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蘇力

朱蘇力

朱蘇力,男,漢族,江蘇省東台市人,1955年4月1日生,中共黨員,教授,博士學歷,博士生導師,2001年至2010年任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北京大學法學院學位委員會主席,校學術委員會委員。山東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兼職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所、天則經濟研究所兼職研究員等。1997年當選北京市海淀區人大代表。研究方向為:中國法律、西方法律史、美國商稅法、法社會學、美國法律制度、法哲學、法律經濟學分析、比較法、比較法律文化。

基本信息

個人簡歷

朱蘇力朱蘇力
祖籍江蘇東台,1955年4月1日出生於安徽合肥。

1970年12月入伍做炮兵,擔任測繪工作,1976年6月退伍,仍做測繪工人。

1978年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1982年畢業後在廣東海關短暫地就職兩年,再入北京大學研究生院,師從張國華教授攻讀中國法律思想史。

1985年,赴美自費公派留學,先後就讀於加州McGeorge School of Law和Arizona State University,獲LL.M(1987,美國商法與稅法)、M.A(1992,美國法律制度)和Ph.D(1992,法律的交叉學科研究)學位。

1992年歸國,任教北京大學法律系;1999-2000學年在哈佛燕京學社和耶魯法學院任訪問學者;2001年至2010年任北大法學院院長。

履歷

教育經歷

1978年—1982年 北京大學 法學 本科

1984年—1985年 北京大學 中國法律思想史 碩士

1985年—1987年 Pacific McGeorge School of Law 美國商法與稅法

1985年,赴美自費公派留學,就讀於加州McGeorge School of Law,獲LL.M(1987,美國商法與稅法)學位。

1987年—1992年 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 法學

工作經歷

1992年—至今 北京大學法學院 原院長

1992年歸國,任教北京大學法律系,先後任講師(1992)、副教授(1994)、教授(1996)和博士生導師(1997)。1999年任法學院學術委員會主席、校學術委員會委員、法學院副院長;2001年-2010年任院長。

研究領域

法學理論、法律經濟學、法律社會學、社會制度等

成就榮譽

學術成就

著作:獨著9本、獨譯著21本、主編3本

論文:200餘篇

其他事項

長江學者

個人作品

主要作品
分類 書名 出版社 出版時間
著作 《 法治及其本土資源 》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1996年
《閱讀秩序》 山東教育出版社 1999年
《學問中國》(與 趙汀陽 、汪 丁丁、 盛洪 等合著) 江西教育出版社 1998年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中山大學出版社 1999年
《20世紀的中國:學術與社會》法學卷(與 賀衛方 共同主編,與強世功、賀衛方、 李貴連 、方流芳、 張志銘 合著)。 山東人民出版社 1999年
《規制與發展》(主編,與 葛雲松 、張守文、 高丙中 合著) 浙江人民出版社 1999年
《送法下鄉――中國基層司法制度研究》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0年
《波斯納及其他——譯書之後》 法律出版社 2004年
《批評與自戀——讀書與寫作》 法律出版社 2004年
《道路通向城市——轉型中國的法治》 法律出版社 2004年
《也許正在發生——轉型中國的法學》 法律出版社 2004年
《法律與文學》 三聯書店 2006年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增訂版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7年
《走不出的風景:大學裡的致辭,以及修辭》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11年
譯著 《法律的運作行為》(與 唐越 合譯)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1994年
《法理學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1994年
《憲政與分權》 三聯書店 1996年
《美國憲法在海外》 三聯書店 1996年
《憲政與民主》( 潘勤 、謝鵬程譯,朱蘇力校) - 1996年
《司法過程的性質》 商務印書館 1998年
《國家篇·法律篇》( 沈叔平 、蘇力譯,蘇力校) 商務印書館 1999年
《法律和道德理論的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1年
《超越法律》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1年
《法理學問題》(重譯本)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1年
《性與理性》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2年
《正義/司法的經濟學》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2年
《無需法律的秩序》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3年
《法律經濟學文獻精選》 法律出版社 2006年
《法官如何思考》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8年
《並非自殺契約:國家緊急狀態時期的憲法》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10年
代表論文 學術批評鍛造學術精品,科學中國人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關於馬歇爾訴麥迪遜案的故事, 比較法研究
後現代思潮與中國法學和法制——兼與季衛東先生商榷,法學
北大公開課 《法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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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事件"

