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族婚俗

滿族婚俗

滿族婚姻是一夫一妻制,原來一般實行族內等級婚,後來限制放鬆,可與漢族通婚。自古以來,滿族不興早婚,沒有類似“指腹婚”、“娃娃婚”等童婚。男女年齡到十六、七歲,即可訂婚、結婚。婚姻由父母包辦。

簡介

滿族婚俗滿族婚俗

自古以來,滿族不提倡早婚,沒有類似"指腹婚"、"娃娃婚"等童婚。男女青年一般到十七、十八歲才可結婚

清代滿族結婚注重門第,但對男家的貧富不很講究,有的家族作為族規規定:女家為姑娘尋找配偶不許論財。 滿族男女青年的婚姻由父母包辦。成婚要經過"問門戶"、"小定"、"放定"、"問話"、"過禮"、"完婚"等幾個程式。

"問門戶"是女方了解男方家庭狀況;"小定"是男方給女方送定情信物;"放定"是正式的婚禮儀式。這一天,男方宗族親友陪同未婚女婿一起到女方家中,由男方宗族長者致辭,正式向女方求婚。女方宗族長者答應親事後,未婚女婿拜認岳父岳母,至此,男女兩家才算正式聯姻。"問話"是商定迎娶吉日。"過禮"是男方在迎親前一個多月,將為女方準備的禮物送至女方家中。"過禮"之後,就是"完婚"階段。

自訂婚到結婚,相隔兩、三年不等。在此期間,已經確定婚姻關係的男女在節日或平時可以來往,培養和增進感情。

滿族過去實行夜婚制度,娶親都在午夜。新娘進門,與新郎拜天地後,新郎要用秤桿挑下新娘的蓋頭,放在院中的帳篷頂上,喻為稱心如意。

新婚之夜,帳篷內點一對蠟燭,徹夜不熄。外面由一人或多人唱喜歌,謂之"響房"。

第二天早晨,新婚夫婦祭祖。三天之後,新郎新娘一起回到女家,住幾天后返回男家。至此,滿族婚姻儀式結束。
提起滿族的婚俗,得從一段滿族的神話故事講起:長白聖母佛庫侖,有一天在天池沐浴,見到一隻嘴噙朱果的五彩靈鳥飛來,她上前去抱,不料朱果洽巧落入她的口中,因此懷揣有孕,生下始祖布庫里雍順。

這是母系氏族社會的真實寫照,也說明滿族的婚俗是從群婚制、對偶婚制、最後發展到一夫一妻制的。

滿族入主中原以後,婚俗受到漢族的影響,禁止了早婚,取締了收繼婚,婚姻儀式也滲入了漢族婚俗的許多成分,但直到清末民初,滿族的婚嫁依然保持著很多固有的傳統風俗。下面我們不妨作一簡介。

先說訂婚。據《柳邊紀略》載:

“婚姻擇門第相當者,先求年老為媒。將允,則男之母徑至女家視其女,與之簪珥、布帛。女家無他辭,男之父乃率其子至女之姻親家叩頭……”。

從這一段記載分析,我們可以看出,滿族訂婚要經歷說媒、相看、“換盅”這樣三步曲:

說媒,這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男女雙方家長早已有了好感,有意訂下兒女親事,男方就主動托人去說媒。

另一種是雙方並不熟悉,全由媒人在中間撮合。媒人到女方去說親,一般要去三次,每次一瓶酒,故俗語有云:

“成不成,三瓶酒。”

還說:

“媒人是桿秤,全靠兩頭硬。”

相看(也叫相親),是男方到女家相看媳婦。相看的內容,無非是門風、財富、才幹、美醜、健康這五個方面。

“換盅”,即男家到女家送訂親彩禮。到了女家,禮品要置放在西牆祖宗板下的香案上,然後兩親家翁並跪,酌酒互相醮祭,故稱之謂“換盅”。“換盅”之後,兩家就算正式訂親。

再說娶親。滿族人規矩大,結婚的說道比較多,從問娶、親迎到完婚,十分複雜:

