合行動的陰謀就會遍及侯王各國之間,那么大家都怒眼圓睜,氣勢洶洶地反叛朝廷。萬一他們不起來鬧事,就削減他們的一半封地,即使削減一半,百姓還是受害了,何不把諸侯王完全廢除掉來保全那裡的人民呢?漢朝的情況就是這樣。

今天國家完全實行郡縣制,不斷地任命郡縣長官,這種情況是肯定不能改變了。只要好好地控制軍隊,慎重地選擇地方官吏,那么政局就會安定了。

有人又說:“夏、商、周、漢四代實行封建制,他們統治的時間都很長久,而秦朝實行郡縣制,統治的時間卻很短。”這更是不懂得治理國家的人說的話。

魏繼承漢朝,分封貴族的爵位仍然實行封建制;西晉繼承魏,因襲舊制不加改變,但魏和晉都很快就衰亡了,沒聽說有國運長久的。現在唐朝糾正魏晉的過失改變了制度,享國已近二百年,國家基業更加鞏固,這與分封諸侯又有什麼關係呢?

有人又認為:“治理商、周二代的是聖明的君王啊,他們都沒有改變封建制,那么,本來就不應當再議論這件事了。”這種說法大大的不對。

(圖)柳宗元柳宗元

商、周二代沒有廢除封建制,是不得已的。因為當時歸附商朝的諸侯有三千個,商朝靠了他們的力量才滅掉了夏,所以商湯就不能廢除他們;歸附周朝的諸侯有八百個,周朝憑藉他們的力量才戰勝了商朝,所以周武王也不能廢棄他們。沿用它來求得安定,因襲它來作為習俗,這就是商湯、周武王不得不這樣做的原因。他們是不得已的,並不是什麼大公無私的美德,而是有私心,是要使諸侯為自己出力,並保衛自己的子孫。秦朝用廢除分封諸侯的辦法來作為制度,是最大的公;它的動機是為私的,是皇帝想要鞏固個人的權威,使天下的人都臣服於自己。但是廢除分封,以天下為公,卻是從秦朝開始的。

至於天下的常理,是治理得好、政局安定,這才能得到人民的擁護。使賢明的人居上位,不肖的人居下位,然後才會清明安定。封建制的君長,是一代繼承一代地統治下去的。這種世襲的統治者,居上位的果真賢明嗎?居下位的真的不肖嗎?這樣,人民究竟是得到太平還是遭遇禍亂,就無法知道了。如果想要對國家有利而統一人民的思想,而同時又有世襲大夫世世代代統治他們的封地,占盡了諸侯國的全部國土,即使有聖人賢人生在那個時代,也會沒有立足之地,這種後果就是封建製造成的。難道是聖人的制度要使事情壞到這種地步嗎?所以我說:“這不是聖人的本意,而是形勢發展的結果。”

作品賞析

(圖)《封建論》《封建論》—柳宗元評傳

柳宗元從天地、國家之初的演變,到政治體制的形成,並歷數分封體制下的種種弊病,然後與郡邑制進行比對,認為要實現天下的長治久安,就必須要有一個適合於人才生長和脫穎而出的環境,即形成一個“賢者居上,不肖者居下”的流動機制,從而郡縣製取代分封制是社會發展的大勢所趨。

對於歷史上的幾種分封制觀點,柳宗元逐一進行了批判與剖析,認為夏商周漢並非因“封建而延”,秦亦並非“郡邑而促”。一是夏商周漢將天下分與部分開疆拓土的功臣與王親國戚,主要是當時形勢之所趨,而並不是聖人之意;二是分封制下諸侯們並非個個就是賢德之人,如東周與漢初的天下紛爭,無一不是分封的侯國所引起。

分封制的弊端有三,一是削弱了中央集權,使朝廷的良好政令無法在諸侯國中施行;二是諸侯們“繼世而理”與“世食祿邑”,朝廷對其“奸利浚財,怙勢作威,大刻於民者”無可奈何;三是國家機器已被諸侯們瓜分,聖賢之人就是“生於其時,亦無以立於天下”。而代之而起的郡縣制恰恰克服了這些問題,它可以使“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賞”,“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時時保證有才能有智慧的人脫穎而出,進入到國家機器之中,使得天下百姓得以安居樂業,使得國家社稷得以昌盛繁榮。柳宗元的郡邑之贊,可謂是一言中的。放眼當今世界,雖有個別國家仍舊沿世襲之舊習,卻已是鳳毛麟角,少而又少,大凡講求民主的國家無一不是在走郡縣體制之道。

