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功能異常伴發的精神障礙

性功能異常伴發的精神障礙

性腺功能異常所致的精神障礙是指由於生理和病理的原因引起性腺激素平衡失調,致性腺功能異常引發的精神障礙。一般是指女性性腺在不同時期,如月經期、妊娠期、分娩期、產後和更年期,由於內分泌變動所產生的各種精神障礙(但也有男性更年期精神障礙的報導)。

基本信息

概述

在本組疾病中所涉及的發病機制比較複雜,某些疾病與性內分泌改變的關係比較明顯,如月經前期精神病月經期精神病周期性精神病等。但有的如更年期綜合症產後精神病等,尚不能證明性腺改變是其發病的主要因素性功能異常伴發的精神障礙,由於性功能的發展階段,性的周期激素的種類不同,性腺功能異常所表現的精神障礙也有所差別。本病與其他內分泌疾病的精神障礙的區別是其臨床表現主要為情感改變意慾障礙本能異常(食慾。性慾)等一般症狀較輕預後良好,不出現腦器質性症候群。

流行病學

1、妊娠期精神障礙大多出現在妊娠早期3~4個月及妊娠後期3個月內。Abely(1956)系統報導了妊娠期精神障礙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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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le(1967)提出妊娠期精神障礙以情感易衝動意欲改變為主。發病率據國外統計約為1%。國內有報導發生率約為0.1%~0.5%,早期焦慮和抑鬱的發生率約為10%。

2、產後精神障礙又稱產褥期精神障礙(puerperalmentaldisease)系指分娩後6周內由於生理心理等因素的影響,產婦所出現的精神障礙其是否為一個獨立疾病單元,尚有明顯的分歧大多都認為“產後精神病”除起病在產後分娩僅為誘因外,其臨床表現與其他相應的精神病無異,如因合併產褥感染引起的精神障礙與感染性精神病相同;由心理因素引起的與神經症反應性精神病類似;那些呈現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的臨床表現者則應歸入該疾病分類中因此不支持把它另列為一個獨立的疾病單元本病也不存在於現今國內外精神疾病的分類系統中如ICD-10、DSM-Ⅲ-R中並沒有這一分類但也有認為不能完全排除存在少見具有特色的產後精神病。本病在產褥期婦女中的發生率還較高,約為0.8%~5.4%。以初產婦居多常在產後1~2周內發病。本病大多預後良好,恢復後再次妊娠分娩者約20%可復發。

3、更年期的定義各家意見不一,它是成熟性腺的衰退期,也是從中年向老年過渡時期。女性大約在45~55歲左右以月經不規則為開端至完全閉經的2~3年時間內,期間內分泌系統發生異常波動而產生以多種自主神經症狀為特徵的全身性綜合徵-臨床稱之為更年期綜合徵一般認為完全停經1年後可認為是更年期的結束,但也有報導可長達10年直至進入老年期部分男性(年齡約在50~60歲之間)也有更年期的變化,即所謂“男性更年期綜合徵”其症狀較女性更為複雜。有人統計273例男性更年期綜合徵的臨床症狀以神經症樣症狀最多見,常伴有陽痿但自主神經症狀較少出現更年期綜合徵的發生率,各家統計為10%~80%不等其差別主要原因是診斷標準的不一致它可發生在絕經前期、絕經期絕經後期。此階段75%~85%的婦女可出現某些精神和軀體症狀但症狀嚴重而就醫者僅占15%。

4、周期性精神病是指按月經周期多次反覆發作的精神障礙即與月經周期基本一致有明顯間歇期的周期性急性精神障礙。本病是否是一個獨立疾病單元,抑或一種綜合徵歸屬未定發病率較高約為10%~15%。發病年齡在15~20歲,以未婚女性占絕對多數。