“問娶”又叫“問日子”,由男方擇定吉日,置備酒淆至女家與其商量,如女方同意,再由媒人陪同男方送去布匹、首飾及肉、酒到女家,俗稱“下大茶”。到了迎娶的前一天,女方則要把陪送的嫁妝送到男家,俗稱:“過箱櫃”。

娶親一般要熱鬧三天:頭一天叫“響棚”,第二天是“亮轎”,第三天才成親。娶親時的穿戴:新郎是頭戴纓帽,身著箭衣,腰扎達荷帶,披紅帶花;新娘是身穿拉草衣,頭梳大卷式,上蒙紅蓋頭。迎親時去的人是單數,回來是雙數。喜車必須在清晨趕回男家門口,在門口要停一會兒,俗稱“練性”。待到新娘下轎時,新郎要朝轎門帘輕輕射三箭,這是古代滿族掠奪婚姻的遺風。新娘下轎,要紅氈鋪地,腳踏紅氈走到天地桌前。拜完天地,再用紅氈將一對新人引入洞房。新郎在前,到門坎時,新郎用箭桿(後來改為手或秤桿)挑下新娘頭上的紅蓋頭。新郎新娘進新房時,親友們要向他們身上拋撒五穀雜糧,取人壽年豐之意。進了洞房以後,新郎新郎就開始對坐,俗稱“坐福”。

滿族還有鬧洞房的習俗,參加婚禮的親友們一起高唱喜歌“拉空齊”,其大體意思是:美麗的姑娘結婚了,祝願你們白頭到老,生活美滿幸福。新人在洞房內要喝“交杯酒”,吃喜面,嘗子孫餑餑。圍觀的親友還要有人用一語雙關的話向新娘發問:“生不生?”,然後由迎親婆代答:“生”,其意是早生貴子。

翌日清晨,新娘要拜公婆、叔伯,敬煙問安,謂之“分大小”;婚後三天或七天,新娘得回娘家,俗稱“回門”。

特色

瀋陽滿族民俗村的滿族婚禮表演瀋陽滿族民俗村的滿族婚禮表演

枕頭,可謂歷史悠久,遠在戰國時代就有“高枕而臥,國必無憂”之說,當時中原出現了布枕、木枕、磁枕、竹枕等。

生活於白山黑水間的滿族及其先人,由於天氣嚴寒,人們要住火炕,蓋棉被,枕頭也要起到禦寒的作用,於是產生了用棉布縫製的枕頭。

這種布枕頭也有許多種類:方枕、對枕、扁枕、空枕、涼枕、二人枕等。為了裝飾這種布枕,就在兩個堵頭繡花納朵,於是就產生了枕頭頂刺繡藝術。枕頭頂刺繡形式多樣、題材廣泛、針法繁多。

長白山區的枕頭頂刺繡流傳十分廣泛,至今遺存尚多,這是因為滿族有著獨特的婚嫁習俗。這一習俗,促進了枕頭頂刺繡的繁榮。 從前的婚俗是:姑娘結婚時,十分看重娘家的“陪送”,其中重要的一項就是枕頭頂刺繡 。那時的女孩,無論貧富,從小就開始學習刺繡,鄰里年齡相仿的姑娘常常聚在一起,替樣、描稿、納紗、穿錦、互相薰習。至結婚前要繡十幾對、幾十對甚至上百對枕頭頂。結婚時,“男家屆所訂吉日先一日為安櫃箱,殺豬搭棚,張燈設彩,鼓樂奏於門,酒肴置於廚,女家或用車載,或用人抬,將妝奩包封舁送男家,謂之過嫁妝。”(《海龍縣誌》)枕頭頂則繃在一個大苫單上,稱為“枕頭簾子”,男家接到嫁妝後,一一布置於洞房中,特別是枕頭帘子要掛在顯眼之處。

