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民族婚俗

少數民族婚俗

少數民族婚俗有羌族婚俗,白族婚俗,傣族婚俗,瑤族婚俗,苗族婚俗,彝族婚俗,仡佬族婚俗,阿昌族的搶親,滿族的婚禮,朝鮮族婚禮婚俗,哈尼族的坐家,納西族婚戀習俗,保全族的宴席曲,彝族婚配,傈僳族婚姻習俗十五種。

羌族婚俗

羌族結婚操辦喜事, 新郎要陪新娘回娘家,娘家要備好“ 回門酒”,親友要向新婚夫婦饋贈禮物,並致詞祝福。羌族民間有的地方還有“逗新郎”的習俗。即在回門酒的宴席上娘家人要給新郎用四尺長的筷子,而且還要在筷子的後面加幾個用馬鈴薯做的筷子墜,要新郎使用這種筷子,隔著幾盞油燈去夾用肉丁和豆粒做成的菜,如果因為筷子長,夾不起菜,或油燈燒著下巴,就要被罰酒,這種活動既是節日聚餐,也是一種娛樂。

白族婚俗

當白族青年男子向姑娘求婚時,姑娘如同意,要向男方送粑粑;婚禮時新娘要下廚房製作“魚羹”;婚後第一個中秋節新娘要做大面糕,並以此表現新娘的烹調技藝。婚禮時講究先上茶點,後擺四四如意(即四碟、四盤、四盆、四碗)席。

傣族婚俗

“趕擺黃燜雞”是西雙版納男女青年以食傳言的求戀方式,即姑娘把黃燜雞拿到市場上出售,如果買者恰恰是姑娘的意中人,姑娘就會主動拿出凳子,讓其坐在自己身旁,通過交談,如雙方情投意合,兩人就端著雞,拎著凳子到樹林裡互吐衷情;如買者不是姑娘的意中人,姑娘就會加倍要價。

“吃小酒”,在男女訂婚時,男方挑著酒菜去女方家請客,當客人散去後,男方由三個男伴陪同和女方及女方的三個女伴,共擺一桌共飯。“吃小酒”講吃三道菜:第一道是熱的;第二道要鹽多;第三道要有甜食。表示火熱、深厚和甜蜜。新房落成要賀新房,先上樓的是小伙子,抬著牛頭,唱祝福歌,壯年男子抬箱子,已婚婦女抱被褥,姑娘們端著飯菜依次而上,然後在火塘上支好三腳架,擺桌置酒備菜,唱賀新房歌,鄉親們還要給主人送一些象徵吉祥的禮物。

婚禮之日雙方家裡都要舉行婚禮,大都先在女家進行。婚宴時,席桌上要鋪上綠色的芭蕉葉,菜餚有象徵吉祥的血旺(白旺)、年糕及各式菜。宴前新郎、新娘要做拴線儀式,即由主婚人用一根白線繞過雙方的肩,又用兩根白線分別拴在新郎、新娘的手腕上,象徵純潔,然後由高齡老人將糯米飯捏成三角形蘸上鹽,置於火塘上的三腳架的頂點上,任其火燒後自然脫落,象徵愛情像鐵一樣堅實。

瑤族婚俗

許多瑤族男女青年都借“耍歌堂”機會進行擇選意中人,一旦男女情投意合,雙方的家長就可通過媒人去說親,並以豬肉和酒為禮品。舉行婚禮時,都要大擺筵席,按傳統習慣,婚宴上必須要請寨老參加,新郎新娘飲交杯酒。

苗族婚俗

在青年男女婚戀過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 糯米飯。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畫有鴛鴦的糯米粑做為信物互相饋贈;舉行婚禮時,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還要請新郎、新娘吃畫有龍鳳和奉娃娃圖案的糯米粑。

彝族婚俗

男女青年訂婚之後,便要進行婚宴的準備。婚宴多用豬、 雞肉,一般不用羊肉(喪事則用羊肉)。滇南石屏彝族有在出嫁前邀集男女夥伴聚餐痛飲之習;滇西的彝族,凡娶親嫁女,都要在庭院巾或壩子,用樹枝搭棚,供客人飲酒、吸菸、吃飯、閒坐,民間把這種用枝搭的臨時棚子稱“青棚”

仡佬族婚俗

男女青年結婚時,男方須請媒人攜帶雞、 酒等物送給女家,如禮物被女方接收,就表示婚姻已經締結。居住在道真等地的仡佬族,在娶親嫁女或宴請賓客時還要辦“三么台”酒宴進行款待,即按特點順序共分三台,第一台稱茶席,喝清茶輔以各種糖果點心和香香(即核桃、板栗、花生、白果、葵花籽等);第二台稱酒席,渴白酒,拌以各種冷盤及酸、鹹、辣醃菜和香腸、鹽蛋等;第三台稱正席,上飯菜,菜中有扣肉吃“大菜”,招待客人時,客人不放筷,主人必須陪到底。