病因

1、經前期綜合徵(premenstrualsyndrome,PMS)可能與經前期性激素紊亂有關主要是由於雌激素與黃體酮失調導

致中樞神經功能紊亂而產生精神障礙。

2、月經期精神障礙其原因可能是在月經前半期雌激素分泌增多,黃體酮分泌減少而出現的軀體症狀性衝動和情感不穩等臨床表現。

3、妊娠期精神障礙是在妊娠過程中由於腦垂體為主的內分泌病理生理改變及腎上腺皮質功能亢進、雌激素水平增高、甲狀腺功能減退等因素有關,也與精神因素本人性格有一定關係。

4、產後精神障礙一般認為內分泌因素起一定作用。妊娠時甲狀腺素、皮質類固醇激素雌激素及黃體酮均不同程度增加,而分娩後由於胎盤的娩出,絨毛膜激素迅速減少引起黃體酮分泌障礙和比例失調可能成為本病發生的主要因素另有報導認為分娩時兒茶酚胺減少與產後抑鬱有關病前人格缺陷以及分娩本身都可削弱產婦對負性生活事件的抵禦能力,可誘發產褥期精神障礙產後大出血及產褥期感染也可能是其促發因素。

5、更年期綜合徵情緒障礙往往是生物心理社會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

6、周期性精神病病因迄今未明。多數學者認為與內分泌障礙有關。

發病機制

1、月經期精神障礙是行經的同時出現的情緒障礙和行為改變,其原因可能是在月經前半期雌激素分泌增多黃體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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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泌減少而出現的軀體症狀性衝動和情感不穩等臨床表現症狀在月經期最明顯月經後消失次月月經期又復發,但也有報導性衝動在月經期降低,月經後升高,直至中期。

2、妊娠期精神障礙

(1)內分泌改變說:妊娠早期3~4個月丘腦-垂體-性腺內分泌系統處於動盪變化中,此時妊婦易產生情緒不穩、易激動、焦慮等。在以後的妊娠過程中內分泌系統又相對保持平衡,此時精神活動也較穩定在妊娠後期3個月內分泌系統又發生變化如腎上腺皮質功能亢進,雌激素分泌增高,甲狀旁腺功能減退,胎盤開始衰老等此時又易出現精神障礙。

(2)心理和性格因素:生活事件,如家庭工作等不愉快可誘發本病,病前性格內向固執敏感、多疑、恐懼等也與本病的發生有關。

(3)既往或家族中有精神病史,或家族中有妊娠期精神障礙者易發本病(國內袁氏報導了一組祖孫三代4例婦女在妊娠時均出現了精神障礙)。

3、更年期綜合徵精神障礙

(1)生物學因素:性腺功能減退,特別是卵巢功能減退雌激素和(或)孕激素促卵泡激素和黃體生成激素升高,造成下丘腦-垂體-卵巢軸的平衡失調,引起內分泌功能及代謝障礙自主神經功能紊亂等不少學者傾向於雌激素缺乏是本病的主要原因,其理由是,①有研究證明更年期出現的抑鬱、焦慮及軀體症狀的有無和嚴重程度與性激素水平有關;②Keer等認為抑鬱情緒是雌激素的缺乏,導致了血中游離色胺酸濃度下降抑制了5-HT的合成③有臨床文獻報導,雌激素能提高更年期婦女的不良心境和認知功能。我們有關本病多因素研究中也提示性激素的變化在更年期情緒障礙中起著一定作用但單純生物學因素,不能給本病作出圓滿解釋,因為並不是所有婦女在更年期都會出現症狀,而激素代替療法也並不能完全和滿意地消除症狀在更年期伴有和不伴有精神障礙的兩組對照研究表明,兩組的血清卵泡雌激素(FSH)、黃體生成素(LH)、雌二醇(E2)水平並無顯著差異。

(2)心理社會因素:近年來國內外有關這方面的研究甚多涉及的心理社會因素有幾十種之多。可歸納為,個性特點(內向情緒不穩神經質等)行為方式經濟狀況、居住環境文化背景、應激性生活事件、對更年期的認知評價、社會支持和既往的生理、心理健康狀況等。

