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管制

政府控制利率以改變金融資源的配置,並保證金融市場穩定的措施。

什麼是利率管制

利率管制(Interest rate control)是指國家將資金利率調整到高於或低於市場均衡水平的一種政策措施。因此,我國的這種管制利率既是法定利率,同時也是實際利率。它可以高於國際利率水平,也可以低於國際利率水平。所以,我國的商品市場貨幣市場實際上是在管制利率的強制作用下實現平衡的。

利率管制的形式

利率管制的形式主要有兩種:
一種是單項管制,即僅對存款利率貸款利率進行管制;
另一種是多項管制,即不僅對存款和貸款利率同時管制,而且還對貼現率及手續費等服務價格進行管制。

利率管制的弊端

概括地說,利率管制有下述幾個弊端:
1、導致利息負擔與收益的扭曲。
政府對利率管制的顯著特徵是將管制利率控制在市場利率以下。由於存款者所獲得的利息收入與借款者所支付的利息成本相對偏低,造成利息負擔與收益的不均。利益的最大損失者是存款者。
2、導致信貸配給制
所謂信貸配給,是指在固定利率條件下,面對超額的資金需求,銀行因無法或不願提高利率,而採取一些非利率的貸款條件,使部分資金需求者退出銀行借款市場,以消除超額需求而達到平衡。非利率的貸款條件可分為三類:一是借款者的特性,如經營規模、財務結構、過去的信用記錄等;另一類是銀行對借款者就借款活動所做的特別要求,如:回存要求、擔保抵押條件、貸款期限長短等;第三類屬於其他因素,如:企業與銀行和銀行個別職員的關係、借款者的身份、借貸員的個人好惡、回扣的有無和多少等。這些非利率貸款條件是利率管制環境下銀行解決超額資金需求的常用手段。在信用分配的標準中,一些標準有助於銀行減少信貸風險,如企業的資產負債結構、規模、貸款期限等;但也有許多因素不但有悖於資源配置的原則,而且還會助長銀行這一壟斷行業的不正之風,例如補償餘額,索要回扣,以借款者身份為標準,裙帶之風等等。這些標準的存在,一方面變相提高了銀行的有效貸款利率,另一方面則為銀行及其他部門的相關人員尋租、腐敗創造了條件。換言之,利率管制所導致的信貸配給的存在,除了會降低整個社會的資源配置效率外,還會產生敗壞銀行甚至整個社會風氣的不良影響。
3、扭曲資源配置,降低資本產出比率。
根據經濟學原理,市場利率與邊際生產率相等,低於均衡邊際生產率的企業會因其支付不起利息負擔而退出借貸市暢?換言之,由資本使用人之間自由競爭所決定的利率將自動的限制資本於那些報酬高的用途上,而將報酬低的投資予以淘汰,發揮推動產業最佳化升級的作用。利率的這種功能對於資金供給是經濟發展瓶頸的國家尤為重要。為了將資本分配於每一單位投資淨報酬率最高的用途上,應讓利率執行其自然的功能,使資本分配到最具生產力的各種相互競爭的用途上。當廉價的資金掌握在金融機構的手中,而金融機構又為地方政府所控制時,銀行貸款就脫離了支持實業企業優勝劣汰的本質,蛻變為一種政府實現政策意志的工具。
但如果政府武斷地規定一個低的利率並任意對資本加以分配,完全限制競爭性利率的選擇機能,將不可避免地造成資源配置的低效率,使一些資本分配到生產率較低的投資項目上,使每一單位投資的淨生產率降低,更加重了資本供給缺乏的嚴重性。
4、降低金融部門經濟發展的推動作用。
若金融當局對金融部門的存貸款利率進行管制,必然影響資金供給來源。因為存款利率太低,效率低下而又有資金盈餘的單位將會進行自我融資而不存入金融機構,結果會導致金融部門萎縮而阻礙金融發展,進而影響資本積累和經濟發展速度。
5、降低商業銀行的經營效率。
如果政府人為地將存款利率壓得很低,表面上看降低了銀行的成本,但實際上銀行吸收同樣的存款量可能付出的成本更高,或在付出同樣成本的情況下吸收的存款量減少。為了多吸收存款,銀行就可能採取各種隱蔽的方式提高存款利率,如贈送各種禮物、獎品、提前支付利息等。這種行為一旦被監管者發現,銀行就要為此付出代價。若要通過合法行為增加存款的吸收,銀行只能通過非價格競爭手段,如改善服務的方式進行,如增加服務時間,增設分支機構、網點,改進技術設備等等。這些措施,可能在原利率水平下增加存款流入量,銀行的利息成本曲線有可能降低;但由於服務時間的延長和服務質量的改善,必然增加營業費用
政府對銀行貸款利率的管制,通常會導致兩種情況發生:(1)如果規定的貸款利率低於證券投資的收益率,則銀行就會減少貸款數量,增加對證券的投資;或通過非價格競爭手段,使隱含貸款利率提高。(2)如果由於種種原因,使銀行既不能投資於證券,也不能違反規定變相提高貸款利率,則唯一的結果是銀行的收益減少,甚至發生虧損。
如果政府對存貸款利率同時進行管制,銀行既可能採取前述幾種行為方式來對應管制,也可能因為利差基本固定而安於現狀,不思進取,不花費精力去改善經營管理,增加收益。
6、黑市盛行。
由於利率管制的存在,銀行的存貸款利率低於均衡利率水平,資金需求量超過資金供給量,促使銀行根據各種非利率因素進行主觀的信貸分配,這種主觀的信貸配給方法不但會降低資源使用的效率,而且必然使一些企業得不到低利率銀行貸款,只能求助於黑色借貸市場,以滿足其資金需求。這也是在幾乎所有的開發中國家都存在黑色借貸市場的主要原因。官訂利率水平離均衡利率水平越遠,資金黑市就越猖狂。
7、導致整體經濟的不穩定。
上述的利率管制的弊端必然影響一國整體經濟的發展和穩定。