結婚這天,雙方親朋、鄰里都來“趕禮”,洞房變成了一個民間刺繡的個人展覽。“紅男綠女鹹來瞻仰,不夸刺繡好,只稱活計高” (《海龍縣誌》),往往以此來品評新媳婦的勤勉與靈巧,甚至對確定她在夫家未來的地位起著奠基的作用。

對婆家的至親密友,新娘要贈送一對枕頭頂作為“見面禮”,妯娌之間,還要互相串換枕頭頂,以為紀念,這小小的刺繡又成了親朋間溝通感情的橋樑。

新婚後,炕琴之上整齊的被格,紅紅綠綠;兩側一邊四個枕頭摞起來,枕頭頂向外,五光十色,滿室生輝。餘下的若干枕頭頂則珍藏起來,作為新娘的紀念之物。有的則在將來兒女長大成親時,作為家珍相贈;有的在年老臨終時將枕頭頂隨葬或一起火化。可以看出,枕頭頂刺繡在滿族婦女的一生中所占有的重要位置。 由於這具有濃郁鄉土氣和民族特色的婚俗,使滿族的枕頭頂刺繡花藝術得以繁榮和發展,並為今天留下了豐富的藝術遺產。

特點

反映滿族婚俗的精美剪紙反映滿族婚俗的精美剪紙
訂婚前,男家主婦可到女方家觀看女子容貌,尋問年齡等,如果合意,就可放小定(即訂婚禮品)。相會時,往往採取不公開的方式,只說某月某日有朋友到女方家拜訪。以免婚姻未成留下不好的印象。有些地方,當男方主婦看中某家姑娘,便徵求兒子的意見,再請媒人帶一瓶好酒去女家求婚。女方父母要向媒人了解男方的姓名、年齡和家庭狀況,特別要詳細詢問男家祖籍和三代的經歷。以弄清男家的門第,這與清代滿族婚姻重門第而不計較錢財的習俗有關。媒人走後,父母便對姑娘介紹男家的情況,說出自己的意見。男方請媒人到女方說親,先後要去三次。每次都攜帶一瓶酒,到第三次才能知道是否成功。所以有句話“成不成?三瓶酒”。如果成了,女方父母向男方要彩禮:豬、酒、錢、衣服、首飾等。男方送的彩禮,全部收為姑娘的財產。結婚時,婚禮要在南炕上坐帳一日,稱為“坐福”。晚間在地上放一桌子,桌子上放兩個酒壺和酒盎,新郎新娘手挽手,繞桌子三圈後飲酒。炕上點燃一對蟓燭,通宵不熄,外屋一人或數人唱喜歌,名曰“拉空家”,或有人用黑豆往新房裡撒。熱鬧一兩個小時後自散,三日後新娘回娘家。
生育:在滿族人看來婦女懷孕是一件吉事。因此,當婦女懷孕時,全家人都給孕婦特殊的照顧。滿族婦女懷孕時清規戒律比較多。如,婦女一懷孕,就不能再參加他人的婚禮,更不允許侍奉祖先神。懷孕5個月時,不能到馬棚,不許牽馬,不準聽說某人難產,不能到產房去。就連說笑也受到嚴格的限制。而坐著的時候,則又不許扭身子等等。
婦女在臨產前,要向佛托媽媽神禱告,請求神保佑母子平安。產房不許設在西屋,在做產房的屋子裡,不能有玉器。臨產期間,男人不準進產房。他們認為男人進產房很不吉利。
孩子生下後,如果是男孩,主人就會在自己的家門前掛上一個小弓箭之類的東西,如果生了女孩,就掛紅布條。第二天要請子女多,身體好的婦女給孩子餵第一次奶,叫“開奶”。
嬰兒的名字,一般是在滿月後才起的,他們認為在“月子裡”,常常有鬼來抓小孩,怕給孩子起了名之後,被鬼知道,鬼會叫著孩兒的名子,把他抓走。而給孩子起名這一天,無論是有錢人家,還是沒錢人家都要請些人來為其祝賀,主人要設酒宴招待眾人。

