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勒環境獎

泰勒環境獎

“泰勒環境獎”是環境科學領域的最高獎,有“環境科學的諾貝爾獎”之稱。該獎由美國人約翰·泰勒和艾莉思·泰勒於1973年創立,由美國南加州大學負責管理。該獎為年度獎,獲獎者除得到15-20萬美元獎金外,還會得到一面金牌。設立該獎項的目的在於獎勵在生態和環境領域內從事對人類有重大利益的科研項目的個人和科研集體。獲獎者須在與美南加州大學一起召開的年會上交一篇適合演講的論文或出版物。

基金來源

泰勒環境獎泰勒環境獎

泰勒環境獎由美國人約翰·泰勒(John Tyler ) 和艾莉思·泰勒(Alice Tyler )於1973年創立。約翰·泰勒早年跟隨擁有幾家保險公司的父親工作,父親的鼓勵對泰勒的影響至深。1928年,泰勒創建了自己的農業保險公司,並擔任執行總裁25年,直至任理事會主席。
約翰·泰勒和艾莉思·泰勒酷愛大自然,對於日益惡化的環境狀況非常憂慮。1973年,在加州州長里根(Ronald Reagan )幫助下斥資建立了泰勒環境獎,鼓勵和提醒全世界來關注人類居住的地球環境。

基金管理

泰勒環境獎獎金來自約翰·泰勒和艾莉思·泰勒的公益捐贈,獎項的具體事宜由美國南加州大學負責。

評獎程式

泰勒環境獎為年度獎,候選人的提名工作從每年的九月十五日開始。推薦人可以不局限於環境科學研究領域,包括政治法律經濟界的人士都可向基金管理委員會提交書面的英語推薦信。被推薦人必須是在世的人員,除此之外,任何機構和個人都有候選資格。每位提名者的候選資格保留三年。泰勒環境獎不接受自薦。

獎金金額

獲獎者除得到20萬美元獎金外,還會得到一面金牌。

獲獎情況

2002年,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科學院地質與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員劉東生、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華萊士· 布洛克在美國洛杉磯被授予“泰勒環境獎”。劉東生先生成為獲此殊榮的首位中國大陸科學家。

常見社會類獎項

世界上有無以數計的獎項,這裡出現的是曾在歷史上發揮過作用和現實中有重要影響的獎項。

世界性科學獎勵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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