阿昌族的搶親

解放前,搶親是阿昌族青年男女締結婚約的一種形式。阿昌族的青年人或壯年婦女一談起這事,都會滔滔不絕地說出其中的喜悅、感嘆和悲傷。這種搶條現象,在梁河至今仍時有發生。往往是順利的。女方父母緊追不放的情況很少。

搶親一般是由三種原因引起的:一種是男女雙方經過一段時間的自由戀愛建立了感情,而在男方聘媒說親時,女方父母不同意,要將女兒另許他人。這樣,男女青年便私下定好日子,讓男方來搶親。到了預定的日子,男方邀約十幾個精壯的小伙子,在深夜摸進女方家,找到姑娘拉起就跑。這時,姑娘就高聲喊父母,以示自己是被人搶走的。前往搶親的人,兩個人拉著姑娘跑,其餘人在後邊擔任後衛,以阻止追趕的人。由於女方父母毫無準備,寡不敵眾,所以這種搶親往往是順利的。

二是當姑娘和她的意中人的行動已被父母發覺,或是男方走漏了訊息,姑娘的父母不同意,又給姑娘選了另外的小伙子,就會叫自己選中的小伙子趕快來把姑娘接走。於是,小伙子就馬上組織人去,先把姑娘家包圍起來,然後由兩人進家找姑娘,找到後,對她說句“表妹,我來接你了“,說完就由一個把姑娘反背起來,緊緊抓住她的雙手,另一個抬著姑娘的雙腳,拚命往回跑。這時,即便是姑娘的意中人來到,也不能闖入女方家中或半路截取,只能眼巴巴望著姑娘被人搶走。這是阿昌族搶親的一種規矩。

第三種是在戀愛過程中,男女雙方曾立下海誓山盟,但女方中途變心,男方便組織人趁姑娘外出不備之機,半路截住,拉起就跑。這種搶親往往會引起械鬥,造成傷亡。

搶親到家,一進門就放鞭炮,當即拜堂,讓姑娘包上高包頭。當夜或第二天一早要將姑娘領到男女較遠的親戚家住下,有時還要躲進深山老林,直到家裡與女方家長談判結束,才能雙雙回家。

因雙方終要結成親戚,所以無論原來怎么鬧,男方在搶親後第三天仍要聘請媒人向女方父母求和說親。求和說親儀式在女方家裡舉行,女方家一律不負責招待,要由男方家負責招待,並付給女方家的說客工錢。因此,男方除請個說客外,還要請一個燒菜做飯的。談判時間一般三至六天。在這期間,男女代表都要進行激烈的討價還價。但一經達成協定,雙方都既往不咎,和睦相處,常來常往,親如一家。

滿族的婚禮

滿族婚禮既帶有本民族濃厚的特點,又融合了不少漢民族的風俗禮節,一般地講要經過以下程式:訂婚:滿族青年男女訂婚有兩種形式。一是男女青年的家長是熟人或朋友,相互了解,有意做親,便托媒人給子女許訂終身,有的是男方向女方求婚,有的是女方向男方求婚。另一種是男女雙方互不認識,托媒人為子女訂婚,並由媒人轉交雙方的“門戶貼“,開具雙方的旗佐、履歷、姓氏、三代。此外,還要互相檢驗生辰八字。

放定:即遞財禮。分放大定和放小定兩種。放小定是未來的媳婦拜見姑母兄嫂等男方家至親時,得到財物。放大定叫做“過大禮”,俗稱“下大菜”,就是選擇吉日,男方將聘禮送到女方家。結婚前一日,送親的要喝“迎風酒”。新娘則離家到男方借好的寓所住宿,俗稱“打下發”。次日清晨,女方家用彩車送親,由其哥哥護送。彩車到新郎家時,洞房門前的地上放有一火盆,讓喜轎車抬著新娘從火盆上經過,俗稱“過火避邪“。為趕走或殺死隨轎而來的鬼怪,新郎要向轎門虛射三箭;也有實射的,但一般都是朝轎底射,以免傷著新娘。接著,新娘被人扶出轎來到天地前,同新郎一同向北三叩首,俗稱“拜北斗”。拜完北斗後舉世聞名行“撇盞”儀式。即頭戴紅蓋頭的新娘和新郎,面朝南跪在院中神桌前,桌上供豬肘一方、酒三盅、尖刀一把,薩滿單腿跪在桌前,一面用滿語念經,一面用尖刀把肉割成片拋向空中,同時端酒盅齊把酒潑到地上。主要目的是乞求上蒼保佑新婚夫婦,使他們子孫滿堂,白頭偕老。舉行完以上這些儀式後,新娘由全科人(即父母子女俱全的人)攙進洞房。新娘過門坎時,在門坎上放有一副馬鞍,新娘必須從上面跨過去。新房的床鋪必須全科人鋪設,洞房鋪好後要在房內奏樂,稱“響房”。新娘入洞房時,一小女孩手拿兩面銅鏡,對新娘照一下,然後把銅鏡掛在新娘的前胸後背。接著,另一小女孩遞過兩隻錫壺,裡面盛有米、錢等,新娘或抱在懷裡,或夾在腋窩,俗稱“抱寶瓶”,又叫“抱保媒壺”。當新娘在床上坐穩後,新郎用秤桿把罩在新娘頭上的紅布揭去,叫做“揭蓋頭”。接下來便是夫妻喝交杯酒,吃合喜面、長壽麵或子孫餑餑等。