歷史

自古以來,滿族不興早婚,沒有類似“指腹婚”、“娃娃婚”等童婚。男女青年一般到十七、十八歲才可結婚。
清代滿族結婚注重門第,但對男家的貧富不很講究,有的家族作為族規規定:女家為姑娘尋找配偶不許論財。 滿族男女青年的婚姻由父母包辦。成婚要經過“問門戶”、“小定”、“放定”、“問話”、“過禮”、“完婚”等幾個程式。
“問門戶”是女方了解男方家庭狀況;“小定”是男方給女方送定情信物;“放定”是正式的婚禮儀式。這一天,男方宗族親友陪同未婚女婿一起到女方家中,由男方宗族長者致辭,正式向女方求婚。女方宗族長者答應親事後,未婚女婿拜認岳父岳母,至此,男女兩家才算正式聯姻。“問話”是商定迎娶吉日。“過禮”是男方在迎親前一個多月,將為女方準備的禮物送至女方家中。“過禮”之後,就是“完婚”階段。
自訂婚到結婚,相隔兩、三年不等。在此期間,已經確定婚姻關係的男女在節日或平時可以來往,培養和增進感情。 滿族過去實行夜婚制度,娶親都在午夜。新娘進門,與新郎拜天地後,新郎要用秤桿挑下新娘的蓋頭,放在院中的帳篷頂上,喻為稱心如意。新婚之夜,帳篷內點一對蠟燭,徹夜不熄。外面由一人或多人唱喜歌,謂之“響房”。 第二天早晨,新婚夫婦祭祖。三天之後,新郎新娘一起回到女家,住幾天,然後返回男家。至此,滿族婚姻儀式結束。
解放後,滿族男女青年婚姻自主的新風正在興起,婚禮中的煩瑣儀式也趨向簡約。

