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爐法則

熱爐法則

熱爐法則熱爐法則(Hot Stove Rule)又稱懲處法則,規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罪與罰能相符,法與治可相期。

法則故事

熱爐法則孫武
春秋時期,齊國著名軍事家孫武《孫子兵法》拜謁吳王闔廬。吳王為試其才,要求其現場操練,孫武允諾。吳王再問:“用婦女來操練可否?”孫武說然。吳王遂召集180名宮女。孫武將其分為兩隊,令其每人持長戟,並用吳王最寵愛的兩個妃子為隊長。隊伍站好後,孫武說:“我說前,你們就看前方,說左就看左邊,說右就看右邊,說後就看後面。”眾人曰是。孫武使人搬出鐵鉞(古時刑具),三番五次向她們申戒。說完便擊鼓發出向右轉的號令。誰知眾女兵不但沒有依令行動,反而哈哈大笑。孫武說:“是我解釋得不夠明白,命令得不到執行,是指揮官的責任。”於是把前面的“規則”又詳細說了一遍。當他再次發出“左”的命令時,宮女們還是笑著不動。這次孫武不再自責,道:“解釋、交代得不清楚是將官的責任,交代清楚而不服從命令就是隊長和士兵的過錯。”遂命令左右把隊長推下行刑。吳王大驚:“且慢,她們是我的愛妃,請不要殺她們。”孫武答:“我既受命為將軍,將在軍中,君命有所不受。”最終堅持把吳王的兩名寵妃“正法”,又命兩位排頭的為隊長。這時,大家無論是向前向後,同左向右,甚至跪下起立等複雜的動作都認真操練,再不敢兒戲。吳王闔閭遂拜孫武為大將,滅楚降齊,霸於諸侯,成為當時的強國。

特徵性質

熱爐法則熱爐法則
熱爐法則這個源自西方管理學家提出的懲罰原則,它的實際指導意義在於有人在工作中違反了規章制度,就象去碰觸一個燒紅的火爐,一定要讓他受到“燙”的處罰。與獎賞之類的正面強化手段相反,而懲罰之類則屬於反面強化手段,“熱爐法則”套用“三性”來完善管理制度,即即刻性、預先示警性、徹底貫穿性。

即刻性:當某人要碰到火爐時,立即就會被燙,火爐對人,不分貴賤親疏,管理制度也應如此,不分職務高低,適用於任何人,一律平等;還有,違反制度的行為與處罰之間間隔時間過長,就不能收到好的罰戒、教育作用,因此,執行制度一定要堅決果斷。

預先示警:火爐擺在那裡,要讓大家知道碰觸則會被燙,這就需要管理有一個健全的長效機制,只有立足於正反兩面的引導,使人自覺地去行動,管理機制才能發揮其優越性。

徹底貫穿性:火爐對人絕對“說到做到”,不是嚇唬人的。執行和落實懲罰制度雖然會使人痛苦一時,但絕對必要,如果在執行賞罰時優柔寡斷、瞻前顧後,就會使制度成為擺設,失去其應有的作用。

四大原則

熱爐法則熱爐法則
“熱爐法則”闡述罰款制度的四大懲處原則:

1、警告性原則:

熱爐外觀火紅,不用手去摸,也可知道爐子是熱得足以灼傷人的。為讓員工趨利避害,企業的領導者就要經常對下屬進行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宣傳,以警告或勸戒員工不要觸犯規章制度,說明罰款的種類和額度。如果有企業平常把規章制度藏在抽屜里,誰都不知道裡面規定了啥內容,等到員工違規後,才拿出來作為罰款的依據。這樣做,顯然不能服眾。

2、驗證性原則:

用手觸摸熱爐,毫無疑問地會被烈焰灼傷。誰若明知企業有相關規定,還要以身試“法”、觸犯單位的規章制度,就一定要對其進行懲處,以明紀律、以儆效尤

3、即時性原則:

碰到熱爐時,立即就被灼傷。懲處必須在錯誤行為發生後立即進行,決不拖泥帶水,決不能有時間差,以便達到及時改正錯誤行為的目的。

4、公平性原則:

不管誰碰到熱爐,都會被灼傷。管理者應該是罰款制度最直接的體現者,對自己倡導的制度更應該身體力行。如果“刑不上大夫”,那么罰款制度有不如無,甚至比沒有更糟糕。

此外,企業在制訂罰款制度時,還必須遵守合理、合情的原則。比如說,員工在廠區內違規吸游煙,你即使罰他一百、二百元誰都沒有話說,但如果提出罰款一萬元,那簡直就是暴政。在這方面,中國法律也有明確規定:企業對員工的罰款金額,不得超過職工工資的20%.

