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

清官

1.清官即清資官,或稱清職。魏、晉、南北朝時,人們崇尚虛玄,不願務實,遂將“職閒廩重”(《晉書·閻纘傳》)和接近皇帝的清要之職視為清官。一度並成為制度,《南齊書·東昏侯紀》記:“詔三品清資官以上應食祿者,有二親或祖父母年登七十,並給現錢。”2.清朝的官吏。3.公正廉潔的官吏。4.在壞體制下,做好事的官。5.能為民請命的人。

基本信息

簡介

清官清官
自封建社會迄今,民間對好官的稱呼,皆為清官。
在正式的典章史籍中,對好官一般不稱清官,而叫“循吏”、“良吏”、“ 廉吏”等等。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官僚機構的國家,從 司馬遷的《 史記》開始,就出現了對官僚的類型化評價。
好官的標準是在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側重點。司馬遷的標準是:行教、清廉、守法。在崇尚法家政治的戰國、秦及漢初,守法是最主要的好官標準。到了 " 獨尊儒術 " 時期,推行教化又成為好官的標準。但因教化的成效很難考核,從三國未年開始,根據 司馬懿的思想,清、慎、勤成為正式的為官標準化,清官也就逐漸成為好官的代名詞。清官比之於貪官而言,畢竟對人民有益,為人民做好事,對社會歷史起過積極作用,也更為人民所稱道;他們廉潔奉公、公正執法的一面,對今天的法治建設與廉政建設,仍不乏學習、借鑑意義。
我國歷史上,曾湧現出一大批敢於為民請命,剛正不阿,不惜丟官罷職的直臣廉吏,影響最大的莫過於被百姓譽之為“閻羅包老”的包拯和敢於責備皇帝的 海瑞,以及抗旨斬殺弄臣的 袁可立。這些出於公心不惜觸怒當朝天子和權貴的行為,是有直接丟官殺頭危險的,這遠比清代異族統治下一些漢人官員靠吃糠咽菜和穿破舊官服的“豆腐湯”、“南瓜胡”等表面作秀的儉約拘謹更為難能可貴,歷來少之又少。
然則,任何事物,都不是獨立存在的,一陰一陽,一善一惡,必有偶焉,清 高鶚老殘遊記.第十六回》云: 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葢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以為我不要錢,何所不可? 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吾人親眼所見,不知凡幾矣。試觀 徐桐李秉衡,其顯然者也。 二十四史中,指不勝屈。作者苦心,願天下清官,勿以不要錢,便可任性妄為也。歷來小說,皆以揭贓官之惡。有揭清官之惡者,自老殘遊記始。如清代的一些漢官,屈服於滿族的高壓統治,又以清官自詡,對漢民族卻以掃黃等各種名義進行意識形態的打壓,以贏得滿清統治者的歡心。如被清朝統治者無限拔高為理學名臣的湯斌,就是為對抗有高度民族自覺意識的著名理學家呂留良而樹立起來的樣板。

