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昌典

秦昌典,1937年9月生,湖北漢陽縣人。1960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文化。高級工程師。1963年8月華中工學院工業熱能專業畢業,在重慶特殊鋼廠任技術員。1973年5月任重慶市工業交通部重工處幹事,市經濟委員會協作配套處、生產綜合處副處長。1983年4月任重慶市經濟委員會副主任。1985年3月任重慶市經濟委員會黨組副書記。1988年6月任重慶市經委主任、黨組書記。1988年11月任重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1997年6月任重慶市人大副主任。2000年5月被開除黨籍和罷職。2002年4月被判刑6個月,緩刑1年。

人物簡介

1937年9月生,湖北漢陽縣人。

1960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文化。高級工程師

1963年8月華中工學院工業熱能專業畢業,在重慶特殊鋼廠任技術員。

1973年5月任重慶市工業交通部重工處幹事,市經濟委員會協作配套處、生產綜合處副處長。

1983年4月任重慶市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1985年3月任重慶市經濟委員會黨組副書記。

1988年6月任重慶市經委主任、黨組書記。

1988年11月任重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1997年6月任重慶市人大副主任。

2000年5月被開除黨籍和罷職。

2002年4月被判刑6個月,緩刑1年。

犯罪事實

1990年12月至1994年3月,時任重慶市副市長的秦昌典和市經委主任的王式惠,在負責重慶華蜀光電集團引進有源矩陣液晶顯示屏半導體電耦合件生產設備的過程中,嚴重失職瀆職,恣意否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意見,未報市委、市政府辦公會議討論,便決定同意與一外國公司合作並引進設備;他們出國考察敷衍塞責,在沒有進行論證、更沒有看到啟動設備生產及產品的情況下,就同意簽訂引進設備的契約;袒護外商利益,支付給外商的設備款和契約定金均是在秦昌典多次干預下借貸的,其中一筆主要款項是在外商提供不出符合信用證支付條款限定的付款憑證情況下由秦昌典指令有關方面修改信用證支付條款,逃避銀行約束而支付的。秦昌典和王式惠還在設備引進過程中,分別接受外方公司3000美元和2500美元及金首飾等物品。

秦昌典和王式惠所決定引進設備的外國公司,是一個已被其往來銀行申請破產的企業。花費626萬美元購買的有源矩陣液晶顯示屏生產設備,是一條不具備生產能力的不完整的試驗線,據有關專家評估,價值僅為60至80萬美元,因無法投入生產,至今仍封存在境外,其殘值不足4萬美元。向外商支付的購買半導體電耦合件生產設備的110萬美元契約定金,至今未購進任何設備。截止到1999年,引進上述項目所付資金加上欠銀行利息,實際損失達1019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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