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地認養

綠地認養

綠地認養是國內外許多城市正在實行的園林綠化維護制度。綠地認養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個人通過一定程式,自願負責一定面積綠地的建設、管護、養護的行為。開展公共綠地認養活動,旨在依靠社會力量,搞好城市綠化美化建設,發展、鞏固綠化成果,改善生態環境,提高市民的生活質量。同時,有利於培養人們的綠化意識、環保意識和參與意識,增強社會公德,促進精神文明建設。目前,綠地認養為花草樹木和京城的綠化事業的蓬勃發展輸入了“養料”。

簡介

綠地認養綠地認養

綠地認養是國內外許多城市正在實行的園林綠化維護制度。例如,早在1998年,北京市政府就下發了《關於在全市開展綠地認養活動的意見》。

認養數量逐年增加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綠地管理處處長楊志華介紹,目前北京市區共有綠地3萬多公頃,主要靠政府出資養護,由企業和個人認養的綠地總面積為500萬平方米(合500公頃)。雖然依靠社會出資進行綠地養護的比例還很小,但綠地養護畢竟走出了完全靠政府撥款的模式,而且從發展勢頭看,企業個人出資比例逐年在上升。其中朝陽區綠地認養工作成績最為突出,截至2005年年底,全區共有156家單位和285位普通市民先後認養了240萬平方米公共綠地。

認養形式多樣化目前北京的綠地認養形式有出資認養、認管和認建三種。出資認養是企業或個人出資,由專業園林綠化部門或養護公司養護一定面積的綠地;認管是認養方不用出資,直接負責管理維護一定面積的綠地;認建是指認養方出資並拿出設計方案,由各區園林綠化局審核批准後,選擇綠化施工單位進行綠地建設。

綠地認養在北京已經成為了時尚事。前不久,張國立、鄧婕夫婦被聘為“北京市城市園林綠化公益形象大使”。據市園林局領導介紹,張國立夫婦是北京市認養綠地的第一人,北京綠地認養始於1998年,而從1999年至今,張國立、鄧婕夫婦已連續6年認養了復興門綠地,累計出資達24萬元。

對於想要認養的綠地,單位或個人本著自願原則只需要向該綠地所屬的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辦理認養手續,並簽訂認養協定,明確責任和權利即可。綠地認養不得改變綠地產權關係,認養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綠地內增加建築物、構建物,不得改變綠地的性質和功能。

內容

綠地認建認養包括認建、認管、認養三個內容。

其形式

綠地認建認養的形式有如下兩種:一是由認建、認養單位或個人直接負責綠地建設、養護、保潔和管理工作,並監護樹木花草及設施不受破壞;二是按照協定規定提供經費,委託專業綠化部門進行建設或養護管理。認養古樹的一律按第二種形式辦理。

標準與期限

綠地認建的標準是依據經批准的設計方案、工程預算確定建設費用。採取委託管養形式認養綠地的一般每年每平方米不低於3元。認養古樹的不低於每年每株1000元。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綠地認養的期限一般為3年,最低不得少於1年,期滿可以續養。

程式如何

自願要求認建認養綠地的單位和個人,根據市、鎮(街)主管部門公布的可供認建、認養的綠地情況,按照綠地類型和管理許可權,向市、鎮(街)主管部門或市綠委辦、市工會、市婦聯、共青團等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在市、鎮(街)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下,由綠地產權單位(或原管護責任單位)與認建認養者簽訂綠地認建認養協定,明確雙方的責任、義務和權利,共同遵守。

認養的原則

1、堅持自願、主動參與。以綠色公益事業為己任,倡導“人人植樹栽花、讓家園更綠更美”的優良市風,提倡自願參與城市綠地維護。

2、部門指導、專群結合。綠地認養要處理好認養單位或個人與專業綠化管理的關係,要有利於提高養護管理水平和技術措施的落實。綠地認養活動要在市、區綠化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在城市園林和林業主管部門的指導協調下進行,認養單位和個人應接受園林和林業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3、權屬關係、性質不變。綠地認養要有利於綠地保護,不得改變綠地產權關係,認養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其認養的綠地內增加建築物、構築物,不得改變綠地性質功能

