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尋

人肉搜尋

人肉搜尋引擎,是指利用人工參與來提純搜尋引擎提供信息的一種機制,實際上就是通過其他人來搜尋自己搜不到的東西,與知識搜尋的概念差不多,只是更強調搜尋過程的互動而已。搜尋引擎也有可能對一些問題不能進行解答,當用戶的疑問在搜尋引擎中不能得到解答時,就會試圖通過其他幾種渠道來找到答案,或者通過人與人的溝通交流尋求答案。人肉搜尋慢慢發展成為一種輿論的工具,用來揭發各種黑幕,對貪污腐敗,欺壓百姓等起到了很好的揭發作用。2014年10月9日,最高法明確規定約束人肉搜尋曝光個人隱私行為。

基本信息

概述

人肉搜尋人肉搜尋

人肉搜尋,是一種搜尋方式,指利用現代信息科技,變傳統的網路信息搜尋(機器搜尋)為人找人、人問人的網路社區活動。提問者提出問題,其他網民以自己的專業背景、親身經歷、道聽途說甚至冷嘲熱諷來回答問題。人肉搜尋有許多種業務,但最引爭議的是其中對人的搜尋,成百上千個人從不同途徑對同一個人進行搜尋挖掘,很快能夠獲取關於一個人的一切信息。

歷史起源

人肉搜尋一詞早在2007年6月出於中國華訊互聯旗下網趣,最初來源於著名的貓撲網,貓撲網的論壇中經常有人提出問題,如果有人能夠解答問題就會得到一定數量的“貓幣”(貓撲網中的虛擬貨幣)。任何網友只要提供請求人認為有用的信息,就可以得到相應的“貓幣”。提出請求的人,最終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而提供信息的人得到了“賞金”,貓撲網中把那些提供信息的人稱為“賞金獵人”,這樣就形成了“人肉搜尋引擎”的架構,從而為後來的“人肉搜尋引擎”發展奠定了基礎。

技術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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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尋就是利用現代信息科技,變傳統的網路信息搜尋為人找人,人問人,人碰人,人擠人、人挨人的關係型網路社區活動,人肉搜尋不僅可以在最短時間內揭露某某門背後的真相,為某三某七找到大眾認可的道德定位,還可以在網路無法觸及的地方,人肉搜尋作為一個新時代網路產物有規模最大、創新最多、領域最全、速度最快、挖掘深等特點。

人肉搜尋是區別於機器搜尋(即我們中國網民經常用的如百度、谷歌之類的搜尋引擎)之外的另一種搜尋信息方式,類似百度這樣的搜尋引擎,它們屬於機器搜尋,大部分過程是由機器即電腦來完成的。

人肉搜尋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追求那種破解信息後的成就感,在追蹤某個人的過程中,就好像是在做一項極具挑戰性的偵破工作,必須從非常有限的信息中提取出對你有用的信息,然後根據這些信息去尋找蛛絲馬跡,整個過程非常困難,但是結果卻讓人非常有成就感。

搜尋引擎是利用機器自動化的收集網路信息並有序化的一種技術。搜尋引擎高效快速,然而因為現在人工智慧並不完善,搜尋引擎還很難甄別刻意的修飾過的信息,所以有些人想從搜尋引擎的反面來解決問題,那就是更多的利用人工把搜尋引擎得到的信息進一步萃取,進一步有序化,我們稱之為人肉搜尋引擎。

產品性能

1、人肉搜尋引擎幾年來僅僅是一個概念,沒有成為一種產品,在貓撲人肉搜尋引擎只能幫助貓撲提升人氣,並不能成為一個產品給貓撲帶來效益,同時也給更多的人服務。貓撲人肉搜尋引擎和論壇的差異不夠明顯。或者說在貓撲里,人肉搜尋引擎只是論壇的一種套用而已,任何需要人肉搜尋引擎服務的人必須是論壇的用戶,這降低了用戶普及。
2、Mp過於遊戲化。Mp是虛擬貨幣,是遊戲化的貨幣,這也給貓撲的人肉搜尋引擎加上了遊戲性的標籤。做賞金獵人的人僅僅是喜歡這個遊戲化氛圍的人,或者說是能被Mp這樣的虛擬貨幣激勵的人,這影響了賞金獵人隊伍的擴大,從而影響了人肉搜尋引擎的擴大。
3、人肉搜尋引擎的反映比較慢。Google可以在0.00001秒內給你一個答案,然而人肉搜尋引擎需要等待有人看到你的帖子,並找出結果才會有所反應。
4、貓撲人肉搜尋引擎不能保留歷史紀錄,每次有一個問題出現,就會引發一次分散式搜尋。即使問題是重複的,也會同樣引發這個流程,而且相同的問題在不同的時間問,答案可能迥異(注七),不能對相同答案給予一致性的結果。或者說,我覺得以上4點如果能夠解決,人肉搜尋引擎將能幫助我們更快更好的找到有用的信息。
5、傳統搜尋引擎用戶一般情況下只用一種習慣的搜尋引擎,但你需要的某資料恰好只被你不用的那種搜尋引擎收錄的時候,你的習慣就會讓你和你需要的資料擦肩而過。然而人肉搜尋引擎略有不同,在賞金獵人足夠多的情況下,他們各自不同的習慣正好彌補了這種問題帶來的風險。

