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印山越國王陵

紹興印山越國王陵

印山越國王陵位於紹興市區西南1 2公里的紹興縣蘭亭鎮裡木柵村南,距書法聖地蘭亭約一公里的印山。印山越國王陵距今已有2500年歷史,其規模之大,結構之殊,建設之考究,實屬罕見。墓依東西向而建,全長100餘米,墓坑南北寬20多米,深20多米,四周為陡峭石壁。大墓的主體--木槨呈"人"字形,通體由長40米,高8米,粗60 -80米的巨木結構建成,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

景區概況

紹興印山越國王陵 紹興印山越國王陵
印山越國王陵文化旅遊區為國家2A級景區,位於紹興市區西南12公里。由於此地與《越絕書》記載的春秋時期的“木客大冢”有著諸多相似之處,而被專家推測為越國王室墓冢。 印山越國王陵距今已有2500年歷史,其規模之大,結構之殊,建設之考究,實屬罕見。墓依東西向而建,全長100餘米,墓坑南北寬20多米,深20多米,四周為陡峭石壁。大墓的主體——木槨呈“人”字形,通體由長10米,高8米,粗60-80米的巨木結構建成,為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陵墓四周設有隍壕圍護,占地面積達10多公頃,氣勢雄偉,規模宏大。構築方法也十分講究和特殊,這些措施,對墓室的防腐保護極為有利。

史書記載

印山越國王陵屬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位於浙江省紹興縣。1998年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之一。史書記載,古時這一帶森林茂密,系伐木場地,越國被吳國打敗後,越國許多士兵在這裡砍伐木頭進貢給吳國,這些砍伐木頭的人,當時被人稱為“木客”,因而印山在早期也叫“木客山”。一座沉睡於地下約2500年(據“碳十四”的科學測定)的“木客大冢”即越國王陵,經過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紹興縣文物保護管理所近兩年時間的發掘,現已重見天日。 據《越絕書》記載,“木客大冢者,勾踐父允常冢也”。墓室分前、中、後三室,室與室之間有台階相隔,墓室內均用巨大的長方木構築,每根木枋的四周都塗有油漆。底面用長方木橫向平鋪,在底面兩邊用長方木互相斜撐,形制是三角形木槨,木槨的木頭,直徑80多厘米,頂部壓蓋硬木板,墓室規模巨大,長30多米,底寬近5米,高度4米多。墓穴中室還鋪了一層編織物,中央停放一大型木棺,棺長6.10米,寬1.10米,內高0.40米,採用獨木雕鑿而成,(用整段樹身鏤空分為兩片的木棺)棺內外及墓室內的長方木均用三面髹漆,局部地方至今漆面如鏡,令人嘆為觀止。

景區景觀

紹興印山越國王陵 紹興印山越國王陵

印山系一座小孤山,海拔高度為41米。發掘結果表明,這是一座頻寬大長墓道的長方形豎穴岩坑木槨(室)墓,墓上堆有巨大的封土墩。印山四周外圍,設有隍壕圍護,占地面積達10多公頃,氣勢雄偉,規模宏大。構築方法也十分講究和特殊,採用樹皮、木炭青膏泥分層構築在 墓室上,這些措施,對墓室的防腐保護極為有利。 大墓的墓坑全部從山頂岩層中挖鑿而成,長46米,寬19米,深14米,四壁均不設台階。墓道設在墓坑東壁正中,長54米,寬8.75米,墓道與墓坑連線共同構成“中”字形的平面布局。
墓室皆採用直徑約1米,長度為6.2米巨大材木構築,呈狹長條兩面斜坡狀,橫斷面呈三角形。墓室規模巨大。分為前、中、後三室,長34.8米,寬6.7米,高4.7米。墓室內均髹漆,出土時漆面如鏡。 棺木置於中室,系一大型獨木棺,長6.04米,寬1.12米。高0.4米。棺內外均髹漆,棺內屍骨無存。
王陵為一座平面呈“凸”字形的豎穴岩坑木撐慕,呈東西向,墓穴全部在岩層中挖鑿而成,全長100 米,其中墓坑長46 米、寬15 米、墓道長54 米、寬6 米左右。墓上建有巨大的封土墩。印山外圍四角設有煌壕圍護,整個陵慕占地10 多萬平方米。
木梓均為巨大的杭木構築,呈狹長條兩面斜坡橫斷面呈三角形墓室空間,現存木結構基本完規模巨大,全長34 . 80 米,寬6 . 70 米,高5 . 60 內分前、中、後二室,各室間設有門檻和門梁,以及厚0 . 20 米的木質隔牆。這些仿木均三面探漆,出土時局部地方尚漆而如鏡。中室為棺床,置一巨型獨木棺,為國內罕見,它全長6 . 10 米、直徑1 . 12 米,棺下墊三根方木,整棺內外探漆。墓室東端設有長2 . 50 米的雨道,亦用仿木萬面斜撐狀,其高度略低於墓室。
印山越國王陵的防腐填築技術十分科學和講究。墓室木撐建造前,在巨大的岩坑底先鋪1 . 80 米左右的木炭層,三角形墓室建於夯實的炭層上。其外依次層層疊壓、裹護厚0 . 25 米左右、約為140 余層的樹皮,樹皮外又填築厚約l 米的木炭,木炭外再包護厚0.05米左右的樹皮;墓坑內全部用結構緊實、土質細密的青膏泥填築至坑口,最後在其上用黃褐色粘土堆築巨大的覆斗狀封土墩,把整個墓坑和部分墓道覆蓋起來。封土墩高12 米左右,夯層堅實清晰,每層厚0.07--0 . 09 米。圓形夯窩直徑約0 . 07 米。
王陵早年被盜掘嚴重,墓室內僅出土玉劍、玉鎮、龍首形玉部件、微型玉管、珠、漆木杖等,以及填土中出土的青銅鐸、青銅鑿、木柞等隨葬品40 余件(組)。
從王陵宏大的規模、豪華的墓室、巨型獨木棺、出土的珍貴文物以及墓地四周保存完好的陛壕考證,其時代當為春期;結合古文獻記載,墓主應是勾踐父親允常,此陵即《 越絕書》記載的“木客大冢”。