關於是分封諸侯,還是實行郡邑,自漢以來,議論者不乏其人,尤其是有唐一代,論爭更為激烈。《唐宗室傳贊》曰:“唐興,疏屬畢王。至太宗時,與名臣蕭瑀等喟然講封建事,欲與三代比隆。而魏徵、李百藥皆謂不然。顏師古獨議建諸侯當少其力,與州縣雜治。由是罷不複議。至名儒劉秩,目武氏之禍,則謂郡縣不可以久安,大抵與曹、陸相上下。而杜佑、柳宗元深探其本,據古驗今,而反覆焉。”

關於柳宗元在《封建論》中認為“公天下之端自秦始”,而程敦夫則認為:“封建,古之良法,錯出於傳記,寧知非聖人之意哉?……蓋成王不以代之嗣為可廢,周公不以害己之親為可絕,聖人意以公天下也。柳子不知焉!……彼其淺中狹慮,期有以度越前人,設為夸言,不自知覺。殊不知公而不私者,乃所以為聖人意也。”何為“公天下?”程氏認為:封建,“聖人意以公天下也”,這種觀點魏之曹元首、晉之陸機等早就提及,並遭唐代魏徵、杜佑批駁。杜佑明確指出:“建國利一宗,列郡利萬姓。”於此,程氏與子厚,孰“不自知覺”耳,讀者自然明了。

黃唐認為:“以封建非聖人意歟?則《易》於‘比’言親諸侯,於‘豫’言利諸侯……列爵分土見於《書》,諸侯之地序於《禮》,不能錫命諸侯刺於《詩》,安得聖人之意不在是乎?以郡縣不可革而行之理且安歟?則二漢《酷吏傳》、唐《酷吏傳》,讀之令人拂膺,安謂不可革而治安實賴乎?大抵有聖君有善治,則諸侯得人,守令亦得人。非聖君無善治,則諸侯不為用,守令亦不為用。人無賢不肖,顧所駕御者如何耳。為治者,奚必執子厚之說泥一偏之見哉!”黃氏認為,封建還是郡縣,均無不可,關鍵在於聖君,在於駕御者如何。言之似乎在理,但縱觀古今,在分封世襲制下,究竟產生過幾位聖賢天子與明智諸侯?在此我認為聖君不可得的世道里,一個好的制度或體制顯然更為實惠與實在。“篙生麻中,不扶自持;白砂在捏,與之俱黑。”在好的體制下,不肖者雖不能成為聖賢,但至少不能成為殘害百姓的暴君。因此,柳宗元的立論不僅有其前瞻性與科學性,而且還揭示了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的一個千古玄奧。

《東坡志林》曰:“昔之論封建者,曹元首、陸機、劉頌,及唐太宗魏徵、李百藥、顏師古,其後劉秩、杜佑、柳宗元。宗元之論出,而諸子之論廢矣。雖聖人復起,不能易也。范太史《唐鑒》,亦以公之論為然。以謂後世如有王者,擇守令以治郡縣,亦足以致太平,何必封建哉?又武威孔氏曰:韓退之文章過子厚,而議論不及。子厚作封建論,退之所無……故吾以李斯、始皇之言,柳宗元之論,當為萬世法也。”

章士釗於《柳文指要》中說:“子厚之論封建,不僅為從來無人寫過之大文章,而且說明子厚政治理論系統,及其施行方法之全部面貌……封建雖經秦皇大舉破壞,而其殘餘形象及其思想,乃如野火後之春草,到處叢生。是必須有秦皇第二出現,制與情全出於公,而以人民之利安為真實對象,從思想上為封建餘毒之根本肅清,此吾讀封建論之大概領略也。”章士釗先生的評語雖留有一定的時代烙印,但其對子厚文章的推崇卻盡見真情。

上世紀70年代初期,周一良的《讀柳宗元〈封建論〉》、左成文的《關於柳宗元的〈封建論〉》、黃素芬的《柳宗元的〈封建論〉及譯文》等文章相繼在《北京大學學報》、《遼寧大學學報》、《廣西師範大學學報》等刊物發出,形成過一次《封建論》討論的高潮。其後,雖未再進行過集中討論,但反思、述評之文,時常見諸報端。