利弊分析

人肉搜尋導致肇事人的姓名、身份、家庭地址等個人資料被廣泛公布。因其侵犯隱私權,而常與所在國的法律相牴觸,因此受到一些人的批評。但有時也是法律過於落後,民眾自力救濟的現象。
通過人肉搜尋能使由機器搜尋得到的信息進一步有序化,信息指向更為精確。
據一位長期從事證券監管工作的權威人士表示,這種“類民眾監督”的確利弊難取捨。從監督手段來看,“人肉搜尋”確實是讓公眾公司、公眾人物走向更透明、更多人監督的一個過程。一線監管人員從中也能獲取很多上市公司違法違規的線索,有助於對上市公司的具體溝通、調查以及了解監督。官方監督與民眾監督通過網路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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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反饋從而得到互動,不失為一種有效的共促監督方式。
但從另一個方面來看,一些網路信息也的確對股價產生了助漲助跌的作用,畢竟群體攻擊的“度”很難把握,這也給監管部門帶來了新的課題。
“人肉搜尋”現象的積極價值
一是有利於個人情緒的平衡。封建臣民倫理強調的是民眾的順從,這一影響至今尚存。這使得人們在現實社會中壓抑個性,情緒抑鬱。網路虛擬社會給個體提供了一個相對自由表達的平台,人們可以以一個本真的自我在這個社會中存在,使現實社會積聚起來的不滿得以釋放,有利於個體身心的發展。
二是有利於社會的穩定。“人肉搜尋”現象的出現,有利於網路社會的德治與現實社會法治的結合。通常情況下,來自社會的道德監督的聲音通常比較微弱,道德一向都以自律來發揮作用,然而兩種方式的效果都較差。有了“人肉搜尋”就有了“道德法庭”,這樣就能使德治和法治雙管齊下,社會更穩定。
“人肉搜尋”現象的消極影響
“人肉搜尋”使用不當,容易引起網路暴力等消極影響。“人肉搜尋”事件中,當被搜尋對象的個人隱私被毫無保留地公布,他所面對的不僅僅是人們在網路上的口誅筆伐,甚至在現實生活中也遭受到人身攻擊和傷害。對於被搜尋對象的搜尋一旦失去控制。“人肉搜尋”超越了網路道德和網路文明所能承受的限度,就容易成為網民集體演繹網路暴力非常態行為的舞台,侵犯了個人隱私權等相關權益,阻礙了“人肉搜尋”發揮網路輿論監督作用。

發展現狀

嚴重精神傷害

“人肉搜尋”處於網際網路規範與現實社會法律監管的真空地帶,多年以來事件頻發,引起了社會各方強烈關注。“‘人肉搜尋’是網路優勢的體現,這是一種不可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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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拚命地去曝別人的隱私其實就是為了正義。”“很多時候那些不道德的事情讓人感到氣憤,之所以要把他找出來就是想給他點教訓。”網際網路上,“人肉搜尋”不乏大量支持者。“人肉搜尋”的對象林林總總,其中最具爭議的還是對人的搜尋。來自五湖四海、成千上萬個人通過不同途徑從不同角度對同一個人進行搜尋挖掘,很快就能掌握這個人的所有信息。“網路偵探”在尋找事實真相的同時,往往“暴露”當事人的照片、身份證號碼等個人隱私。一位曾參與“人肉搜尋”的網友說,“網路環境比較寬鬆,體現的是信息的零距離,每個人都可以隨意表達自己觀點。”甚至有網友說,“誰能把握人肉搜尋,誰就能超過Google”。記者採訪的上海網友中,不少人對這種方式持支持態度。一位在外資企業長期從事網路管理的潘先生說,“有些‘人肉搜尋’可能不合法,但從道義上說有‘一定道理’。而且‘人肉搜尋’有時不僅是普通網民參與,網站的管理員也會參與。作為時刻監控網站的網管,當一些不道德的事情發生時,他們會利用自己的身份之便協助其他網民進行‘人肉搜尋’。”“‘人肉搜尋’能夠幫助有困難的人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但毫無顧忌地公布別人隱私甚至影響到當事人的家人朋友,這讓人感到恐怖”。在一家美國公司供職的王曉巍說。反對者則指出,在大量“人肉搜尋”事件當中,“網路偵探”們已經超越了法律與道德的底線,侵犯當事人隱私權,而“人肉搜尋”的衍生產品往往是威脅、中傷、暴露隱私等對當事人造成嚴重精神傷害的違法行為。上海社科院網際網路研究中心的張健敏說,以“很黃很暴力”事件為例,被搜尋者僅僅是個孩子,她的世界觀、人生觀尚未成熟,僅僅是因為某些話說得不夠得體,就淪為“人肉搜尋”對象,遭遇了肆意的攻擊、侮辱,這種行為暴露了我國網際網路文化的某些畸誤與偏差。社會學家于海也認為,執行“人肉搜尋”的“網路偵探”們往往是借著“行善、尋找真相”的名義去追究別人的過錯,卻在這一過程中越過了道德界限,其性質類似於“執行一種私刑”,從而違反了另一種更大的正義,這是網際網路上可能發生的事情。“人肉搜尋”能不能構成對相關當事人隱私的侵犯,法學博士後李建偉認為,從法律角度來說,主要看公布的信息屬不屬於個人隱私範疇,“這個界限其實很難界定”