4、保持完整、不宜分割。所認養的綠地要完整,四至(或邊界)清晰明顯,整塊綠地不宜分割認養;道路樹木的認養也應以完整、四至(或邊界)清晰明顯為認養單位,不宜將一塊完整的道路進行分割認養。

經濟學分析

居民為自己認養的小樹澆水居民為自己認養的小樹澆水

一、城市公共綠地認養的理論基礎
城市公共綠地屬於公共產品。公共產品具有兩個本質特徵:一是非排他性,二是消費上的非競爭性。以薩繆爾森為代表的福利經濟學家們認為,政府提供公共產品比市場方式即通過私人提供具有更高的效率。20世紀60、70年代以來,隨著福利國家危機的出現,一批主張經濟自主的經濟學家,對政府作為公共產品唯一供給者的合理性提出質疑。戈爾丁(Goldin,Kenneth)認為,在公共產品的消費上存在著“平等進入”和“選擇性進入”。沒有什麼產品或服務是由其內在性質決定它是公共產品與否,存在的只是供給產品或服務的不同方式,即“平等進入”和“選擇性進入”。他認為福利經濟學忽視了公共產品供給方式上的“選擇性進入”。產品和服務採取何種供給方式,取決於排他性技術和個人偏好的多樣化。若公共產品不能通過市場手段被充分地供給消費者,那是因為把不付費者排除在外的技術還沒有產生,或者在經濟上不可行。繼戈爾丁之後,德姆塞茨(Demsetz,H.)指出,在能夠排除不付費者的情況下,私人企業能夠有效地提供公共產品。

由於不同的消費對同一公共產品有不同的偏好,因此可以通過價格歧視的方法來對不同的消費者收費。布魯貝克爾(Brubaker,F.)認為,公共產品消費上的“免費搭車”問題缺乏經驗方面的科學根據,它忽視了現實中許多影響人們表明自己對公共產品需求的重要因素。例如,社區中某一成員雖然因為“免費搭車”享受了短期利益,但他會失去社區成員的信任而有損於自己的長期利益。出於這一考慮,社區成員免費搭車的動機就會大大減弱。史密茲(Schmidtz,D.)進一步認為,在公共產品的供給上,消費者之間可訂立契約,根據一致性同意原則來供給公共產品,從而解決免費搭車的問題。例如,某一社區計畫興建一游泳池,社區成員在一致同意原則下,訂立契約,規定該游泳池可由某個成員投資興建,但使用者需向投資者付費。這種辦法在實際中是可行的。