4、周期性精神病多數學者認為與內分泌障礙有關,臨床和內分泌實驗研究表明本病與間腦-腦垂體下丘腦系統的功能障礙有關,患者具有卵巢功能不穩定,下丘腦-垂體-甲狀腺軸功能低下,腎上腺皮質功能亢進,垂體-性腺功能不足;心理因素在本病的誘發上也起作用,據調查在35%~75%病人在起病上有精神刺激,患者的性格特徵多為敏感多疑、膽小、脆弱(占50%),熱情、活躍、易激惹(占35%)而臨床表現與性格也有一定聯繫。

臨床表現

1、經前期緊張綜合徵

(1)精神症狀:
①情感不穩:表現為焦急煩躁易激惹易爭吵。
②抑鬱狀態:消極少言寡語、抑鬱煩悶。無故哭泣或發怒、不願活動、孤僻少語不理親朋好友懶散、嗜睡、注意力不集中健忘判斷困難等。
③偶有失神發作。
④少數病例經前有違法行為。
(2)軀體症狀:頭痛、乏力乳頭及小腹脹痛或噁心、便秘、嘔吐腹脹、全身痛水腫、性慾亢進、食慾增加、經前2~3天內體重增加等一般上述症狀多在月經來潮後很快消失,有的則持續到月經結束。

2、月經期精神障礙

(1)精神障礙:

①情緒障礙:以抑鬱緊張、焦慮苦悶為多見。
②興奮狀態:可見衝動攻擊傷人毀物好爭吵等。
③意識障礙不明顯。

(2)軀體症狀:畏寒內熱、眩暈、乳房脹痛等自主神經症狀。

3、妊娠期精神障礙妊娠初期與後期多有不同。

(1)精神障礙:

①初期可出現情緒不穩,焦慮激動過敏、多疑等。
②腦衰弱症候群如頭痛失眠、疲倦無力等也常出現。
③重症者可出現伴有意識障礙的躁狂狀態,患者多言忙碌、外出徘徊等。但情感喜悅、聯想奔逸感染性不強,類似譫妄性躁狂。
④類精神分裂症症狀,如情感淡漠思維鬆弛、行為怪異無故發笑幻覺、妄想等妊娠後期除腦衰弱症候群外抑鬱狀態也較多見,患者有抑鬱、悲傷消極、自責、焦慮等。此外在並發妊娠毒血症或並發子癇時可發生譫妄或錯亂狀態等意識障礙,偶可出現科薩科夫綜合徵。

上述精神障礙多為短暫,常在分娩後1~3周消失再次妊娠可復發(有報導復發者約占1/2)。

(2)軀體和神經症狀:初期有血壓下降、口渴、少尿異食等神經系統症狀多發生在妊娠晚期有妊娠舞蹈症、子癇、高血壓等。

4、產後精神障礙主要出現急性腦病症候群功能精神病,神經症等症狀。

(1)譫妄或錯亂狀態:病初多為嚴重失眠、興奮、早醒,情緒變化無常突然痛哭或莫名其妙地大笑。多在產後較快發生

(2)意識障礙:多在產後數天內發生開始由失眠興奮以後逐漸發展至譫妄或錯亂狀態,常出現在合併感染時

(3)幻覺或妄想狀態:多為較系統的妄想或言語性幻聽思維散漫聯想鬆弛並有離奇行為。也可見緊張綜合徵或木僵狀態,類似精神分裂樣精神病。

(4)躁狂或抑鬱狀態:躁狂狀態除情感較明顯外往往伴有欣快、衝動、攻擊等行為有輕度意識障礙。抑鬱狀態表現抑鬱、苦悶、傷感焦慮較多見的是對嬰兒的健康過分擔憂,有衝動性自殺意向,怕傷害嬰兒轉而殺害嬰兒後自殺、自責,並有罪惡感,擔心自己不能做個好母親,孩子長大是否會成傻子害怕孩子不是自己的等,嚴重時可進入木僵,類似抑鬱性木僵。