發掘歷史

紹興印山越國王陵紹興印山越國王陵

紹興印山越國王陵(2001年6月25日公布) 位於紹興縣蘭亭鎮裡木柵印山,又名“木客大冢”。
1995年6月10日公布為紹興縣第二批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1996年春天一個偶然的機會,浙江省文物考古所的專家和當地的文保專家在順道查看這裡時,發現了大量的青膏泥、木炭、槨木碎片和明顯的盜墓痕跡。沿著盜洞下到15米深的洞內進行考察時,發現了厚達13米的人工夯土層,堆積1米、質地細密堅實的木炭層和豎立狀設定的巨木。驚人的發現使國家文物局決定立即進行搶救性開發。1996年春,發現遭現代盜墓分子盜掘。
1996年9月至1998年3月,經國家文物局批准進行了搶救性發掘。雖因古代盜掘嚴重,隨葬品幾乎洗劫一空,沒有直接能證明墓主身份的文物出土,但根據墓葬的時代、巨大的規模、豪華而特殊的墓室、舉國無雙的獨木棺、大量木炭和青膏泥的填築,以及外圍隍壕的設定等方面綜合分析,是文獻所稱的“木客大冢”。
1998 年11 月30 日,印山越國王陵增補為第四批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
1998年,印山大墓被評為當年中國十大考古新發現之一,不僅被譽為“江南第一大墓”,而且被人們以“北有秦陵,南有印山”的評價與西安的秦始皇兵馬俑相提並論。
又經過兩年的精心規劃和景區建設後,到2000年9月28日才正式向世人開放。
2001 年6 月25日,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系統保護

紹興印山越國王陵的保護問題一直深受人們的關注。國家文物局同意對印山越國王陵實行整體保護方案,並要求紹興縣文保部門擬定一個長期的監測維護技術方案。這標誌著印山越國王陵系統保護工程正式啟動。
1998年印山越國王陵被評為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2001年被國務院公布為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自印山越國王陵發掘結束後,如何保護好印山越國王陵的木槨、墓坑等問題一直困擾著管理部門和文物專家們。印山越國王陵的系統保護工程,包括對印山越國王陵墓坑整體結構加固、墓坑加固、邊坡加固和原址保護防滲透排水方案。

景區影響

紹興印山越國王陵紹興印山越國王陵

印山越國王陵為堅穴岩坑木槨墓。平面呈凸字形,全長100米,開鑿於印山岩石之中,由墓道和墓坑兩部分組成。其中墓道長54米,墓坑長46米。木槨為狹長條兩面斜坡狀枋木結構,截面呈三角形;分前、中、後三室,中室為棺床,置一獨木棺,全長6.05米,規格之大前所未見。該王陵早期曾遭盜掘,但仍出土青銅器、玉器、漆木器等珍貴文物49件(組)。王陵四周挖掘有隍壕圍護,歷經2500年,至今保存完好。該王陵規模宏大,形制獨特,防腐填築十分講究。特別是兩面斜坡狀三角形木槨墓室,其形式特殊充分顯示了越國王陵墓室形制上的特色,具有極高的研究價值。印山越國王陵的發現,以其特有的價值被評為1998年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之一。

