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權憲法學說

五權憲法是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對於憲法的創見,是孫中山的重要思想。孫中山在十九世紀就有這種醞釀,1906年12月2日始正式見於文字。

概述

五權指: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彈劾權考試權
五權憲法是孫中山對於憲法的創見。他認為傳統西方憲法在政府機關採取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三權分立的制度仍有流弊,因此認為應該再加入考試權與監察權。

內容簡介

【出處】《孫中山選集》
(一九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今天講題為“五權憲法”。五權憲法是兄弟所創造,古今中外各國從來沒有的。諸君皆知近世一二百年以來,世界政治潮流趨於立憲。“立憲”二字,在我國近一二十年內亦聞之熟矣。到底什麼叫做憲法?所謂憲法者,就是將政權分幾部分,各司其事而獨立。各國憲法只分三權,沒有五權。五權憲法是兄弟所創。自兄弟創出這個五權憲法,大家對之都狠不明白。到底五權憲法有什麼來歷呢?講到他底來歷,兄弟可以講一句實在話,就是從我研究所得思想中來的。至講到五權憲法底演講一層,十數年前在東京同盟會慶祝《民報》周年紀念底時候,兄弟曾將五權憲法演講一過。但是兄弟雖然演講,在那個時候大家對於這個事情都沒有十分留心。此事說來已十餘年了。在當時大家底意思,以為世界各國只有三權憲法,沒有聽見講什麼五權憲法的,大家覺得這個事情狠奇怪,以為兄弟偽造的。但兄弟倡此五權憲法,實有來歷的,兄弟倡革命已三十餘年,自在廣東舉事失敗後,兄弟出亡海外;但革命雖遭一次失敗未成,而革命底事情仍是要向前做去。奔走餘暇,兄弟便從事研究各國政治得失源流,為日後革命成功建設張本。故兄弟亡命各國底時候,尤注重研究各國底憲法,研究所得,創出這個五權憲法。所以五權憲法可謂是我兄弟獨創的。
當美國革命脫離英國之後,創立一種三權憲法,他那條文非常嚴密,即世人所稱之“成文憲法”。其後各國亦狠效法他訂定一種成文憲法,以作立國底根本法。兄弟亦嘗研究美國憲法。而在美國底人民自從憲法頒行之後,幾眾口一辭,說美國憲法是世界最好的憲法。即英國政治家,也說自有世界以來,只有美國底三權憲法是一種好憲法。兄弟曾將美國憲法仔細研究,又從憲法史乘及政治各方面比較觀察,美國底三權憲法到底如何呢?研究底結果,覺得他那不完備底地方狠多,而且流弊亦不少。自後歐美底學者研究美國憲法,所得底感想亦與我相同。兄弟以最高尚的眼光、最崇拜的心理研究美國憲法,畢竟美國憲法實有不充分之處。近來世人亦漸漸覺察美國底憲法是不完全的,法律上運用是不滿足的。由此可知凡是一個東西,在當時一二百年之前以為是好的,過了多少時候,或是現在亦覺得不好的。兄弟比較研究之後,有見於此,想來補救他底缺點;即美國學者也有此思想。然而講到補救的事,談何容易。到底用什麼法子去補救呢?既沒有這樣底書可以補救,又沒有什麼先例可供參考。
