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額式納稅籌劃

稅額式納稅籌劃

稅額式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通過直接減少應納稅額的方法來減少自身的稅收負擔。主要是利用減免稅優惠,達到減少稅收的目的,一般不需經過太複雜的計算。

什麼是稅額式納稅籌劃

稅額式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通過直接減少應納稅額的方法來減少自身的稅收負擔。主要是利用減免稅優惠達到減少稅收的目的。

在稅基式納稅籌劃和稅率式納稅籌劃方式中,減少納稅的方式主要是:通過縮小稅基或是降低適用稅率的方法而實現的,其納稅籌劃的操作往往要經過較為複雜的計算才能實現。而在稅額式籌劃方式中,主要是利用稅法規定的減稅、免稅優惠達到減少應納稅額的目的,一般不需經過太複雜的計算。稅額式納稅籌劃避稅與稅收優惠中的全部免徵或減半免徵的聯繫更為密切,運用稅額式納稅籌劃技術,必須充分了解有關的稅收減免稅政策規定。

稅額籌劃技術包括抵免技術退稅技術兩種。稅收抵免是指從應納稅額中扣除稅收抵免額。納稅人按照稅法規定,在計算繳納稅款時,對於以前環節繳納的稅款準予扣除,從而避免重複徵稅,減輕納稅人的稅收負擔。

例如,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包括專用發票、完稅憑證以及外購農產品、運費、廢舊物質分別按13%、 7%、10%的扣除率抵扣,消費稅稅法規定,外購或委託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其已納消費稅稅款按當期生產領用數量計算準予扣除。納稅人來源於境外的所得,已經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額準予在匯總納稅時,從其應納稅額中扣除;納稅人源於境外的所得,其在境外享受的稅收優惠可以在合併納稅時視同在境外已經繳納的稅款,準予扣除(稅收饒讓);凡在我國境內投資於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企業,其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以從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購置當年比上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退稅技術是指對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在徵稅時,部分或全部退還納稅人的一種稅務籌劃技術。比如,國家為了鼓勵生產企業和外貿企業出口,提高出口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而實行出口退稅,退還已經徵收的增值稅消費稅;為鼓勵外國投資者將從企業分得的利潤再投資於中國境內企業的,國家施行再投資退稅政策,全部或部分退還已徵稅款。

有關稅額式稅收優惠政策規定

由於我國是發展中的國家,地域廣闊,各地區之間的發展不平衡,國家為了吸引更多外資,促進高新技術產業迅速發展,鼓勵和支持關係到國計民生的急需行業、產品的發展等,國家制定了一系列減稅、免稅、再投資退稅等等形式的稅收優惠政策

下面重點列舉直接降低稅額的稅收優惠政策,供大家進行納稅籌劃時做參考。

(一)免徵額

免徵額,是指在徵稅對象全部數額中免予徵稅的數額。它是按照一定標準,從徵稅對象全部數額中預先扣除的數額。免徵額部分不徵稅,只對超過免徵額的部分徵稅。

例如:對個人所得稅的扣除採用了規定生活必需費用額的形式,徵稅時扣除生活必需費用,稅法規定:對中國公民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每月扣除800元,就超過 800元收入部分徵稅;對外籍人員在國內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每月扣除4000元,就超過4000元收入部分徵稅。

(二)起征點

起征點也稱徵稅起點,是根據徵稅對象的數量,規定一個標準,當徵稅對象達到或高於這個標準的,就其全部數額徵稅,未達到這個標準的不徵稅,這個標準就被稱為起征點。例如,我國現行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為:(1)銷售貨物的起征點為月銷售額600 ~2000元。(2)銷售應稅勞務的起征點為月銷售額 200~800元。(3)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銷售額50~80元。具體數額由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策在此幅度內確定。

(三)減稅、免稅政策規定

這是國家對某些納稅人或課稅對象給予鼓勵或照顧的一種特殊措施。其立法宗旨是:把稅法的統一性和必要的靈活性結合起來解決徵稅過程中的各種特殊問題,更好地貫徹國家稅收政策。減稅、免稅是稅收優惠中所採用的最普遍形式,也是在稅額式納稅籌劃中使用最多的一種優惠政策。

主要減免稅優惠有:

1.《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

(2)避孕藥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所需進口的設備;

