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族

士族

士族,又稱門第、衣冠、世族、勢族、世家、巨室、門閥等。門閥,是門第和閥閱的合稱,指世代為官的名門望族,門閥制度是中國歷史上從兩漢到隋唐最為顯著的選拔官員的系統,其實際影響造成朝廷國家重要的官職往往被少數氏族所壟斷,個人的出身背景對於其仕途的影響,遠大於其本身的才能與專長。直到唐代,門閥制度才逐漸被以個人文化水平考試為依據的科舉制度所取代。

 

概念內涵

作為一個綜合性的概念,士族有著多方面的歷史內涵,缺乏其中任何一個要素,都不能構成完整意義上的士族。

士族魏晉世族
1、 政治上:按門第高低分享特權,世代擔任很重要官職( 九品中正制是士族制度的政治保障)

2、經濟上:士族占有大量土地和勞動力,建立起自給自足、實力雄厚的莊園經濟;(品官占田蔭客制為士族制度提供經濟保障;)

3、社會生活:不與庶族通婚,甚至坐不同席。

4、文化上:崇尚清談,占據高級文官職位。庶族——是指士族以外的一般中小地主,也稱寒門。

歷史溯源

士族的淵源可以追溯到先秦時期的“士”階層,“士”階層是中國古代社會中具有一定身分地位的特定社會階層,後演變為對知識分子的泛稱。原來可能指原始社會末期與氏族部落首領和顯貴同族的武士,進入階級社會後,他們成為統治階級的一部分。因古代學在官府,只有士以上的貴胄子弟才有文化知識,故士又成了有一定知識和技能之人的稱呼。

士族士族遺蹟

春秋時代,各國之間征戰不休,步卒作用增加,車戰及武士的作用減小士的地位也出現了上升或下降的變化。有些卿大夫為擴大影響,鞏固地位,設法招徠士眾以張聲勢,很多士便投靠到他們那裡。還有部分士為解決經濟困難去為人辦喪事,當贊禮,或經營工商業;也有人從事私人講學,傳授文化知識,從此中國歷史上又出現了一批專門從事文化活動的士。他們遊學各國,思想活躍,為中國古代學術領域百家爭鳴局面的出現、促進文化科學的發展作出了很大貢獻。戰國時代,爭霸和兼併戰爭更為劇烈,於是朝秦暮楚的遊說之士應運而生。他們穿梭於各國間,充當說客,縱橫家便是其代表。這時各國封君權貴的養士之風也很盛行。秦漢時期,士的內涵發生了進一步的變化。士,稱為士大夫時,可以指軍隊中的將士,也常常是在中央政權和州郡縣供職的官吏的泛稱;稱為士人時,則一般特指具有較高封建文化素養、從事精神文化活動的知識分子。

漢代,士人特重士名(即人格名望、風骨氣節及學識才能),一旦成為名士,功利官位會接踵而至,故士人或著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恪守封建綱常名教;或浮華交遊,廣結朋黨,相互吹噓,以沽名釣譽。東漢後期,在士人中間清議品題人物之風極盛。這種人物品題屬於民間範圍。魏晉時期,九品中正制確立,品評士人之權收歸政府。凡由中正品評者,皆據其德行才能、家族閥閱而給予不同品第(鄉品),然後授予各種官職。未經中正品評者,不得仕為品官。於是,士人遂具有了某種特定階層的含義。士庶對立,漸露端倪。凡九品以上官吏及得到中正品第者,皆為士,否則為庶。士人中,又出現憑藉父祖官爵得以入仕清顯並累世居官的家族,是為士族。士族在東晉時達到極盛,至南北朝始衰。隋唐以後,士族逐漸退出歷史舞台,但士作為一特定階層的觀念仍然保留。宋以後,士或士人一詞逐漸成為一般讀書人的泛稱,不再特指官。

發展衍變

1、萌芽(東漢)