說到這裡,兄弟想到從前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有一位教授喜斯羅,他著了一本書名叫《自由》,他說三權是不夠的,他主張四權。他那四權底意思,就是將國會底彈劾權取出來作個獨立底權。他底用意,以為國會有了彈劾權,那些狡猾底議員往往行使彈劾權來壓制政府,弄到政府動輒得咎。他這個用意亦未盡完善,但是兄弟覺得他這本書在美國固可說已有人覺悟了,他們底憲法不完全,想法子去補救。但是這種補救方法仍是不完備。
何以言之?在美國各州,有許多官吏是由民選而來。但是民選是狠繁難底一件事,民選底流弊亦狠多。於是想出限制人民選舉底法子:要有資格才有選舉權;以職產為資格者,必有若干財產才有選舉權,役有財產的就沒有選舉權。但這種限制選舉與現代底潮流平等自由主旨不合,且選舉亦狠可作弊,而對於被選底人民亦沒有方法可以知道誰是適當。想補救他呢,單單限制選舉人亦不是一種好底方法。最好底方法就是限制被選舉人。人民個個都有選舉權,這個就是“普通選舉”,是即近日各國人民所力爭的。但是普通選舉固好,究竟選什麼人好呢?若沒有一個標準,單行普通選舉,毛病亦多。而且,那被選底人不是僅僅擁有若干財產,我們就可以選他。兄弟想當議員或作官吏底人,必定要有才有德或有什麼能幹,若是沒有才沒有德,又沒有什麼能於,單靠有錢是不行的。譬如有這種才德能幹資格底人只有五十人,即對於這種資格底人來選舉。然則取得這種資格底人如何來定呢?我們中國有個古法,那個古法就是考試。在中國,從前凡經過考試出身底人算是正途,不是考試出身的不算正途。講到這個古法,在中國從前專制底時代,用的時候尚少。因為那君主即在吃飯睡覺底時候亦心心念念,留心全國的人材,誰是人材好,叫誰去做官。君主以用人為專責,他就狠可以搜羅天下底人材。在今日的時代,人民實沒有功夫可以辦這件事,故在君主時代可以不用考試,在共和時代考試則不可少。於是兄弟想加一個考試權。考試本是一個狠好底制度,是兄弟亡命海外底時候考察各國底政治憲法研究出來的,算是兄弟個人所獨創,並沒有在那一國學者中抄襲的。兄弟想這個制度一定可以通行有利。
從前在東京同盟會時,本以三民主義、五權憲法為黨綱,預計革命成功就要實行五權憲法。不想光復之後,大家並不留意及此,多數心理以為推翻滿洲就算了事。所以民國雖成立了十年,亦沒有看見什麼精彩,比前清更覺得腐敗。這個緣故,我們也就可以知道,不用兄弟細說,必以五權憲法為建設國家底基礎。我們有了良好底憲法,才能建立一個真正底共和國家。
自兄弟發明五權憲法之後,一班人對於這個五權憲法都不很清楚。即專門學者亦多不以為然。記得二十年前有箇中國學生,他本是大學法科畢業,在美國大學亦得了法學士底學位,他後來還想深造,又到美國東方底一個大學讀書。此人兄弟在美國紐約城遇見,兄弟問他:“此回你又入美國東方底大學,預備研究什麼學問?”他說他想專門學憲法。兄弟聽他說是要學憲法,就將我底五權憲法說與他聽,足足與他討論了兩個星期。他說這個五權憲法比什麼都好。兄弟心喜他既贊成這個五權憲法,就請他到了學校里,將這五權憲法詳細研究研究。其後他就在美國東方耶路大學三年畢業,又得了個法律博士底學位。這耶路大學是美國東方狠有名譽底大學,他得了這個大學底博士學位,他底學問自然是很好的。他自耶路大學畢了業,後來他又到英國、法國、德國考察各國底政治憲法。辛亥革命成功,他亦回到中國,兄弟又遇見了他,我就問他:“當日你因贊成我底五權憲法,現在你研究之後,可有什麼心得?”他說:“五權憲法,各國都沒有這個東西,這個恐怕是不能行的。”當時兄弟聽了這話,就狠不以為然。誰知我們那班同志聽了他這話,以為這位法律博士說各國都沒有這個東西,想來總是不大妥當,也就忽視這五權憲法了。