上述學者從理論角度論證了私人提供公共產品的可能性,科斯(Coase,R.H.)則從經濟的角度論證了這種可能性。燈塔作為一種公共產品,長期以來一直被認為只能由政府提供。而科斯認為,從17世紀開始,在英國,燈塔一直是私人提供,並且不存在不充分供給的情況。政府的作用僅限於燈塔產權的確認與行使方面。在1820年,英格蘭和威爾斯共46座燈塔,其中34座由私人建造。因此,英國歷史上的燈塔基本上是由私人供給的。科斯的研究表明,一向認為必須由政府經營的公共產品也可以由私人提供和經營。
二、城市公共綠地認養權交易
最早使用交易這一概念的亞里士多德(Aristotle,322-384BC)在《政治論》中把交易視為三種“致富技術”(畜牧業、交易和礦冶、木材採伐等)之一,把交易分成三個部門的交易。他把交易和生產區別開來,這種區分為後來的經濟學家所肯定。古典和新古典經濟學家以使用權或所有權的“讓渡”來界定交換(交易)的內涵。但是,在新古典經濟學中,交易費用卻被假定為零。新古典經濟學把商品理解為能夠提供效用並在數量上稀缺的物品和服務,認為市場體系的一般均衡能夠達成這些物品和服務的最優配置,即每一參與交易者都能從最終的商品交換中獲得最大滿足的效用或福利。但是產權經濟學認為交換的實質不是商品或服務,而是人們對它們的權利,物品和服務是提供不同權利的載體。交換之所以會發生,既非經濟體系要利用分工之利,也不是個人要追求效用消費的最大化,而是由於不同的權利(產權)主體對商品和服務所載的權利集合有不同的主觀評價、預期及利用。
產權交易是指財產所有權及相關財產權益的有償轉讓行為。根據產權交易內容或對象,可把產權交易分為整體交易和部分交易。前者是指把狹義所有權、占有權、支配權和使用權作用特定的產權整體進行交易。後者指對四權中的任何一項權利或任意幾項權利的組合進行交易。可見,城市公共綠地認養權交易屬於部分產權交易。
三、城市公共綠地認養權交易市場
產權交易的最基本前提是交易雙方都有明確的產權界定。即資產的使用權、收入的獨享權和轉讓權都落實到一個具體的法人、自然人身上。從產權角度上說,中國改革開放二十幾年的歷史,就是一部產權主體多元化和清晰化的歷史。黨的十六大提出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更會極大加快中國產權主體多元化的進程。公共綠地認養權的界定明確了公共綠地投資和養育的責任,從而激發了民間融資的積極性,有利於城市環境建設的進一步開展。
在產權清晰界定的前提下,各產權主體在效益最大化規律的驅動下,受時間偏好、投機偏好和機會成本的調控,自然產生產權流動的內在要求。由於公共綠地的認養活動屬於公益活動。因此,認養權的交易不同於其他產權交易。其中最明顯的差異在於認養權交易的動機受投機偏好的影響的程度,較其他產權交易小得多。認養權產品的供給主體是政府職能部門,其需求主體是自然人或法人。自然人或法人認養公共綠地出於公益動機或商業動機,公共綠地為人們提供了一種高質量的生活空間,使居民得以重歸自然,休養生息,消除緊張焦慮的心理狀況,促進身心健康。為了以自己的行動喚起人們的環保意識,自然人或法人就可能自願認養公共綠地。隨著城市環境的加快發展與大家環保意識的提高,關注和參與公共綠地認養的自然人或法人會越來越多。另外,認養綠地後,享有綠地的冠名權和豎立標誌牌權,這對認養主體也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城市公共綠地認養權交易市場的培育不僅是一個漸進的過程,而且是一個系統的工程。因此在這個市場的培育過程中要進行配套改革,創造發育的條件。這些配套工作主要有:樹立公共綠地認養權的市場化觀念和可持續發展觀,改變傳統理論的公共產品無價和非市場化觀念;逐步建立經濟、諮詢、公證認養權等公共綠地認養權交易市場發展和運行的社會服務體系,規範市場行為,維護該市場的正常運行;建立健全公共綠地認養權交易市場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包括認養權產品定價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以及認養權的證券化等。認養權產品的價格不可能完全由市場調節。政府職能部門在認養權產品的價格制定時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既要考慮市場供求規律,又要考慮社會公共利益。政府職能部門要將認養產品的供求信息、認養資金的營運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及時公示。通過這項制度的激勵和約束,保證公共綠地認養權交易的健康發展。

評論

居民為自己認養的小樹澆水綠地認養

過去:“公家”綠地與我無關
大竹林是一個新興的農轉非地區,自2005年開發以來,撤鎮建街,新建了四個現代化的農轉非社區,水竹苑社區就是其中之一,常駐居民人口有9000餘人。

在此之前,水竹苑社區居民對社區的綠化維護、環保等方面的意識普遍較低,新建的社區綠地中常常能看到人們隨意丟棄的塑膠袋和各類雜物,栽種的花木也大多枯萎死亡,與周圍山坡上鬱鬱蔥蔥的樹木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儘管社區幹部也曾多次組織維護清理,加強綠色環保的思想教育,但綠化效果始終差強人意。居民心中始終覺得“綠地”是“公家”的所屬物,護綠、愛綠僅僅只是環衛工人的工作,與自己無關。同時該社區也意識到只有樹立居民“保護綠地,人人有責”的環保意識,自覺形成愛綠、護綠的良好習慣才能擺脫現狀,給居民一個整潔、乾淨的居住環境。
現在:認養綠地爭做“綠色天使”
“保護綠地,人人有責”,美好的家園需要是我們共同打造。針對客觀情況和工作實際,水竹苑社區決定啟動“天使”綠地認養計畫,將社區主幹道周圍成片的公共綠地由社區5個黨支部負責;居民樓院單元前後的綠地由對應的180個單元的720戶居住戶承擔,將社區公共綠地管理權“下放”給各個居住戶,讓他們擔負起綠地的日常看護管理。