文化

滿族民間迎娶新娘子的場景滿族民間迎娶新娘子的場景

滿族的婚俗比較有講究。有三日婚之說。皆為媒約之說,通常是用三天來完成的,比較有特色,和其他民族截然不同。
滿族的婚姻制度和婚姻觀 滿族婚姻是一夫一妻制。原來一般實行族內等級婚,後來限制放鬆,可與漢族通婚。在雲南,滿族有的還跟彝、白族通婚解放前,十六七歲即可訂婚,由父母包辦,結婚時,新娘要在南炕上坐帳一日,稱為“坐福”。
滿族人的婚姻愛情觀相當純潔。滿組稱婚姻為納雁,因為大雁是忠貞之鳥。雙雁結合後,終日。公雁若死,母雁絕不再嫁;母雁若亡,公雁也絕不再娶。這種婚姻觀念一直保持到現在依然影響著滿族人的社會。根據國家1990年的人口普查資料顯示,滿族家庭的離婚率是56個民族中最低的,家庭社會最為穩定。
自古以來,滿族不興早婚,沒有類似“指腹婚”、“娃娃婚”等童婚。男女青年一般到十七、十八歲才可結婚。
清代滿族結婚注重門第,但對男家的貧富不很講究,有的家族作為族規規定:女家為姑娘尋找配偶不許論財。滿族男女青年的婚姻由父母包辦。成婚要經過“問門戶”、“小定”、“放定”、“問話”、“過禮”、“完婚”等幾個程式。
“問門戶”是女方了解男方家庭狀況;“小定”是男方給女方送定情信物;“放定”是正式的婚禮儀式。這一天,男方宗族親友陪同未婚女婿一起到女方家中,由男方宗族長者致辭,正式向女方求婚。女方宗族長者答應親事後,未婚女婿拜認岳父岳母,至此,男女兩家才算正式聯姻。“問話”是商定迎娶吉日。“過禮”是男方在迎親前一個多月,將為女方準備的禮物送至女方家中。“過禮”之後,就是“完婚”階段。
自訂婚到結婚,相隔兩、三年不等。在此期間,已經確定婚姻關係的男女在節日或平時可以來往,培養和增進感情。
滿族過去實行夜婚制度,娶親都在午夜。新娘進門,與新郎拜天地後,新郎要用秤桿挑下新娘的蓋頭,放在院中的帳篷頂上,喻為稱心如意。新婚之夜,帳篷內點一對蠟燭,徹夜不熄。外面由一人或多人唱喜歌,謂之“響房”。第二天早晨,新婚夫婦祭祖。三天之後,新郎新娘一起回到女家,住幾天,然後返回男家。至此,滿族婚姻儀式結束。
解放後,滿族男女青年婚姻自主的新風正在興起,婚禮中的煩瑣儀式也趨向簡約。
新娘上轎時不許自己走,而是要由哥哥抱上轎,沒有哥哥的,要由叔叔抱上轎。在新娘離開娘家之前,新郎要給岳父岳母留下“離娘肉”,然後才能動身。
滿族婚禮 滿族迎娶新娘時多用轎,但花轎不是用人抬的,而是用馬拉的。花轎是在馬車上紮成的,先固定好四框,然後用紅綾子圍上,上面也用紅綾拉成翼狀轎頂,轎門有紅綾檔簾。在轎頂上是有木刻的“麒麟送子”。有的還在轎的兩側裝上透明鏡。迎娶時,轎內要有壓轎的孩子和娶親婆。壓轎的孩子一般是8至9歲的男孩子,娶親婆是夫妻雙全,兒女雙全的土命人。
在這一切都準備好了以後,迎親人們便在原訂日子的前一天就動身了。打旗的,打燈籠的以及吹鼓手走在前面,後面跟著是12匹對子馬,馬上坐著年輕的伴郎。在伴郎的後面是披紅戴花的新郎,再後面就是接新娘所用的花轎了。這娶親的隊伍沿途每到一個親友家,親友都要給新郎送禮披紅。
到了新娘家之後,新郎不能立刻下馬,要等小舅子來給新郎牽馬,岳父上前給新郎揣壓腰錢之後,新郎才能下馬。新娘上轎時不許自己走,而是要由哥哥抱上轎,沒有哥哥的,要由叔叔抱上轎。在新娘離開娘家之前,新郎要給岳父岳母留下“離娘肉”,然後才能動身。
當娶親的隊伍回來後,新娘蒙紅蓋頭,由兩個伴娘從轎中攙出,新娘的腳不能踏在泥土上,要在地上鋪上紅氈。拜完天地,再攙入洞房。在洞房門口,放一馬鞍,馬鞍上放兩串銅錢,新郎先跨過去,然後新娘再跨過去。當新娘子跨過去之後,伴娘便隨手拿起兩串銅錢,給新娘子兩個肩頭各搭一串。一進門,一個小女孩手拿寶瓶壺,壺中裝著糧食,壺口用紅布扎著,這時伴娘接過寶瓶壺,給新娘子一個腋窩夾一個,此時還要撒五穀。
新娘被攙到屋裡後,還要在南炕上坐帳一日,被稱之為“坐福”。“坐福”時不能下地,到了晚上由伴娘和親友們送新娘子入洞房。在洞房的炕上插3支箭,然後再點上長明燈。有些地方,新郎還要求得新娘的同意才能進入洞房。