政治:自漢武帝以來崇尚儒術,官僚多以經術起家,至東漢時逐漸形成了累世公卿的狀況。曹魏實行九品中正制,使得世族地主能夠憑藉家世出身參與政權。

士族門閥亂

經濟:西漢中後期,土地兼併十分嚴重,逐步形成官僚商人地主三位一體的豪強地主勢力。東漢政權是在豪強地主支持下建立起來的,因此,豪強地主在東漢王朝享有政治上經濟上的特權。他們在政治上把持中央和地方政權,經濟上兼併土地,經營莊園,漸成割據,逐漸成為名門大族。士族地主(又稱世族、門閥地主)在東漢開始形成,為後來魏晉南北朝時期士族制度的確立提供了階級、經濟基礎。

2、形成(曹魏、西晉)

士族制度的形成,是指統治階級頒行各項法令,從制度上維護士族地主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等各方面的特權。曹魏政權實行的九品中正制,是士族制度形成的重要標誌。

3、鞏固(西晉)

西晉建立後,司馬氏為取得世家大地生的支持,對他們繼續實行放縱和籠絡的政策,從而形成了典型的門閥政治

4、鼎盛(東晉)

東晉時士族制度得到充分發展,進入鼎盛階段。原因是東晉王朝依靠南北士族的支持才得以存在。東晉政權是司馬氏皇權和以王、庾、桓、謝諸大姓為代表的北方士族以及處於非主流地位的江南吳姓士族的聯合專政,這種政治格局一直延續到東晉末年,長達一個世紀之久。那時士族門閥的勢力足以與皇權並立,甚至超越皇權,皇帝都要依賴士族的支持,門閥政治達到鼎盛。這一時期,士族在政治上高官厚祿,壟斷政權,經濟上封錮山澤,占有大片土地和勞動力,文化上崇尚清談。為維護這種制度,東晉南朝時,士族非常重視編撰家譜,講究士族世系源流,作為自己享有特權的憑證,於是譜學勃興,譜學專著成為吏部選官、維持士族特權地位的工具。這一時期土族政治上擁有特權,清官要職被士族壟斷;經濟上擁有田莊,占有大量土地人口,還經常與官府爭奪勞動力人口;文化上家學傳承,占據壟斷地位,還大興譜牒之學,崇尚清談玄學,擅長書法繪畫等藝術;社會上不與庶族通婚往來等。士族把持大權,卻不願涉身實務,在優容奢侈中腐朽衰落。

5、漸衰(南朝)

東晉後期到南朝時期士族制度逐漸走向衰落。根本原因在於士族自身的腐朽,士族制度下的門閥士族特別是高級士族憑藉門第就可做官,世代控制高級官職。特殊的社會環境使許多士族不思進取,沉溺於清閒放蕩的生活,不屑於政務軍務。加之士族是近親聯姻,身體素質極差,因此東晉與前秦淝水之戰以後,一些庶族出身的將領脫穎而出,顯示出較高的政治、軍事才能,聲望與權力迅速上升,南朝宋、齊、梁、陳開國諸帝均為庶族將領。南朝帝王雖無法改變高級士族壟斷高官的局面,但卻引用庶族官吏委以品位不高卻握有實權的職務,在實際執政中分享了士族的特權。這一時期士族制度走向衰落的原因之二是受到農民起義的打擊;原因之三是士族在統治階級內部矛盾中受到打擊、削弱。上述三種原因相互作用,極大削弱了士族制度的階級、經濟基礎。到了南朝時期,由於門閥世族自身的腐朽。喪失了在政治上和軍事上的統治能力;社會階級矛盾的衝突和激化,農民起義此伏彼起,寒族地主乘機以軍功崛起,在鎮壓農民起義的同時,進而典掌機要,控制地方,統帥軍隊,以武功稱帝,如劉裕蕭道成等,打破了門閥地主一統天下的局面。世族地主此時雖據高位,卻已無實權,走向必然的滅亡。後經候景之亂、隋滅陳等變化,門閥等級制已奄奄一息,庶族地主躍居政治舞台的主要地位。至隋唐兩代,廢止九品中正制,實行科舉制,取士不問家世,婚姻不問閥閱,終於使產生於魏,盛行於晉的門閥士族制度在政治、法律制度上最終消亡。

