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總

把總

把總為明代及清代前中期陸軍基層軍官名,也可稱為百總。

簡介

(圖)把總把總

把總為明代及清代前中期陸軍基層軍官名,也可稱為百總

官名。明駐守京師兵,分三大營,統兵官中有此官;各地總兵屬下軍官亦有此官,位次守備。明初多以功臣、外戚充任。後職位日輕,至清代成綠營兵低級軍官。秩正七品,位次於千總;京城巡捕五營統兵官亦設。又四川雲南甘肅貴州的土司官中有土把總。

各地總兵之下,也分設把總領兵。清代綠營軍制,營以下為汛,設把總分領,職位次於千總。京師的巡捕五營也設有把總。又川、滇等省的土司官有土把總一職。

明清兵制員額皆有異動,若以清綠營為例,軍階由高至低分別為提督、總兵、副將、參將、游擊、都司、守備、千總及把總。其中,游擊就在總兵(主管四至五營;約800至3000名士兵)轄下基層武官。與參將、都司、守備等武官一同統轄六百至兩百的營兵力。把總就是受其轄下,在清朝為正七品武官;統領汛(兵力從十數名到百名)兵制單位的武官職位。

清末,慈禧太后主持軍隊改革;並委袁世凱訓練新軍,而袁世凱主導之《新式陸軍章程》內,把總取消不再稱呼。

以棟軍而言,把總可以是正規軍營主官。作戰時配加數營鄉勇,其人數相當於現今的一個團或旅,具有獨立作戰之能力。近代有部份學者指出,把總僅等同於現代“士官”階級。[1]但尋遍各國軍制,未有士官兼任營長,戰時率領數營且能獨立作戰的狀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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