程式

滿族民間迎娶新娘子的場景滿族民間迎娶新娘子的場景

抱著麻秸上花轎
迎親時,新郎騎馬,領花轎至女家,新娘上轎,新郎騎馬繞院子一周,新娘乘轎緩緩隨行,名曰“引轎”;繞行一周后,新郎下馬,進到屋中行跪拜禮。然後,騎馬領轎返回,新娘身著紅衣,頭蒙紅布,懷抱用紅紙條捆成的二根麻秸桿端坐轎中。到男家後,先到天地爺香案前,與新郎一起“拜天地”,然後新郎親自掀去蒙頭紅布,兩人重新梳妝,入席歡宴。散席後,晚上在洞房設宴,新郎新娘合吃長壽麵和子孫餑餑,以示長壽和多兒多女。婚後三日,兩人再一起回娘家,行回門禮。
滿族婚約程式繁
灑滿族的婚俗可歸納為認親、換盅、擇吉、裁衣、過大禮、演轎、拜天地、吃長壽麵等程式。昔日,滿族男女結親,一般不論財產多寡,都必遵媒妁之言。議成後,男方家人要帶領男方謁見女方的父母,名為“認親”;認親時,要饋贈禮物給女家。訂完親事,男方要與媒人及親友到女方家送酒,稱為“換盅”;換盅後,男方就開始選擇吉慶的日子準備結婚,叫做“擇吉”。臨近婚期前一個月,男方還要備酒、藍布和金銀釵環交給媒人送到女方家,謂之“裁衣”;至婚日前三日,男方再送酒,叫做“過大禮”;迎親前一日,舉行“演轎”,新郎著冠帶領彩轎,擊鼓奏樂沿街走過,到女方家行謝收禮。第二天,女家到男家送梳妝鏡;經過這些程式後,新郎就可以迎娶了。

習俗

滿族是我國多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員,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逐漸形成自己的婚俗。隨著時代和社會的發展,滿族在與漢族及其他民族的交融過程中,婚嫁習俗也在不斷發生變化,逐漸形成了一套繁瑣細密的滿族婚娶禮儀,這就是通媒、小定、拜女家、下茶、開剪、摘他哈、迎娶、坐帳、合卺、分大小、回門、住對月等程式。

通媒。在清朝末期,滿族男孩在十歲以上就可以論定婚事,舉行婚禮。締結婚約的具體過程,仍多是男方主動選擇女方。有子之家在父母為子擇定配偶目標後,即拜託媒婆與女家說合,女方家同意,由媒婆向男家報音信,之後互換門戶帖。帖,即是一張紅紙,寫上當婚者所屬某旗及曾祖、祖、父三代的功名、職業、住址,以及當婚者的功名、職業年齡、屬相、生辰。通過媒人雙方互換,看是否犯相。

小定。通媒後,男方母親去相看姑娘,以定取捨。相看之後,男方若同意,即擇日過定禮。將首飾等由男方母親給姑娘戴上。此即滿族先民時的“男以羽毛插女頭”表示相愛古風演變而來。

拜女家,也稱大定。擇吉日,男家聚宗族親友同新婿往女家問名,女家亦聚親友等迎。男方入趨右位,年長者致詞,表達欲聘之意。女家致謙詞以謝。新婿入拜女家神位,再拜女家諸親。最後,女家進茶,主賓易位,男家入趨左位坐,設酒宴祝賀。

下茶之禮,是在議定聘禮後,擇日男去女家行聘。聘禮的種類、多少依地位、貧富而異。一般有鞍馬、豬羊、錢財、首飾等。聘禮放在鋪紅氈的高桌上,抬送女家,陳列於西炕祖先案前,兩親翁並跪,斟酒互遞祭祖,俗曰“換盅”。

開剪也叫“納彩”是指男家於迎娶前一個月,將結婚日子提前通知女家,謂“送日子”。男家將給女方的彩布、衣物送往女家,謂“送嫁妝”。並請一兒女雙全的有福之婦女,為姑娘裁衣,謂之“開剪”。

摘他哈是滿族婚俗中的特殊儀式。女方在婚前一個月內,須擇吉日舉行“摘他哈”儀式。在“摘他哈”時,要先清掃室內外衛生,將祖宗板上的媽媽口袋中的索線取出,一頭栓在祖宗板斜架上,一端扯在屋外祭祀用的柳樹枝上。薩滿主持儀式,出嫁姑娘和全家人向祖先叩頭,主祭人摘下姑娘出生時栓在索繩上的他哈補丁,扔在河裡或街頭,以示長命。