還有一個日本底法律博士,兄弟在南京底時候請他做法律顧問,有許多法律上底事情與他商量。後來討袁之役,兄弟亡命在東京,遇到了這位博士。他問兄弟什麼叫五權憲法,兄弟就與他詳細講解,相處兩三個月底功夫,合計總是二三十小時,後來他也就明白了。此時,兄弟覺得這位法律博士,還要講了許多底時候才能明白,若遇著一班普通人民又將如何,難怪他們不懂了。適才所說底這兩個博士,一個是中國底博士,一個是東洋底博士。那中國底博士,在紐約遇著他底時候,討論了兩個星期,他狠贊成這個五權憲法。在這個時候他不過是個學士底學位,只算是半通底時候;待他得了博士底學位,可算已到大通底時候了,他說各國沒有這個東西。又那個日本底博士,兄弟與他研究了好幾個月底功夫,他才明白。兄弟想這個東西實在狠難,現在雖沒有人懂得,年深月久,數百年或數千年以後,將來總有實行的日子。
我們要想把中國弄成一個莊嚴華麗底國家,我們有什麼法子可以使他實現呢?我想亦有法子,而且並不為難,只要實行五權憲法就是了。兄弟在東京慶祝《民報》周年底時候講演五權憲法之後,到現在差不多二十年了,而贊成五權憲法的人仍是寥寥,可見他們心中都不以為然。今天我們想要講五權憲法本是狠好底事情,但是要將五權憲法詳細的說明,雖費幾天底功夫亦說不了,而且恐怕越說越不明白。兄弟想了一個法子,要想就五權憲法之外來講,側面底講比正面底講容易懂得。中國不嘗有句成語嗎,就是“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這個意思,就是必離開廬山一二百里,才可看到廬山底真面目,若在廬山裡頭,反看不出廬山的真面目。兄弟今天講五權憲法,亦是用這個法子。
諸君想想,我們為什麼要這個憲法呢?要知道我們要憲法底用意,應先把幾千年以來底政治取來看看。政治裡面有兩個潮流,一個是自由底潮流,一個是秩序底潮流。政治中有這兩個力量,正如物理之有離心力與歸心力。離心力之趨勢,則專務開放向外;歸心力之趨勢,則專務收合向內。如離心力大,則物質必飛散無歸;如歸心力大,則物質必愈縮愈少。兩力平均,方能適當。此猶自由太過,則成為無政府;秩序太過,則成為專制。數千年底政治變更,不外夫這兩個力量的衝動。中國歷史,是從自由而入於專制;西國歷史,是從專制而入於自由。孔子刪書,斷自唐虞。唐虞之世,堯天舜日,號為黃金世界,極平等自由之樂。而降及後世,政治弄到如此不好,這又是什麼緣故呢?其故就是人民享得自由太多,因此而生厭,遂至放去其自由,而野心之君主繼之,以致積而成秦漢以後之專制。外國底政治乃從專制而漸趨自由,其始人民有不堪專制之苦,故外國有句話叫做“不自由毋寧死”。他底意思,是人民不能自由,寧可死去。此可見當時外國政治專制之烈也。中國底政治是由自由而進於專制。中國古代人民“耕田而食,鑿井而飲”,原是很自由的。而老子所說底“無為而治”,亦是表示人民極自由底意思。當時底人民有了充分底自由,不知自由之可貴,至今此習仍存,故外人初不知其理,甚異中國人民之不尚自由也。若在歐洲底歷史,則與此不同。歐洲自羅馬亡後,其地為各國割據,以人民為奴隸,在近世紀底時候有許多戰爭發生,都是為爭自由而戰。
兄弟從前倡革命,於自由一層沒有什麼講到,因為中國人只曉得講改革政治,不懂得什麼叫自由。中國歷代底皇帝,他只曉得要人民替他完糧納稅,只要不妨礙他祖傳帝統就好,故外國人批評中國人不曉自由。近來有幾個少年學者,得了點新思想,才曉得“自由”兩個字。本來中國人民是不須爭自由的。如諸君在此,曉得空氣是什麼東西。空氣要他作什麼?我們在這房子裡空氣是很夠的,人之在空氣中生活,如魚之在水中生活,魚離水就要死,人沒有空氣,亦是要死的。但人不曉得空氣之可貴,到底是個什麼呢?因為空氣不竭也。試將人閉之於不通空氣底屋子裡,他知空氣可貴矣。歐俗人不自由,故爭自由。中國人尚不竭自由,故不知自由。這兩個底潮流,一專制,一自由,就是中國與歐洲不同底地方。