世界藝術家協會主席吳國化道:清官官清、官清清官、清正廉明、明潔奉公、為民請命、為民造福。

特徵

1。正氣;清官是封建統治階級的忠誠護衛者。他們在民族分裂、國破家亡乃至出使異域之際,出於對封建王朝的忠誠和護衛,在抗擊外辱,捍衛主權、維護統一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貢獻,客觀上維護了民族尊嚴尊嚴、體現了中華民族的浩然正氣。
2,勤政;清官是封建王朝國家機器上的零部件。為了維護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他們多能勤於政務,或恭敬辦事,不辭艱辛;或親躬政務,日夜操勞,或審時度勢,顧全大局;這些清官的所作所為無疑是應該肯定得。
3.諫諍。清官是封建統治階級內部的調解器。為了封建王朝的長治久安,為了維護本階級內部成員不受侵犯,不少清官終生謀國。
4.執法。清官是封建法定權利以及倫理朝綱的重視遵循者。封建倫理朝綱和法律規範的體系,是維護封建王朝一定統治秩序的基礎。清官作為地主階級中維護法定權利以及倫理朝綱的忠實代表,不能容忍來自集團內部或外部勢力對倫理朝綱和法律規範體系的肆意衝擊和破壞。他們在客觀上對於政權的穩定和法律的表面持平以及民心之維繫,起到了不容忽視的作用。
5.愛才。清官是封建統治階級隊伍中較有遠見的成員。他們有一個共識:立國安邦、施政治國,關鍵在於人才的選拔和使用許多清官深諳治國之道務在舉賢的道理,他們視人才為國之大寶,以舉賢薦能為己任。從而使封建官僚隊伍中長期保持一定的新鮮血液,即使改朝換代,也人才輩出,以此維持封建制度的沿襲。
6.律己。清官是封建社會統治階級官僚隊伍中的楷模。清官為人,大多自身品行端正,志向高遠;嚴於律己,寬以待人。
7.家教。清官既是傳統道德規範的受教者,同時又充當傳統道德規範的傳教士。親職教育歷來被視為人生啟蒙的開端,在封建社會裡,許多人從小就受到家庭中嚴格的道德標準的教育和薰陶,這就為他們將來進入仕途以後成為清官的一份子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受過良好教育的清官,自身又充當傳統道德的傳教士。他們對後人的教育,從道德規範、智慧型學識、奉公守法、自立自強到細微的日常生活瑣事,幾乎無所不包。他們在中華民族家教史上添加了豐厚的一頁。

中國歷史上十大清官

西門豹

西門豹西門豹
 春秋戰國時期魏國人。當時鄴地是魏都的重要門戶,且是戰略要地,但天災人禍不斷,民不聊生。魏王特派西門豹擔任鄴縣令,治理鄴地。西門豹到鄴地後,微服私訪,詢查百姓疾苦,利用“河伯娶媳婦”事件,智懲三老、廷椽和巫婆,用事實教育百姓,破除迷信。同時,修建漳河十二渠,治理漳河水患,發展農業生產,使鄴地百姓逐步富庶起來。西門豹為官一生,清正廉明,造福百姓,死後,鄴地百姓專門為他在漳水邊建造了祠堂,四季供奉。

趙廣漢

趙廣漢趙廣漢
字子都,西漢時期涿郡蠡吾縣人。曾任守京兆尹、潁川郡太守、京兆尹。在潁川郡任太守期間,是趙廣漢前期治理的最佳階段,他不畏強權,精明強幹,剛到任的幾個月時間,就做了兩件大事:一是打擊豪門大族的勢力,緩和社會矛盾;二是加強地方管理,轉變當地的不良風氣。其威名由此流傳,《漢書》本傳中就把擅長 處理政務說成是他的天性。趙廣漢在擔任京兆尹時,表現出高度的責任心,處理各項公務,往往通宵達旦。並且善於思考,講究辦事效率。在其治理期間,京兆地區政治清明,官屬和百姓無不交口稱讚。但京兆尹的職責在於管理京城,因在天子腳下,日常處理政務容易得罪皇親國戚和當朝顯貴,所以,雖然趙廣漢算得上是一位京城行政官中的佼佼者,也仍然落得被腰斬的下場。趙廣漢任京兆尹期間,為官廉潔清明,威制豪強,深得百姓讚頌。

黃霸

(? - 前 51 ),字次公,西漢時期淮陽陽夏(今河南太康)人。史學家班固評論說:“自從漢朝建立以來,要講治理百姓的官吏還是數黃霸第一。”黃霸還在年少時,就立下了做一名好官吏的志向。由於漢時並無科舉制度,漢武帝為緩解財政困難,發布詔令,凡是向國家貢獻財產的給官做。黃霸便用糧食換了一個卒史。 從政後,奉公守法,以廉為本;體察民情,以勸課農桑為重。特別是黃霸斷案,崇尚仁政,反對酷刑;對疑案堅持從輕處理;主張對犯罪實行外寬內明,教化為先,把重點放在防患於未然上,所以,黃霸為官,百姓擁護,朝廷滿意,屬下悅服。黃霸也因此從一年俸二百石的小史,一直升到了朝廷的丞相。其中,以在當時的大郡 -- 潁川郡任太守的政績最為突出。此前,潁川郡是一個豪強地主稱霸一方,百姓流離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後,大刀闊斧,布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視農桑,施行教化,經過幾年的精心治理,潁川出現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生產發展,“田者讓畔、道不拾遺”的太平景象,皇帝因此下詔稱頌黃霸是良吏中的最優秀者。