朝鮮族婚禮婚俗

中國的朝鮮族是17世紀末到19世紀中葉,陸續從鄰國朝鮮遷來。在吉林省延邊和東北各地定居。由於歷史上朝鮮族和漢族長期友好往來,所以朝鮮族的風俗習慣,除保持了原有的文化傳統外,也受到漢族文化的影響。甚至在婚俗方面漢族有些早巳廢止了的婚俗,在朝鮮族近代婚俗中仍然保留著。如漢族原來實行的“六禮”習俗,在朝鮮族中常常被安排得井井有條,嚴格認真地執行。

朝鮮族十分重視人生儀禮中的冠、婚、喪、葬四大儀禮。青年男女只有舉行過冠笄之禮後,才可以選擇配偶。托媒說親也嚴格按納彩、問名、納吉、納幣(納徵)、請期、親迎六禮程式進行。親迎時的儀禮先在女家舉行。

朝鮮族舉行婚禮時,新郎要身穿禮服,接受囑咐,辭別父母,親自騎馬到女方家去迎親。一路上,有一位手捧雙雁的“雁使”,走在迎親隊伍的最前邊。迎親者到了新娘家,要舉行一系列儀式。其中有一項儀式是在“新郎房”前舉行的。

通往“新郎房”的路上鋪著毯子,伴郎交給新郎一把系有白綢子的扇子,雁夫將木雁放在毯子上,要求新郎用扇子把木雁推向台階。如果不小心推翻了木雁,就會受到人們的譏笑。朝鮮族的推雁儀式和六禮習俗一樣,是一種古俗。它用象徵儀式,祝新郎新娘像大雁一樣白頭偕老。

中國朝鮮族中向來有“南婚北喪”的說法。南,指“南道人”。即從朝鮮南部遷來的人;北,指“北道人”,即從朝鮮北方遷來的人。南道人多居住在中國的遼寧省和黑龍江一帶,北道人多居住在吉林省延邊一帶。南婚,是指南送人注重婚禮,儀式繁雜而隆重。現在朝鮮族婚禮中,女嫁男娶同時進行。但在過去則不然。在男道人的婚裕中,新郎要先嫁到新娘家,等過了一段時間後,再把新娘娶回家。朝鮮語稱這種婚份為“罕孔納得里”《三國志)載:“高句麗人,其俗做婚姻,言語已定,女家做小屋於大屋後,名‘婚室’。昏暮至女家戶外,自名跪拜,乞得就女宿。如是者三。女父母乃聽使就小屋中宿。傍頓錢帛。至生子已大,乃將婦歸家。”這就是說,“罕孔納得里”是一種“兩次婚”婚俗。即先過“從妻居”生活,後過“從夫居”生活。但它和雲南省布朗族的“兩次婚”不同。布朗族的兩次婚,是古老的“不落夫家”習俗的一種表現,即婚禮後新娘返回母家長期居住,等過了幾年或生了第一個孩子後再回婆家居住,回來時要舉行婚禮。而朝鮮族的“罕孔納得里”則是“從妻居”和“從夫居”婚俗的一種複合形式。

哈尼族的坐家

居住在滇南哀牢山上的葉車人(哈尼族支系)的婚禮多在黃昏時分舉行。姑娘出嫁的時候,需要一個年齡相當、美貌而乾淨(家中父母兄弟健在、無死於非命者)的女郎作伴娘.謂之“陪婚”,葉車語稱做“米確”。新娘接到夫家先要進入大房,向供桌上方象徵祖先歇腳處的一塊籬笆叩頭,再向酒席上長輩和歌手行埋頭禮,然後要吃下新郎親手遞來的一碗半生飯,表示心甘情願,海枯石爛不變心。當晚,新娘與伴婚女郎在新郎的“公房”里過夜,一般拒絕與新郎同居。據說,新婚之夜新郎新娘同居者,今後的愛情生活會不長久。

