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犯罪與刑罰》

《論犯罪與刑罰》

《論犯罪與刑罰》這部著作篇幅雖然不大,但影響卻極為深遠,被譽為刑法學乃至法學領域裡最重要的經典著作之一。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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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犯罪與刑罰》這部著作篇幅雖然不大,但影響卻極為深遠,被譽為刑法學乃至法學領域裡最重要的經典作之一。本書原著初版於1764年,是人類歷史上第一部對刑罪原則進行系統闡述的著作。自1993年由黃風教授第一次翻譯成中文出版以來,本書已被列人中國刑法學研習者的必讀書目。當時譯本依據的是原著法文譯本編排次序(也稱42章版,由法國學者對原著重新編排章節而成),此次再版依據的是原著的47章版,由黃風教授最新授權。

作者簡介

切薩雷·貝卡里啞(1738—1794),義大利刑事古典學派的創始人。1738年3月15日生於米蘭一個貴族家庭,1758年畢業於帕維亞大學,攻讀法律專業。1762年發表處女作《論米蘭公國1762年貨幣混亂及其救治》。1764年完成《論犯罪與刑罰》,並於當年出版,由此一舉成名,並為他贏得了長久的聲譽。1768年成為米蘭宮廷學校經濟貿易學教授,講授經濟學課程。1771年成為米蘭公共經濟最高委員會成員,先後負責過經濟部門和法務部門。1791年又被奧地利皇帝利奧波德任命為倫巴第刑事立法改革委員會的成員,其間力主廢除死刑。

書摘

第1章 

刑罰的起源離群索居的人們被連續的戰爭狀態弄得筋疲力盡,也無力享受那種由於朝不保夕而變得空有其名的自由,法律就是把這些人聯合成社會的條件。人們犧牲一部分自由是為了平安無擾地享受剩下的那份自由。為了切身利益而犧牲的這一份份自由總合起來,就形成了一個國家的君權。君主就是這一份份自由的合法保存者和管理者。但是,實行這種保管還不夠,還必須保衛它不受每個私人的侵犯,這些個人不但試圖從中奪回自己的那份自由,還極力想霸占別人的那份自由。需要有些易感觸的力量(motivisensibili)來阻止個人專橫的心靈把社會的法律重新論人古時的混亂之中。這種易感觸的力量,就是對觸犯法律者所規定的刑罰。我之所以稱它為易感觸的力量,是因為經驗表明:如果所採用的力量並不直接觸及感官,又不經常映現於頭腦之中以抗衡違反普遍利益的強烈私慾,那么,民眾就接受不了穩定的品行準則,也背棄不了物質和精神世界所共有的渙散原則。任何雄辯,任何說教,任何不那么卓越的真理,都不足以長久地約束活生生的物質刺激所誘發的欲望。

第2章 

懲罰權偉大的孟德斯鳩說:任何超越絕對必要性的刑罰都是暴虐的。人們可以把上述意思表述得更為普遍,即,人對人行使權力的任何行為,如果超越了絕對必要性,就是暴虐的。君主懲罰犯罪的權利就恰恰是建立在這樣的基礎之上的,即,以維護對公共利益的集存、防範個人的踐踏為必要限度。刑罰越公正,君主為臣民所保留的安全就越神聖不可侵犯,留給臣民的自由就越多。我們對人的心靈作了調查,在那裡,發現了君主懲罰犯罪的真正權利的基本起點。

目錄

致讀者引言第1章

刑罰的起第2章

懲罰第3章

結論第4章

對法律的解釋第5章

法律的含混性第6章

刑罰與犯罪相對稱第7章

在犯罪標尺問題上的錯誤第8章

犯罪的分類第9章

關於名譽第10章

決鬥第11章

關於公共秩序第12章

刑罰的目的第13章

證人第14章

犯罪嫌疑和審判形式第15章

秘密控告第16章

刑訊第17章

關於國庫第18章

宣誓第19章

刑罰的及時性第20章

暴侵第21章

對貴族的刑罰第22章

盜竊第23章

恥辱第24章

懶隋者第25章

驅逐和沒收財產第26章

關於家庭精神第27章

刑罰的寬和第28章

關於死刑第29章

關於逮捕第30章

程式和時效第31章

難以證明的犯罪第32章

自殺第33章

走私第34章

關於債務人第35章

庇護第36章

懸賞第37章犯意,

共犯,不予處罰第38章

提示性訊問,口供第39章

一類特殊的犯罪第40章

虛偽的功利觀念第41章

如何預防犯罪第42章

科學第43章

司法官員第44章

獎勵第45章

教育第46章

恩赦第47章

總結導讀:貝卡里亞及其刑法思想

黃風

1、刑法改革前的歐陸刑法

2、啟蒙運動、韋里兄弟和貝卡里亞

3、犯罪——特定環境下趨利避害的選擇

4、法律責任與道德責任的分離

5、刑罰——社會防衛的必要手段

6、刑罰的必要限度

7、運用刑罰的基本策略

8、成名後的貝卡里亞

西方法學名著

了解西方的法學名著對於法科學生來說很有必要,可以加深自己對法律的思考,培養研究法學的興趣,為建設法制國家盡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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