徐有功

(? -702 ),本名徐弘敏,唐朝長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專司審案的官吏。在古代,大多數官職都是行政司法混一的,只有在朝廷才有專門的審案官,但在官僚體系中地位極低,也難有作為。徐有功雖長期擔任專職審案官,卻因敢於嚴格守法,犯顏直諫,執正、平反成百上千冤案,救活人命多達萬人以上而名留青史。徐有 功先後任過蒲州司法參軍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員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職。徐有功為官之時,正值武周時期,上有武后作亂,下有酷吏網羅,執法守正彼為不易。由於徐有功前後執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數以萬計,因而難免得罪酷吏、奸臣,頻遭彈劾、推審,但最終皆因找不出他貪贓或徇私枉法的證據,使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兩次被罷官又兩次復出,儘管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不阿諛奉承,一心執法守正。也正因如此,使徐有功能成為歷史上罕見的一位名留青史的專職 " 法官 " ,被當時人譽為 " 自古無有 " 的好官。

狄仁傑

(公元 630-700 ),字懷英,唐朝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應試明經科(唐代科舉制度中科目之一),從而步入仕途。從政後,經歷了唐高宗與武則天兩個時代。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曹,轉大理丞,改任侍御史,歷任寧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職。狄仁傑為官,如老子所言 " 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 " ,為 了拯救無辜,敢於拂逆君主之意,始終保持體恤百姓、不畏權勢的本色,始終是居廟堂之上,以民為憂,後人稱之為 " 唐室砥柱 " 。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處理了前任遺留下來的 17000 多件案子,其中沒有一人再抗訴伸冤,其處事公正可見一斑,後人據此編出了許多精彩的傳奇故事,連荷蘭也有人以此為題材,編了 一本《大唐狄仁傑斷案傳奇》。

包拯

包拯包拯
(公元 999-1062 ),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歷史上最有名的清官。他青少年時,就開始立志要為國家出力,“竭忠死義”。包拯仕途的起點是知縣,後歷任知府、轉運使等地方行 政長官;擔任過監察御史等監察大臣、戶部副史等掌理國家財政的高級官員、都部署等軍事要職;當過外交使節出使遼邦;最有名的是做過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所以後人稱他為包待制、包龍圖、包學士。他在開封任知府雖僅一年多的時間,但死後,開封百姓卻在開封府署旁邊建了一座包公祠,以紀念和供奉他。包拯一生清廉簡樸,從不講究排場,即使做了大官,穿著仍與布衣時一樣;對貪污深惡痛絕,在給仁宗的奏疏《乞不用贓吏》中說“廉者,民之表也;貪者,民之賊也。” 他一生嚴於律己,身體力行,他在端州任知州,整頓吏治,打擊貪污,深受百姓歡迎,離任時當地精製一好硯相送,他都婉言謝絕,“不持一硯歸”;他一生鐵面無私,不避權貴,執法如山。對皇親國戚、宦官權貴的不法行為,一律極力主張繩之以法。大力平反冤獄,是包拯生前與死後深為百姓所讚揚和稱頌的主要內容。包拯在當時和後世都享有盛名,特別在死後,作為清官的典型形象,被不同體裁的文藝作品大肆渲染,使之帶有神奇色彩。隨著國際上文化交流的進展,包拯這個歷史人物和藝術形象還贏得了世界的聲譽。雖然史料中的包拯與藝術作品中的形象相差懸殊,但包拯的一生,既能得到封建最高統治者的賞識,也受到處於水深火熱中的下層人民的擁護和愛戴,作為清官確實是非常典型的。包拯也是宋朝有名的清官,《夢溪筆談》記載過他的一件糗事。包拯坐鎮開封府時,有人犯法,按律應處脊杖。這人賄賂了一個小吏,想讓其幫忙免去這頓皮肉之苦。小吏拿了錢,與他約定:開堂時只管大聲喊冤,其他的事交給我。開堂問罪,那人果真呼號喊冤,分辨不已。小吏故作不耐煩,惡聲呵斥:“不就是脊杖嗎,受就受了,囉嗦什麼?”包拯見小吏如此越權跋扈,大怒,將其杖責,卻把犯法的從輕發落了。小吏雖挨了打,卻得了錢,犯法者出了錢,免了一頓打,大家雙贏,輸的是包拯。