同時,社區黨委還將授予綠地認養的護綠、愛綠這一類居民“綠色天使”的稱號。”綠色天使“將負責宣傳護綠、愛綠,制止毀綠行為;清除綠地內雜草、白色垃圾等;隨時關注綠地苗木的生長情況,及時上報綠地蟲害、乾旱等情況,配合綠化工完成護綠工作;因地制宜,對綠地提出合理化建議,共同規劃綠地。
今後:建設森林重慶打造宜居之城
“天使”綠地認養計畫實施以來,受到了居民熱烈擁護,對於大部分居民來說,離開耕地進入城市,生活中難免會有不習慣的地方,綠地認養計畫的實施,讓他們把對莊稼的熱情轉移到綠地上。

社區老黨員唐春雷老人說:”自從認養了一塊綠地,生活多了很多樂趣,每天清晨出門運動的時候總要到他的責任綠地去看看,順手就給它除除草,澆澆水,有時還要到其它被認養的綠地去轉轉,與其它綠地的主人交流種植經驗。

北部新區相關負責人表示,水竹苑社區“天使”綠地認養計畫提高了當地居民的環保積極性,對社區綠化提出了更多的合理化建議。讓更多的居民負起責任,參與綠化建設,對整個北部新區建設森林重慶,打造宜居之城起到了促進作用。

相關問題

綠地認養綠地認養

種菜實質是傷害綠地
“我們家樓前的小樹都被鄰居拔光了,改種菜了,鄰居們覺得種菜也是在擴大綠地。”熱線剛剛開通,有讀者打來電話詢問現在居民小區中最常見的種菜現象,嘉賓們對這樣的情況做出了解答。
依照相關規定,居民區內絕對不允許種植農作物,如果是有“毀綠種田”的行為,是要接受懲罰的。因為社區綠化過程中,每一棵植物都是根據街道的整體規劃栽種,特別是喬木,每一棵甚至都有自己的戶口,方便街道和綠化部門監管。一旦它們被破壞,就破壞了整體的綠化規劃和美觀。種菜是種植者為滿足自己的想法而種的,根本不是認養綠地的方式。對這樣的人,將按照樹齡和種植的成本給與相應處罰,綠化部門將立刻清除種植的農作物。
認養綠地不能私設柵欄
幾位嘉賓表示,目前各個城區的可植綠土地,90%以上都已經種上了植被,每一年各城區都有相應的綠化方案,居民如果想認養綠地,可以到街道和社區報名,簽訂相應的協定,一旦認養的綠地違規種上了農作物,或者荒廢,將被馬上取消認養資格。對已經認養綠地的居民,也不能隨便在認養的綠地周邊設定柵欄,種植應從樓體開始,先種植花草再種植灌木,最後才能種植喬木,這樣階梯型分布,既能滿足綠化美觀的要求,又能滿足一樓住戶採光的要求。如果私自圈定綠地的界限會和整體的綠化風格相違背,想為花草上肥也只能選擇複合肥料,不能使用糞肥,一旦違規給周邊的市民造成了影響,也將同樣被取消認養資格。

植被擋光綠化部門給剪
居民認養綠地後要了解植被的品性,進入夏季容易生什麼樣的蟲子,用什麼樣的藥物滅殺,這些在社區和街道的城建科都有相應的指示材料,定期還會免費發放相關的殺蟲藥劑,市民可以參照比對,科學地種植綠地。另外,如果市民對小區植被有意見,發現對採光造成了不好的影響,也可以馬上和綠化部門反應,他們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打枝處理,為市民尋求便利。