5、消亡(唐末)

隋唐時期士族制度走向消亡。其原因一是隋唐科舉制的實施使門第不高的庶族地主通過考試參加到政權中來,摧垮了士族制度的政治基礎“九品中正制”;而均田制租庸調製的推行使一部分無地少地的農民得到了一些土地,也保證了農民的生產時間,其禁止無限占田和隨意買賣土地的規定,多少起到了抑制土地兼併和保護自耕農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士族制度的經濟基礎。二是唐朝統治階級內部爭權奪利的鬥爭。三是農民戰爭進一步摧垮了腐朽的士族制度。從此,存續了六七百年的士族制度最終在歷史舞台上消失。

衍變因素

從東漢末年以來,士族在官場所占比例一直在上升,從建安年間的29%上升到東晉的80.8%,達到高峰。以後,南朝士族一直保持過半數的比例。東晉後期,隨著北府兵集團的興起,出現了宋、齊、梁、陳的王朝更替,這四個王朝是由東晉時代不入流的軍功家族建立的,但是,這並不代表被稱為“寒門”、“寒賤”、“庶族”取代了士族,實際上,國家政權仍由士族把持,只是不如東晉初期士族擁立東晉皇室那般“王與馬共天下”的盛況,出身較低的皇族仍需要依靠盤根錯節的士族來統治社會,時勢使然。因此,政權更替的暴力革命,並不一定代表著社會革命。北朝的情況則有所不同,拓跋族起自塞外遊牧民族,其酋豪階層不同於漢族的士族,但進入中原以後,北魏政權中士族的比例在迅速提高,從31%猛升至79.7%,非但不亞於有士族門閥政治傳統的南朝,甚至比同期的南方政權還要高。

士族《士族的輓歌》

為什麼南北朝社會政治基礎迥異,卻發展出相似的士族政治社會呢?關鍵在於魏晉以來社會崩潰,基層組織全面瓦解,在國家體制外普遍形成自治團體,如戰亂時期廣泛存在的塢壁及其演變形成的自然村落,這些基層組織掌握在強宗大族手裡,他們壟斷鄉村,左右地方政治,其強大者甚至影響中央,使得從中央到地方的政權都必須與他們合作、妥協,才能獲得安定。魏晉南北朝士族的強勢,就在於其紮根鄉村,擁有大量的人手,且由於魏晉以來的學術家族化,使得強宗大族獲得文化的聲望和影響力,地方勢力、經濟基礎和文化權力結合而形成的士族,使得國家重新整合統一社會時,首先要把他們納入國家體制之內,而後要將國家權力滲透入鄉村組織之中,這必然是一個緩慢的漸進過程,當然也是一個社會逐漸質變的進程。面對國家分裂造成的社會現狀,新建立的國家政權都不能不重用士族豪強以獲得統治基礎,這就是南北朝都大量任用士族為官的基本原因。

由此看來,士族的存在是一種社會現象,同當時的社會生產方式、國家政權對社會基層的控制力、統治方式與技術能力、文化上的向心力、市場交換的頻度與交通、傳播事業的發達等方面相適應。儘管中國古代基本上是人治的政治,但是,人治不等於隨心所欲的統治,也不能脫離社會存在的各種因素和條件。中國的統治形態,基本上與中國社會的發達成熟程度相適應。因此,士族把持的鄉村社會不能在國家權力滲透下發生質變,則士族主導政治的局面仍將繼續下去。這種社會內部的深刻變化,不依任何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也不是短期的、疾風驟雨式的暴力運動所能促成的。用“侯景之亂”或隋末民變之類孤立的暴力行動,舉出若干家族衰敗的事例,或者抽出幾個單項指標就斷言士族政治形態已經終結,那是輕率的。實際上,在社會動亂中,一些士族在動亂中衰落,另一批士族卻在動亂中崛起,只要中古社會生產方式和基本形態沒有重大轉變,士族政治的格局不會有根本性的變化。