機制的創新和進步也很重要。企業一方面要鼓勵員工行使自身的權利義務,以合理化建議等形式通過正常渠道對罰款制度進行完善,積極尋找更多替代罰款的其他辦法;另一方面,更要大力激勵員工,包括加大獎勵額度和範圍,有了罰也要有獎,形成“獎勵為主,處罰為輔”的激勵型管理機制。只有當員工們理解、認同了企業的罰款制度後,才會少了因為“要罰我”而萌生的反感,多了“我認罰”的坦然和勇氣。

典型案例

熱爐法則諸葛亮揮淚斬馬謖
古今中外,“熱爐法則”例子舉不勝舉。古有“孫武治軍”讓這些士兵都明白了什麼叫“熱爐法則”,三國時代孔明揮淚斬馬謖的故事就是熱爐法則的一個好案例。馬謖是諸葛亮很喜歡的一員愛將。諸葛亮在與司馬懿對戰街亭時,馬謖自告奮勇要出兵守街亭。諸葛亮雖然很賞識他,但知道馬謖做事未免輕率,因而不敢輕易答應他的請求。但馬謖表示願立軍令狀,若失敗就處死全家,諸葛亮只好同意給他這個機會,並指派王平將軍隨行,並交代馬謖在安置完營寨後須立刻回報,有事要與王平商量,馬謖一一答應。可是軍隊到了街亭,馬謖執意紮營在山上,完全不聽王平的建議,而且沒有遵守約定將安營的陣圖送回本部。司馬懿派兵進攻街亭時,在山下切斷了馬謖軍的糧食及水的供應,使得馬謖兵敗如山倒,蜀國的重要據點街亭因而失守。面對愛將的重大錯誤,諸葛亮沒有姑息他,而是馬上揮淚將其處斬了。

火爐面前人人平等,誰摸誰挨燙。諸葛亮不因為是自己的愛將就網開一面,從而保證了懲罰的平等性。事前預立軍令狀,做到了預防性。撤軍後馬上執行斬刑,體現了即時性。正是因為能做到這些,才使蜀國在實力最弱的情況下存活了那么長時間,軍隊也保持了長久的戰鬥力。

為做到在市場競爭中長期站穩腳跟,希望集團的基本方法是“嚴厲和寬容”。希望集團的治廠方針是“用鋼鐵般的紀律治廠,以慈母般的關懷善待員工”。它的嚴厲,是指執行規章制度不允許搞下不為例,不允許打折扣。曾有人建議希望集團的總裁陳育新將“嚴厲”改為“嚴格”,但遭到了一向從善如流的陳育新的拒絕。他認為,只有將嚴格上升到嚴厲的程度才能表達他“鋼鐵般”的本意。

希望集團的嚴厲體現在制度的制定、執行和檢查上。在數年前,希望集團美好食品公司,還是一個連年虧損幾百萬元的公司,在直接歸屬陳育新掌管後,第一年就轉虧為盈,之後連年贏利以千萬元計,顯示出強勁的發展勢頭。靠什麼?總經理杜誠斌道出真諦,靠員工“十不準”戒規。這些戒規條款幾近苛刻,但正是對它的嚴格執行培養員工形成了良好的工作習慣,保證了公司高效率運轉。

嚴厲體現膽識,寬容則體現胸懷。嚴厲要體現公平,通過嚴厲不但可以消除不良現象,保證公司高效率運行,而且還可以發現人才、造就人才。但寬容的前提是企業領導人的頭腦必須清醒,糊塗的寬容非但達不到目的,還會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造成包庇和縱容。必須讓員工明白,寬容是有限度的,並且寬容只會發生在提高認識之後。陳育新強調,他18年的企業管理經驗證明:在嚴厲基礎上的寬容效果才好,在寬容之後的嚴厲才更有力度。

海爾集團有個規定,所有員工走路都必須靠右行,在離開座位時則需將椅子推進桌洞裡,否則,都將被課以罰款。在實踐中,海爾就是這樣做的。在奧克斯集團的各項紀律中,有一項規定是開會時不得有手機鈴聲,若違反,每記鈴聲罰款50元。在奧克斯集團內,無論大會小會,都不會受手機鈴聲的干擾,即使是剛進奧克斯的新人也知道必須養成這樣的良好習慣,絕不觸犯。