違背社會道德

不可否認,“人肉搜尋”很多時候是一種無奈。許多明顯違背社會道德普世價值的事件,未必違法違規,很難受到懲戒,網友們利用網際網路的特性,自發進行“偵破”,目的是希望用社會道德評判來約束不道德行為。“我們每個人必須問問自己,如果自己被‘人肉搜尋’了,會有何種感受?”張健敏呼籲,不能放任“人肉搜尋”影響社會安全。近來各種網路調查都顯示,網上不少群體樂於做搜尋“獵手”,但普遍不願成為被搜尋的“魚肉”。張健敏指出,眼下,受到網路“人肉搜尋”傷害的當事人還無法討回公道。提供“人肉搜尋”的網站往往敷衍塞責,採用“事後審查”的辦法,即事後刪除違法信息或者由權利人主張權利受損的信息。其實爭論的核心焦點是:“人肉搜尋”是否違法,關鍵在於是否侵犯了隱私權。法律專家指出,我國《民法通則》上有關於保護個人隱私比較原則性的規定,關鍵在於一項行為的產生,是否對被披露人的社會形象產生損害。那么,誰來承擔侵犯隱私的責任呢?上海市律師協會電子商務與信息網路專業委員會主任商建剛律師曾是美國哈佛大學網路法研究中心的訪問學者。他認為,“人肉搜尋”過程中,一旦發生侵權、違法行為必須由論壇的管理員、網站的開辦者來承擔責任,因為網站提供“人肉搜尋”是一種商業模式,必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而發帖者一般來說很難被追究,發帖可以看作一種行為,並非違法的主體,而是客體,主體還是網站,而進行轉載的網站也應該承擔連帶責任。除了侵犯隱私權與引發“網路暴力”行為之外,同樣值得關注的是缺乏法律規範的“人肉搜尋”,正在各大網路的激烈商戰硝煙中走向商業化套用之路。商建剛說,目前國內的“人肉搜尋”已經漸成一種商業模式,已經有許多大的網際網路公司和大型的搜尋引擎參與其中。“我們應健全法制,管住網路服務提供商,讓他們負起責任,確保‘人肉搜尋’不觸及法律底線。‘人肉搜尋’這項業務本身沒有問題,但開展須規範管理,可以搜尋、不得侵權。”商律師認為。張健敏也認為,政府對於國內所有提供“人肉搜尋”服務的網站應加強管理,讓它們在服務條款中嚴格界定屬於威脅、中傷、誹謗、猥褻或其他有悖道德或違反法律的行為。

沉重的沉思

日前廣東一名18歲少女被疑偷竊,不堪忍受“人肉搜尋”而投河自盡,訊息一出令人唏噓不已。在天津市,同樣有市民受到“人肉搜尋”的騷擾。
網友“此花不堪折”日前在微信朋友圈裡發信息說:前幾天他在乘公車時,為圖一時舒服,把腳搭在了前排座椅上,這一場景被網友拍下來並放在了某論壇上。沒想到他因此成了“名人”,姓名、電話甚至身份證號、工作單位等一一被“人肉”出來並曝光在網路上。有人打匿名電話譴責,有人發簡訊斥其“素質低”,就連在單位也有人在背後指指點點……“我的確應該為當時的不文明行為‘埋單’,但無底線的‘人肉搜尋’讓我嘗盡了苦頭,差一點就精神崩潰”。該信息在網上引發熱議。
不文明行為當接受監督
網友“枝不繁葉不茂”:對待種種不文明行為,就應該像對過街老鼠一樣人人喊打,讓當事人為低素質付出代價。
河東區金灣花園市民劉闖:網路曝光也是一種監督,遇到不文明行為就應該“路見不平一聲吼”,網上“曬曬”也是給別人提個醒。
過度人肉引發網路暴力
媒體從業者王媛:我們已經進入了自媒體時代。人人都是信息發布者,動輒就把行人闖紅燈、亂吐痰、亂停車等不文明現象發到網上去。從正面來看,的確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但應該把圖像處理一下,最好不要給當事人的日常生活造成過分的影響。
律師朱宇:網路曝光是一把雙刃劍,可以曝光黑幕,讓惡人得到應有懲罰,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嚴重侵犯個人隱私。
有理有度恪守網路文明
心理諮詢師路游名:大家都有從眾心理,在網上匿名狀態下,這種心理表現更為明顯。一旦某一不文明行為被曝光,大家參與聲討的熱情以及可能造成的後果都是新聞發布者不能掌控的。
天津師範大學教師林曉丹:適當的網路曝光可以激濁揚清,但必須有理有度。網路曝光要有底線,不能為所欲為,應該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不能動輒傳播未經證實的信息甚至謠言惑眾,形成網路暴力。

