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調論

協調論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人文地理學研究的方法和技術手段有了重大革新,一種新型的人地關係觀點——協調論脫穎而出。謀求人地協調的思想雖然由來已久,但是作為一種理論提出來卻還只有短暫的歷史。60年代以來,人們目睹了地球面臨的種種危機,開始日益重視與自己生存環境之間的協調,人地關係研究中的協調論也就逐步被公認。協調論是在過去種種人地關係理論的基礎上發展起來並不斷完善的,它一方面使人類活動更能順應地理環境的發展規律,更能充分合理地利用地理環境;另一方面,要對已經破壞了的不協調的人地關係進行調整。協調論的提出是當代人文地理學在理論和方法上的一大創新。在人地關係上,協調論的形成奠定了現代地理學的統一性與綜合性特點的基礎。協調論思想產生後,很快受到各國學者的贊同。協調論主張分析人與環境關係,以謀求自然環境與人類生活之間的和諧為目的,可以說,是在人們看到環境惡化、資源短缺等問題越來越嚴重地阻礙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形勢下,對人地關係認識的一個新的提高。

概述

人地協調人地協調

人地關係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而發展,先後經歷天命論、環境決定論或然論、協調論等認識階段。

作為地理學的理論概念的“人地關係”應當是:“人”,是指社會性的人,是指在一定生產方式下從事各種生產活動或社會活動的人,是指有意識地從事同自然進行物質交換而組成社會的人,是指在一定地域空間上活動著的人。“地”,是指與人類活動有密切關係的、無機與有機自然界諸要素有規律結合的地理環境,是指在空間上存在著地域差異的地理環境,也是指在人的作用下,已經改變了的地理環境,即經濟文化、社會地理環境。“人地關係”,就是指人類社會不停地向前發展,人類為了生存的需要,不斷地擴大和加深改造與利用地理環境,增強適應地理環境的能力,改變地理環境的面貌,同時,地理環境也更加深刻地影響著人類活動的地域特徵和地域差異。

人類不同於生物圈內其他一般的生物群,人類具有思維能力,他不但對環境具有適應能力,還能積極地改造生物圈,在某種程度上使之適應於人類生存發展的需要。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人類改造自然的能力也相應增強。

在與自然界的接觸過程中,人是能夠發揮巨大的主觀能動作用的。通過實踐,人類能夠改造自然、改造社會,利用自然和社會力量來為人類謀利益。但是,這種主觀能動性的發揮必須以尊重客觀規律為前提。恩格斯早就提醒說:“我們必須時時記住:我們統治自然界,決不能象徵服者統治異民族一樣,決不能象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樣。相反地,我們同我們的肉、血和頭腦一起都是屬於自然界,存在於自然界中,我們對自然界的整個支配,僅僅是因為我們勝於其它一切動物,能夠認識和正確運用自然規律而已。如果不尊重客觀規律,違反客觀規律而任意行動,那就一定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 人既是環境的產物,在一定意義上講,也是環境的塑造者。要使人類同環境協調發展,就要解決人類同環境對立的矛盾,促使人類與環境的統一。

提出

協調論協調論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人文地理學研究的方法和技術手段有了重大革新,一種新型的人地關係觀點——協調論脫穎而出。謀求人地協調的思想雖然由來已久,但是作為一種理論提出來卻還只有短暫的歷史。60年代以來,人們目睹了地球面臨的種種危機,開始日益重視與自己生存環境之間的協調,人地關係研究中的協調論也就逐步被公認。協調論是在過去種種人地關係理論的基礎上發展起來並不斷完善的,它一方面使人類活動更能順應地理環境的發展規律,更能充分合理地利用地理環境;另一方面,要對已經破壞了的不協調的人地關係進行調整。
協調論的提出是當代人文地理學在理論和方法上的一大創新。在人地關係上,協調論的形成奠定了現代地理學的統一性與綜合性特點的基礎。
協調論思想產生後,很快受到各國學者的贊同。協調論主張分析環境關係,以謀求自然環境與人類生活之間的和諧為目的,可以說,是在人們看到環境惡化、資源短缺等問題越來越嚴重地阻礙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形勢下,對人地關係認識的一個新的提高。