景區亮點

印山越國王陵結構獨特,規模宏大,世所罕見,與《越絕書》所載“木客大冢”相吻合。它進一步證明了紹興在越國歷史發展中的主體地位,充分反映了越國文化的絢麗燦爛。

收費標準

門票門票

門票:18元

開放時間

8:30-17:30

交通概況

市內交通:於紹興火車站乘旅遊觀光巴士西線或長途客運中心乘3路、303路車直達。

研究價值

紹興印山越王陵是迄今發現的第一座越國王陵,是浙江越文化考古的重大突破。這座王陵十分巨大的規模、形制獨特的墓室、與眾不同的防腐填築、和外圍設定的防禦保護設施隍壕,都是重大的發現與收穫。它的發現,不但有助於我們全面了解認識越國的埋葬制度,而且對於研究探索越國王陵的陵園制度也成為了可能。

專家探討

紹興印山越王陵紹興印山越王陵

一 陵區的選擇
印山越王陵位於當時越國的都城、今紹興城西南方約13公里的蘭亭鎮裡木柵村之西南側,這裡為半山丘陵地帶。印山所在地是一處群山環抱之中的小盆地,北臨棋盤山,西依蘭渚山,南接裟帽山和筆架山,東眺會稽山,這些大山均海拔100米以上。在這群山環抱之中形成的一片基本呈西南——東北走向的長條狀寬闊走廊地帶,由東向西呈一字形分布著5座小山,這5座小山海拔均僅40~50米,大小相若,形狀類似,雖排列緊密,但又各自獨立。印山在5座小山中位居最東,海拔高度41.7米,王陵建在印山之巔。站在這裡舉目遠眺,只見方圓數千米內是一片寬廣的開闊地,氣勢非凡,起伏有致。而遠處山岡偉峙,層巒朝拱,從“堪輿”學上講,確實算得上是一塊風水寶地。另外,從當時的交通來說,印山以西約3公里,有南北流向的古“蘭溪”,即今天的蘭亭江。而印山東北側的里木柵村前,更有河道可通達越都紹興。因此,從當時主要依靠的水路交通來說,印山也是十分便利的。可見越王陵建在這裡的確是經過精心選擇的。
印山越王陵距當時都城紹興僅13公里之遙,距都城較近,這對於王陵的管理、保護和祭祀也是十分有利的。這說明,印山越王陵選址時在考慮“風水”的同時,也考慮到了管理、保護和祭祀等方面的方便問題。從全國考古發現情況看,東周時期各國陵區多在都城附近,這顯然是出於日後管理、保護、祭祀方便之考慮。由此可見,印山越王陵在這方面的考慮與其他諸侯國也是一致的。
再從印山越王陵的分布位置分析,似乎也有對陵區整體規劃上的考慮。據考證分析,印山越王陵的主人是越國開始“拓土始大,稱王”的允常,也就是第一位越王。因此,將其埋葬在5山之最東首,也是頗具道理的,從這個安排上我們是否可以進一步推測,這一陵區當時可能已經考慮到今後別的王陵的繼續埋葬,而且當時的規劃可能是從早到晚由東向西排列的。雖然現在實際已可排除其西面另外4座小山上以後再有王陵建造的可能,但當時的規劃意圖顯然是比較明顯的,後來未予實際實施的原因,要考慮到允常之後勾踐遷都琅琊等方面的因素。