法律問題

大陸地區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分組審議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時,有人提出,保護公民個人信息,需要追究網路“人肉搜尋”者的刑事責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朱志剛建議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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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搜尋”行為在刑法中予以規範。
在將“人肉搜尋”入罪前,我們有一些前提不得不考慮。
其一,刑法打擊什麼樣的“人肉搜尋”?對他人進行造謠誹謗的,刑法規定了誹謗罪,並不需要再設立專門罪名;對於在網上、網下進行辱罵、騷擾,刑法也規定了侮辱罪,也不需要設立專門罪名;對於侵犯他人隱私的輕微行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來解決,也不需要動用刑罰這種最嚴厲的懲罰措施;唯有“人肉搜尋”侵犯他人隱私情節非常嚴重時,才可能要由刑法來制裁,但是,這個“情節嚴重”的標準是什麼呢?是以造成了當事人自殺、自殘或者精神失常的後果還是其他什麼呢?
其二,如何來區分“人肉搜尋”中正當輿論監督與侵犯隱私呢?事實上,“人肉搜尋”在某種程度上,也是一種公民行使監督權、批評權的體現。網民在網上將涉嫌違法、違紀或道德上存在嚴重問題的人和事件以及相關信息公布在網上,進行評判,如果行使得當,有利於社會進步,也有利於公共利益的實現。在著名的“山東濟寧副市長下跪”事件中,輿論監督就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的法律還沒有對隱私權的概念做明確的定義。隱私權在法律上的不甚明確,導致了“公眾人物”的隱私權及其界限沒有法律上的依據。因此,在對社會不良現象進行批評、對“公眾人物”監督與侵犯他人的隱私尚沒有一個明確的界限,我們用什麼標準來對“人肉搜尋”中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進行刑罰處罰呢?
最後,對“人肉搜尋”侵犯隱私如由誰進行追究也值得考慮?“人肉搜尋”之所以難以查處,就在於其主要在網上發生,責任主體分散,難以發現責任人,取證成本高。如果由個人進行調查取證,大概很難有效地打擊。但是,目前誹謗罪、侮辱罪都是自訴案件,是“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如果對“人肉搜尋”侵犯隱私也規定為自訴案件,那么,“人肉搜尋”入罪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值得商榷
在這些問題解決之前,目前不宜將“人肉搜尋”入罪,而是應當加強對隱私權的立法,界定隱私權的範圍與邊界。在這些基礎完善後,再考慮“人肉搜尋”入罪的問題。“人肉搜尋”出現私刑傾向,在網上,人人都能當警察?
復旦大學社會學教授于海認為,越來越多的“人肉搜尋”事件正在向私刑的性質發展,亟待接受法律的規範。“人人都可以作道德評價,但是不能人人都來當警察。”更多來自法律界、社會學界、網際網路領域的專家呼籲,提供“人肉搜尋”功能的網站應當自我約束,並承擔起保護每一個上網公民隱私權的法律責任。