社會的變遷,必須通過生產形態的轉變、生產力的提高、社會文化和政治體制變遷等諸多方面共同作用而實現,毛漢光先生的統計,證明了這個過程的長期性。整個隋唐時代,士族在統治階層當中所占的比例仍然很高,隋朝為67%,唐朝“安史之亂”前為65%左右,“安史之亂”後仍在56%到89%之間波動,越是唐朝後期,士族比例越高。然而,中晚唐士族比例異常之高,所反映的只是京畿地區的情況,因為藩鎮割據以後,地方發生了重大變化,許多地區的實際人事權力不在中央,所以,中央政界多士族是落日餘輝的寫照。除了這部分統計需另外探討外,隋唐時代的統計說明,士族政治的局面依然維持。

鼎盛時期

魏晉南北朝時期地主階級中部分享有政治、經濟特權的家族所構成的一個特殊階層便是士族。東漢世家豪族發展的延續,是士族的淵源;而魏晉統治階級的政策是導致士族形成的直接原因。曹魏九品中正制規定門第為定品的主要條件,使當朝顯貴子弟官運亨通;魏、吳給公卿客戶和西晉官吏可按官品占田蔭客,使顯貴廣占田地、佃客和奴婢。因此,魏晉士族必是當朝顯貴,只有在魏晉獲得政治地位,尤其是在魏晉蟬聯政治地位的家族,才有資格列名士族。如琅邪王氏,王祥仕魏晉,累遷太常司徒太尉太保;潁川庾氏,庾嶷為魏太僕,從子峻為晉司空;陳郡謝氏,謝纘為魏典農中郎將,子衡為晉國子祭酒等。東晉是士族勢力發展的鼎盛時期。東晉政權是司馬睿倚仗琅邪王氏之王導王敦等的策劃和支持建立起來的,故諺稱“王與(司)馬,共天下”(《晉書·王敦傳》)。

士族士族人物畫

其後門閥士族潁川庾氏、譙國桓氏、陳郡謝氏等輪流執政,而形成庾與馬、桓與馬、謝與馬共天下之局。這時士族勢力平行甚至超越皇權,皇權政治演化成門閥政治。士族為維護自身利益,故修撰族譜,禁止與非士族的寒門聯姻,拒絕與寒門往來。南朝劉宋時,寒門出身的中書舍人狄當周赳並管要務,有一次去拜訪士族張敷,敷命移座遠客,不與接觸。士族不做事繁務劇的小官,即所謂“濁官”,以標榜門第高貴。東晉以後,士族與寒門的界限基本凝固,只有極少數的寒門能夠上升為士族。

而士族在發展中也有分化,如清河崔氏門第高於博陵崔氏,琅邪王氏後裔的門第也有高下之別。南朝士族漸趨沒落。由於皇權壓抑,雖授高官而不給實權;也由於士族日益腐化,士族子弟“上車不落則著作(郎),體中如何則秘書(郎)”,生而富貴,遂不思進取,縱情聲色,窮奢極欲,乃至“熏衣、剃面、傅粉、施朱”(顏之推《顏氏家訓·勉學》)。在侯景之亂中,南朝士族死亡殆盡。北魏孝文帝為鞏固統治,制定了嚴格的士族制度,依官位定士族為4個等級,據等級享受政治經濟特權。士族制度在魏晉南朝是習慣上形成的,而北魏始由朝廷以法律形式規定。北魏士族也很快腐化,在河陰之變時遭到沉重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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