紹興印山越王陵紹興印山越王陵

二 陵園布局和形制
印山越王陵埋葬在印山的主峰,其外圍四周設定有隍壕,這一隍壕在對王陵起到防禦保護作用的同時,也明確界定了墓域的四至,構成了明確的陵園範圍。但此陵園區內,僅發現了印山之巔一座王陵,再無其他王陵、王后夫人合葬墓或其他王室成員與重臣的陪葬墓,王陵處在陵園的中心位置,顯示出一墓獨尊的布局理念。
從印山的山體來看,主峰之東北部尚有一條小山脊向北延伸,短脊上也有一個低於主峰的小峰。王陵發掘後,我們也考慮到了有否合葬和陪葬墓的問題,懷疑此小峰上或許有合葬或陪葬墓存在的可能,但經過鑽探和試掘,除發現一些漢六朝墓葬外,並無春秋戰國時期墓葬的存在,因此,在此有合葬墓或陪葬墓的可能也可完全排除。對印山其他部位的調查,發現的也僅是一些漢六朝墓葬。可以確定圍溝以內的陵園內,只建有一座王陵。
在分析研究印山越王陵陵園布局的時候,還必須考慮到印山陵園以西另外4座小山有否大墓的問題。印山大墓被確認為是越國王陵之後,根據這裡的地形地貌以及這些小山的分布特點,雖然沒有明顯的地面跡象,但大家普遍懷疑這些小山上可能都建有越國王陵,推測這裡可能是越國的王陵區。印山王陵發掘之後,我們對其他4座小山也進行了認真的調查與探掘,結果除1座叫大潛莽山的小山山頂,確實埋有1座春秋戰國時期的大墓外(實際上在印山發掘時已發現),其餘3座山上並無春秋戰國時期墓葬存在。
大潛莽山位於印山以西第三座小山,海拔高度44.6米,略高於印山,與印山相距約1公里。此山整體為黃泥,與其他幾座石結構山體有別。該山山形呈饅首狀,由於年長日久,水土流失,山頂已不見明顯隆起的封土墩,但從遠處仔細辨別,仍依稀可見原先封土的大致範圍。幾年前,此墓也遭現代盜掘,幾個深3~5米的長方形豎井式盜洞,將墓內填築的大量木炭和青膏泥翻出地表,從而可知這裡有墓葬存在。從盜洞提供的線索和鑽探結果可知,該墓為帶墓道的長方形豎穴土坑(木槨)墓,墓坑規模長20米、寬7米左右,墓坑內填炭填膏泥,墓道居東,外圍四周未設定隍壕這種防禦保護設施。從坑內填炭填膏泥與印山王陵類同情況判斷,其時代應與印山王陵相同或接近,也應是一座越國大墓。那么,此墓是否是另一位越王的陵墓呢?從調查鑽探的跡象看,對照印山越王陵,我們認為這一可能是基本可以排除的。首先是墓葬規模大大小於印山王陵。雖然較之一般墓葬,此墓的規模也算得上是夠大的,但比起印山王陵長46米、寬14米的墓坑規模來,卻已顯得大為遜色,尚不足印山王陵的二分之一,相比之下,似不夠王陵規模;二是封土的講究程度遠不如印山王陵,至少沒有象印山王陵那樣講究嚴密的分層夯築,否則不至於會流失得那么嚴重;三是外圍沒有像印山王陵那樣設定作為防禦保護設施的隍壕,建設設定上不夠王陵規格。因此我們認為,大潛莽山上這一大墓雖未經實際發掘,但根據調查鑽探資料分析,也是王陵的可能性不大,它很可能是一座印山王陵的陪葬墓。如果這一推測能與實際相符,那么,作為印山越王陵的陵園布局,是將陪葬墓安排在陵園之外,也即陵園的西面,而陵園內只獨建一座王陵,顯示出一墓獨尊的布局理念,實行的基本已經是一種獨立的陵園制度。
從我國古代陵園制度的產生和發展變化情況看,商周時期,王室及其諸侯方國國君(或包括夫人、宗族成員在內),死後普遍實行多代集中埋葬於同一個公共墓地的公墓制度,這種“集中公墓制”是階級、國家產生之初級階段君權確立,但還帶有氏族痕跡的一種墓地形態。概括起來主要有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多代王墓集中埋葬的公墓墓地;第二種是多代諸侯國君及其夫人合葬的公墓墓地;第三種是國君及其夫人、貴族共同埋葬的公墓墓地。這三種類型公墓墓地的一個共同特徵是沒有壕溝或圍牆以限定墓地範圍。這種“集中公墓制”作為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隨著社會的發展,到了春秋戰國時期,由於周王勢力日益削弱,諸侯國日益強大,周王朝賴以生存的井田制、宗法制開始動搖,奴隸制向封建制轉變。