利率管制與利率自由化

關於對利率應進行管制還是由市場決定的爭論,其理論根源源於利率決定理論的分歧。
貨幣理論中,對利率決定因素的討論由來已久。早在重商主義時期,經濟學理論就重視對利率決定因素的研究。歷經數世紀發展之後,貨幣理論界對這一問題仍未獲得一致意見。不同學派從各自的利率理論出發,得出了不同的利率在經濟中的作用的結論,並由此產生了對於利率是應該管制還是應任其自由浮動的看法。
在貨幣理論中最具代表性和影響力的利率決定理論有三個,一是古典經濟學儲蓄投資利率決定理論,另一個是凱恩斯的利率決定理論,再一個是新古典學派的可貸資金利率決定理論。
古典學派的利率決定理論,可以英國古典學派馬歇爾的“儲蓄投資利率論”和美國經濟學家費雪的“借貸資金利率論”為主要代表。他們都認為,實際部門的儲蓄與投資決定利率。也就是說,當市場上的儲蓄量與投資量相等時所形成的資金的價格,決定了均衡利率水平的高低。在該利率水平下,每個資金需求者都可以如數獲得貸款,每個資金供給者都願意滿足所有借款需求。當時儲蓄大於投資時,利率水平升高,促使投資減少,而投資需求的減少又會導致利率下跌;利率下跌,又將使投資增加,儲蓄減少,從而又導致利率的上升。市場上對資金的供給和需求的變化導致利率的波動,並促使利率逐步接近均衡水平。
凱恩斯的流動性偏好利率決定理論,與古典學派的利率理論截然不同。他認為利率不是決定於儲蓄和投資,而是決定於貨幣需求供給。因此,凱恩斯的利率理論是一種貨幣利率理論。
凱恩斯認為,利率決定於由流動性偏好所決定的貨幣需求中央銀行決定的貨幣供給。但其中流動性偏好程度的大小更為關鍵。當貨幣供給量既定時,流動性偏好愈強,則利率愈高;反之,則利率愈低。
總之,凱恩斯認為利率是一種純貨幣現象,是一種使流動性偏好決定的人們持有貨幣的欲望與現有貨幣數量相均衡的價格。
可貸資金利率決定理論以古典學派的利率理論為基礎,並依據經濟現實和理論的發展,修補了古典利率理論的缺陷,形成了以可貸資金為中心概念,以流量分析為主要線索的新的理論體系。其主要代表為羅勃遜和瑞典學派奧林
可貸資金論者認為,古典利率決定理論其前提雖然是科學的,但存在著一定的缺陷。它將利率的決定因素僅局限於實物市場,認為利率的形成和高低與貨幣無關,這顯然是片面的,不符合經濟發展的現實。因為它們忽視了經濟中商業銀行創造信用的功能以及以貨幣形式表現的窯藏與反窯藏的現象。研究利率若不考慮貨幣數量與窯藏這兩個因素,肯定是不全面的。儲蓄和銀行體系所創造的貨幣量的增減及窯藏貨幣量的變化組成了可貸資金的供給和需求。利率同時決定於儲蓄與投資及貨幣的數量與貨幣窯藏的數量相等之時。
可貸資金利率理論是現代相當流行的一種利率決定理論。這一理論形成之後,逐漸取代了古典利率理論的地位。
綜上所述,在利率理論史中,利率決定理論形形色色,多種多樣。在歷經數世紀發展之後,“流動性偏好理論”和“可貸資金理論”逐漸成為利率決定理論的兩大主流,分庭抗衡,各領風騷。具體來說,這兩個利率學說無論在理論基礎分析的變數、期間選擇和政策結論上,都有著顯著的差別。
兩大利率決定理論之間的分歧,導致兩者對於利率與經濟中某些變數相互之間的關係看法各異,從而導致兩者利率政策上的巨大分歧:凱恩斯根據其利率決定理論,得出利率難以降到實現充分就業所要求的水平的結論,認為一方面要靠財政政策的實施來增加有效需求,另一方面要靠人為的降低利率來促進投資。他說“利率不會自動調整到某一水準,最適合於社會利率;反之,利率常有太高之趨勢,故賢明當局應當用法令、習慣甚至於道義制裁加以制止”,“除非該社會用盡各種方法抑制利率,否則利率總是太高,投資引誘不會充分”。
而從古典利率決定理論和可貸資金理論出發,得出的結論卻是:利率會隨儲蓄的增加而下降,從而刺激投資。利率的調整活動要到資本的增加與儲蓄的增加量相等時為止,“這種調整過程是自動的,不必由金融機關來干涉或關心”。因此,他們主張讓市場上的儲蓄、投資等實際變數的變化來決定市場利率,再通過利率的自由波動來調整整個經濟的生產和投資,最終必使經濟趨於均衡。

賞罰方式

在明確各自分工的情況下,對拒不按照規定執行的違規者也制定了處罰辦法。①對擅自降低、提高或以變相形式降低、提高存款和債券利率的金融機構,轄區內中國人民銀行按其少付或多付利息數額處以同額罰款。對少付利息的,責令其向存款方如數補付;對多付利息的,責令其將非法吸收的存款,專戶、無息存入中國人民銀行直至該存款到期。②對擅自降低、提高或以變相形式降低、提高貸款利率的金融機構,轄區內中國人民銀行按其少收或多收的利息處以同額罰款。多收利息後,責令其向借款方如數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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