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長清[江西省原副省長]

胡長清[江西省原副省長]

胡長清(1948.8.24—2000.3.8),江西省原副省長,省人大代表。因貪污受賄,且數額特別巨大,於2000年3月8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胡長清是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第一個被判處死刑的副省級高官。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79年09月至1983年07月,南開大學政治經濟學系政治經濟學專業學習,獲經濟學學士學位;

1983年07月至1996年05月,湘潭大學經濟系教師;

1996年05月至1998年09月,湘潭大學國際經貿管理學院副院長;

1998年09月至1999年04月,臨湘市副市長;

1999年04月至2000年11月,岳陽市科委主任、黨組書記;

2000年11月至2010年01月,湖南省林業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2010年01月至2016年03月,湖南省林業廳副廳長、黨組副書記(2006年09月至2013年06月,湖南農業大學生物科技學院生態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理學博士學位);

2016年03月至2016年10月,中南林業科技大學黨委書記;

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湖南省林業廳黨組書記、副廳長;

2017年11月至今,湖南省林業廳黨組書記、廳長。

第十一屆湖南省委委員

工作職責

主持湖南省省林業廳全面工作。

任免信息

2018年3月,湖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經過表決,決定任命胡長清為湖南省林業廳廳長。

中國落馬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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