與此相適應的“公墓”制度也開始發生了重大變化,這種變化的主要特徵,是以每代國君為中心的陵園的出現,這是“獨立陵園制”的萌芽。但這一時期的“獨立陵園制”尚處在創立與發展階段,而到了秦漢時期,由於大一統帝國的建立及君主集權的高度強化,具有陵園獨立化、陵園規模化、設施複雜化、功能完善化之特點的“獨立陵園制”最終確立並進一步完善,從而奠定了爾後中國近兩千年專制社會帝王陵園制度的基礎。
就春秋戰國時期開始萌芽的以一位國君為中心的“獨立陵園制”來說,其出現的時間以春秋晚期和戰國早期的秦公陵園為最早。位於陝西鳳翔雍城發現的14座先秦秦公陵園中,除一號陵園外,都是一位國君或國君和其夫人擁有的獨立陵園。而中原各國這種以一位國君為中心的陵園出現於戰國中晚期,像河北平山中山王陵、邯鄲趙王陵和河南輝縣魏王陵,都是一個國君或國君和夫人享用的陵園。這與西周時期燕侯和衛侯分別與族人葬在一起的“公墓”制度形成鮮明的對照。印山越王陵的時代在春秋末期,與雍城秦公陵的時代相當。儘管印山王陵陵園內外尚未發現其具有獨立管理職能的相關遺蹟,尚不能視其為真正意義上的“獨立陵園”,但其陵園內僅建1座王陵的現象,無疑已基本具備了“獨立陵園”的格局,它與秦公陵所實行的陵園制度在主要特徵上是基本一致的。
另外,王陵所在印山為五山之最東,寬大的長墓道也朝向東方,這可能也反映著越國以“東”為上的陵園制度。假如前面我們對印山陵區事先可能已有整體規劃的分析判斷能與事實相符,那么,從印山允常陵的位置看,越國陵墓的布局不是先王居中,而很可能是先王居東的格局。
印山越王陵的陵園平面南北長320米,東西寬265米,平面呈長方形,整個陵園面積達85000平方米。這種東西窄、南北長的平面形態,與先秦秦公陵園的平面形態也是基本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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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陵園的防禦設施和門
為了保護王陵的安全,印山越王陵外圍四周挖掘有隍壕,以隍壕作為陵園的防禦保護措施是印山越王陵園最為顯著的特點,也是構成這座陵園的一項重要內容。印山王陵四周挖掘的隍壕,雖歷經兩千多年的歷史滄桑,至今保存相當完好,除西隍壕南半段被現代利用改造成小型水庫有所挖寬而改變原貌外,其餘部位均基本保持原貌。隍壕全部系人工挖掘而成,形狀整齊,轉角規正,溝寬16~19米,深2.1~2.7米,全長888米。每面壕溝的中心一段均沒有挖通而作為四面通道,方便出入,其中東門寬60米,南門寬50米,西門寬48米,北門寬37米,可見東門最寬,其又正對墓道,應是主門。這一四面隍壕的設定,在對王陵起到防禦保護作用的同時,也構成了這一陵園四周範圍的明確界標。
早在氏族社會時期,人們就已經使用挖掘壕溝的辦法來保護自己的居住地不受外來威脅,半坡遺址和姜寨遺址居住處周圍都發現了護村壕溝,時代相當於夏代的山西夏縣東下馮二里頭文化遺址、商代晚期國都殷墟宮殿區附近都發現了人工挖掘的壕溝。這種壕溝後來逐漸被城牆所代替。