(5)癔症樣發作:有的患者可呈現痙攣發作或四肢麻木情感爆發、朦朧狀態或軀體多處不適感等

5、更年期綜合徵和更年期精神障礙根據臨床症狀的重點表現不同大致可歸納為以下3種常見臨床類型:

(1)更年期綜合徵:更年期會引起一系列生理心理變化。

①生理方面:感覺異常,有感覺過敏感覺減退蟻走感麻木感;全身各處疼痛包括腰痛、肌痛脊椎痛、關節痛肩酸及坐骨神經痛等;自主神經症狀,如潮熱感、冷感、心悸、心動過速或過緩尿頻、尿痛、腹瀉或便秘、口乾、多汗善飢餓或食慾缺乏等。
②精神症狀:頭痛頭重頭昏眩暈耳鳴眼花、疲勞、無力,情緒喜怒無常、焦慮、緊張易激動抑鬱多疑、注意力不集中、記憶力減退及失眠等。

(2)更年期情緒障礙:此時情緒改變較嚴重而突出軀體及自主神經症狀相對不顯著。臨床常見的有更年期抑鬱和更年期焦慮其臨床表現與抑鬱症焦慮症類似但患者無既往史並伴有更年期綜合症的症狀特點。目前國內外在精神疾病分類中已取消了這一疾病單元而劃人情感性精神病中。但在臨床觀察中更年期抑鬱尚有其一定的特徵,如抑鬱常伴隨明顯的焦慮,軀體主訴較多,言語、運動並不遲緩。急性焦慮發作者罕見。

(3)更年期偏執狀態:患者既往並無精神異常,在更年期出現了以被害、嫉妒疑病妄想為主的精神障礙,妄想內容多涉及親友鄰居,比較具體接近現實不泛化可伴有幻聽病人的人格保持完整,與妄想對象以外的人接觸良好,病程雖長也不發生衰退。目前分類學上已把它劃入偏執性精神病中但性腺功能在本病的發生上起有一定的作用。

6、周期性精神病

(1)精神障礙:多數患者有前驅症狀在月經前數天出現有失眠、嗜睡、頭痛、頭昏食慾減退等。每次發作的前驅症狀相同精神症狀表現多種多樣、豐富多彩幾乎包括了所有精神疾病的症狀但每個患者每次發病症狀相對固,與前次發作類同。臨床常見類型有:
①躁狂狀態:欣快、樂觀但無感染力;言語增多而無聯想奔逸;精神運動性興奮但不持久,且感疲勞。
②抑鬱狀態:患者雖抑鬱焦慮,驚恐、不寧但悲傷不明顯;言語運動雖有抑制,言語寡少,但無聯想遲鈍,日常生活等尚主動常有出其不意的自殺行為。此可與內因性躁狂抑鬱症相鑑別。
③幻覺妄想狀態:以言語性及批評性幻聽為主幻視為少,妄想多為短暫、片斷的被害、關係妄想,情緒反應較為強烈。
分裂樣精神病症狀:發病較急,多為不協調的興奮、躁動衝動拒抗刻板、傷人、毀物或木僵聯想多鬆弛類似精神分裂症青春型或緊張型但本病的周期性發作及發作間歇正常的精神狀態;有的患者伴有輕度意識障礙,復發後對發病時的情景不能回憶等特點,鑑別不甚困難。
⑤癔症樣症狀:患者情緒易激惹、情感不穩、爆發、哭笑發作。
⑥意識障礙:常為嗜睡、意識模糊朦朧狀態少數可出現譫妄狀態。

(2)軀體症狀:發病時多有痛經、閉經或經期延長或縮短。常伴有頭痛心悸失眠、顏面潮紅或蒼白多汗、口渴多飲、心動過速、尿頻等自主神經功能紊亂症狀,也有食慾亢進或減退、性慾亢進等下丘腦症狀內分泌檢查及陰道細胞學檢查可有陽性發現
根據發病與月經期的關係可分為5種類型:①月經前發病,月經開始即恢復②月經前發病經期症狀仍持續到月經停止才恢復。③月經後發病,至月經後半期恢復④相當於排卵期有短暫的發作。一般在月經前發病的臨床表現以興奮不安情緒高漲甚至錯亂,色情亢進為主此時尿中雌激素較高。月經後期發病者往往呈現抑制狀態,有動作緩慢,寡言少語,性慾低下,此時尿中雌激素較低。

