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嘉詔

胡嘉詔

胡嘉詔 (1887一1962) 字檢汝,江西省興國縣楓邊鄉坊坑人。國民黨中將,清末秀才,後來留學日本,獲京都帝國大學士本科學士學位。曾任江西省省府委員兼建設廳廳長,1947年當選國大代表。解放前夕赴澳門,任澳門大學土木工程學教授。後遷居台灣。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胡嘉詔 胡嘉詔

1928年,任江西公路處處長,籌劃全省地方公路建設,主持制定《江西省修治六大幹線實施計畫》,將贛粵、贛湘、贛閩、贛浙、景德鎮湖口五大幹線計畫中的景湖線向南延伸,經樂平、萬年至餘干黃金埠與贛浙線相接,成為贛皖幹線,另增贛鄂幹線。限於財力物力,六大幹線時停時續,在當年底完成贛粵公路的南昌至蓮塘段。

留學日本,獲京都帝國大學士本科學士學位。歸國後,致力於交通建設事業,初任四川鐵路工程師,1925年江西省道局成立,下設工務、總務兩科,出任工務科長。

軼事典故

1932年3月,擬訂“贛粵、贛浙、贛湘、贛閩四線並進工程計畫”,經省務會議通過實施。其時蔣介石“圍剿”紅軍,他任南昌行營公路處處長,負責搶修戰時公路,保障軍需物質供給與暢通。

1934年全省新修公路里程2332公里,為民國時期年修公路里程最高紀錄。在他主持督辦下,贛粵、贛浙、贛湘、贛閩、贛皖線先後完工,但工程設計粗糙,施工簡陋,質量低劣。

1935年,調四川、貴州,主持西南地區交通建設,任川黔公路監理處處長、四川行營公路監理處中將處長。抗日戰爭時期,主持設計修建滇緬公路。

1943年,奉命回江西,任省府委員兼建設廳廳長,兼任第三戰區糧食管理處中將處長、長官司令部軍糧處中將處長、中國工業協會江西分會主席等職。任內制訂全省縣市區街道建築規劃草案17條,制訂房屋管理租賃規則19條,完成九江十里舖飛機場續建工程,修復戰時被毀的南昌至吉安、吉安至泰和、贛縣至南康公路,主持頒發《江西省城市建築法》。

1947年,當選國民代表大會代表。解放前夕赴澳門,任澳門大學土木工程學教授。後遷居台灣。

民國人物(六)

中華民國是從清朝滅亡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期間的國家名稱和年號。簡稱民國。位於亞洲東部、東臨太平洋,成立於1912年的民主共和國,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的主要戰勝國及聯合國五個主要創始會員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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