況鍾

(公元 1383-1442 ),字伯律,號如愚,明朝江西靖安縣龍岡州人。況鍾一生出色政績在蘇州知府任上,他直接減輕官糧,實行折征的辦法減輕百姓負擔,穩定和發展經濟。同時,整肅吏治、端正風氣,注意清理冤獄,為民伸冤。他排了一個日程表,每天勘問一個縣的案,周而復始,從不間斷。在剛到任的八個月中,就清理了1500 多件案子。經他審理過的案子,無論大小,都能基本做到百姓不叫冤枉,土豪不敢再為非作歹。現在,只要一提起況鍾,人們立即就會想到《十五貫》故事裡那位甘冒風險、敢於伸張正義、為民伸冤的清官。除此之外,他還做了興修水利、舉辦學校、推薦賢才等造福一方的好事。況鍾任職十三年間,三次離任三次留任,替蘇州百姓辦了不少實事,最後積勞成疾,病逝於蘇州任上。當地百姓為紀念況鍾,在他死後,蘇州和七個縣都建立了祠堂。

海瑞

(公元 1514-1587 ),字汝賢,海南瓊山縣人。他生活的年代,正是明王朝由盛及衰的轉折時期。表面一片昇平,其時危機四伏。海瑞年青時,便對社會問題表現了極大的關注。在戶部供職時,出於對國家財力的憂慮,為進諫迷信道教、一心求仙而縱容各地大興土木修建廟壇道觀的嘉靖帝,以六品小官身份抱著必死決心毅然上疏。這次他呈上的奏疏便是有名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後人稱為《治安疏》。奏疏遞上後,海瑞即被入獄,好在不久嘉靖病逝、新帝在丞相徐階的勸說之下,才得以獲赦,官復原職,並逐步升至應天十府巡撫等職。之後,他為匡正時弊,嚴肅法紀,主持制定了貪污滿“八十貫絞”等嚴刑。他鐵面無私,對一直有恩於他的老丞相徐階也毫不留情,將徐家仗勢多占的 40 萬畝良田退還原主,將欺壓良民的徐階的兩個兒子及 20 多個家人依律問罪。縱觀海瑞為官,歷經嘉靖、隆慶、萬曆三朝,多次冒死進諫,雖是為了維護封建統治的根本利益,但他嚴於執法,除暴安良,生活清廉,同情百姓,招撫流亡,注意發展生產,興修水利,限制大地主無止境的盤剝,改革落後的風俗習慣等,得到了百姓的廣泛擁護,其行為具有不可否認的歷史進步作用。明朝大清官海瑞曾經研發過一套斷案標準:“凡訟之可疑者,與其屈兄,寧屈其弟;與其屈叔伯,寧屈其侄;與其屈貧民,寧屈富民;與其屈愚直,寧屈刁頑。事在爭產業,與其屈小民,寧屈鄉宦,以救弊也。事在爭言貌,與其屈鄉宦,寧屈小民,以存體也。”世事繁雜,海大人不是福爾摩斯,遇到斷不了的案子,乾脆一律傾向弱者,自以為心安理得。海瑞絕不是這套原則的唯一奉行者,在他前後,有很多官員都曾這么乾過,他們有一個統一的稱號——“清官”。

