顱腦損傷

顱腦損傷

顱腦損傷是一種常見外傷,可單獨存在,也可與其他損傷複合存在。其分類根據顱腦解剖部位分為頭皮損傷、顱骨損傷與腦損傷,三者可合併存在。頭皮損傷包括頭皮血腫、頭皮裂傷、頭皮撕脫傷。顱骨骨折包括顱蓋骨線狀骨折、顱底骨折、凹陷性骨折。腦損傷包括腦震盪、瀰漫性軸索損傷、腦挫裂傷、腦幹損傷。按損傷發生的時間和類型又可分為原發性顱腦損傷和繼發性顱腦損傷。按顱腔內容物是否與外界交通分為閉合性顱腦損傷和開放性顱腦損傷。根據傷情程度又可分為輕、中、重、特重四型。

基本信息

病因

1.鈍器傷

常見的致傷物有棍棒、磚、錘、斧背等。該類損傷所造成的頭皮挫裂傷創緣不整,顱骨呈粉碎性骨折伴凹陷,硬腦膜常被骨折片刺破,腦組織挫裂傷面積較大,可伴有顱內血腫及一定程度的腦對沖傷,常有異物、毛髮、泥沙等污染創面,感染髮生率高。

2.銳器傷

常見的致傷物有刀、斧、匕首等。該類損傷所致的頭皮損傷創緣整齊,顱骨呈槽形裂開或陷入,硬腦膜及腦組織也有裂傷及出血,對沖性腦損傷少見。通常銳器傷污染較輕,顱內異物亦少見,感染髮生率較低。

3.墜傷、跌傷

由於快速運動的頭顱撞擊在有稜角或突起的固定物上所致。常引起頭皮裂傷,伴局限性或廣泛性顱骨骨折及腦挫裂傷,對沖性腦損傷較多見,顱內出血及感染的機會也較多。

臨床表現

1.一般表現

(1)意識障礙絕大多數病人傷後即出現意識喪失,時間長短不一。意識障礙由輕到重表現為嗜睡、矇矓、淺昏迷、昏迷和深昏迷。

(2)頭痛、嘔吐是傷後常見症狀,如果不斷加劇應警惕顱內血腫。

(3)瞳孔如果傷後一側瞳孔立即散大,光反應消失,病人意識清醒,一般為動眼神經直接原發損傷;若雙側瞳孔大小不等且多變,表示中腦受損;若雙側瞳孔極度縮小,光反應消失,一般為橋腦損傷;如果一側瞳孔先縮小,繼而散大,光反應差,病人意識障礙加重,為典型的小腦幕切跡疝表現;若雙側瞳孔散大固定,光反應消失,多為瀕危狀態。

(4)生命體徵傷後出現呼吸、脈搏淺弱,節律紊亂,血壓下降,一般經數分鐘及十多分鐘後逐漸恢復正常。如果生命體徵紊亂時間延長,且無恢復跡象,表明腦幹損傷嚴重;如果傷後生命體徵已恢復正常,隨後逐漸出現血壓升高、呼吸和脈搏變慢,常暗示顱內有繼發血腫。

2.特殊表現

(1)新生兒顱腦損傷幾乎都是產傷所致,一般表現為頭皮血腫、顱骨變形、囟門張力高或頻繁嘔吐。嬰幼兒以骨膜下血腫較多,且容易鈣化。小兒易出現桌球樣凹陷骨折。嬰幼兒及學齡前兒童傷後反應重,生命體徵紊亂明顯,容易出現休克症狀。常有延遲性意識障礙表現。小兒顱內血腫臨床表現輕,腦疝出現晚,病情變化急驟。

(2)老年人顱腦損傷後意識障礙時間長,生命體徵改變顯著,並發顱內血腫時早期症狀多不明顯,但嘔吐常見,症狀發展快。

(3)重型顱腦損傷常常可以引起水、鹽代謝紊亂,高滲高血糖非酮性昏迷,腦性肺水腫及腦死亡等表現。

檢查

1.X線平片檢查

X線平片檢查包括正位、側位和創傷部位的切線位平片,有助於顱骨骨折、顱內積氣、顱內骨片或異物診斷,但遇有傷情重篤病人不可強求。顱骨線性骨折時注意避免與顱骨骨縫混淆。

2.CT檢查

CT檢查可以快速如實反映損傷範圍及病理,還可以動態觀察病變的發展與轉歸,但診斷等密度、位於顱底或顱頂、腦幹內或體積較小病變尚有一定困難。

(1)頭皮血腫頭皮軟組織損傷的最主要的表現是帽狀腱膜下血腫,呈高密度影,常伴凹陷骨折、急性硬膜下血腫和腦實質損傷

(2)顱骨骨折CT能迅速診斷線性骨折或凹陷骨折伴有硬膜外血腫或腦實質損傷。CT骨窗像對於顱底骨折診斷價值更大,可以了解視神經管、眼眶及鼻竇的骨折情況。

(3)腦挫裂傷常見的腦挫裂傷區多在額、顳前份,易伴有腦內血腫,蛛網膜下腔出血等表現,呈混雜密度改變,較大的挫裂傷灶周圍有明顯的水腫反應,並可見腦室、腦池移位變窄等占位效應。

(4)顱內血腫①急性硬膜外血腫典型表現為顱骨內板與腦表面有一雙凸透鏡形密度增高影。②急性硬膜下血腫表現為在腦表面呈新月形或半月形高密度區。慢性硬膜下血腫在顱骨內板下可見一新月形、半月形混雜密度或等密度影,中線移位,腦室受壓。③腦內血腫表現為在腦挫裂傷附近或深部白質內可見圓形或不規則高密度或混雜密度血腫影。

3.MRI檢查

對於等密度的硬膜下血腫、輕度腦挫裂傷、小灶性出血、外傷性腦梗塞初期及位於顱底、顱頂或後顱窩等處的薄層血腫,MRI檢查有明顯優勢,但不適於躁動、不合作或危急病人。

診斷

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判斷傷情:意識狀態、生命體徵、眼部徵象、運動障礙、感覺障礙、小腦體徵、頭部檢查、腦脊液漏合併損傷。另外要考慮影響判斷的因素如酒後受傷、服用鎮靜藥物、強力脫水後、休克等。顱腦損傷早期診斷除了根據病人的致傷機制和臨床徵象之外,還要選擇快速準確的檢查方法,首選CT掃描。

治療

開放性顱腦損傷的治療原則為對顱腦損傷的創面進行清創處理,變開放傷為閉合傷;再按閉合傷處理原則對腦挫裂傷、腦水腫及感染進行綜合治療。

1.清創術

應儘量在傷後6h內進行,在使用有效抗生素的情況下,可延長到傷後72h。病人若有休克,應首先加以糾正,小兒、老年人尤其要注意。清創應由淺入深,逐層清除挫碎及失去活力的組織、異物,小心摘除已鬆動的骨片,在直視下取出嵌入顱內的異物。

對於因就診較晚或早期清創不徹底,創面已有感染跡象的傷後4~6天的開放性顱腦損傷,不宜進行徹底清創,而應清潔創面、改善引流條件,選擇敏感抗生素抗感染;待創面分泌物減少、肉芽生長良好,局部細菌培養連續三次陰性時,即可全層減張縫合頭皮創口,留置引流2~3天,必要時引流時間可延長。對於感染已嚴重的7天以上的晚期創面,只能簡單擴創,以利引流,待感染控制後進一步處理。

2.腦損傷的治療

開放性顱腦損傷經清創轉變為閉合性顱腦損傷後,按閉合傷處理原則進行治療,包括防治腦水腫、抗感染、促進神經功能康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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