這些企業之所以做這樣的規定,用意無非是希望全體員工在心目中形成一種強烈的觀念:制度和紀律是一個不可觸摸的“熱爐”。

懲罰制度畢竟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使用過濫就會適得其反。企業制訂和推行懲罰制度,關鍵是要遵循公開、公正、公平、公心的原則,並從技能培訓、企業文化建設和建立科學的獎懲機制入手,使員工心悅誠服、勇於認錯。這樣的話,熱爐給員工的就不僅僅是燙、而且會有溫暖的感覺了。

監管套用

“火爐法則”是把社會中的各種法律、法規比喻成“火爐”,如果有意或無意碰到它,就要被燙傷,就要受到懲罰;如果不碰它,就安然無事;如果給“火爐”中添柴(給社會中的相關法律、法規提出完善它的合理化建議),那么就會讓“火爐”燒得更旺,帶給周圍的人更多的溫暖(完善的法律將維護更多人的利益,並驅逐黑色的競爭環境)。

所以,“火爐”的存在並不是為了燙傷人(法律的存在,並不是為了約束人),而是使人聚集取暖,感受溫暖,獲得熱量(法律的最終目的是維持社會秩序,維護人與人之間的權益)。

熱爐法則藥品監管同樣適用熱爐法則
藥品監管中,正確地運用“熱爐法則”,將極大地促進涉藥行業自律。監管者根據已有的各項法律法規,對涉藥行業進行監督管理,其所依據的各項法律法規就好比“熱爐”。

作為監管者,首先要向涉藥行業的相對人講解這些法律法規中對涉藥行為的相關規定。如果違反了相關規定,就會受到懲罰,這就好比告訴行政相對人,這些法律法規就是“熱爐”,如果用手去“摸”,就會被“灼傷”。監管者要經常對涉藥單位進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警示、勸戒行政相對人不要觸犯法律,同時要從“熱爐燙手”的警示中,積極引導行業自律,也就是要讓行業內相關人士認識到,觸犯法律就會受到懲罰。要讓涉藥行業認識到“熱爐燙手”,還要求監管者在執行法律時要堅持一致性和公平性原則,也就是說,不論對什麼人,只要觸犯法律,他們得到的懲罰都是“立刻的”、“一致的”和“公平的”。這就好比不論誰的手只要碰到“熱爐”就會立即被灼傷,並感到疼痛。這就要求監管人員在執行法律時不要因人而異,對觸犯法律的人要及時給予懲罰,使其及時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違法性,達到及時促進他們改正錯誤的目的。

行業自律的前提是行業中的相關人士都要充分認識到“熱爐”(法律法規)“燙手”(懲罰性)。一個能認識到“火爐燙手”的成年人是不會有意去觸摸“熱爐”的,而一個不知“火爐”會“灼傷手”的小孩會用手去“觸摸火爐”。這就說明,對“觸摸火爐會燙手”這樣的常識要向不知道的人進行宣傳,或者對不知道的人設定壁壘,防止燙傷。

相對於執行法律來說,就是要對相對人進行各種法律法規的宣傳警示教育,對沒有相關資質的人要禁止其進入涉藥行業,防止因不執行相關規定而在日常涉藥行為中因為“無知”而增加觸犯法律的機率,最終被“火爐”燙傷。所以,要促進行業自律,首先要讓行業中的相關人士明白“火爐燙手”,從而不會有意地去“觸摸”。而且在日常的涉藥行為中,會時刻注意“火爐”距離的遠近,防止無意中受到灼傷。同時,監管者也要注意自身在執行法律時不能因為特殊的人、特殊的事而降低對觸犯法律者的懲罰力度,這樣會讓行業中的相關人士認為,法律在執行的過程中是有縫隙可鑽的,從而使他們存在僥倖心理,增加涉藥違法行為的機率。

在“火爐法則”中還有一個“程度性原則”,被“灼傷”的程度與“火爐”接觸的緊密程度和時間長短有關係,懲罰以制止不當行為為限,處罰過度反而有害。監管者在執行法律時也要結合“程度性原則”,對觸犯法律的相對人進行法律規定的自由裁量權範圍內的“適度”懲罰,使相對人認識到“火爐燙手”,從而注意“火爐”的存在,不再有意或無意地去觸摸。

行業的自律依賴於行業中的個體對與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認識,只有他們認識到相關法律、法規的具體要求,認識到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後將受到懲罰,行業才會在經營中自律。這是“火爐法則”的現實意義所在。

法則另解

熱爐法則還有其他的解釋,當你靠它太近就會感到很燙甚至被灼傷;當你離它太遠,就感受不到它的溫暖;保持適當的距離,你才會得到溫暖和保護。當大家遵守制度、執行它就能帶來益處;當違反制度,就必然會帶來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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