朱蘇力朱蘇力

2004年7月9日,新語絲網站刊登河海大學法律系講師

甘德懷的來信《我的北大考博經歷》,陳述從2004年3月13日到6月14日,參加北京大學法學院法理學博士生入學考試的過程,以及與校方交涉的過程。甘德懷在博士生入學初試(筆試)中,以考分名列第一、且是惟一全部通過國家考分線的學生的身份,參加了4月的複試(面試),但最後沒有被錄取。被錄取的兩位學生,筆試中的外語成績均低於國家規定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分數線。甘德懷在信中表達了對他所參加的這次博士生入學考試程式及實體是否公正的質疑。

同年7月12日,朱蘇力致信新語絲網站《關於甘懷德同學面試情況的說明》,陳述了本次法理學博士面試過程中的幾個問題,包括生源、程式、試題、面試後的選拔,以及在結果公布後他與甘德懷的交涉。指出:甘德懷的落選,緣於他“面試問題均沒有給出與問題相關的學術性回答。面試小組給他的面試成績為不及格”,“並不存在歧視外校或外系考生的問題”。

同時,朱蘇力還說明:世界各已開發國家的博士生錄取制度,都不採取考試方式,而普遍採取選拔方式。但由於中國是開發中國家,社會的信任度不高,採取選拔制的相關制度條件還不具備,因此,“不得已”採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但“從理想狀態來說,這一制度注定是不完善的,而且必然會帶來人才遴選和制度規定之間的種種矛盾”。

朱蘇力表示北大一貫歡迎外校和外系優秀學生報考,希望“甘懷德同學努力提高自己的學術修養,繼續報考,不要輕易放棄自己的學術追求”。自此,網路和平面媒體掀起對此事件的討論,網友們將此事件冠以“甘朱事件”或“德懷門事件”的名稱,紛紛發表個人對此類事件的觀點。朱蘇力的學生許志永、侯猛等發表為老師辯護的文章,指出招博士生並不同於招本科生,不能以筆試考分高低為主,而應主要考慮考生的學術修養和潛力;朱蘇力在中國法學界是一位德高望重、腳踏實地的學者,不應以這種方式和這次考試的結果對他的人格產生任何批評。

而甘德懷的支持者們則普遍認為:再差的規則,也好過沒有規則;既然有了“筆試通過方可進行面試”的規則,就應嚴格遵守,不應以任何理由進行踐踏。 同時,甘德懷的經歷引起共鳴,部分有同樣命運的人在網上揭露自己所知道的考研黑幕。

同年7月21日、27日,幾乎從不接受媒體採訪的朱蘇力,接受了上海《東方早報》和北京《新京報》的採訪,再次重申:“不錄取甘德懷是個正確決定”,而自己能夠做出這個決定,是“制度給了我這樣的權力”。同時,他仍然認為,現行中國博士生招考制度不利於真正優秀人才的選拔,他希望為了學術的發展,今後能賦予博士生導師更大的權力。在接受《新京報》的採訪時,朱蘇力直接表示:不歡迎甘德懷再次報考他的博士生。

同年7月27日,北大學生匿名在網上揭露“甘朱事件”背後的另一黑幕:朱蘇力錄取的第三位博士生龔文東,根本沒有參加面試,他的身份是北大法學院行政副院長。自此,“甘朱事件”超越了甘和朱的範圍。龔文東的進入,導致“挺朱派”緘口,朱蘇力沒有對這位考生的情況和考試過程發表任何公開說明。

評價

在當代中國法理學界,朱蘇力也許是影響最大也最具爭議的學者之一了。

朱蘇力對美國現實主義司法和法學傳統譯介,尤其是主持譯介波斯納文集,貢獻突出。

朱蘇力將法制的實踐從遙遠的鄉村帶入了現實的司法改革,提供了頗為不同的對中國司法制度的理解、解釋和構想(主要的研究成果結集在《送法下鄉》中);不過對司法改革的深入研究似乎也迫使他將中國法治實踐的主要戰場帶到了城市,如其《道路通往城市》的書名所暗示的。

相當一部分學者質疑朱蘇力所主張的現實的秩序是否就是“善的”或“正當的”。與此同時,也有學者質疑他所描繪的是否只是基於某種立場需要才被描繪出來的現實。如果拋開上述爭議,朱蘇力對中國法律法理學研究從主題、內容到方法(尤其是法律社會學方法的運用)無疑都作出了很大的貢獻。他也開創了中國的法律與文學研究(相關論著結集為《法律與文學》)以及法學的知識社會學的研究。無論如何,我們可以說,在朱蘇力之後,中國的法理學變得不一樣了。——陳頤

第八批長江學者名單

“長江學者獎勵計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香港愛國實業家李嘉誠先生為提高中國高等學校學術地位,振興中國高等教育,共同籌資設立的專項計畫。該計畫包括實行特聘教授崗位制度和長江學者成就獎兩項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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