台灣地區

根據2010年10月份正式實施的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網路上常見的“人肉搜尋”,如超出公共利益範圍可能要吃官司。該規定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保護個人信息安全,但同時造成司法混亂,甚至通緝要犯也變得謹小慎微。
“個資法”要求有關“臉譜”(facebook)、部落格等張貼與他人照片的行為,必須限制在社交活動或家庭生活之目的範圍內;但對於在公開場所、活動中未與其他個人資料結合的影音資料,不屬於社交活動或家庭生活的範圍內,則必須符合“個資法”第19條和20條的規定。
“個資法”實施後引發司法實踐上的混亂。新竹“地檢署”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實施,將提供給媒體的起訴書被告姓名、地址、年齡、身份證等都以圈圈代替,某殺人案資料中犯罪事實第一行成了:“○○○與○○○系鄰居,兩人均居住○○○○○○○○○”,一行26個字有15個圈,令人啼笑皆非。更為引人注目的是,“個人資料保護法”給追逃嫌犯設定了“障礙”。台中市警局10月提供殺人犯蕭某的照片、手臂刺青以及出生年月日等個人資料,提報“警政署”發布專刊通緝,呼籲民眾提供線索。誰料“調查局”按照“個資法”,更新了查詢系統,把網站外逃要犯查詢系統的部分個人資料加上*號,照片也成為“沒有相片可顯示”,反而失去通緝逃犯的功能及用意。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公開信息是要民眾提供線索,如今把相關資料都隱藏,簡直是因噎廢食。

相關法規

最高法規定個人隱私禁止人肉曝光最高法規定個人隱私禁止人肉曝光
徐州曾在2009年1月立法通過禁止人肉搜尋,但遭遇9成網民反對,最後當局讓步表示揭示官員貪腐不在此限。
浙江省
2010年5月27日,浙江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分組審議了《浙江省信息化促進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
草案首次明確:採集社會組織或者個人的信息,應當通過合法途徑,並依法合理利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網路與信息系統擅自發布、傳播、刪除、修改信息權利人的相關信息。
此外,草案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遷移或者損毀通信、廣播電視、計算機網路等公共信息化基礎設施;不得從事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危害網路與信息安全的活動;不得利用網路與信息系統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擾亂公共秩序,損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以及製作、複製、發布、傳播違法信息的活動。
正在提請浙江省人大審議的《浙江省信息化促進條例草案》第39條對“網上公開個人信息”特別作了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網路與信息系統擅自發布、傳播、刪除、修改信息權利人的相關信息。”對此,報導認為這是對近來備受爭議的惡意“人肉搜尋”行為立法。該報導還援引當地官員的說法,“有些網民自認為發上網路就‘天不知地不知’,其實他們已經違法了。”
深圳市
2010年10月中旬,深圳市律師協會就向全市律師發布通知,號召廣大律師報名參加《深圳市個人信息保護條例》立法項目組,據介紹,該協會受深圳市大人法工委的委託,由協會黨委組織起草《深圳市個人信息保護條例》,特此成立立法項目組,成員暫定5名,由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徐飈律師擔任項目負責人。這也是深圳首次委託行業協會起草法律檔案。如果該條例正式立項通過,將成為全國首部個人信息保護的法規。
根據我國國情及國外有關資料,下列行為可歸入侵犯隱私權範疇: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和電話號碼。
2、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
3、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檔案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4、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係並非法公諸於眾。
5、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布。
6、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布。
7、泄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於眾或擴大公開範圍。
8、收集公民不願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人肉搜尋有時帶來的,可能就已經違反了法律,如果純屬惡搞他人而使用人肉搜尋,不僅是對別人權利的侵犯,更是有損道德的底線。

搜尋事件

虐貓事件

虐貓事件虐貓事件
2006年2月26日,網友發帖《憤怒:半老徐娘血腥虐殺小動物》,殘忍殺貓場景由一組圖片組成,是一名時髦中年婦女微笑地懷抱可愛的小貓,並將小貓放到地上輕柔撫摩,但接著就用尖尖的高跟鞋鞋跟踩進小貓的嘴巴和眼睛,小貓吃驚絕望地回頭,最後是小貓腦袋被踩碎死去。

對這位女士這種虐待、傷害動物的行為,網路上幾乎是一片討伐之聲。有人將其稱呼為“女魔”、“摧貓狂花”、“人渣”等針對女士的粗暴、過激、甚至污穢的咒罵語言比比皆是,關於其姓名、居住地、職業、身份乃至國籍引起種種猜度和爭論有人還發出“網路通緝令”,懸賞查出這人的身份和住址,並對其予以懲處,呼應“通緝令”者的網友不在少數,並有人表示願意就此捐款。

網民們靠視頻截圖中出現的大橋,認出了視頻拍攝地點是黑龍江蘿北縣,並迅速挖出了踩貓者,一位離婚的中年護士。儘管並沒有觸犯法律,該護士仍然被單位解職。

銅須門事件

一個網名為“鋒刃透骨寒”的網友在網上發布帖子,他以悲情丈夫的身份爆料,其結婚六年的妻子(網名:幽月兒),由於沉迷網路遊戲,一次網友聚會後與網名為銅須的男子發生了性關係。帖子一出,立即引起網路的軒然大波。該帖點擊率每天超20萬。對銅須的道德義憤成為網路輿論的主流,聲討銅須的帖子貼滿了網路。