袁可立

清官袁可立
(1562--1633),字禮卿,號節寰,河南睢州(今睢縣)人,明萬曆十七年進士,官至兵部尚書太子少保,累贈光祿大夫太子太保。
袁可立正直敢言,為民請命,萬曆十七年除蘇州府推官。二十八歲彈劾比他官大五級的應天巡撫,力雪蘇州太守石昆玉冤案。時蘇州“胥吏抱牘如山,公片言立決,如風掃籜。”(孔貞運《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志銘》)。太守石昆玉以廉直著稱,按治豪橫而忤應天巡撫李淶,淶反誣太守有罪。袁可立力雪其冤,引大明律“對中丞誦之,其聲琅琅。中丞愧甚,舉屏自障。公讀法聲益厲,中丞遂自劾去。”(黃道周《節寰袁公傳》)案件轟動江南,袁可立以治行第一擢山西道監察御史,吳民簞酒相留,哭送百里不絕。
萬曆二十三年,袁可立巡視京都西城,有弄臣殺人,百官皆不敢問,袁可立重捶抵罪。“會有一璫殺人,公廉其狀,捕而繩之,法不少借”。即有人持重金至其門,可立勃然大怒道:“殺人者死,朝廷法也,即弄臣顧可脫乎?吾知有三尺,不知弄臣”。遂抗旨將弄臣正法於市,萬民呼“袁青天”。
萬曆時皇帝寵信後宮,朝綱廢弛。二十三年九月,雷震景德門,袁可立上疏針砭時弊,遭奪俸一年。可立不為動,直言問責萬曆皇帝:“若郊視不親,朝講久廢,章奏之批答不時,宮府之賞罰互異,敘遷有轉石之艱,征斂有竭澤之怨。是非倒置,賢奸混淆。使忠者含冤 ,直者抱憤,豈應天之實乎? ”(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疏上,被削職為民二十六年,史稱“震門之冤”。朝中大臣為袁可立鳴冤者十數年不絕,帝皆不聽。
泰昌立,起袁可立自民間,官拜兵部左侍郎,加兵部尚書,贊理遼戰軍務,因公開反對魏忠賢再遭罷官。
袁可立為人公正廉直,顧大局。天啟末年,他深為國事所憂,主張排除黨爭多做實事,但思想傾向東林,魏忠賢由是恨他。他的同年高攀龍曾致書袁可立:“弟腐儒一,無以報國,近風波生於講會,鄒馮二老行,弟亦從此去矣。”從此袁可立走向了與閹黨鬥爭的前台,每議事“數有所牴牾,欲自請外”。魏忠賢每以袁可立有意“軋己”而欲勾陷之,派出大批爪牙“卒日環伺公門,思坐以不法”,但終因袁可立剛正廉潔“而無可乘借。”
天啟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九卿科道官公推袁可立南京戶部尚書,再推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魏忠賢作梗,遂以自己的心腹劉廷元代袁可立掌南兵部。時北則崔呈秀為本兵,自袁可立去職,天下兵馬大權忠賢一手握定,閹黨推戴之勢成矣。袁可立“歸而魏焰益肆”。黃道周說:“當魏崔時,蓋無復然明義、真者,有之,則必自大司馬節寰袁公也。”