診斷

1、妊娠期精神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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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妊娠期出現的典型精神障礙即可診斷
(2)應排除原有的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抑鬱症等因妊娠而誘發著

2、產後精神障礙

(1)精神障礙在產後6周內發生
(2)精神障礙的發生與分娩有明顯關係
(3)應排除精神障礙是以分娩為誘因導致原有精神疾病的復發。並和其他軀體疾病所致精神障礙相鑑別

3、周期性精神病診斷

(1)多為青年女性,特別是在月經初潮前後發病。
(2)周期性多次發作與月經周期有關。起病較急恢復較快,病程較短一般為5~10天;通常每月發作1次,但也有隔月或數月發作極少病例可1~2年發作1次;病後不遺留任何精神缺陷這些也是診斷本病的重要依據。
(3)起病急劇病程短暫,不經治療也會較快痊癒,病後不留任何精神缺陷。
(4)精神障礙多伴有輕度意識障礙患者在恢復後常有遺忘必要時可作內分泌學檢查如為月經前發病,且多次發作者尿中可查出雌激素排出曲線。健康者排卵期和月經前雌激素是一致的也可進行陰道細胞學檢查。
(5)臨床特徵起病較急,恢復較快病程較短一般為5~10天;通常每月發作1次,但也有隔月或數月發作極少病例可1~2年發作1次;病後不遺留任何精神缺陷這些也是診斷本病的重要依據
鑑別診斷:
性功能異常伴發的精神障礙必須有原性功能異常或生理變化的症狀體徵和實驗室輔助檢查依據同時應與其他內分泌功能減退伴發精神障礙及其他功能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癔症及抑鬱症等相鑑別

檢查

實驗室檢查:

符合與原發疾病或生理狀況火罐網的實驗室改變。

其它輔助檢查:

目前暫無相關資料。

治療

1、經前期綜合徵
(1)以解除軀體症狀為主可服溴隱亭(bromocriptine)2.5mg,2次/d於每月月經來潮前連續服用2天可使患者乳房脹痛

消失。
(2)心理治療以消除患者的疑慮為目的,避免心理因素應向患者講述有關經前期的心理衛生知識消除不必要的猜測和疑慮。
(3)精神障礙的處理:對焦慮抑鬱症狀嚴重者可採用抗焦慮劑如丁螺環酮、蘿拉西泮(羅拉)及抗抑鬱劑如氟西汀治療,一般可取得明顯療效慎用氯丙嗪之類藥物
(4)調整雌激素和孕激素平衡:採用促性腺激素,同時合併套用維生素B1/維生素B2/維生素B6/泛酸鈣/煙醯胺(複合維生素B)限制鹽類的攝取。
2、月經期精神障礙以激素治療為主可用雌激素和ceotagen或甲狀腺素製劑等均可預防周期性發病也可套用雌激素和ceotagen合併治療。雌激素治療,從月經終止後立即套用雌激素15天再口服促性腺激素10天。也可採用雌激素和促性激素兩者隔天交替注射各5次甲狀腺素治療時則應從上次發病周期結束後給予乾燥甲狀腺素30~100mg用藥前必須做基礎代謝檢查。
3、妊娠期精神障礙
(1)為避免藥物對胎兒的影響,各類藥物均應慎用。而妊婦所需藥量比一般人要大劑量偏小效果不佳,但劑量愈大但對胎兒的影響則愈重,故終止妊娠是減輕精神症狀減少病人痛苦和家庭負擔,免留後患的良策終止妊娠後一般在1~2周內症狀就會消失。
(2)重症可酌情套用激素治療,如腎上腺皮質激素甲狀腺素、雌激素等精神障礙可採用抗焦慮藥如地西泮(安定)、艾司唑侖(舒樂安定)等
4、產後精神障礙

