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書•經籍志》

《隋書》為隋唐魏徵、長孫無忌等奉敕修撰,屬紀傳體史書,共四卷。《經籍志》為十志中的一志,李延壽等編,魏微刪定。

《隋書·經籍志》系據《隋大業正御書目》和梁阮孝緒《七錄》增刪而成。所收圖書按經、史、子、集分為四部四十類。共著錄存書三千一百二十七部,計三萬六千七百零八卷;佚書一千零六十四部,計一萬二千七百五十九卷。後附佛、道兩錄。全書有總序、大序、小序四十八篇。總序一篇,置於卷首;四部之後有大序四篇,四十類各有小序一篇。另外,佛、道兩類各有一序,未有後序一篇。作者在這些序中,簡要說明學術的源流和演變、典籍的聚散狀況,以及類目設定的緣由等。在各書之下,則著錄書名及卷數,又以扼要的注釋,介紹著者簡況,間或註明書的內容真偽以及存亡殘缺情況。特別是對圖書存佚時代的注釋,如“梁有”、“宋有”等,很好地反映了六朝時期圖書的變化情況,為後人研究中國古代典籍的存佚提供了寶貴的資料。
《隋書·經籍志》在我國的圖書分類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自劉歆《七略》首創圖書分類目錄後,又出現九部、七部、五部、四部等分類方法,而四部分類法多以甲乙丙丁來名部目。《隋書·經籍志》不僅對確定四部分類法起了主導作用,而且標明經、史、子、集四部名稱,自此而後,圖書目錄幾乎都依此法而編制。《隋書·經籍志》的歷史地位,與《漢書·藝文志》可謂齊肩並重。
清代以來,對此書作研究、補正者有十數家之多,較著名的有章宗源的《隋書·經籍志考證》十三卷,姚振宗的《隋書經籍志考證》五十三卷,張鵬一的《隋書經籍志補》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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