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隸偶存》

《分隸偶存》清代康熙年間進士萬經的作品,是中國歷史上著名書法論文之一。

基本信息

簡介

分隸偶存》·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國朝萬經撰。經字授一,號九沙,鄞縣人。康熙癸未進士,官翰林院編修。是編上卷首作書法,次作分隸書法,次論分隸,次論漢、唐分隸同異,次漢魏碑考。下卷為古今分隸人名氏,始於程邈,終於明末馬如玉。自鄺露以前,皆引據諸書。惟如玉不著載何書,則經所自增矣。集錄金石之書,梁元帝所輯不可見。歐、趙以下,罕有論及分隸筆法者。經所錄頗詳晰有門徑。所列漢、魏諸碑雖止所有二十一種,而考證剔抉,比諸家務多者亦較精核。至雲唐以後隸與八分各分為二。隸即今楷書,八分即古隸書。以八分為隸,趙明誠已譏之。國朝顧炎武《金石文字記》,井漢碑無不名八分,以楷為正書,正恐仍蹈歐陽之失。其說亦明白可據也。

全文

○論隸分楷所繇起
許慎說文序云:秦書八體:大篆、小篆、刻符、蟲書、摹印、署書、殳書、隸書。漢書藝文志云:漢書六體:古文、奇字、篆書、隸書、繆書、蟲書。後漢書儒林傳云:古文、篆、隸三體。是漢以前並無楷與八分之名也。晉衛恆四體書勢乃云:隸書者,篆之捷。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楷法始見於此,是即指隸為楷。後魏江式書表云:蔡邕采李斯、曹喜之法為古今雜形,詔於太學立石碑,刊載五經,題書楷法,多是邕書。又不別雲作隸,而後世所傳蔡邕《石經》俱是隸字,非即指隸為楷乎?八分則始見於蔡文姬石室書勢。唐玄度唐人十體書論亦云:王次仲始作八分。楷法,謂有楷法也。是又指八分為楷。蓋楷者,法也、式也、模也。禮儒行云:今世行之,後世以為楷。次仲分隸可以為後世楷式,故或以名隸,或以名分,非如今世別有楷一種也。至後則直以楷名隸,然隸之與今楷書實屬同原。余嘗謂李斯小篆如所傳嶧山碑,整齊莊重,筆畫調習,與今楷固自迥絕。程邈減省為隸,圖為便捷,約略如今楷書,而無波偃挑剔等勢,吾衍謂若漢款識字是也。觀淳化法帖中載邈數十字,雖出王著臨摹,然太宗雅志,搜羅所傳邈書,必系歷代內府流貽,非著以意為之者。自古推邈為隸書之祖,並不言其作楷,而止存此數十字,足見楷與隸原無分別也。至漢始有波偃挑剔,今所傳石刻班班可見。然如北海景君、衡方、魯峻、張遷、武榮等碑,微作挑法而方板遲重,猶存古意。韓敕、孔宙、孔、孔褒、曹全等,則姿媚橫逸,巨細長短惟意所適,直開今楷書法門矣。流傳既久,漸失其本,自魏及晉,鍾、王以降,專務姿媚以悅人,妍巧萬狀,見者無不愛,於是楷法興。而所謂古隸者,乃若自成一體矣。間有作碑刻者,猶循其舊作隸,而時無真書、楷書之名,仍總名之曰隸而已。(衙恆雲始作楷法,原指隸言。趙明誠云:東魏大覺寺碑,韓毅自題為隸書,蓋今楷書也。)至唐則直以隸為楷,而別以八分為隸。貞觀元年,詔五品以上子弟隸館習書,(出唐書百官志。)唐五體書:古文、大篆、小篆、八分、隸書。(出唐六典。)張懷瓘十體書斷:古文、大篆、籀文、小篆、八分、隸書、(懷瓘六體書論云:隸書者,字皆真正,曰真書。)行書、章草、飛白、草書。唐玄度十體書:古文、大篆、八分、小篆、飛白、倒薤、散隸、懸針、鳥書、垂露。俱分八分與隸為二,是皆以隸為楷,而以八分為古隸也。懷瓘又云:八分,小篆之捷,隸亦八分之捷。漢陳遵善隸書,與人尺牘,皆以為寶,爾後元常、逸少各造其極。夫許昌二碑相傳為元常書,乃是隸體,餘所傳宣示、賀捷、力命諸表,皆楷書,逸少則並無隸體一字可見,而雲各造其極,非隸即楷之明驗乎?宋周越、鄭昂八體俱同懷瓘,而去籀文、章草。范度則約以篆、八分、真、行、草五體,而雲其體雖五,其流惟三:篆則統科斗、玉箸、垂露、薤葉,大、小之屬;隸則統乎羲、獻、鍾、庾、歐、虞、顏、柳,真、草之輩;八分則酌乎篆隸之間。是宋亦以隸名楷也。觀夢英篆千文,袁正己以楷注其下,而自題為隸書,可證已。要而論之,唐以前隸楷合為一,唐以後隸即今楷書。與八分即古隸書。分為二,宋亦因之,故趙明誠有歐陽公誤以八分為隸之譏也。余謂凡後漢、魏、晉間碑,不妨仍其名為隸,而唐以後之碑,斷宜名為八分,而不得仍名為隸。近顧寧人金石文字記,並漢碑無不名為八分,而以楷為正書以別之,正恐仍蹈歐陽公之失耳。