(1)預防和控制分娩前後預防局部或全身性感染。
(2)避免負性生活。
(3)精神障礙的處理:可對症選用各類精神藥物。對興奮躁動可用少量氯丙嗪舒必利等抑鬱狀態可用丙米嗪阿米替林等或抗焦慮藥物。對重症抑鬱具有強烈自殺行為或不能控制的興奮應考慮電休克治療。
(4)應終止母乳餵養。
(5)治療過程中要注意藥物和心理治療相結合。產褥期精神障礙的心理治療。非常重要對病人要耐心關心和體貼。要解除患者的疑慮,儘量避免不良精神刺激,並說服家屬尤其是丈夫對患者給予愛撫消除其“孤獨感”減輕其精神壓力。
(6)意識障礙及抑鬱病人要注意安全和預防自殺。對興奮躁動患者可服用小量抗精神病藥物如利培酮氯丙嗪等,對抑鬱狀態可套用抗抑鬱劑如氟西汀等。對具有強烈自殺行為、木僵狀態或不能控制的興奮應考慮電休克治療。預後通常良好,但再次妊娠的復發率約為20%對那些產後精神病的高危產婦應採用對應性預防措施。

5、更年期綜合徵和更年期精神障礙

(1)激素療法:雌激素及雄激素單獨或聯合套用。
(2)心理治療:個人家庭和社會對更年期的生理心理改變要有所了解和正確對待如出現某些症狀要給予理解、同情和照顧。事實上,絕大部分病人經過恰當和及時治療是完全可以安度這“多事之秋”的
(3)抗精神藥物對症治療:可用抗抑鬱、抗焦慮、抗精神病

6、周期性精神病

(1)發作間歇用內分泌製劑治療:如高劑量甲狀腺素60mg,每晚1次重者可增至90mg黃體酮在月經前10天開始肌內注射每次10mg1次/d10天為1療程或用避孕藥建人工周期(月經結束開始服藥,21天后停藥,在下次月經結束後建立第2個周期),也可用丙酸睪酮(丙酸睪丸酮)25mg肌內注射每周1~2次10~20次為1個療程,過量可有體毛增多。以上療法可單獨或聯合套用。
(2)精神症狀發作期可對症治療:對興奮躁動、或精神錯亂狀態,可用抗精神病舒必利奮乃靜等藥物抑鬱焦慮癔症樣症狀可用抗抑鬱藥或抗焦慮藥物。一些作者的經驗,在間歇期適當用維持量精神藥物藥對預防再發也起一定作用。
(3)心理治療:在發作間歇,可針對個別情況進行家庭及個體心理治療

預防

預後:
周期性精神病起病急、恢復快、病程短,一般5~10天周期發作可每月隔月或數月少數甚至1~2年發作1次病後不遺留任何精神缺陷。產後精神障礙預後通常良好但再次妊娠的復發率約為20%。
預防:
對圍產期女性為了保證母親胎兒新生兒的安全、健康和優生從確診妊娠起就應進行積極監護和研究認真執行孕產婦的管理制度更年期女性應該了解一些更年期生理衛生知識明白這是一個生理過渡時期,經過1~2年就可自然緩解有利於解除不必要的精神負擔。同時家庭成員鄰居、夥伴同事們也應了解更年期的主要表現在工作上、生活上給予她們關懷和體諒此外要避免過重、過累過度緊張的工作勞動;避免精神過度緊張儘可能避免不良精神刺激,給她們創造一個輕鬆愉快的環境。平時加強身體鍛鍊但不能過分不能太劇烈和緊張,要量力而行多參加集體活動,包括娛樂活動。調整睡眠習慣保證充分的休息時間。對更年期綜合徵症狀較明顯的可以採取適當的藥物治療但最好還是請醫生診治對一些心血管和內分泌系統的症狀及月經改變、陰道異常出血等,不要輕易用更年期綜合徵來解釋而應當首先到醫院進行必要的檢查排除器質性疾患後再進行心理和對症治療,以免延誤治病同時,更年期婦女每年進行一次全面身體檢查婦科檢查和防癌檢查是非常必要的。