迎娶是滿族婚俗中最重要的環節。滿族傳統婚禮一般是“三日婚”,頭一天叫“響棚”。這一天男家為參加婚禮的親友備宴,要在自家院內用席或布搭棚。棚柱上多掛貼喜字、對聯男女老少齊幫忙。因這一天不僅要動鼓樂,還要搭灶、劈柴,所以叫“響棚”。第二天叫“演轎”,這一天要殺豬、跑油、擺桌。滿族的習俗是新郎騎馬,新娘坐矯。新郎和娶親人在這一天要跟隨鼓樂沿街演走。第三天才是拜堂成親,這一天要舉行一系列禮儀活動:打下處、插車、憋性、掛銅鏡、邁火盆、射三箭、跨馬鞍、挑蓋頭、拜北斗、懷抱寶瓶柴火、坐帳、入洞房等。

打下處。女方家在正日子前一天,新娘向自家祖先神行禮辭別,並叩拜“佛多媽媽”求她降福。然後由送親婦女陪同,親哥哥護送,乘坐彩車,將姑娘送至事先選好的某親友家住宿。曰“打下處”。俗定母親不能送親。下處一般選擇離男方家較近地方,又以看不見男家房屋為標準。

插車。新娘及送親隊伍正日子早晨從“下處”出發,臨行前要留一些錢給房主人,表示感謝借宿之意,俗稱“壓炕錢”。當送親隊伍和迎親隊伍在途中相遇時,車、轎相錯停下,由新娘哥哥將新娘從自家的車上抱到新郎迎親的花轎上。此後迎送親隊伍匯合向男方家行進。這種習俗叫“插車”。

憋性也叫“勸性”。這是指迎送親隊伍來到男方家的大門前,暫不讓新娘下喜轎,意思是扳一扳新娘當姑娘時的脾氣,使婚後的生活更美滿。當然憋性的時間也不能太長了。

邁火盆是指新娘下轎前換上帶來的“踩堂鞋”,蹬著小紅板凳走下喜轎。順著鋪好的紅氈走進院內。新娘要跨過路上的一個火盆,意思是婚後的日子紅紅火火。

新郎在新娘下喜轎時,要象徵性的向新娘虛射三箭,以驅逐跟新娘而來的邪氣。也有說是來自舊時“搶婚”習俗。

接下來的儀式是“坐帳”也稱“坐福”。按照一些滿族老人的說法,早年滿族男子隨八旗軍外出作戰,舉行婚禮時,多把新娘送到軍營里去成親,因此傳下這個習俗。所謂“帳”是在正房窗前臨時搭的,富裕人家用氈布,一般人家用蓆子。舊時坐帳時間較長,有的要一天,現在只是一二個小時。在坐帳結束前,由女性長輩給新娘開臉、梳頭。所謂“開臉”,就是用細線將新娘臉上汗毛絞掉,標誌她已經成為已婚婦女。“梳頭”則是將新娘的姑娘髮式改梳成滿族已婚婦女的“兩把頭”或“大拉翅”。

然後是“拜北斗”,這時已是時近中午。庭院裡放著天地桌,桌上供著神位及供品。新郎、新娘拜天地,滿族叫“拜北斗”。滿族老人常講,我們是從長白山來的,沖北斗拜就是拜長白山,就是拜祖先。一對新人跪坐矮桌左右,由取送親婦女為之振酒,兩人換飲交杯酒三次。薩滿對新人用滿文念祝詞,稱為“阿查布密”歌,歌分三節。每念完一節,用刀切下一塊肉扔相空中,斟一杯白酒灑在地上,人們笑逐言開,共同祝福新人,“合卺禮”成。

有的地方直到這時才給新娘揭蓋頭,新郎要用秤桿將新娘蒙的蓋頭挑下來,再放到屋檐高處。這裡還是借用諧音,意思是“稱心如意”、“步步高升”。新娘入洞房前,由兩女孩用銅鏡對新娘照一下,然後將兩面銅鏡掛在新娘肩上以辟邪。

新郎、新娘入門時,還要接過柴火和寶瓶,取其“懷抱財寶”之意。跨馬鞍也是滿族婚禮中流行較廣的習俗。即新娘進洞房時,要從設在屋門坎上的馬鞍上跨過去。這也是藉助諧音,取“平鞍進門”之意。“全合人”相引登床,向吉方安坐,褥下放一把斧子,曰“坐福(斧)”。女家備糖餡水餃,使新郎、新娘同食,曰“子孫餑餑”,還要問:生不生?。食畢,新娘盛裝出來拜祖先、公婆、及男方尊長,曰“分大小”。