政治裡面又有兩種人物,一是治人者,一是治於人者。孟子所謂:“有勞心者,有勞力者;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治人者必有知識的,治於人者必無知識的。從前底人可說是同小孩子一樣,只曉得受治於人,現在已漸長成,大家都明白了,已將治人與治於人底階級打破。歐洲近世紀已將皇帝治人底階級打破,人民才得今日比較底自由。兄弟這個五權憲法,亦是打破治者與被治者底階級,實行民治底根本方法。
現在再講憲法底出產地,憲法創始於英國。英國自大革命後,將皇帝底權漸漸分開而成為一種政治底習慣,好象三權分立一樣。其實英人亦不自知其為三權分立也,不過以其好自由之天性行其所適耳。乃二百年前有法國學者孟德斯鳩,他著了一部書叫做《法意》,有人亦叫做《萬法精義》,發明了三權獨立底學說,主張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但英國後來因政黨發達,已漸漸變化。現在英國並不是行三權政治,實在是一權政治。英國現在底政治制度是國會獨裁,行議會政治;就是政黨政治,以黨治國。孟氏發明三權分立學說未久,就有美國底革命,訂定一種憲法。美國即根據孟氏底三權分立學說,用很嚴密底文字訂立成文憲法。孟氏乃根據英國底政治習慣,草成此種三權分立主張。後來日本底維新及歐洲各國底革命,差不多皆以美國為法訂立憲法。英國底憲法並沒有什麼條文,美國則有極嚴密底條文,故英國底憲法又稱活動底憲法,美國底憲法是呆板底憲法。英國以人為治,美國以法為治。英國雖是立憲底鼻祖,然沒有成文底憲法。以英國底不成文憲法拿來比較我們中國底憲法,我們中國亦有三權憲法,如:
考試權 立法權
中國憲法 君 權 -兼 行政權
第一圖 彈劾權 司法權
比較憲法
立法權-兼-彈劾權
外國憲法 行政權-兼-考試權
司法權
就這個圖看來,中國何嘗沒有憲法:一是君權,一是考試權,一是彈劾權。而君權則兼有立法、行政、司法之權。考試本是中國一個很好底制度,亦是很嚴重底一件事,從前各省舉行考試底時候,將門都關上,認真得很,關節通不來,人情講不來,看看何等鄭重。但是到後來,也就有些不好起來了。說到彈劾,有專管彈劾底官,如台諫、御史之類,雖君主有過,亦可冒死直諫,風骨凜然。好象記得廣雅書局內有十先生祠,系祀諫臣者,張之洞題有一額曰“抗風軒”,言其有風骨能抗君王底意思。可知當日設御史、台諫等官原是一種很可取底事情。美國有個學者巴直氏是很有名的,他著了一本書叫《自由與政府》,謂中國底彈劾權是自由與政府間底一種最良善之調和法。
剛才兄弟講底這兩個潮流,自由這個東西,從前底人民都不大講究。極端底自由,就是無政府主義。歐洲講無政府主義,亦是認為一種很新底東西,最初有法人布魯東①【今譯蒲魯東。】、俄人巴枯寧及現已逝世之俄人克魯泡特金。在他們講這種主義,不過看了這種東西很新,研究研究罷了。近來中國底學生們,他無論懂不懂,也要講無政府以為趨時,真是好笑。講到無政府主義,我們中國三代以上已有人講過。黃老之道,不是無政府主義嗎?《列子》內篇所說底“華胥氏之國,其人民無君長,無法律,自然而已”,這不是無政府主義嗎?我們中國講無政府主義已講了幾千年了,不過現在底青年不懂罷了。象他們現在所講底無政府主義,就是我們已不要的。兄弟講自由與專制兩個潮流,要調和他,使不各趨極端。如離心力與歸心力一樣,單講離心,或是單講歸心,都是不對。有離心力,還要有歸心力,片面底主張總是不成的。兩力相等,兩勢調和,乃能極宇宙之大觀。
