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環境獎

中華環境獎

中華環境獎,根據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章程,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設立的一項為提高全民族環境意識,促進中國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獎項,該獎是中國環境保護的社會性獎勵,評選的對象分布在各行各業、世界各地。

基本信息

背景介紹

環境保護是世界的熱點,近年來,隨著中國在世界的影響壯大,世界在關注著中國環保;同時,隨著中國公眾意識的提高,各行各業也湧現了一大批關心環保、熱心投身環保並做出突出
中華環境獎中華環境獎
成績的人物,有的在本職崗位上緊密聯繫環保,有的犧牲業餘時間默默貢獻環保,有的奉獻全部精力甚至生命致力環保,這些英模事跡的精神是中華民族文明的典範,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一部分,應當得到社會的倡導和宏揚,對這些英雄人物應當給予最高的榮譽和獎勵。
為提高全民族環境意識,促進中國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章程,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設立中華環境獎,該獎是中國環境保護的社會性獎勵,評選的對象分布在各行各業、世界各地。評選的過程更是全面宣傳環保、教育公眾、向國際展示中國環保形象的過程。

組委會

中華環境獎中華環境獎
“中華環境獎”組委會由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中宣部、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國家環保總局、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中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和上海東方衛視等國家十三個部門和社會團體組成,中華環境獎評選辦公室設在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

特點

一、社會性。“中華環境獎”是中國環境保護的社會性獎勵。強調社會廣泛參與,單位、個人、集體都可以推薦,也可以自薦。 獲獎侯選者的照片和事跡在報刊和新聞媒體上公開發表,徵求社會各界意見。
二、先進性。主要表彰為中國環境保護事業作出重大貢獻和取得優異成績的個人或集體。
三、廣泛性。根據評選辦法,中華環境獎的侯選者不受國籍、地區、種族和宗教信仰的限制。只要符合條件的個人或集體,都可以通過填表自薦、別人推薦和單位推薦來參加評選。
四、經常性。中華環境獎是一個常設獎項,每年進行一次評選。
五、嚴肅性。在評選活動中,嚴格按“中華環境獎評選辦法”規定程式,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如果發現有營私舞弊、弄虛作假的行為,或在推薦材料中有嚴重失實的問題,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當事人,取消侯選者的獲獎資格;已經授獎的,撤消榮譽證書,追回頒發的獎金。

首屆獲得者

中華環境獎獲得者(2名):
薄熙來(大連市原市長)
全國保護母親河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共青團中央)
中華環境獎提名獎獲得者(13名):
(以下按姓筆劃排序)
王樹清(黑龍江省拜泉縣縣委書記)
馮剛(新疆區烏魯木齊市第六中學教員)
李雙良(太原鋼鐵公司鋼渣廠工人)
朱再保(湖南省岳陽市軍隊離休幹部)
楊善洲(原雲南省保山地區地委書記)
殷玉珍(內蒙區烏審旗種樹治沙農民)
崔九思(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環境衛生監測所博士生導師)
靳月英(河南省淇縣綠化荒山農民)
魏文娜(河北省唐山市環保局局長)
內蒙區伊克昭盟恩格貝生態示範區
安徽省金寨縣人民政府
成都大熊貓繁育基地
清華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系

獎勵辦法

“中華環境獎”每屆獲獎者不超過5名,每名獲者獎勵50萬元人民幣;圍繞中華環境獎的獎項,每項另評選4名綠色東方獎,每名獲獎著獎勵5萬元人民幣,獲獎者不超過20名。

常見社會類獎項

世界上有無以數計的獎項,這裡出現的是曾在歷史上發揮過作用和現實中有重要影響的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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