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禮

雷禮

雷禮(1505—1581年),字必進,號古和。江西豐城秀才埠(今秀市鎮)雷坊村人。於明嘉靖十一年(1532年)登進士,歷任福建興化府推官、吏部驗封司主事、考功司員外郎、南膳郎、太常提督、順天府尹、工部右侍郎、右都御史。

基本信息

簡介

雷禮,字必進,號古和,生於明弘治18年(1505年),江西豐城縣(豐城市)秀才埠(今秀市鎮)雷坊村人。官至明代工部尚書,三十七年九月,江西豐城雷禮為添注工部尚書,督三殿大工。雷禮器重李鍵,令總督諸務。四十一年,三殿成。工部上奏有功臣吏覆稿六冊,奸相嚴嵩恨其不附己,匿其名不奏。九月,三殿工竣,改奉天為皇極,華蓋為中極,謹身為建極(今故宮太和殿)

生平

雷禮為晉代天文學家雷煥的後代。雷禮主持修建的明十三陵為“樣式雷”建築清東陵與西陵提供了樣板;清康熙年前重修的“樣式雷”建築清宮三殿也是在雷禮修建明宮三殿的基礎上重建的。“。。。。。。工部尚書雷禮之表現更令人噴飯絕倒,他本是嚴氏私黨,而當嚴嵩剛失帝寵,他便迅即倒向徐階,可謂嚴黨倒戈的前茅:“一日,分宜在直,司空侍坐。分宜嘆曰:‘近日少湖間承一二密札,遽作驕腸,何其不廣,此老夫二十年前光景也。’司空即大聲曰:‘徐老先生自是高義,相公未可厚非。’分宜大詬曰:‘若非吾里子耶,何得為他人乃爾!’司空應聲曰:‘某官一品尚書,奈何以語言辱我!’分宜罵曰:‘尚書誰所乞與,敢為此態?’司空即走白華亭。”(同上)什麼鄉誼、道義、恩義,全被其置諸腦後,唯一起作用的乃是勢與利。中國士人的品格竟淪落到如此地步,的確令人吃驚感嘆!。”(《谷山筆麈》卷四)——《王學與中晚明士人心態》釋天津永樂二年設衛建城說的又一個疑點南炳文近日,有位友人相告:明代史家王世貞的《弇山堂別集》中記有王平其人於永樂元年擔任天津衛經歷(筆者按:經歷為掌管文移的一種官職)的一段話,這又給永樂二年天津設衛建城的說法製造了“麻煩”,應予解釋。查《弇山堂別集》卷62《卿貳表·都察院左右僉都御史》,其記載之原文為:“王平:河南息縣人。由監生。革除四年任右,元年坐事降天津衛經歷。”這裡的“革除四年”指建文四年(公元1402年),“元年”指永樂元年(公元1403年),“任右”指擔任右僉都御史。這段記載如果沒有差誤,那么王平其人早在永樂元年就已擔任了天津衛的經歷之職,由此推論,天津衛之設立至少是在永樂元年,而不是通常所說的永樂二年。其實,相類似的記載,還有存在。與王世貞大約同時的史家雷禮在其《國朝列卿記》卷78《國初都察院左右僉都御史》中說:“王平:字□□,河南汝寧府息縣人。洪武中應貢入太學,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授廣東道監察御史,性剛毅,彈劾無所避。二十八年巡按陝西,有直聲。革除四年,成祖入正大統,升都察院左僉都御史。永樂元年以忤權貴謫天津左衛經歷。三年,升陝西參議,尋遷福建左參政,五年升交阯左布政,後卒於官。”

歷史記載

雷禮和王世貞的記載相比較,只是一個作“左僉都御史”,另一個作“右僉都御史”,一個作“天津左衛經歷”,另一個作“天津衛經歷”,雖然小有差別,但在向永樂二年天津設衛建城說發起挑戰上,二者完全一致。然而,有確鑿的證據可以說明,雷、王二人的記載都是失實的。王平的仕途經歷在“明實錄”中有許多記載:《明太祖實錄》卷246洪武二十九年六月乙巳(公元1396年7月24日)記事稱:“以監察御史李文敏為四川按察使,張定為陝西按察使,王平為(陝西按察)副使。”