(7)由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8)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9)利用“三廢”作原材料進行生產,取得的利潤免稅等。

2.《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下列項目免徵營業稅:

(1)託兒所、幼稚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

(2)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

(3)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4)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勞務;

(5)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牧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6)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文物保護單位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

3.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下列所得,免徵、減征所得稅

(1)外國投資者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利潤,免徵所得稅;

(2)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給中國政府和中國國家銀行利息所得,免徵所得稅;

(3)外國銀行按照優惠利率貸款給中國國家銀行的利息所得,免徵所得稅;

(4)為科學研究、開發能源、發展交通事業、農林牧業生產以及開發重要技術提供專有技術所取得的特許權使用費,經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批准,可以減按10%的稅率徵收所得稅,其中技術先進或者條件優惠的,可以免徵所得稅。除本條規定以外,對於利潤、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和其他所得,需要給予所得稅減征、免徵的優惠待遇的,由國務院規定。

(四)優惠退稅

優惠退稅,是指可以直接減輕納稅人稅收負擔的那一部分退稅額。鼓勵本出口在稅收方面的措施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退還進口交納的稅收,即用進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製成成品後,在出口時退還進口時已繳納的進口關稅;另一種是退還在國內已繳納的稅收,如產品出口按規定可按法定退稅率退還增值稅和消費稅等。

(五)再投資退稅

為了鼓勵外商用稅後利潤進行再投資,我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將從企業取得的利潤直接再投資於該企業,增加註冊資本,或者作為資本投資開辦其他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不少於五年的,經投資者申請,稅務機關批准,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所得稅的40%稅款,國務院另有優惠規定的,依照國務院的規定辦理,再投資不滿五年撤出的,應當繳回己退的稅款。

(六)虧損彌補

虧損彌補是準許企業在一定時期以某一年度的虧損,去抵以後年度的盈餘,以減少以後年度的應納所得稅稅額。這種優惠措施對扶持新辦企業和具有一定風險的投資很大作用,尤其是對盈虧無常的企業具有鼓勵效果,但這種辦法的套用需以企業有虧損發生額為前提,否則就不具有鼓勵的效果。例如:我國稅法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發生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稅額式納稅籌劃的方法

稅額式納稅籌劃常見的籌劃技術有如下幾種:設立新企業或機構、企業分立時的納稅籌劃技術。

(一)設立新的機構減少納稅

有些稅收優惠條件,是企業一設立就可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但大部分是需要通過納稅人採取一定方法。創造條件去適應法律的規定,才能達到減輕納稅的目的。其中設立新的機構是一種比較常用的方式。

例如:一家大型機械製造企業,銷售大型機械並負責運輸,企業內設有規模比較大的運輸隊,運輸成本一般占整個銷售收入的30%。該企業在繳納增值稅時,由於運輸隊的資產為大型運輸車輛,只能抵扣所購汽油所含的進項稅額。這家企業決定把運輸隊獨立出去,專門設立一個運輸公司,實行獨立核算。這家運輸公司設立後,按照運輸企業繳納營業稅,稅率為3%,因為繳納增值稅稅率為17%,進項稅額又少,繳納營業都顯然節省稅收。同時運輸獨立後,機械製造企業使用運輸公司的車輛,可以取得運輸發票,按運費金額的7%抵扣進項稅額,從而大大節省了稅收的支出。

(二)通過企業的分立減少納稅

企業分立,是指依照法律規定,將一個企業分成兩個或兩個以上新企業的法律行為。其分立有兩種形式:一是解散原企業成立新企業,二是由原有企業分出一部分成立新的企業,原企業仍然存續。利用企業的分立,是進行納稅籌劃的又一條重要途徑。

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的基本稅率33%的比例稅率,但是對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應納稅所得額在10萬元以下的企業,按應納稅所得額的大小,分別按較優惠的稅率徵收:

即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10萬元(包含10萬元)的按27%的比例稅率徵收,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及以下的按18%的比例稅率徵收。這種稅率結構相當於全額累進稅率,這就為企業通過分立實現少交稅款提供了可能。如果企業所得稅適用累進稅率時,通過分立使原本適用高稅率的企業,分化成兩個或兩個以上適用低稅率的企業,也可使整體稅負減輕。

增值稅的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兩類,其計稅方法和稅率都不相同,這也為企業分立降低稅負提供了可能。