此後婚宴開始。一般富裕人家要辦非常有滿族特色的“三套碗席”,新郎要“拜席”,答謝親友。新婚晚上,年輕人自然要鬧洞房。新郎、新娘都坐在炕沿上,儐相把果盤所盛棗、花生、栗子撒向帳中,並念叨一些祝福語:

一撒榮華並富貴,二撒金玉滿池塘,三撒三元及第早,四撒龍風配成祥,五撒五子拜宰相,六撒六契約春長,七撒夫妻同攜志,八撒八馬轉回鄉,九撒九九多長壽,十撒十金大吉祥。

婚後三天、七天和一個月,新郎要陪新娘回娘家串門,曰“回門”。走之前,婆婆要給準備“四色禮”拿著。一個月後,新媳婦要回娘家住一個月,叫做“住對月”,就是在婆家、娘家各住一個月。

清朝時期

一路上吹吹打打的迎親隊伍到了,頭戴紅蓋頭的新娘子要由哥哥或者是叔叔背上花轎,並護送到男方家裡。下轎之前,新郎要把在轎上掛的弓和箭拿下來,搭上箭對著花轎要連射三箭,射箭的意思就是要驅趕一路上帶來的邪氣。射箭反映出滿族是一個射獵民族,經過幾千年的發展、演變還保留著這個古老的習俗。新娘下轎之後,在左右攙扶下要腳踩紅氈,象徵一生一路永遠走鴻運。接著新郎要用秤桿將新娘的蓋頭揭開,然後拋到屋頂上去,一樁稱心如意的婚姻就這樣上達天神了。撫一撫新娘的發,再摸摸自己的頭,以示夫婦二人白頭偕老。
在庭院中設有供奉天地牌位的桌子。新人在天地桌前對牌位跪拜,稱為"拜天地"。一拜天地,二拜公婆,夫妻對拜。拜完天地進入洞房之前,要跨過一個火盆,寓意將來的日子紅紅火火;還要跨過一副馬鞍,以示全家老老小小平平安安。進入洞房之後,便是要坐帳,也叫 "坐福",所謂"坐福"實際上是"坐斧",將一把新斧子置於被褥之下,新人坐在上面,寓意坐享幸福。小孩子們在一旁會把花生、大棗、栗子等乾果撒在炕上,大棗加栗子表示早生貴子,花生則是希望新娘子日後生男又生女,生女又生男。洞房中還有一項重要的內容,就是喝交杯酒,此外還要吃一些食 物,有的吃麵條,象徵著長壽;有的吃餃子,餃子還要半生不熟的象徵著早生貴子;還有的吃用豆、肉、米做的飯,象徵著家庭興旺、家族興旺。
婚禮漸入高潮,由德高望重的族老在庭院當中為新人唱起了《阿察布密歌》,也就是《合婚歌》,人們把酒和食物拋向空中祭告上天,祝願新郎、新娘合合美美,祝願整個家族興旺延綿。
午間灑宴,以女家客人為尊,稱之為"上親客"。新郎與其父母要出面寒暄,新郎要敬酒謝親。新郎新娘依桌向來賓敬酒拜席。飯後,新娘要為郎家至親"裝煙"、點菸(火),親友須回贈"裝煙錢"。晚間,新郎平輩男女,有鬧洞房的習俗,同新郎、新娘吃、鬧、耍笑,直至深夜。婚後9天,有"回九"之俗,新婚夫婦攜帶酒、糖、魚、粉條等4彩禮物去娘家回拜。稱為"占九"。
滿族的婚姻習俗有著豐富的文化內涵,它是滿族幾千年來豐富多彩的社會生活的一個縮影,它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滿族文化的特點。

盤點中國各族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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