○論漢唐分隸同異
八分之說不一,割隸八分取二分,割篆二分取八分,此世傳蔡琰之語也。然不見琰本傳及他記載,恐不足據。王愔云:王次仲始以古文方廣少波勢,以隸字作楷法,字方八分,言有楷模。張懷瓘駁之曰:若驗方廣,則篆籀有之,變古為方,不知其謂。郭忠恕云:書有八體,蔡邕以隸作八分體。蓋八體之後,又生此法,謂之八分,更屬牽強。張懷瓘云:楷隸初制大范幾同,蓋其歲深,漸若八字分散,又名八分。而忠恕亦有皆似八字,勢有偃波之說。余謂此為近是。至八分二字,秦、漢言書法者,俱未之及,亦惟世傳蔡琰述石室神授筆勢有云:臣父造八分時,神授筆法。八分始見於此。繼此,晉成公綏武帝泰始時人。隸書體云:八分璽法殊好異制。劉劭成帝鹹康時人。白書勢云:鳥、魚、龍、蛇、龜、獸、仙人、蛟腳、偃波、楷隸、八分。而衛夫人筆陣圖則云:兇險可畏如八分。王逸少題筆陣圖後亦云:八分更有一波,謂之隼尾波。又云:先須引八分、章草、入隸字此即指楷。中,發人意思。又云:或如散隸,或近八分,或橫畫似八分,而發如篆籀。自後言八分者紛紛,而卒未有以隸碑為八分者,蓋其時隸初變而為楷,未曾以楷書別之,故總名之為隸。至唐,則歐、虞、褚、薛書特盛,於是名楷書為隸書,古隸為八分,且以八分為五體之一。而隸與八分截然分而為二矣。於是目漢碑者則仍曰漢隸,目唐碑者則仍曰八分。又似漢、唐邈不相襲矣。其實漢隸即唐八分,唐八分即漢隸,初無二也。今觀唐所傳明皇泰山孝經,與梁(升卿)、史(惟則)、蔡(有鄰)、韓(擇木)諸石刻,何嘗去漢碑逕庭乎?特漢多拙樸,唐則日趨光潤;漢多錯雜,唐則專取整齊;漢多簡便如真書,唐則偏增筆畫為變體,神情氣韻之間,迥不相同耳。至其面貌體格,固優孟衣冠也。乃後人妄生議論,必欲分而為二。宣和書譜謂:唐變方廣作波勢。夫唐何嘗不方廣?漢何嘗無波勢耶?郭忠恕謂:蔡邕以隸作八分體。是以隸在八分先矣;乃又云:小篆散而八分生,八分破而隸書出。是又以隸在八分後,豈不自相矛盾乎?洪适則謂:東漢時分隸已兼有之。今漢碑具在,試問何碑為隸?何碑為分?適將何從措詞也?吾衍字源七辨則分秦隸、八分、漢隸為三。且雲秦隸、八分乃未有挑法之隸。夫秦隸無可見,何從而知?且既雲皆未有挑法,何從別其為秦隸?為八分?至以石經及漢人諸碑為漢隸是已。又云:與秦隸同名,其實則異。又謂之八分。支離遷就,毫無定見矣。陶宗儀謂建國中以隸為楷,本一書而二名,鍾、王變體,楷、隸始別是已,乃譏隋、唐以降古法盡廢,指八分為隸者之非。夫指八分為隸,猶從其本言之耳,何可非乎?(歐陽公《集古錄》只漢碑皆目為漢隸。)又云:漢有隸分,唐有分楷。不知何所見而逞此臆說也?

作者

萬經[清](一六五九至一七四一)字授一,號九沙,浙江鄞縣(今寧波)人。斯大子。康熙四十二年(一七O三)進士,官編修。博通經史性理及金石家言。增補萬斯大《禮記集解》數萬言,訂證萬言《尚書說》,重修萬斯同《列代紀年》。工隸書,著有《分隸偶存》。卒年八十三。《文獻徵存錄》

古代著名書法理論著作

在中國古代文藝理論中,古代的書法理論是極其重要的組成部分,它也是我國藝術理論中的最寶貴的遺產。
《書斷》
《書品》
《畫禪室隨筆》
《藝概》
《論書》
《六體書論》
《法書要錄》
《宣和書譜》
《翰墨志》
《續書譜》
《書譜》
《四體書勢》
《廣藝舟雙楫》
《法書論》
《采古來能書人名》
《評書》
《九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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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書賦》
《書後品》
《書論》
《續書斷》
《書旨述》
《非草書》
《廣川書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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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陣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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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古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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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梁武帝論書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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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隸書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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