而這個銅須就是小華【化名】,是某大學計算機專業大四的學生。事件發生後,小華受到影響很大,社會上很多人同情小華,認為它是網路暴力的受害者,不過也有人說,是小華的行為首先傷害了鋒刃透骨寒!每晚都有數百網友銅須進行謾罵和攻擊。網友很快調查小華的身份,網友還將他的求職簡歷、家庭電話、手機號、學校電話,以及他和幽月兒的照片都公布在了網上。還有網友發布“江湖追殺令”,呼籲社會封殺銅須。由此,一場網路事件,終於演變成一場大規模的社會討伐。小華手機一天接二三百個電話,或者簡訊。連家裡電話也是經常每天也有百八十個騷擾電話很正常的。有的就是罵兩句就掛了,有的就是不說話,或者是有些恐嚇的,勒索的什麼都有。甚至連朋友也被波及到。

紅人蘭董

2008年4月以來,在網路上又有一位在罵聲中火起來了網路紅人,她就是蘭董姐姐。自稱身價數十億的70後炫富女,自己有保時捷香奈兒的皮包,豪宅別墅等等,揮舞著那令人作嘔的蘭花指,然後大罵80後90後。此人在網路中口出狂言,瘋狂挑釁80後的人,也挑釁90後的弟弟妹妹們,不過他忘記了現在網路中有一種新型的搜尋方式---人肉搜尋,這個搜尋方式堪比谷歌百度等引擎,只用了數日時間,就成功的挖出了蘭董姐姐真實身份,也找到了大量認識她的人。其實這一切的一切,都是WOYO網站的惡意炒作而已,他們借鑑了前段時間80後和90後的炒作成功的案例,於是憑空製造出了一個70後炫富女,憑藉她噁心潑婦般的罵街本領,讓蘭董姐姐成功走紅,也帶動了大量的網友關注了woyo網站。在大量網友們強大的人肉搜尋的尋找下,挖掘到了大量的可靠證據,證明所謂的蘭董姐姐是woyo製造出來的一個虛擬的身份,在已經發布的視頻中,蘭董姐姐所在的背景是一個辦公室,辦公室的落地窗則顯出“同濟大學附屬東方醫院”的標牌,巧合的是woyo的辦公地址也在同濟大學附屬東方醫院的對面。更有意思的是,網友們還翻出了“蘭董姐姐”本人在真實生活中的視頻照片、部落格等資料。

50美女事件

11月17日,一則名為“南昌大學50美女QQ大全”的帖子現身貓撲論壇,該帖子羅列了南昌大學50名在校女學生的真實資料,這些資料並不僅僅只有QQ號,還包括本人姓名、50美女圖片、手機號、所學專業、班級、寢室號等等,無一不悉數曝光。據發帖的樓主自述,他發帖的初衷是想讓大家認識一下南昌大學的美女們。可經過數天的轉載後,就變味了。
有網友認為,發帖者用心險惡,不排除故意泄憤,泄露他人隱私的目的。帖子發出後兩天時間,國內各大網站就開始轉載,有的網站甚至還對50名女生的美貌進行所謂的“星級評定”。據悉,這些被曝光的美女們近幾日要么手機被打爆,要么收到陌生人的簡訊。

流氓外教案

2007年8月一篇名為《網路追逐流氓老外大行動》的帖子在國內各大知名論壇流傳,這次“追殺令”的發布者是上海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心理學教
人肉搜尋
張結海博士。事情的起因源於一名上海外教在自己的部落格里,“用極其淫穢、骯髒的語言記錄了他在上海玩弄中國女人的過程,而這些中國女人大部分竟然是他的學生;與此同時,他又極盡所能侮辱、詆毀、歪曲中國go-vern-ment和中國男性”。該行動得到了網友們的積極回響。與此同時,該外教也毫不示弱,開始反擊。

正是這篇文章引發了這場網路追殺。有留言稱“我已經決定把這個英國垃圾趕出中國。這幾天我和幾位同事以及媒體的朋友討論過,已經形成了一個初步的行動方案。”其追逐的理由為:“一個在部落格里寫色情故事的人是心理不正常的人,是不適合從事教育工作的。尤其是,還是他的學生。”之後又有網友david公布了外教的公開email,稱其在交大、復旦教過書。

貞操MM事件

2008年1月號稱“網友2008年第一次人肉搜尋”的事件。1月6日,網名為“猙獰山峰”的網友在論壇丟了一枚重彈,發帖《有這么無

人肉搜尋恥的嗎?——MM醉酒付出貞操》,因圖片大膽出位,引起網友關注,許多網友開始強烈譴責MM不夠檢點不守“婦道”,上萬網友對“貞操MM”進行人肉搜尋,號召揪出浪蕩女曬一曬。

