顱腦損傷後頭痛

顱腦損傷後頭痛

顱腦損傷早期頭痛與軟組織損傷、腦水腫、顱內出血、血腫、感染等有關。後期的頭痛相當多見,大多為衰弱表現,稱為“外傷性神經症”或“腦外傷后綜合症”。但很大一部分患者或並發或單獨尚有其他頭痛表現,機制也十分複雜。

病因

系與局部血管、血管運動中樞、頭皮、頸肌、頸神經根或頭頸部各個神經分枝受損有關,有的則和並發的頸椎損傷所致的椎動脈短暫缺血等因素有關。少數頭痛為外傷晚期併發症引起,如顱內血腫、外傷性腦蛛網膜炎、低顱壓綜合徵、自發性氣腦、癲癇性頭痛以及晚發性腦膿腫、腦膜炎等。故應詳細詢問病史並作有關檢查,明確頭痛的性質和類型,不宜不加分析籠統地診斷為腦外傷後遺症。

診斷

可檢出與原發顱腦創傷相關的腦電圖、腦誘發電位不正常結果。頭顱CT、氣腦造影等依患者腦外傷不同情況有相應的改變。

鑑別

常見的有血管性頭痛(包括各種類型的偏頭痛類血管性頭痛)、肌收縮頭痛、顱表神經痛以及頭皮疤痕引起的頭痛等。

預防

顱腦損傷後頭痛 意外發生後醫生和親屬都不要表現出恐懼,避免受傷場合給患者造成外傷後精神障礙。輕微腦外傷患者不宜留在醫院的時間過長和做過多的檢查,因為這樣易使患者感到傷勢嚴重,促使外傷后綜合征的發生。鼓勵儘早返回工作崗位。顱腦損傷時有意識障礙應臥床休息1~2周,以防止腦震盪后綜合征的發生。出院前應對周圍做好社會幹預工作,為患者創造條件提供支持性社會環境,從而有利於康復。不要因此家庭糾紛和關注賠償問題,這樣可使症狀加重或持續不退。在日常生活中要學會注意安全,避免頭顱外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