含義

人地協調人地協調

協調,或譯和諧。和諧一詞起源於希臘文harmonia,意即聯繫、勻稱,是指客觀事物諸方面的配合和協調,亦即指自然界多樣性中的統一。和諧一詞,英語為harmony,俄語為Гашоия。是指各種物質運動過程內部各種質的差異部分、因素、要素,在組成一個統一整體、協調一致時的一種相互關係和屬性。協調作為一種相互關係和物質屬性,具有三個重要點:
第一,協調是一個整體概念,物質內部單獨一個孤立的組成要素不能構成為協調。因為協調統一體中,除了要素的量的差異以外,還有質的對立或區別,各組成要素內部及相互間的作用和聯繫。協調統一體是一個其內部具有各種有機聯繫的整體。
第二,各個組成部分、要素、因素之間不是雜亂無章的關係,而是有機的聯繫,並表現為協調一致性、對稱性和有序性。根據協調原理,自然界物質及其運動過程內部各組成部分、要素之間的比例協調性和結構有序性是其內部關係協調統一的標誌。首先,協調統一體各組成成份、要素之間不是雜亂無章、彼此孤立的,而是互為條件、緊密聯繫、互相依賴、相互作用的;其次,各組成部分、要素之間是協調一致的關係,具有一定的、互相搭配合理的數量比例;再次,在協調一致中建立平衡、有序的整體結構,使得整體各組成部分、要素之間的空間配置、排列順序表現出一定的規律性;最後,在有機統一整體中,各組成成分、要素相互促進,向著結構越來越合理的方向發展。
第三,協調不是“調和”、“停滯”,也不能簡單地歸結為“共性”,協調不能取消事物的矛盾鬥爭和事物之間的差異性,協調是事物對立面的統一,差異中的一致。協調統一體所表現的規律性,其內容不是單一的,而是複雜多樣的,包括物質系統整體上的特徵和規律性;物質系統內部各對立、矛盾部分的本質聯繫,以及不同物質系統所組成的和諧整體內部的規律性,等。