所幸的是,面對這一次人肉搜尋的時候,同時也有很多網友經過推敲、細節分析以及搜尋取證,分析出事件疑點,同時也有人提出了在人肉搜尋的同時是否有人願意和MM換位思考的想法。並認為是部分男性網友故意要把“貞操妹妹”“揪”出來呢,至於目的,則值得揣測。

天價頭事件

2008年3月29日,鄭州媒體報導,兩名14歲女生在“保羅國際”店裡剪髮後,被要價1.2萬元,兩人借了十幾個同學的生活費才交上這筆錢。4月1日,全國各大媒體對此跟進報導。新聞在網路上發布後,網友啟動“人肉搜尋”,公布出保羅國際的註冊信息,固定電話和手機號碼,以及汽車牌照等,進而發展為到店門口聚集並打出標語等。4月2日中午12時許,鄭州市地稅局稽查局執法人員來到保羅國際,依法將其經營賬目暫扣。4月3日,保羅國際被鄭州有關部門責令停業整頓。

比基尼功夫少女事件

2006年8月10日,一篇名為《中國的恥辱!色情武術學校為境外網站服務》的帖子出現在貓撲網大雜燴論壇上,打開帖子的網友震驚地發現,這是一組未成年少女身穿比基尼的色情照片和在室外正常練功夫的照片。經過“人肉搜尋”,有網友指出,一張練武圖上樹梢後露出的建築物正是河南省博物院主館。而國外的中國留學生髮現在美國一家“比基尼功夫”的網站上,只要註冊為會員,交費15美元就可以瀏覽至少兩千多張類似的圖片以及相似內容的視頻。這一網站2004年3月註冊,管理人叫燕高飛。通過“人肉搜尋”,被取締的博愛少林武校成為最大嫌疑地,而佛羅里達陳氏太極拳協會會長燕高飛也被貓撲網友認定為第一嫌疑人,並發出了2號“宇宙通緝令”。8月17日,博愛少林武校的前校長楊某被媒體找到,回憶了照片出爐過程,證實確實是燕高飛所為。迫於輿論的壓力,“比基尼功夫”網站主動關閉。

錢軍打人事件

2007年4月,年過六旬的歐陽先生走在家門口的人行道上,莫名其妙被一輛快速倒車的轎車撞倒。他爬起來與肇事司機理論,反被司機錢軍誣衊偷車,繼而遭到拳打腳踢造成輕傷。兇手在20分鐘內採用掌摑耳光、腳踢胸腹部等手段對老人肆虐,並最終將老人按倒在地,還要他當眾跪下承認“偷車”。所幸該過程被事發住宅區的監控錄像如實記錄下來。直到6月12日,深圳新聞網將此事公布,並將記錄整個過程的視頻在網上公開,此舉立即引起廣大網民的憤慨。在短短數日時間,錢軍及其配偶楊某的工作單位、地址,個人身份資料、家庭住址電話等公之於眾,並號召大家對錢軍進行討伐。在網路上,錢軍不滿10歲的女兒在哪間學校就讀、他妻子在學校擔任家長委員會會長的資料亦一一曝光。“是人渣,只能說應該送進去監獄,祈禱他出門被大卡車撞死”類似惡毒言語頻現網路。更有網友遷怒派出所,號召網友致電派出所,質疑緣何事發兩月仍沒有將肇事者繩之以法。據錢軍女兒的教師說,“孩子才上二年級,是未成年人,應該受到社會的保護,而不是傷害”。很多人又因此來詢問孩子種種問題。

華南虎事件

華南虎事件華南虎事件
2007年10月3日,陝西農民周正龍稱在巴山拍到華南虎照片;同月12日,陝西省林業廳召開發布會展示。數小時後,質疑“虎照”真偽的帖子即出現在色影無忌論壇,此後網民不斷從光線、拍攝角度、現實年畫搜尋等角度提出質疑。2007年11月15日,網民“攀枝花xydz”稱虎照中的虎和自家所掛年畫極其相似;此後幾天,全國各地網民不斷報告發現“年畫虎”,遂引發了虎照真假的網上討論,認為造假的聲音逐漸占據了上風。曾在“虐貓事件”發揮重要作用的“西方不敗”,通過百度“華南虎吧”仔細分辨了年畫照片左下角的商標,並分辨出一個繁體的“龍”字。紙是包不住火的,在2008年6月29日,所謂“華南虎照片”終於被認定為假照片,“拍照人”周正龍因涉嫌詐欺罪被逮捕。