保全族的宴席曲

保全族婚禮之夜,全村男女老少都要來鬧婚宴並唱宴席曲。此時,青年們都聚集到男方家院子裡,圍著火堆,由幾十個能歌善舞的小伙子,手拉手,肩靠肩,邊唱邊跳,觀眾也隨著節拍和之,使本來就喜氣洋洋的婚禮之夜更增添了歡快的氣氛。宴席曲的歌詞動聽,曲調優美,歡快明朗,邊舞邊唱,深受保全人的喜愛。

納西族婚戀習俗

納西族實行一夫一妻制,禁止同家族的人結親。男女一般二十歲左右結婚,早婚現象較少。舊時,婚姻講究門當戶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並盛行姑舅表儔婚配習俗。結婚一般要經過訂親、請酒、舉辦婚禮等程式。訂親,納西語“日蚌”,意為送酒,男孩長到五六歲,父母便托媒人帶一壺酒到適合的女方家為兒子說親,雙方父母同意後,待女孩長到十歲左右便擇吉日訂婚。之後男方家要向婦家行“小酒”、“大酒”等禮,每年端午中秋、冬至等節都要到女方家送禮。結婚儀式有不見天之俗,在天井搭大帳篷,下鋪松毛,扎迎親牌坊。女家閉門,隔門唱盤問喜歌,答唱對頭方開門迎入,接親者即撤“開門錢”。新娘邊祭祖先、告別父母親友,邊哭泣表示捨不得離開娘家。新娘進夫家大門時,必須跨過門檻下右的馬鞍,以此表示成為男家的成員了。

彝族婚配

以前,彝族實行嚴格的同族內婚、等級內婚、家支外婚、姑舅表優先婚〈姨表不婚及轉房制等習俗。現在,彝族青年男女多自由婚配,但無論自由戀愛或父母作主,均有說媒、訂婚、迎親、回門四個程式。彝族姑娘在15歲前,穿的是紅白兩色童裙,梳的是獨辮,一般在15歲,就要舉仔一種叫“陝拉爾“的儀式,意即換裙子、梳雙辮、扯耳線,標誌著該女子已經長大成人,可以談情說愛了。這時姑娘要穿紅、藍、白、黑等對比強烈的三接或四接拖地長裙,將單辮梳成雙辮,戴上繡滿彩花的頭帕,還要將童年時期穿耳的的舊線扯下,換上銀光閃閃的耳墜。彝族男女青年主要通過火把節、婚嫁喪事和一些傳統的聚會進行交際。每當一方看中了自己的情人,就會主動去接近,並站在離對方不遠處,拿出口弦彈奏,通過含蓄而流暢的音樂鏇律取悅對方。而對方一經接到求愛的暗語時,也會迅速取出自己的口弦對彈。如此經過多次秘密交往,雙方就約定時間,回去告訴自己的雙親。待老人許可後,擇定一個良辰吉日,由男方家請一位長者,背上一壇酒,前往女方家去說親。

傈僳族婚姻習俗

傈僳族世代居住在大山深處或靠山倚水之地,很少與其他民族通婚。締結婚婚的就是本氏族內的人,但不是同一家族內的人。雖然這些地方曾遺存原始的轉房習俗,但為數很少,演變的也快。普遍的婚姻形式就是一夫一妻制,且遵循男娶女嫁、幼兒與父母同住的習俗。1949年前,男女青年在節慶歌舞中可以自由結識,但婚姻締結對象的選擇卻只能順從父母的意志,有的自由戀愛者只好以逃婚來實現自己的願望。1949年後,包辦婚姻逐漸轉變為自由婚姻。傈僳族是個尚酒的民族,求婚時,以酒為禮,媒人斟酒給女方父母,女方父母喝下了酒,就意味著同意了婚事。據說傈僳族音節文字創造者哇忍波年輕進因家境貧寒,無酒求親,新事一度擱置,後來幸虧舅舅送來了酒,才得以締結姻緣。這酒顯然是通向幸福的一種橋染。是傳情達意的媒介。雙方決定姻緣後,男方還要送上聘禮,由媒人作中介議定,以牛為象徵性的名目,實際上往往以鍋、酒、布、獸皮等代替,有貧寒者甚至無替代之物,但也可以婚後補送。送過聘禮,便選一個日子,男婦雙方家人親戚聚集在一起,又以酒為願。定婚者所喝之酒就稱“同心酒”,以此象徵心與心相連,再難以分離了。舉行婚禮時,男女雙方家庭宴請賓客,迎親隊伍帶酒、饅頭、豬肉和象徵著光明和松明往女方家,隊伍中必須有舅舅和媒人。到女方家後,迎親者邀眾對歌跳舞,形成一種熱鬧的氣氛。次日,新娘離家,多由母親陪送,送親隊伍相隨,有有還邊走邊歌,在男方家門口又要隔門對歌。新人進門,拜認公婆。此後歡宴賓客,到晚上,就在院中燒燃箐火。村人圍火歌舞,常常酒酣歌暢,舞樂人樂,不知夜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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