《明太宗實錄》卷13洪武三十五年十月丙寅(公元1402年11月11日)記事稱:“(升)陝西按察使師逵為兵部右侍郎,副使王平為都察院左僉都御史。”這裡的“洪武三十五年”即革除四年,亦即建文四年。《明太宗實錄》卷34永樂二年九月壬寅(公元1404年10月7日)記事稱:“都察院僉都御史王平有罪下獄。時監察御史鄭中鞠獄受賄,變亂是非,冤者抗訴,詔平辯之。平受中囑,辯不公。事覺,上問平,平不以實對。刑科都給事中張信等劾奏平,並劾左都御史陳瑛等明知平罪不糾,法應連坐。詔下平獄,而釋瑛等不問。”《明太宗實錄》卷46永樂三年九月乙卯(公元1405年10月15日)記事稱:“擢王平為福建布政司左參政……平嘗任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坐事黜降天津左衛經歷。至是以薦,復召用之。”《明太宗實錄》卷56永樂四年七月乙巳(公元1406年8月1日)記事稱:“遣福建參政王平等隨(征安南總兵官)成國公朱能赴安南辦事。自是凡有才能足任使者,次第遣行。”(筆者按:同年十月朱能死,征安南大軍改由新城侯張輔統領,王平即改為在張輔手下辦事。永樂六年七月,張輔因功進封英國公。)《明太宗實錄》卷68永樂五年六月癸未(公元1407年7月5日)記事稱:“(復敕交阯總兵官征夷將軍新城侯張輔等,交阯)布政司,按察司以尚書黃福兼掌之,前工部侍郎張顯宗,福建布政司左參政王平為左,右布政使。

《明太宗實錄》卷146永樂十一年十二月己酉(公元1413年12月26日)記事稱:“交阯布政司右布政王平卒。平,光州息縣人。洪武中國子生,擢江西道監察御史,升陝西按察使。上即位,召為都察院僉都御史,坐事降衛經歷,用薦升福建布政司左參政,命從英國公征交阯,事平,升交阯右布政使。時清化府蠻賊梗化,平與都督黃中往鎮其地,民賴以安。還至交阯,卒。”以上七條記載,既清晰,又連貫,加之“明實錄”的記載依據是官方檔案,因而應是可信的。整理七條記載的內容,可知王平的仕途經歷是:洪武中入國子監為國子生,而後擢為江西道監察御史,洪武二十九年六月升為陝西按察副使(上引《明太宗實錄》卷146記為陝西按察使,系漏一“副”字),建文四年十月再升為都察院左僉都御史。永樂二年九月下獄,鏇降天津左衛經歷,三年九月擢為福建布政司左參政,四年七月奉派赴安南辦事,五年升交阯布政司右布政使,十一年十二月死於任。這樣,其擔任天津左衛經歷的時間,當為起於永樂二年九月之後的某個月份,止於三年九月。而《明太宗實錄》卷37記載,永樂二年十二月丙子(公元1405年1月9日)“設天津左衛”。可見其擔任天津左衛經歷的時間上限,不應早於永樂二年十二月。前後通算,其擔任天津左衛經歷的時間總共約九個月。“明實錄”關於王平仕途經歷的記載,先後被許多史書所沿用,如朱睦木挈《皇朝中州人物誌》、過庭訓《本朝分省人物考》、孫奇逢《中州人物考》等。這反映了“明實錄”關於王平仕途經歷的記載,受到了史家的信任,從而為其可靠性提供了旁證。這些史書中對王平擔任天津左衛經歷的時間雖無明確記錄,但從其行文看,都是可為永樂二年十二月天津左衛設立後王平擔任其經歷約九個月之說提供佐證的。限於篇幅,其具體記載省略。

王平仕途經歷和擔任天津左衛經歷的時間既已搞清,《弇山堂別集》所謂永樂元年王平降天津衛經歷之說和《國朝列卿記》所謂王平於“永樂元年以忤權貴謫天津左衛經歷”之說,便都不能繼續蒙人了,其製造的“麻煩”從而被徹底克服。但是,這兩部史書的作者都是著名的史家,他們何以出現了這樣的錯誤呢?事實上,這是一個不易搞清的啞謎,而若姑妄推之,則可想到字形相近而誤之一端。從上述可知,王平之開始擔任天津左衛經歷,很可能即在永樂二年十二月始設天津左衛之時;因為這時他已下獄約三個月,案情當已搞清,從而可以進入給予處分的階段。而“二”字的古寫可作“”,其草寫與“元”在形體上有相近之處。這樣看來,很可能是雷、王二人中有一個人,首先因字形相近而誤永樂二年為永樂元年,而後另一人跟進而沿其誤;或者兩人分別因字形相近而誤永樂二年為永樂元年;也可能在他們之前即已有人發生這一錯誤,他們只是沿襲其誤。

著作

推測難說其真相,究竟如何,尚待日後詳考。雷禮禮主要著作《國朝列卿記》一百六十五卷《閣臣行實》八卷,《皇明大政》三十六卷,合作,《鐔墟堂稿》二十卷,《南京太僕寺志》十六卷,《真定府志》33卷,《吾學編存》。。。。。雷禮的《國朝列卿紀》,是一種用不同的方法介紹官吏的傳記材料的著作,它在形式上接近於論述政府機構的著作。它包括引言性的論述各政府官員的文章、有任命日期的職官表和官員們的傳記。

明代名人(一)

明朝(公元1368年~1644年,一說亡於1683年)是中國歷史上承元朝、下啟清朝的朝代,是以漢族為主推翻蒙古族統治者而建立起來的漢族復興王朝,也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由漢族建立的君主制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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