治療方法

1、經前期綜合徵
(1)藥物治療:以解除軀體症狀為主可服溴隱亭(bromocriptine)2.5mg,2次/d於每月月經來潮前連續服用2天可使患者乳房脹痛
消失。
(2)心理精神治療:以消除患者的疑慮為目的,避免心理因素應向患者講述有關經前期的心理衛生知識消除不必要的猜測和疑慮。
(3)精神障礙的處理:對焦慮抑鬱症狀嚴重者可採用抗焦慮劑如丁螺環酮、蘿拉西泮(羅拉)及抗抑鬱劑如氟西汀治療,一般可取得明顯療效慎用氯丙嗪之類藥物
(4)調整雌激素和孕激素平衡:採用促性腺激素,同時合併套用維生素B1/維生素B2/維生素B6/泛酸鈣/煙醯胺(複合維生素B)限制鹽類的攝取。
2、月經期精神障礙
藥物治療:
以激素治療為主可用雌激素和ceotagen或甲狀腺素製劑等均可預防周期性發病也可套用雌激素和ceotagen合併治療。雌激素治療,從月經終止後立即套用雌激素15天再口服促性腺激素10天。也可採用雌激素和促性激素兩者隔天交替注射各5次甲狀腺素治療時則應從上次發病周期結束後給予乾燥甲狀腺素30~100mg用藥前必須做基礎代謝檢查。
3、妊娠期精神障礙
藥物治療:
(1)為避免藥物對胎兒的影響,各類藥物均應慎用。而妊婦所需藥量比一般人要大劑量偏小效果不佳,但劑量愈大但對胎兒的影響則愈重,故終止妊娠是減輕精神症狀減少病人痛苦和家庭負擔,免留後患的良策終止妊娠後一般在1~2周內症狀就會消失。
(2)重症可酌情套用激素治療,如腎上腺皮質激素甲狀腺素、雌激素等精神障礙可採用抗焦慮藥如地西泮(安定)、艾司唑侖(舒樂安定)等
4、產後精神障礙
(1)預防和控制分娩前後預防局部或全身性感染。
(2)避免負性生活。
(3)精神障礙的處理:可對症選用各類精神藥物。對興奮躁動可用少量氯丙嗪舒必利等抑鬱狀態可用丙米嗪阿米替林等或抗焦慮藥物。對重症抑鬱具有強烈自殺行為或不能控制的興奮應考慮電休克治療。
(4)應終止母乳餵養。
(5)治療過程中要注意藥物和心理治療相結合。產褥期精神障礙的心理治療。非常重要對病人要耐心關心和體貼。要解除患者的疑慮,儘量避免不良精神刺激,並說服家屬尤其是丈夫對患者給予愛撫消除其“孤獨感”減輕其精神壓力。
(6)意識障礙及抑鬱病人要注意安全和預防自殺。對興奮躁動患者可服用小量抗精神病藥物如利培酮氯丙嗪等,對抑鬱狀態可套用抗抑鬱劑如氟西汀等。對具有強烈自殺行為、木僵狀態或不能控制的興奮應考慮電休克治療。預後通常良好,但再次妊娠的復發率約為20%對那些產後精神病的高危產婦應採用對應性預防措施。
5、更年期綜合徵和更年期精神障礙
(1)激素療法:雌激素及雄激素單獨或聯合套用。
(2)心理治療:個人家庭和社會對更年期的生理心理改變要有所了解和正確對待如出現某些症狀要給予理解、同情和照顧。事實上,絕大部分病人經過恰當和及時治療是完全可以安度這“多事之秋”的
(3)抗精神藥物對症治療:可用抗抑鬱、抗焦慮、抗精神病藥
6、周期性精神病
(1)發作間歇用內分泌製劑治療:如高劑量甲狀腺素60mg,每晚1次重者可增至90mg黃體酮在月經前10天開始肌內注射每次10mg1次/d10天為1療程或用避孕藥建人工周期(月經結束開始服藥,21天后停藥,在下次月經結束後建立第2個周期),也可用丙酸睪酮(丙酸睪丸酮)25mg肌內注射每周1~2次10~20次為1個療程,過量可有體毛增多。以上療法可單獨或聯合套用。
(2)精神症狀發作期可對症治療:對興奮躁動、或精神錯亂狀態,可用抗精神病舒必利奮乃靜等藥物抑鬱焦慮癔症樣症狀可用抗抑鬱藥或抗焦慮藥物。一些作者的經驗,在間歇期適當用維持量精神藥物藥對預防再發也起一定作用。
(3)心理精神治療:在發作間歇,可針對個別情況進行家庭及個體心理治療。