墓地挖有壕溝,從考古發現來看,早在20世紀的1959年,在山西侯馬喬村發現了中國第一座圍溝墓,並於1969年又在該墓地發掘了一批圍溝墓,其時代為戰國晚期。到了70年代末期,陝西省考古研究所在鳳翔縣發現了中國現知等級最高的圍溝墓,即春秋中期至戰國早期的秦公陵園(。1981年,北京大學考古系在青海循化縣發現了2座相當於西周時期的卡約文化圍溝墓;1986年在臨潼縣芷陽又發現了秦先公東陵,在4座陵園周圍也發現了圍溝。進入90年代,安徽省考古工作者1991年在壽縣長豐楊公發現了1座戰國時代的圍溝墓,同年,陝西省考古工作者在西安東郊的國棉五廠發現了1座漢代圍溝墓,1993年在西安南郊發現了一批唐代圍溝墓。更重要的是90年代末,在漢陽陵發現了一批陪葬圍溝墓。進入21世紀,2001年又分別在陝西西安東郊和長安縣發現了一批戰國時代的圍溝墓。據初步統計,連同1996—1998年發現的紹興印山越王陵,中國已發現9處圍溝墓地,大約有60餘座圍溝墓。這些圍溝墓時代最早的是西周時期卡約文化的圍溝墓,而級別最高的則是春秋時代秦先公和越王陵的圍溝墓。從目前已知的春秋戰國各諸侯國王陵中,僅在秦國越國的王陵周圍發現了圍溝,也就是說,只有秦國和越國國君採用圍溝作為陵園的防禦保護設施。像河南輝縣的魏王陵、河北平山中山王陵、邯鄲趙王陵等都採用垣牆,即以四周土築圍牆來實施保護和界其墓域。而秦國國君陵園從春秋中期到戰國晚期一直以壕溝這種原始的防禦設施圍繞,直至秦始皇陵園才仿照中原各國,由地下隍壕變為在地面上改築雙重垣牆。此後,在王一級的陵墓中,築牆以界墓域之制完全取代了挖圍溝以界墓域之制,而且成為最高等級的陵園建築設施之一。這充分說明挖掘圍墓溝是先秦秦墓中的一種傳統葬俗,也是秦公陵園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因此,筆者曾認為,印山越王陵周圍挖掘圍溝作為防禦保護設施的做法,可能是接受秦文化影響的結果,是先秦秦公陵園制度南傳的反映。但如果拿印山越王陵的隍壕設定與秦公陵的隍壕作一仔細的比較,即可發現兩者之間有許多地方也不盡相同,表明越王陵在仿效秦公陵隍壕的同時,在具體的形態和做法上不是完全的套用,而是仿效中也具有自身的特色。
位於陝西鳳翔雍城秦公陵區,迄今已探明49座大墓,分別屬於14座陵園,都發現有隍壕設施,並可分內、中、外三重隍壕。內隍壕是指某一個陵墓的自身圍溝,中隍壕是指幾座陵園組成的分陵園的圍溝,外隍壕是指環繞在整個陵區的外圍溝。當然,這種有內、中、外三重隍壕設定的現象,是多位國君集中埋在同一個墓區,形成陵園中套陵園的現象所造成的。印山越王陵只設一層隍壕,相當於秦公陵園中的“內隍”,但它既沒有將印山以西第三座小山(大潛莽山)上的墓葬圍在其中,也沒有在大潛莽山墓之外再設定一道隍壕,將印山王陵和其圍在一起。從雍城秦公陵園隍壕以內的墓葬看,春秋中期至戰國中期的陵園內,有以一位國王為陵園和國王與夫人同園並穴合葬的陵園兩種,但每位王陵的右下方均有一座目字形陪葬墓(可能為車馬坑),再無別的陪葬墓。而到了戰國晚期的秦東陵中,陵園內又增加了陪葬群。印山越王陵園中沒有發現陪葬墓,這除了說明可能是秦國與越國在葬制葬俗上的又一不同之處外,也說明隍壕設定上也有一定差異,因為如果按照雍城秦公陵的做法,大潛莽山不管是印山王陵陪葬墓,還是系另一座王陵,其外圍也應該會有隍壕設定的。這是越王陵與秦公陵在隍壕設定上的第一個區別。
第二個區別是具體圍溝大小的不同。雍城秦公陵區的外隍壕寬2~7米,深2~6米。中隍壕寬3~5.8米,深2.7~3.9米。內隍壕寬3~4.5米,深2.6~3.5米。而印山越王陵四周的隍壕寬16~19米,深2.1~2.7米。兩相比較,印山越王陵的外圍隍壕,明顯比早於或與之同時期的先秦秦公陵園的隍壕要寬大得多。
第三個區別是門的數量設定和門的大小。為了安全和出入方便,雍城秦公陵園四周隍壕也是設有門道的,在14座陵園中,除9號陵園只留有北門外,其餘均設南北兩門,門的形式也是兩段壕溝之間一段未經挖通的橋形通道。從各陵園的具體情況看,13號陵園的北門最小,寬1.8米;9號陵園的北門最大,寬30米;但多數陵園的門寬在3.5~6米之間。印山越王陵四周隍壕也有門,門的形式也是中間一段未經挖通的橋形通道,這與秦公陵是一致的。不同的是不僅其東、南、西、北四面都設門,而且門道的寬度也遠大於秦公陵,這可能反映了印山越王陵園與秦公陵園在設門制度上也存在差異。