認養綠地要在能力範圍內
居民認養綠地要在自己的體力、資金承受範圍內,不能覺得認養綠地好就無限制地認養,這樣的話不但自己承擔不了,還耽誤了想認養的人。

另外嘉賓們表示,社區居民都有權利認養綠地,不止是一樓居民可以認養,高層居民都可以。

大眾看法

綠地認養綠地認養

綠地認養蘊含“生存良心”
綠色就是夢的顏色。生存於綠色之中,才是海德格爾所謂“詩意的居住”。居住環境關係著人們對於生存質量的期待。一直以來,人類中心主義泛濫的結果,不僅使得自然的發展陷入空前的困境,也讓人類文明面臨著毀滅與重構的窘境。於是,生態倫理被提上了人類的議事日程,也正是在這種背景之下,城市公共綠地認養作為公民參與環保的有效機制,成為現代城市公共管理的組成部分。

城市公共綠地屬於公共產品,居民應當是這種公共服務的積極參與者。在以往,政府被認為是公共產品的惟一提供者。然而事實證明,政府有時難以承受這種公共產品的巨大支出,更重要的是,由於在這種供給制中,公民因為“事不關己”,而缺乏相應的責任承擔意識。因此,我們屢屢發現,一些城市綠地被人為破壞或踐踏。

認養一片綠地,就是付出一份愛心,更是公民責任的體現。這種責任意識,體現在綠地認養行為中,就是“大地倫理”,或“生存良心”。美國生態學家和自然寫作大師阿爾多·利奧波德提出了“大地倫理”的概念。他指出:“大地倫理使人類的角色從大地共同體的征服者變為其中的普通的成員和公民。大地倫理簡單地擴展共同體的邊界,使之包括土壤、水、植物和動物,或者由它們組成的整體:大地。於是,大地倫理反映了生態良心的存在,依次反映了個體對大地健康的義務的確信。健康是大地自我更新的能力。保護是我們了解和保持這種能力的努力。”

“花草有生命,何忍踐踏之”。在很多地方,我們都能看到這樣的標語,它實則就是對每個公民“生存良心”的呼喚。然而,如果公民仍不能意識到其所應承擔的責任,其結果只能致令“良心”蒙塵,讓綠色生存成為遙不可及的夢。開福區東風二村老黨員的綠地認養行為,所蘊含的正是這樣一份公民意識,一份“生存良心”。

但與此同時也應看到,開福區的綠地認養行為還停留在“初級”的探索階段:一方面,這種社區內認養行為遠沒能拓展到城市所有公共綠地,另一方面,這種認養行為仍屬於居民基於公益的自發行為,而缺乏相應的制度規範。在長沙,雖然市園林局去年曾進行了古樹認養活動,今年也將規劃綠地認養一系列的活動,但仍沒有出台一部有關公共綠地認養的規定。

既然是公共綠地,就必然涉及到怎樣確定認養者的權責關係,管理部門與認養者間的關係如何界定等問題,如果沒有相應的制度保證,就無法保證綠地認養的規範化運行。我們注意到,北京市早在1999年就出台了《關於認養活動具體問題的通知》,國內像上海昆明等地也都出台了各自的認養規範,這些制度不僅明確了認養的條件,有的還明確給予認養者相應的激勵措施。

我們生存於我們自己的城市,我們渴望“詩意的居住”,那么,“生存良心”理應成為起碼的底線。當然,這種“生存良心”是需要被激勵的,公民責任意識以及相應制度保障,都是不可或缺的激勵因子。

面臨的問題

首先,綠地認養還沒有一個統一的法規來規範,以保證其在軌道中順利發展。目前,在綠地認養中,只有朝陽區制定了《社會投資參與綠化美化事業建設的實施意見》,就綠地認建認養形式範圍、雙方的權利和責任,制定了《朝陽區綠地認養意見和綠地認養協定書》,規定了四項鼓勵認養的優惠措施。同時,還印製了有著序號的榮譽證書,每年年底綠化局還將統一印製朝陽區綠地認養表彰花名冊,而一些單位和部門的綠地認養還不規範。