如錢伯城在《讀〈封建論〉》一文中認為:“柳宗元寫這篇文章,將封建制與郡邑制(即郡縣制)相比,論證封建制是過時的制度;同時,以此表達他的政治觀與歷史觀。他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唐初以來關於封建制與郡縣制利弊得失問題的爭論,基本上已經平息。唐太宗以後幾代皇帝,不再提這個問題。偶爾還有主張恢復封建制的論調出現(如學者劉秩見武氏之禍,而說郡縣不可以久安),也微不足道。韓愈常有與柳宗元論題相同而論點各異的文章,但沒有寫過關於封建制問題的文章。愛作‘韓柳優劣論’的人便說:‘韓退之文章過子厚,而議論不及;子厚作(封建論),退之所無。’(柳集補註引宋孔平仲說)其實,這正反映了當時這個問題已不存在多大的爭論,有識之士(包括在位的皇帝和當政的宰相)已認識到郡縣制已不可能再向封建制逆轉。韓柳所處時代,藩鎮割據,節度使父子相承,朝廷鞭長莫及,形成了小封建的局面。韓愈同柳宗元一樣,是中央集權制度的積極擁護者,當然也是不會贊成恢復封建制的。《封建論》首先提出,封建制的建立,不是出於聖人的本意,而是迫於‘勢’,即形勢。這形勢是政治形勢。柳宗元所說的聖火,不是儒家所尊崇的孔子那樣的聖火,那時儒家還沒有出現。”(《讀書》雜誌1997年第5期)

萬昌華在《郡縣制度評價理論述評》一文中認為:“郡縣制實行以來,歷經褒貶。在第一期論爭中,以唐代為高潮。柳宗元等人持完全肯定的態度;與之相反,朱敬則孫樵等人則認為郡縣制度禍害社會,流弊頗深。明末至清中葉是論爭的第二期。顧炎武黃宗羲等人從天下長治久安的高度,提出了地方官專任等限制皇權的社會權力結構新模式。然而,他們仍未脫離秦代以來或言封建、或言郡縣的窠臼。戊戌變法以來,論爭進入了第三期,時人引入了憲政、聯邦制等新型社會權力架構思想,對郡縣制進行了更高層次的闡釋,章太炎梁啓超毛澤東等人提出了改造中國舊有社會行政結構的一些新思想,但因社會環境、思維角度的不斷轉換,他們的一些重要見解並非一成不變。透視歷代有關郡縣制的討論,有助於人們總結經驗,深入思考轉型時期的制度創新問題。”(《文史哲》2002年第3期)

廖劍鳴在《郡縣制與〈封建論〉》一文中認為:“分封制的出現是歷史的必然,郡縣製取代分封制,也是歷史的必然。郡縣制深藏玄機,但必須有《封建論》提出的政治措施、軍事制度和用人制度的配套、按照《封建論》深化對郡縣制生存、發展規律的認識去辦事,郡縣制才能發揮巨大的優越性,起到促統一、反分裂,推動社會進步和國家富強的偉大作用。”(《湖南科技學院學報》2005年第7期)

作品評價

(圖)《封建論》《封建論》

中國歷史上圍繞著“封建”與“郡縣”之優劣利弊,自秦以降就多有討論。至唐代,柳宗元著《封建論》,影響巨大。蘇軾曾評論道:“宗元之論出,而諸子之論廢矣,雖聖人復起,不能易矣。”然而,有清一代,柳宗元的《封建論》卻招致諸多批評,其間實有加以探究之必要。

一、“柳子之論封建,辨矣,惜其未知道也”

袁枚是柳氏《封建論》的批評者之一。袁枚並非認為封建可行於當世,他和柳宗元的分歧在於:柳宗元認為封建不僅勢不可行,道也不宜行。袁枚則認為,封建是“道可行而勢不可行”,故批評說:“柳子之論封建,辨矣,惜其未知道也。”那么,袁枚說的“道”究竟是什麼?他說:“先王有公天下之心而封建……故封建行而天下治。後世有私天下之心而封建……故封建行而天下亂。無先王之心,行先王之法,是謂徒政。”可見,“公天下之心”就是袁枚意識中的封建之“道”。他認為,封建雖然不可行於今日,但封建之“道”,亦即先王的“公天下之心”,仍然是可行於今日的。