精神科病症

精神科疾病是指在各種生物學、心理學以及社會環境因素影響下,大腦功能失調,導致認知、情感、意志和行為等精神活動出現不同程度障礙為臨床表現的疾病。精神活動包括:認識活動(由感覺、知覺、注意、記憶和思維等組成)、情感活動及意志活動這些活動過程相互聯繫,緊密協調,維持著精神活動的統一完整。
窺陰癖
戀老人癖
戀獸癖
戀童癖
戀物癖
夢戀症
偏執狂
偏執狀態
品行障礙
適應障礙
嗜睡症
性臣服
性虐待症
性上癮症
性羞澀
異裝癖
易性癖
自戀癖
抽動障礙
性幻想
性羞澀
性變態
失歌症
驚恐障礙
性罪惡感
童年孤獨症
麻痹性痴呆
強迫性障礙
神經性嘔吐
出軌後遺症
反應性精神病
更年期精神病
急性妄想發作
急性應激反應
皮克病性痴呆
童年情緒障礙
軀體形式障礙
老年期抑鬱障礙
偏執性精神障礙
情感性精神障礙
情感性心境障礙
帕金森病性痴呆
創傷後應激障礙
癲癇性精神障礙
恐怖性焦慮障礙
分裂情感性障礙
雙相情感障礙
廣泛性焦慮障礙
亨廷頓病性痴呆
延遲性應激反應
氣功所致精神障礙
感應性妄想性障礙
酒精所致精神障礙
童年社會功能障礙
中毒所致精神障礙
癲癇伴發的精神障礙
阿爾茨海默病性痴呆
言語和語言發育障礙
多發腦梗塞性精神障礙
顱腦損傷伴發精神障礙
非依賴性物質伴發依賴
腦外傷所致精神障礙
腦腫瘤伴發的精神障礙
特殊學習技能發育障礙
硬皮症伴發的精神障礙
圍術期伴發的精神障礙
高血壓病伴發的精神障礙
肝豆狀核變性伴發的精神障礙
呼吸系統疾病伴發的精神障礙
各類貧血伴發的精神障礙
腎臟疾病伴發的精神障礙
其他類精神活性物質依賴
人格解體-現實解體綜合徵
散發性腦炎伴發精神障礙
軀體疾病伴發的精神障礙
糖代謝異常伴發的精神障礙
性功能異常伴發的精神障礙
散發性腦炎伴發的精神障礙
染色體異常伴發的精神障礙
系統性紅斑狼瘡所致精神病
消化系統疾病並存精神障礙
心血管疾病伴發的精神障礙
貝赫切特病伴發的精神障礙
營養代謝疾病伴發的精神障礙
多發性肌炎和皮肌炎伴發的精神障礙
甲狀旁腺功能異常伴發的精神障礙
水、電解質紊亂伴發的精神障礙
甲狀腺功能異常伴發的精神障礙
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精神障礙
克羅伊茨費爾特-雅各布病性痴呆
腦垂體功能異常伴發的精神障礙
腦動脈硬化伴發的精神障礙
腎上腺皮質功能異常伴發的精神障礙
系統性紅斑狼瘡伴發的精神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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