紹興印山越王陵出土物紹興印山越王陵出土物

四 陵墓形制
印山越王陵使用的是甲字形墓葬形制,墓坑墓道全在山岩中鑿成,墓坑深大狹長,坑口長46米,寬14米,深12.8米,墓坑的長度幾乎是寬度的3倍。寬大的長墓道設在東邊。就中原地區而言,從商王陵以及衛、燕、中山、趙、魏等國國君陵墓的考古發現來看,王享用亞字形墓制,而諸侯則使用中字形墓制。位於關中地區的秦國,在春秋和戰國早期,仍恪守殷周舊制,國君使用中字形墓制,至戰國中晚期秦國國君稱王后,與東周天子的君臣關係已不存在,於是,開始使用原來只有周天子才可享用的亞字形墓制。而在中原地區,春秋戰國時期諸侯王陵是否採用亞字形墓制還需要考古工作來證實,但根據中山王陵和魏王陵的發掘來看,中山和魏國國君雖然稱王但仍使用中字形墓制。如果印山發掘報告關於墓主身份的分析推測是正確的話,那么,印山越王陵的墓主人是越王允常。按照《越絕書》、《吳越春秋》等有關文獻記載,越國從允常開始就已經“拓土始大,稱王”,國力開始強大起來,至其子勾踐時滅掉吳國,並率兵北上,爭霸中原,一時成為“天下莫敢爭鋒”的東南霸主。如果按照殷周禮制和中原及其秦國這些諸侯國國君使用的墓制,印山允常陵使用中字形墓也並不為過,但它實際使用的僅是單墓道的甲字形墓制,這種甲字形墓在先秦秦公陵園和中原的一些諸侯王陵中,僅作為陪葬墓使用。這反映出當時越國自覺是偏居東南一隅的小國,地位低下,即便已稱王,但還不敢與中原諸國並起並坐,相提並論,在使用陵墓形制上尚不敢像中原諸侯國那樣使用中字形墓制。然而,印山允常陵的規模卻十分巨大,墓坑長46米,寬14米,平面面積600多平方米,寬大的墓道長54米,墓坑與墓道連線長達100米。這樣的規模,不但南方地區吳、楚王陵遜色許多,就是中原各諸侯國國君陵墓也難以望其項背,惟獨秦公陵的規模大其許多。越國在允常之時雖已稱王,國力開始強大,卻仍是偏居東南的小國,但王陵的規模卻大大超過了同時期中原的一些諸侯國王陵或國君墓,似乎與其小國的地位又很不相稱。據統計,印山越王陵建設墓坑挖去岩石約10000立方米,構築墓室所用木材近500立方米,木結構墓室平面面積達160多平方米,墓坑中填築青膏泥約5700立方米,填築木炭約1400立方米,堆築封土近10000立方米,外圍設定隍壕挖掘土方約40000立方米。如此浩大的工程,一方面反映出允常陵雖在陵墓形制上不敢與中原諸國看齊,但在規模及氣勢上卻顯示出刻意趕超中原諸國的心理,另一方面可能也反映出越國稱王之後,王權迅速膨脹與強化的一種歷史背景。
印山越王陵的寬大長墓道設在東面,使墓向朝東。墓內獨木棺順著墓室呈東西向擺置,但由於屍骨無存,死者頭向是東是西不明。中原地區從商王陵到戰國中晚期的各國國君墓,大多為南北向,以南墓道為主墓道,死者以頭向北為主,中小型墓葬也是如此。可見,越王陵在墓的朝向上也與中原同時期王陵有別,但恰恰又與秦墓的情況是相一致的。秦國國君陵墓都為東西向,東西兩條墓道以東墓道為主墓道,秦始皇陵也是如此。墓葬東西向,死者頭向西,乃是秦墓的兩個特點,迄今發現的從西周中晚期到秦統一的中小型秦墓也幾乎都是這樣。這一點,似乎也能說明越文化與秦文化可能確實具有某種聯繫。但印山越王陵的墓道形制與秦和中原各國王陵又有所不同,秦和中原各國王陵的主墓道均系斜坡狀,便於運送棺木和隨葬品,次墓道有的呈階梯式,便於人的上下行走。中原墓墓室均呈長方形,秦墓墓室亦呈長方形,墓道平面呈梯形,而印山越王陵墓室呈狹長方形,墓道為平底,平面呈束腰狀。這是印山越王陵墓道與中原或秦國王陵墓道顯著不同之處,表明印山越王陵採用的是一種很有特色的墓道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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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墓上封土