有清一代,像袁枚這樣從“公私之辨”的立場來批評柳氏《封建論》者頗有其人。在儒家話語中,公代表公平、正義與多數人的利益,私則代表非正義與少數人(或統治者個人)的利益。柳宗元說:湯、武之不革封建,是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於己也,私其衛於子孫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盡臣畜於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換言之,柳宗元認為,雖然秦始皇實行郡縣制的主觀意圖是為私,但郡縣製作為一種制度,是代表大多數人的利益的,所以,“公天下之端自秦始”。王夫之也贊成這個觀點。他說:秦以私天下之心而罷侯置守,而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有學者評論說,夫之此論,頗類似黑格爾“最大的罪孽反而最有益於人類”的警句。批評柳氏《封建論》的清代人多以君主的動機與行為是否合乎儒家仁義、愛民的根本原則作為公、私的標準。如顏元就是從這一角度來批評柳宗元的。他主張“非封建不能盡天下人民之治,盡天下人材之用”,譴責“後世人臣不敢建言封建,人主亦樂其自私天下也,又幸郡縣易制也,而甘於孤立,使生民社稷交受其禍,亂亡而不悔,可謂愚矣”。他說,“秦人任智力以自雄,收萬方以自私,敢於變百聖之大法,自速其年世,以遺生民氣運世世無窮之大禍,祖龍之罪上通於天矣!”在顏元看來,郡縣制是君主自私天下的器具,實行的結果則是生民社稷受禍,因此,“文人如柳子厚者,乃反為‘公天下自秦始’之論,是又與於不仁之甚者也,可勝嘆哉!”李福孫在駁柳宗元“秦之失在政不在制”之說時指出:“秦始以宇內自私,廢封建,置郡縣,使不得世其土地爵祿,而為一己之私,有守宰之任,驟更數易,繁冗難行,至於二世遂以滅亡。不特失在於政,亦其制之未善也”。“而柳子反以為公”,乃“一偏之見”。從君主“自私”的動機來否定郡縣制的合法性,實際上亦是用儒家的內聖道德準則,來凸現對專制君主的批判。

二、“柳子之論……徒知前世之害,而不知前世之為利者大”

柳宗元在《封建論》中力陳封建之害:周代實行封建制,諸侯強盛,尾大不掉,“徒建空名於公侯之上”,從而埋下“周之敗端”。“漢有天下,矯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內而立宗子,封功臣”,導致數年之間,叛亂四起,且“天子之政行於郡,不行於國,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雖亂,不可變也,國人雖病,不可除也”。他在論郡縣制之合理時說,秦朝實行郡縣制,“攝製四海,運於掌握之內。此其所以為得也。”儘管“秦郡邑而促”,但咎在人怨,失在於政,不在於制。漢代諸侯國叛亂時,“有叛國而無叛郡”,後來由於實行了郡縣制,地方得到有效治理,“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賞。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唐代時,“桀猾時起,虐害方域”,但也是“有叛將而無叛州”,因此,“州縣之設,固不可革也。”

清人卻認為,封建並非有害無利。李富孫指出,秦以封建為郡縣,是“矯一時之弊而適貽後世之害”。他認為周代實行分封,“諸侯可驕不可叛,故周室得以久安”。“新莽篡亂”之後,劉秀以長沙定王之後“崛起南陽,削平天下,卒成中興之業,分封之效亦可見矣”。即便是在唐代,“安史之亂不鏇踵而敗者有三鎮以平之”,而唐中葉以降不並於吐蕃、滅於黃巢,也全賴藩鎮之力。因此,李富孫說,“柳子之論,直一偏之見,徒知前世之害,而不知前世之為利者大。既昧前世之利而不知後世之為害更深。”陸世儀和袁枚對封建、郡縣的利弊則有著更為深刻的分析。陸世儀說,封建得失之辨,柳子厚之言,雖有可采,但立意偏頗。他認為:“古之為治者,治心、治身、治家、治國、治天下,一而已矣。自秦以吏為師,始有所為吏治,漢復以蕭何繼之,於是吏治二字,至今習以為固然,莫能破其局者,皆自變封建為郡縣始。不行封建,吏治不可得而去也。不去吏治,三代不可得而復也。”這是一段頗為重要的議論。所謂“治心、治身、治家、治國、治天下,一而已矣”是儒家一以貫之的主張,而“以吏為師”則是法家的核心政治路線。所謂“吏治二字,至今習以為固然,莫能破其局者,皆自變封建為郡縣始”,正說明“百代皆行秦政制”的政治事實。而他所呼籲的去吏治、行封建,復三代,亦正是要用儒家政治顛覆“習以為固然”的法家政治。值得指出的是,陸世儀所主張的“封建”,並非原始形態的封建,而是要取封建之利,去封建之害。如,他主張“郡邑之爵祿權位,當悉如古封建”,“但當易傳子為傳賢”。而“賢者居位”,亦儒家核心政治理想之一。袁枚則指出:封建制下,“親親也,尊賢也,興絕國也,舉廢祀也,欲百姓之各親其親,各子其子也”。郡縣制下:“寵愛子也,牢籠功臣也,求防衛也,其視百姓之休戚,如秦人視越人之肥瘠也”。兩者之間的差異,實際上正是儒法兩家政治理念的不同。更重要的是,袁枚強調,實行封建制,如果天子不仁,“千八百國中,苟有一賢君,則民望未絕。”湯武之前例可見。這實質上帶有以政治多元來對抗君權至上的意味。劉紹玢也客觀地說,“封建郡縣,均有善不善焉。”封建制下,“其國則勢分,勢分則力小,力小則易制,且私其土,子其民。夫孰不盡心者,非甚不肖,斷不敢自暴其所有”。其不善在於封國勢力發展後,不貢不朝,爭為雄長;郡縣制之善,在於無封建制下的尾大不掉之弊,其不善則在於由於實行流官制,“數歲而一遷,或半歲而一易,所到之處,卒難洞悉風土人情於旦夕。”等到熟悉了情況,意欲有為,而“差替之命已至”,“以故視其地若郵舍,馭其民若路人,民亦見是官之不常,止求貌承,承於一時,誰肯服化於永久。一旦王室衰微,土崩瓦解,無團結之心。”因此,他主張:“仍郡縣之制,師封建之意,亦曰久於其任而已。”“苟得其人,則必任以數十年之久。”這一主張與顧炎武等相呼應,寄寓了分權於地方的政治意圖。