(三)設立新企業時的納稅籌劃

我國稅收法規中對特殊企業規定了很多項目減稅、免稅的規定、我們可充分利用稅法上對特殊類型企業徵稅的規定。如所得稅法規定:新辦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當年安置持業人員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查批准,可免徵所得稅三年;高等學校和中國小校辦工廠、農場自身從事生產經營的所得,暫免徵收所得稅;對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工廠和街道辦的非中途轉辦的社會福利生產單位,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額35%以上的,暫免徵收所得稅;對於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在10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鄉鎮企業可按應繳稅款減征10%,用於補助社會性開支的費用。

雖然法律對校辦企業、福利企業、鄉鎮企業、外商投資企業規定了嚴格的條件,但不少企業在開辦時,為了減少應納稅額,創造符合政策規定的條件,使不是特殊類型的企業變成特殊類型的企業。如採取與中國小合辦或掛靠在學校名下的形式;在創辦初期,招聘一定比例的殘疾人員,然後到民政部門申請為福利企業;借外籍人員的名義,舉辦所謂外資企業;尤其是鄉鎮企業,對這種組織形式法律上本身就沒有明確,在納稅上就更有空子可鑽。

(四)出口退稅方面的納稅籌劃

出口退稅是指企業產品報關出口後,憑出口報關單等有關資料,向國家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國內已納的稅款的行為。目前我國的出口退稅主要是退增值稅和消費稅。企業可以通過充分籌劃,用活用足出口退稅政策,達到減輕納稅負擔的目的、出口退稅納稅籌劃的具體做法有以下幾種:

1.利用貨物出口退稅進行納稅籌劃

依照增值稅法規規定,納稅人出口貨物的適用零稅率,納稅人在向海關辦理出口手續後,憑出口報關單等有關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該項出口貨物的已交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稅款。

國內生產環節的增值稅,企業直接出口的產品或委託外貿出口的產品,按稅法規定退還給生產企業。出口產品屬於農、林、牧、水產品的,按照國家規定的退稅率計算退稅;出口其他的產品,按照稅法核定的綜合退稅稅率計算退稅。出口產品增值稅實行零稅率,而內銷商品則要負擔17%的價外稅。雖然出口商品國際市場價格一般比國內市場價格低,但只要其價格差別幅度在17%以內,出口更有利可圖。因此,如果生產的產品具備出口的條件,應充分研究價格、稅收和匯率等各種因素,比較內銷產品和出口產品的優劣,以便於作出正確的銷售決策

依據消費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納稅人出口應稅消費品免徵消費稅,生產企業直接出口的應稅消費品在報關出口時可不計算應繳納的消費稅;通過外貿企業出口的應稅消費品實行先征後退的辦法,實行征多少退多少的辦法。由於消費稅稅率相對較高,而且是實際意義的征多少退多少,故消費稅的出口退稅比增值稅的出口退稅提供了更大的納稅籌劃空間,企業在決定產品銷售渠道時,應充分考慮消費稅的出口退稅因素。

2.利用產品出口壓低產品銷售價格來減少應納所得稅

我國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價格明顯偏低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銷售額。此規定對內銷產品的限制較多,但如果是出口產品,則稅務機關就難以判定其銷售價格是否偏低。因為:產品出口其價格主要是受到國際市場上許多因素的影響和制約,而不僅受國內市場供求狀況的影響,價格彈性比較大;再者,國家為了鼓勵企業產品外銷、在價格管理上偏松。正因為此,我們可充分利用此方法進行納稅籌劃。

另外,利用產品出口中的銀行結匯,減少銷售收入,也可減少應納所得稅額。其做法是:將進出口貿易中中外雙方的有關費用互相抵消,中方為外方承擔外方在中國境內的有關費用,而外方為中方承擔中方在中國境外的有關費用,以此減少銀行結匯數額,減少計稅所得額,達到少交企業所得稅的目的。

從上面對稅額式納稅籌劃的具體籌劃方法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稅額式納稅籌劃與稅率式納稅籌劃和稅基式納稅籌劃有很多相同之處:它們均是通過利用稅法的優惠政策和某些差異進行安排,因此,我們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一定要吃透國家稅法的具體規定,才能做到納稅籌劃的零風險,實現降價整體稅負的最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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