于成龍

(1617-1684) 字北溟,號于山,清山西永寧(今呂梁離石)人。謚“清端”,贈太子太保。明崇禎十二年(1639年)舉副員,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歷任知縣、知州、知府、道員、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加兵部尚書、大學士等職。在20餘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舉“卓異”,以卓著的政績和廉潔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愛戴和康熙帝讚譽,以“天下廉吏第一”而蜚聲朝野。
康熙二十年春,康熙帝當面褒讚他為“今時清官第一”。於成龍始終把整頓吏治放在工作的首位,針對各屬賄賂公行,請客送禮之風,他從利用中秋節向他行賄的官員開刀,懲一儆百。他赴任江南,入境即“微行”訪於民間,面對“州縣各官病民積弊皆然而江南尤甚”的狀況,很快頒布了《興利除弊約》。他舉優劾貪,寬嚴並濟,時人說凡他所到之處,“官吏望風改操”。
于成龍的官階雖越升越高,但生活卻更加艱苦。為扼止統治階級的奢侈腐化,帶頭實踐“為民上者,務須躬先儉僕”。去直隸,他“屑糠雜米為粥,與同仆共吃”,在江南“日食粗糲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終年不知肉味。”江南民因而親切地稱他作“於青菜”。總督衙門的官吏在嚴格的約束下,“無從得蔬茗,則日采衙後槐葉啖之,樹為之禿。”他天南地北,宦海20餘年,隻身天涯,不帶家眷,只一個結髮妻,闊別20年後才得一見。他的清操苦節享譽當時,卒後居室中只看到“冷落菜羹……故衣破靴,外無長物”。

貪官作秀成“清官”

從根本上來看,剛正不阿和鐵面無私應該成為判斷一個清官的必要條件。清官應該有很高的道德操守,應該是古代循吏、良吏和廉吏理想化的集合體。不能僅看他是不是清廉,因為表面上的清廉很好偽裝,應該在生活儉約、奉公守法、為民請命、剛直不阿等多方面都有所表現。
而以吃糠咽菜的“豆腐湯”、“南瓜胡”、“玉米耿”和穿破舊官服的模式搞面子工程,的確事半功倍,在短時間內名聲就有可能被樹立起來,這樣得來的清官成本最低。
我國歷史上被人民稱頌過的清官不計其數,而影響最大的莫過於包拯、海瑞、袁可立等人,這些出於公心不惜觸怒權貴和皇帝為民辦事的行為,是有丟官殺頭危險的,遠比一些表面上吃糠咽菜的作秀成本要高得多,弄不好就會傾家蕩產血本無歸。
眾所周知,古今歷史上很多貪官都善於作秀和演戲,尤其是清代的一些漢人奴才官員,沒有膽量面對異族的野蠻強權,在政治上無所作為,只有一門心思靠作秀來贏取滿人主子的歡心,“馴靜奴隸”湯斌在其死後50年仍然被滿清主子加謚“文正”稱號,用於教化那些在酷烈的“文字獄”中仍然不順從滿虜強權的漢人。進入現代社會,貪官作秀的手法更是達到了登峰造極的程度,有些貪官衣著樸素,言語“老土”,把窮酸當成一種保護色,以節儉作遮陽傘,大貪若廉。
現代的成克傑、胡長清、王華元等人,無一不是作秀的高手。成克傑手裡舉著盛滿法國名酒的酒杯,口裡卻說著:“我們的老百姓還有很多連溫飽都沒有解決,我吃飯吃得不安心啊。”而這滿口裝著老百姓的人卻利用職權貪污四千多萬。
巨貪胡長清能寫得一手好字,他曾自書 “淡泊以明志,寧靜以致遠”的牌匾掛於辦公室內。他提得最響亮的口號就是“清正廉明”。他在位期間每次回老家,都不帶隨從,坐的是普通型的桑塔納轎車,既不抽菸又不喝酒。每次到鄉下,總是到最貧窮的村民家裡去走走看看,他專到地上滿是雞屎的農戶家裡去喝茶,他抱起滿身是泥土的孩子去親臉……這種平易近人的舉動,感動得村民們熱淚盈眶,連呼“清官”。而實際上他在擔任江西省副省長期間,平均每月受賄33萬元,每天收受的賄賂相當於江西省5個農民一年的收入!想一想如果這樣的官員沒有犯案的話,不知道後人又是怎樣去傳誦他的為政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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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難(五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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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直無私也討厭,不會交易賣弄權。受欺受罪笑活該,可悲之人說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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