印山越王陵墓上築有巨大的封土,封土呈東西向長方形覆斗狀,現存長72米、寬36米、高近10米,全系分層夯築而成。夯層厚薄均勻,厚7~9厘米,分布整齊,夯築堅硬,夯層極其明顯,夯窩清晰可辨,夯窩直徑6~8厘米。從夯層的分布狀態觀察,整體上可分為上下兩大層封土,下封土緊扣坑口,各夯層呈斜坡狀由中間向四周傾斜,上封土是在下封土的基礎上向四周擴展與增高,各夯層均為平向分布夯築。可見,印山越王陵的封土夯築是極其講究的。 《周易·繫辭下》云:“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數。”考古發現的商周墓葬都沒有封土,與此相符。考古發現的中原最早封土墓出現於春秋戰國之際,而秦國則要到戰國中期。地處我國東南的越地,早在夏商時期就出現了墓上封土現象,進入西周時期,大量土墩墓的存在,更表明越地墓上封土習俗的進一步流行與加強。因此,印山越王陵墓上封土之現象,雖要早於中原諸國和秦國,但在越地卻並非新鮮,應是一種對本民族傳統葬制葬俗的繼承與延續。然細細比較起來,印山越王陵的封土與此前的土墩墓封土,不論在封築的講究程度上,還是在封土的外在整體形狀上,都存在著根本性的區別。
綜觀西周春秋時代的土墩墓,其封土一般未經夯築,縱有某些規模大型者,雖稍有夯築,但決沒有像印山越王陵那樣統一分層夯築,夯得那么堅實,顯得那樣講究。另外,長方形的覆斗狀封土在土墩墓中也不曾見到,土墩墓之封土形狀大多為圓形或長圓形饅首狀。根據考古資料,長方形覆斗狀的封土,恰恰也是墓主生前具有崇高身份與地位的象徵,中原許多諸侯國王陵的封土多作覆斗狀,秦始王陵封土也呈覆斗狀。《周禮·春官·冢人》記載冢人負有“以爵等為丘封之度與其樹數”的職責,說明當時貴族墓封土的高低,植樹的多少都有等級規定的。可見,印山越王陵墓上的封土,也不完全是對傳統葬制的簡單繼承和延續,而是按照王陵的規格來建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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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陵園建築
從考古資料看,中原地區從商代開始,一些統治者大墓上都有用於祭祀的享堂建築,東周時期墓上建築更顯普遍,中山、趙、魏等國國君陵墓均發現了墓上建築。陝西雍城秦公陵區發現的21座中字形國君墓和國君夫人墓之上,大多發現有瓦片遺存,在M1墓室之上還發現有成排的柱洞和建築倒塌後凹字形板瓦相互銜接疊壓的現象,在M37上發現了建築遺蹟,說明秦公陵上當時普遍有建築存在,可見墓上建有享堂類建築是中原諸國和秦國陵園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從臨潼芷陽秦東陵的調查鑽探情況所知,到戰國晚期,這種享堂類建築才開始由墓上移至墓側,墓室上被興起的封丘取而代之。印山越王陵墓上或墓側有否這類建築?這是我們在發掘時也比較關注的問題。印山越王陵巨大的東西向覆斗狀封土,發掘前其南半部分因當地縣林場早年平坡植樹而表面已被扒平許多,如原有建築遺蹟也已不會存在。而現存北半部分封土坡面挺拔,稜角清晰,雖也有植樹現象,但未經扒坡平整破壞是可以肯定的,保存的基本是其原貌。但在發掘中既無建築遺蹟發現,更無瓦片等建築遺物出土,因此,當時墓上沒有建築物基本是可以肯定的。那么,建築物有否在墓側的可能呢?有一個現象值得引起重視,從印山陵園的平面看,東、西、北三面隍壕均緊挨山腳,隍壕以內沒有可以設定建築的平整寬闊的地面空間,西北角雖與山體有一定距離,但系地勢低洼的水田,惟有南面隍壕遠離山腳,使山體與隍壕之間形成一片東西長約205米、南北寬約55米的寬闊平地,現地面上長有茂密的茶樹。南面隍壕為何遠離山腳?這一平地因何存在?當然不能絕對排除出於將陵墓置於陵園中心之考慮,但是否還有另一種可能呢?因為王陵如有墓側建築,那必須建於平地,因此,南面這一寬闊平地,可能就是當時為設立建築而設計形成的。發掘大墓時,我們在此平地的茶樹空隙處,曾開設過探溝一條,地層堆積僅厚0.5米左右,很淺,沒有發現遺蹟現象,出土少量漢六朝時期的墓磚和唐宋時期的瓷片,但也有一些建築遺物瓦片出土,瓦片的年代不詳。地層顯然經過擾亂,如果考慮到現代種茶樹時的開墾挖掘過程,如此淺的地層堆積已經嚴重擾亂就顯得更有可能,地面上也偶有小塊瓦片可以撿拾到的現象,則可作為這一分析的旁證。因此,雖然受客觀原因的限制而未能進行較大面積的探掘或揭露,無法以原生的地層和確切的共存物來確定瓦片的確切時代,但這些瓦片有否是與王陵同一時期的可能呢?筆者認為,這種可能還是很大的。如果這一可能確實存在,那么,當時印山越王陵應是建有享堂類建築的,而且這一享堂類建築就建在南面墓側。當然,這一推測尚有待於今後考古發掘的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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