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書·經籍志》

《隋書·經籍志》

中國古代史志目錄,《隋書》十志之一。《隋書·經籍志》是貞觀十五年(641)至顯慶元年(656)由魏徵等主持修纂的梁、陳、齊、周、隋五朝史志中的一種。主要參考隋代柳的《隋大業正御書目錄》和梁阮孝緒的《七錄》編成。

基本信息

簡介

隋書·經籍志 隋書·經籍志
此《志》原是唐貞觀年間《五代史志》的原稿,後併入《隋書》、系根據柳□的《隋大業正御書目》作為底本,並參考阮孝緒的《 七錄》分類體系而成,利用隋代遺書一萬四千四百六十六部,八萬九千六百六十六卷與《隋大業正御書目》核對,刪去重複,按經、史、子、集四部四十類著錄,既反映隋朝一代藏書,又記載六朝時代圖書變動情況,並最終確立了四分法在目錄學中的地位,也是現存最古的四分法目錄書。
值得注意的是,《隋志》是經史子集四部後附入道佛二家,所以也不是完全的四分法,確切說應該算是六分之法。

分類

分類方法

《隋書·經籍志》按經史子集四部分類。

經部

經部按《易》、《書》、《詩》、《禮》、《樂》、《春秋》、《孝經》、《論語》、《緯書》、《國小》十個大類,著錄經學文獻共六百二十七部,五千三百七十一卷,通計亡書,合為九百五十部,七千二百九十卷。
其中《易》六十九部,五百五十一卷,通計亡書,合九十四部,八百二十九卷;《書》三十二部,二百四十七卷,通計亡書,合四十一部,二百九十六卷;《詩》三十九部,四百四十二卷,通計亡書,合七十六部,六百八十三卷;《禮》以一百三十六部,一千六百二十二卷,通計亡書,合二百一十一部,二乾一百八十六卷;《樂》四十二部,一百四十二卷,通計亡書,合四十六部,二百六十三卷;《春秋》九十七部,九百八十三卷;《春秋》,通計亡書,合一百三十部,一千一百九十二卷;《孝經》十八部,六十三卷,通計亡書,合五十九部,一百一十四卷;《論語》,七十三部,七百八十一卷,通計亡書,合一百一十六部,一千零二十七卷;《緯書》十三部,九十二卷,通計亡書,合三十二部,二百三十二卷;《國小》一百零八部,四百四十七卷,通計亡書,合一百三十五部,五百六十九卷。

史部

史部十三類:正史、古史、雜史、霸史、起居注、舊事、職官、儀注、刑法、雜傳、地理、譜系、簿錄。

子部

子部儒家類共著錄儒家文獻六十二部,五百三十卷,通計亡書。合六十七部,六百零九卷。分十四類:儒、道、法、名、墨、縱橫、雜、農、小說、兵、天文、歷數、五行、醫方。

集部

集部三類,楚辭、別集、總集

道經

道經四類,經戒、餌服、房中、符錄

佛經

十一類:大乘經、小乘經、雜經、雜疑經、大乘律、小乘律、雜律、大乘論、小乘論、雜論、記。
《隋志》在四部分類外尚有道佛附錄,合為六部;但道佛二錄均有類無書,僅記總部、卷數而無具體書目,與四部的編制方法有所不同。因此,《隋志》基本上是一部四分法目錄,但仍殘留著六分法的痕跡。

體例

《隋書·經籍志》按四部分類,先有總序一篇,記敘目錄學演變和編寫經籍志的原因。此後,每部下有大序,類下又有小序。序中簡要說明每類的學術源流及其演變。類下著錄書名及卷數,又常常附以簡要注釋,指明注者,記其時代爵銜,間或註明書的內容真偽及存亡殘缺,如稱“宋有”、“梁有或亡”,並以夾注,附入亡佚書目。充分體現了目錄書“辨章學術,考鏡源流”的優點,具有極高的學術價值。

價值

《隋志》開中國古代圖書著錄四分法經史子集命名的先河,確定了四分法在古代目錄學中的地位。此《》所著錄的經部著作及其儒家類文獻,並大序、小序、注釋等,至今仍不失為考見唐以前儒家著述概況的重要資料。清代以來,考補疏證者有十家之多,如章學誠、章宗源、姚振宗、張鵬一等人都有著作傳世,其中以張鵬一《隋書經籍志補》及章宗源《隋書經籍志考證》較有影響。此《志》的單行本較多,後人的考補、疏證著作皆可算單行本;另外,又有《八史經籍志》本及1955年商務印書館標點鉛印本。 

目錄學

目錄學是研究目錄工作形成和發展的一般規律即研究書目情報運動規律的科學。中國古代很早就有人注意到目錄學的作用,西漢時,劉向、劉歆父子就撰有《別錄》、《七略》等書,以後歷代均有專著。南宋鄭樵有《通志.校讎略》,至清代,章學誠著成《校讎通義》,更總結了目錄學的豐富經驗。反映我國古代著述的規模最大、最全的目錄是《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和《四庫全書簡明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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