產生

環境問題水災問題

地球上自出現人類以來,已經有幾百萬年的歷史了,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里,人類在脫離了動物界之後,依靠勞動和雙手,開始逐步支配自然界的一切,儘管人類還只剛剛開始學步,並沒有萌發人地之間關係的思想,但是人類卻在有意無意之中掠奪自然,破壞自然了。
原始時代與現代文明時代相比,人類對自然界的掠奪和破壞的規模與深度都是無法比擬的。原始時代的人類過著刀耕火種的生活,他們放火把森林燒毀,然後種植農作物,直到土地肥力消退,又去焚燒另一片森林。但是,他們也有一定的規律性,在棄耕若干年後,待這片土地上又長出灌叢以後,才開始另一番輪墾。而在原始狩獵民族中,他們對於狩獵常加以限制,例如對於某些行將滅絕的動物,在一段時期內禁止捕獵。
工業化以後,人類對生存的這個星球的破壞便日益加劇。礦產資源被毫無節制地用現代化手段開採出來,以至許多礦藏面臨著枯竭的危險。據科學家計算,19世紀中葉至20世紀中葉100年間世界能源消耗總量為過去幾千年的一半。對土地資源的破壞也是十分嚴重。當歐洲人到達他們的殖民地以後,他們對土地的耕作利用在性質上完全同原始時代的人類一樣,而且他們在更為廣泛的面積上濫用著土地,他們用極小的費用來取得土地的報酬,逐漸使土地的肥力耗掉。大面積的機械化耕作使土壤受到嚴重侵蝕,全世界河流每年把大約240億噸泥沙帶入大海,每年由西風吹到大西洋的北非泥沙達4億噸,全世界受到沙漠化危害的土地面積達30億公頃,幾乎是陸地面積的1/4,其中60%的牧場和靠雨水的耕地以及30%靠灌溉的耕地都不同程度地沙漠化了。世界上每年沙漠化的土地達600萬公頃。
1830年開始,美國開始在其東部地區濫伐森林,在其西部地區濫墾草原和過度放牧,最後釀成了“黑風暴”事件。1934年一場“黑風暴”從西部大草原乾旱地區颳起,席捲了美國大陸的2/3,灰黃色的塵霧瀰漫天際,總計颳走了3億多噸塵土,遍及美國10多個州,毀壞了許多農場。
科學發展到現在,人類已經清楚地了解到保護森林的益處和重要性,它不僅是一種寶貴的人類日常生活必須的物質財富,而且在保護農田、改善氣候、減輕水災和污染等方面有許多有益的作用,人類雖已知道濫伐森林的危害,但是地球上的森林卻還在以每分鐘20公頃的速度消失著。亞洲非洲美洲熱帶森林每年被毀分別為850、890和400萬公頃。在過去的150年內,南美洲的哥倫比亞砍伐的森林面積達1500萬公頃,使200萬公頃土地沙漠化,200萬公頃土地水土流失,致使每年有21萬公頃土地顆粒無收。如果按目前森林減少的速度持續下去,地球上現存的500萬物種中有15—20%或更多的將遭滅絕,這種速度是自然滅絕的一千倍。
世界人口急劇增加,各種資源日益減少和感到匱乏,人們對自己生活的環境越來越關注,人類對更為豐富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的追求與資源、環境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尖銳,“救救地球”、“拯救人類”的呼聲日益響亮。於是,謀求人地關係協調的觀點便應運而生,得到了包括地理學家在內的許多科學家的提倡。《聯合國世界自然保護大綱》提出:“地球是宇宙中已知具有生命的唯一地方,由於人類活動,人口及消費量的增長,不斷減少了地球維持生物的能力,並逐漸損害到人類本身的生存和繁榮。如果不建立一個新的國際秩序,不控制人口,不通過一項新的環境法,則人類與地球的關係將繼續惡化。”1972年和1979年在斯德哥爾摩舉行的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和資源、環境、人口相互關係座談會上,主張將人口增長與經濟發展速度,同自然環境和資源的保護協調起來。1980年9月在東京舉行的24屆國際地理學會議上,擔任大會主席的英國倫敦大學教授M.J.懷斯在開幕式中指出:“在今日世界人口日增,環境變化急劇,資源匱乏和自然災害頻繁的處境中,如何去協調自然環境和人類文化生活的關係,已成為國際地理學界所面臨的主要任務。”
1991年6月,在北京召開的有41個國家參加的“開發中國家環境與發展部長級會議”,通過了《北京宣言》,指出:我們對於全球環境的迅速惡化深表關注,這主要是由於難以持久的發展模式和生活方式造成的。人類賴以生存的基本條件,如土地、水和大氣,正因此受到很大威、脅。嚴重而且普遍的環境問題包括空氣污染、氣候變化、臭氧層耗損、淡水資源枯竭、河流湖泊及海洋和海岸環境污染、海洋和海岸帶資源減退、水土流失、土地退化、沙漠化、森林破壞、生物多樣性銳減、有毒物品擴散和管理不當、有毒有害物品和廢棄物的非法販運、城區不斷擴展、城鄉地區生活和工作條件惡化特別是衛生條件不良造成疾病蔓延以及其他類似問題。而且開發中國家的貧困加劇,妨礙他們滿足人民合理需求與願望的努力,對環境也造成更大壓力。我們確信環境保護和持續發展是全人類共同關心的問題,要求國際社會採取有效行動,並為全球合作創造機會。根據聯合國大會第44/228號決議,1992年在巴西召開了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大會產生了《地球憲章》和《二十一世紀行動議程》。
在地理學中,謀求人地關係協調的思想由來已久,古代的地理著作和近代地理學家的論著中都曾包含這種觀點。李旭旦曾明確地指出:人地關係的協調是當代人文地理學的新課題。他還指出:“在人地關係上,已經形成了人與環境間的‘和諧論’,從而奠定了現代地理學的統一性與綜合性。……和諧論主張分析人與環境的關係,以謀求自然環境與人類生活間的協調。它已成為人文地理學理論的一大革新。70年代以來,分析並協調人與環境的關係正成為人文地理學的新課題。”吳傳鈞也早就提出,協調好人和自然的關係是當務之急。

依據

協調理論協調理論

研究人地關係的協調,其哲學依據主要表現在下列兩個方面:
第一,物質世界統一性原理是協調論重要的哲學依據。馬克思主義認為,客觀世界是統一的,但這種統一是有差別的統一。不是一種因素統一於另一種因素,而是多種因素統一於一個有機整體。因此,所謂統一,就是多樣性、差別性中的統一,多樣性是統一性的前提和基礎。自然界統一性多種多樣,有縱向深層次的懸殊很大的各種大統一和小統一,有橫向水平的大統一和小統一,有不同等級、不同層次的各種物質運動形式之內或運動形式之間的統一。
第二,對立統一規律是協調論的堅定基礎。對立統一規律認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不論是自然界,還是人類社會中,都是一個對立統一體,其內部都不存在絕對的統一,而是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差異和矛盾。協調本身包含差異、對立和矛盾,在沒有對立、沒有差異的物質內部,是談不上協調的。所以協調必須以差異、對立為前提。協調中既有相互適應,又充滿著相互作用和矛盾鬥爭,在一定的條件下,適應和矛盾會向各自相反的方向轉化。在每一次相互轉化過程中,會出現一種特殊的具有新質的、協調一致的整體,這是一個穩定、平衡的、具有新功能的整體。