譚靜墜樓

2008年4月5日,廣州東風廣場一棟高樓橫樑上掛著的半裸女屍被發現,據媒體報導,“住戶王先生”和“警方有關人士”認為死者系性工作者,因嫖資糾紛,被三名韓國男子從30樓扔下墜亡。4月9日,死者親友在網路上發帖澄清死者名叫譚靜,是一名模特和演員,而並非性工作者。有網友啟動“人肉搜尋”,稱3名韓國人均為大韓航空機務人員,還公布了大韓航空及韓國駐廣州領事館的電話,要求網友爆打。4月15日,大韓航空向媒體表示,該公司從未出現過網路上公布的三名機務人員。據媒體報導,這三名韓國人是在廣州做服裝生意的商人。而廣州市公安局辦案民警24日稱,警方已對譚靜出事現場的物證進行了DNA嚴格鑑定,未能得出譚靜被逼殺、三名韓國人有犯罪行為的結論。

虐嬰女事件

虐嬰女,網名慕容小Q,本名殷雨騏,是九江市衛生學校2006級護理專業的一位18歲在校女生,家住九江市區,單親家庭,母親為普通職工。她因討厭小孩而虐待嬰兒,她在部落格上詳細地記錄了自己虐嬰的經過及心理變化。2009年5月,有網友看到這些文章,轉發到豆瓣網上,引發了網友對“虐嬰女”的人肉搜尋。

張殊凡事件

2007年12月27日,CCTV播出一則新聞《淨化網路視聽環境迫在眉睫》,報導中提到,“截止目前,我國提供視聽節目服務的網站已達6萬多家,在傳播健康思想文化的同時,一些低俗不健康的內容也在蔓延。”“主要問題有:淫穢色情節目泛濫;暴力視頻日漸增長;惡搞泛濫等等。”此處正好採訪了北京市學生張殊凡,張殊凡在鏡頭裡說道:“上次我查資料,突然蹦出一個視窗,很黃很暴力,我趕快給關了。”不過是短短几秒鐘的出鏡,張殊凡自己可能也沒想到,會引起軒然大波。新聞一經播出,貓撲網站隨即出現了多個帖子來攻擊“很黃很暴力”這5個字,還有人像張殊凡父母信中提到的那樣,製作了色情漫畫圖來影射張殊凡。

3377事件

2007年11月8日,名為“亞馬遜人魚”的網友在天涯論壇發表題為《天啦這個轉正了的小三超級狂啊!》(小三為第三者的簡稱)的帖子,講述了她的朋友L與其前夫“77”以及前夫妻子“糖果兒”的故事:“77”在一次工作中機認識了“糖果兒”,後“77”與L離婚,並與“糖果兒”迅速結婚。離婚時,L只留下了尚需按揭的房子,存款和車子歸“77”。故事到此原本應該畫上句號,但“糖果兒”對“77”將房子留給元配,而自己卻要在租來的房子裡“守真愛”的狀態極其不滿,於是時不時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和發簡訊辱罵L。
2007年11月10日,網友們找到了她和“77”的真實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以及手機號碼、工作單位、車牌號碼等等,只要是能搜尋到的細節,在一兩天內全面曝光在網路中。事態擴大後,“糖果兒”刪除了部落格上的全部文章,但網友已使用網路快照將文章留底。
2007年11月12日,網友們自發打電話到“77”所在的北京“寬×”公司。有網友表示,加入聲討“糖果兒”是因為她突破了女人的容忍度。“令人憤恨不已的不是她奪人之夫,而是奪人之夫之後夥同其丈夫共同表演的惡毒、刻薄、虛榮、粗俗以及跟整個社會道德叫板的囂張。這種囂張的惡劣如何得到懲戒也才是重點。”

第一案

網路暴力第一案,死亡部落格!2008年1月9日,天涯論壇一位網友在瀏覽到姜岩的MSN空間後,在天涯八卦義憤發帖,標題為《看到一個MM自殺前的部落格因為小三……她從24樓跳下去了好慘》,帖子全文轉載了姜岩自殺前的博文。1月10日晚,一個自稱姜岩的朋友的朋友的網路友發了題為《哀莫大於心死,從24樓跳下自殺MM最後的BLOG日記,是我朋友的朋友》的帖子。帖子中寫到,“從張美然3377事件,到年底張斌胡紫薇事件,再到自殺的姜岩,小三的話題一次一次出現在視野里。而我們,除了譴責之外,其他,再也無能為力。”08年的第一場網路風暴由此展開。網友在漫罵譴責之後,動用了所謂的“人肉搜尋”。公布了王菲和第三者的詳細資訊,在網上號召其所在行業驅逐他們,激動的網友甚至找到了王菲父母的家,在其門口用油漆寫下了“逼死賢妻”等字樣。很多網友將此事鬧到自己的單位,王菲因此遭到辭退,其他單位一接到王菲求職也退避三舍。王菲父母的住宅被人多次騷擾,門口被貼滿誣陷恐嚇的標語。王菲請求法院判令大旗網、天涯社區、北飛的候鳥3家網站停止侵害自己的名譽權、消除不良影響,公開賠禮道歉,並承擔自己的工資損失、精神損失總計1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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