其次,認養綠地單位在政策上還得不到最大鼓勵。據園林專家介紹,目前京城綠地認養活動中,無論是認養企業還是單位都是在獻愛心,在稅收等的減免上都沒有相應的優惠,這就影響著部分企業認養綠地的積極性。

最後,企業在綠地認養中所得到的回報不能確定。一般,企業在認養綠地後都希望通過綠地中的廣告得到回報,而在綠地中豎立什麼類型的廣告、多大面積的廣告這些具體的問題都還沒有最終敲定,所以,這也直接影響著綠地認養的規模和進度。

協定書籤訂模式

為認真貫徹落實_________市政府提出的《關於在全市開展綠地認養活動通知》精神,依靠社會力量搞好首都綠化美化建設,鞏固發展綠化成果,改善生態環境,提高人民生活質量,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本著自願認養、互相監督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使綠地建設管理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認養協定:
一、協定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認養者)

二、認養方式選擇
1、認管□
2、認養□
3、認建□

三、認養綠地的地點、範圍及面積
綠地名稱__________________,範圍__________________,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綠地認養的範圍以完整、整齊、四至明顯的綠地為認養單位,整塊綠地不得進行分割認養)。

道路名稱__________________,範圍__________________,道路綠化面積_________平方米。(道路樹木認養的範圍以完整、整齊、四至明顯的道路為認養單位,不得將一條完整道路進行分割認養)。

四、認養方式
1、認管:直接負責綠地的保潔,做到無垃圾,無雜草;監護樹木花草及設施不受破壞,對不聽勸阻破壞綠地、破壞樹木花草及設施的人或單位,可向______________城管大隊及綠化主管部門報告。

2、認養:出資共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認建:出資共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五、期限(_________年以上,最低不得少於_________年,可以續簽)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六、綠地建設和養護標準
1、認建、認養綠地內各種樹木當年成活率要達到_________%以上,_________年內保存率要達到_________%以上,低於此標準由乙方負責及時補植。

2、所認養綠地無論是委託專業綠化部門管理,還是認養者直接進行養護管理,都要按照_________市園林局頒發的《綠化養護等級管理質量標準》、《綠化養護管理技術措施和要求》和_________市林業局制定的《郊區林木養護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養護。同時認養還應按照_________年_________市市政管理委員會下發的林木綠地養護經費標準進行養護。

七、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1、雙方的權利
(1)_________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或區政府有關部門將對認養者頒發榮譽證書。
(2)認養綠地在_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可以在綠地內豎立標誌牌。
(3)認養綠地在_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可以享有綠地冠名權。
(4)綠地認養者依據綠化主管部門批准的規劃方案和養護管理措施進行出資建設和管理的可以享有綠地的經營權和命名權。

2、雙方的責任

(1)、在認養期間,雙方應互相監督:若甲方未按雙方的協定執行,乙方可提出限期整改,否則,乙方不再提供資金並可要求返還已提供的資金;若乙方未按雙方的協定要求進行認管認養或不能及時提供管養經費,甲方可提出限期整改,否則,摘除標誌牌、取消綠地命名。若違反有關綠化法規,則依法處理。

(2)、在認養期間,由於政府行為在道路、綠地範圍內施工、臨時或永久占用的,所賠償的對象應為綠地產權單位。對認養者可根據施工時間長短、損失大小酌情退還認養者提供的經費。

(3)、綠地認養工作要在市、區綠化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在綠化主管部門的指導協調下進行。認養單位、個人及受委託的專業部門應接受綠化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4)、綠地認養後不得改變綠地產權關係。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認養的綠地內增加建築物、構築物,不得改變綠地性質和功能,也不能在豎立的標誌牌上標註具有商業廣告性質的內容。

(5)、雙方在簽定協定前請認真審閱市政府認養檔案、_________綠化委員會辦公室關於綠地認養工作的意見(試行)及_________市園林局的綠化養護等級標準、技術措施和要求,市林業局的郊區林木養護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八、其它有關說明
1、本協定未定事宜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在此協定的基礎上可另做補充協定
2、本協定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_________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備案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經辦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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