三、“柳子不知今,並不知古

柳宗元的《封建論》,往往引史為證,闡發郡縣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清人批評《封建論》則謂柳宗元“不知今,並不知古”。柳宗元說,封建者繼世而理,聖人生於其間,無以自立於天下。袁枚則舉孔孟之際遇駁斥說:孔、孟之不能自立,是因為他們的主張不能被接受而不是封建為梗。相反正由於封建之制,孔、孟才能夠遊說列國,“而諸侯敬,弟子從,則聲名愈大,千萬年後猶知遵奉為師”。如果孔、孟生於郡縣之世,科舉不第,“則侷促一邦,姓氏湮沉,亦‘遁世無閟’已耳,安見其有以自立於天下耶?”而且,孔、孟之刪“六經”,垂俎豆,傳食諸侯,“雖無以自立,而有以自顯者,封建力也。”這種從政治格局多元導致文化空間拓展來論證封建制之利,是袁枚之新見。又如,柳宗元說:“封建,勢也,非聖人之意。”袁枚則說:“封建,非勢也,聖人意也。”他列舉上古以來的種種創製,以為“皆一聖人開天獨倡,非仗從諸侯助也,亦非聽諸侯百姓之自為謀也”。“故井田、學校、軍政、宗法,其事皆因封建而起,謂封建非聖人意,勢也;然則井田、學校、軍政、宗法,亦非聖人意,勢乎?”李富孫說:“柳子曰:‘封建非聖人意。’然聖人治天下之大法,惟有封建、井田。武王未下車而封異姓,周公吊二叔而建親戚”,他們對封建之所以極為關懷,“蓋以此為安天下之本,而聖人深意之所在也。”他們如此強調“封建,非勢,聖人之意”,其意圖在於將“封建”神聖化,並以此來凸現郡縣制違背聖人之意的歷史本質。

社會意義

後人無意去分辨袁枚、陸世儀等批評《封建論》的議論有哪些是正確的或不正確的,更關注的是,袁枚等人批評柳宗元、批評郡縣制的表象下掩蓋的現實關懷。頗有意味的是,雍正皇帝是郡縣制的堅決維護者,他曾在雍正七年秋七月丙午的諭旨中,全面論證了郡縣制之合理性,謂“唐柳宗元謂公天下自秦始,宋蘇軾謂封建者爭之端,皆確有所見而云然”。他還斥責陸生楠曰:“其論封建之利,言詞更屬狂悖,顯系誹議時政。”可見清人關於封建的議論,絕非發思古之幽情,或單純的復古、泥古,而是帶有深刻的社會政治意蘊的。

詩歌評價

(圖)毛澤東毛澤東

《七律·讀〈封建論〉呈郭老》

毛澤東(1973年8月)

勸君少罵秦始皇
焚坑事件要商量。
祖龍魂死秦猶在,
孔學名高實秕糠。
百代都行秦政法,
《十批》不是好文章。
熟讀唐人封建論,
莫從子厚返文王。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