原則

生態原則生態原則

人類要在地球上實現人地關係的真正協調,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多級協調 整個人類社會、人類活動乃至人體本身,都與環境處於不可分離的相互滲透的物質能量的普遍聯繫與交流之中。人類是生態系統的最高層次,全球地理環境是生態圈的根基。由於地球表面存在著不同層次的區域差異,包括自然環境要素組合差異、人類文化的差異等。人地協調方式存在著各種地理空間的區域性協調,包括全球性人地協調、區域性人地協調與局地的人地協調等三個空間層次。人類應根據相應的人地協調空間層次,建立多級協調體系,既有巨觀的戰略、中觀的決策,又有微觀的行動措施
重點協調 重點協調,應從區域矛盾的主次兩個方面來理解。從區域的角度看,各個地區人地協調的狀況和人地失調的程度大不相同,有的區域人地關係較協調,有的地區則矛盾很突出。因而,在協調人地關係時,一定要突出重點,兼顧一般,重點整治人地關係嚴重失調地區,同時要抓住導致或可能影響人地關係失調的主要矛盾,集中力量,予以解決。
同步協調 無論巨觀、中觀和微觀協調,還是重點協調,必須在時空上密切配合和互相聯繫,才能成功。第一是存在著全球環境問題。雖然環境問題眾多,如土壤流失、土壤退化、物種滅絕、水澇、乾旱等,但這些問題一般都在國家或區域範圍內採取了補救行動。然而,大氣海洋等屬於人類共有的全球資源,大氣污染、溫室效應、臭氧層空洞、公海的污染等,這些問題並不是某一國家或某一地區能夠解決的,所有國家必將不可避免地需要參與解決這些領域內的問題。第二,協調人地關係的方法同步實施。人與地兩方面可建立全國性人口機構,實行有關人口政策。防止生態系統破壞,減少人類活動對環境產生的污染等。

統一協調 統一協調是從全局出發,統籌兼顧人地關係的各個方面,既要發展生產,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又要保護環境;既要注意眼前利益,又要充分考慮人類長遠利益。
綜合協調 地球上的自然系統是一個有機統一的整體。組成自然系統的各個要素之間是相互聯繫、相互制約和相互滲透的。當自然系統的某一部分被改變時,系統的其它部分就要調整變化。
人類所謀求的,只能是人類社會與整個自然環境的綜合協調,而不可能是與其中某一要素之間的所謂協調。例如,為了建設需要,決定堵截一條河流,就必須深入了解這個自然系統部分改變後的副作用,了解築壩將會如何影響下游的侵蝕和沉澱作用,地下水系統將會有什麼反應,遠離水壩的沿海灘涂將會受什麼影響,海生和陸生的生物將會有什麼變化,等。

中國協調論

商君書商君書
人地協調和因地制宜的思想在中國古代即有萌芽。管仲(前685—前645)是代表人物之一。《管子·地員》篇中提出:“地者政之本也,辨於土而民可富。”墨子認為“順天意而得賞”,承認人應該按自然規律辦事。《國語·魯語》記載,魯宣公在泗水上張網捕魚,里革將漁網割斷扔進水裡,勸魯宜公漁獵要及時,要讓動植物得到繁衍,才能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且夫山不槎櫱,澤不伐夭,魚禁鯤,獸長,鳥翼彀卵,蟲舍蟓,蘩庶物也,古之訓也。”
在《孟子·梁惠王》篇中,也有合理利用和保護自然資源的人地協調觀點:“數罟不入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樹木不可勝用也。”如果用細網捕魚,會把魚苗也一網打盡,春夏入山砍伐森林,便要無林可伐。商鞅曾提出“為國任地”的觀點,《商君書·算地》篇:“民過地,則國功寡而兵力少。地過民,則山澤財物不為用。”主張人口與耕地比例要保持平衡。認為要“墾田足以食其民,都邑道路足以處其民,山林、藪澤、溪谷,足以供其利,藪澤、堤防足以蓄。故兵出糧給而財有餘,兵休民作而畜長足。”已具有人地協調的思想。
呂不韋集門客於秦王政八年(前239)編寫的《呂氏春秋》也包含了合理利用和改造自然的內容,“善相丘陵阪險原隰,土地所宜,五穀所殖。”根據不同地形,因地制宜,發展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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