憲法的作用猶如一部機器,兄弟說政府就是一個機器。有人說爾這個譬喻,真比方得奇。不知物質有機器,人事亦有機器,法律是一種人事底機器。就物理言,支配物質易,支配人事難。因科學發明,支配物質很易,而人事複雜,故支配人事繁難。憲法就是一個大機器,就是調和自由與統治底機器。我們革命之始,主張三民主義,三民主義就是民族、民權、民生。美國總統林肯他說的“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 for the PooPle”,兄弟將他這主張譯作“民有、民治、民享”。他這民有、民治、民享主義,就是兄弟的民族、民權、民生主義。要必民能治才能享,不能治焉能享,所謂民有總是假的。“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今欲破除之,亦未嘗無方法。人力非不可以勝天,要在能善用不能善用耳。世界有千里馬日能行千里,有鳥能飛天、魚能潛海,人則不能。假如我們人要日行千里,要飛天,要潛海,我們能不能呢?兄弟可以說能,我們只要用機器就能。我們用一輛自動車,何止日行千里;我們用飛行機,就可以上天;我們用潛航艇,就可以下海。這個就是人事可以補天功。從前希臘有一人日能行千里,但這種人是賢者,是天賦的特能,不可多得的。今日人類有了這種機器,不必賢者,不必要天賦的特能,亦可以日行千里,飛天潛海,隨意所欲。我們現在講民治,就是要將人民置於機器之上,使他馳騁翱翔,隨心所欲。機器是什麼?憲法就是機器。如:
立法權
司法權
第二圖 五權憲法 行政權
彈劾權
考試權
這個五權憲法,就是我們底自動車、飛機、潛艇。五權憲法,分立法、司法、行政、彈劾、考試五權,各個獨立。從前君主底時代有句俗話叫“造反”,造反就是將上頭的反到下頭,或是將下頭的反到上頭。在從前底時候,造反是一件很了不得的事情。這五權憲法,就是上下反一反,將君權去了,並將君權中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權提出,作三個獨立底權。行政設一執行政務底大總統,立法就是國會,司法就是裁判官,與彈劾、考試同是一樣獨立的。
以後國家用人行政,凡是我們的公僕都要經過考試,不能隨便亂用的。記得兄弟剛到廣州的時候,求差事的人很多,兄弟亦不知那個有才幹、那個沒有才幹,其時政府正要用人,又苦沒有人用,這個緣因,就是沒有考試的弊病。沒有考試,雖有奇才之士,具飛天的本領,我們亦無法可以曉得,正不知天下埋沒了多少的人材呢!因為沒有考試的緣故,一班並不懂得政治的人,他也想去做官,弄得烏煙瘴氣,人民怨恨。前幾天兄弟家裡想找個廚子,我一時想不到去什麼地方去找,就到菜館裡托他們與我代找一個。諸君想想,我為什麼不到木匠店托他們代找,要跑到菜館裡去呢?因為菜館是廚子專門的學堂,他那裡必定有好廚子。諸君試想,找一個廚子是很小的事情,尚且要跑到那專門的地方去找,何況國家的大事呢?可知考試真是一件最要緊的事情。沒有考試,我們差不多就無所適從。譬喻省議會到期要選八十個議員,其時有三百個人有這候補的資格,我們要選八十個議員,就在這三百人中選舉。
美國選舉的時候,常常要鬧笑話。曾記有兩個人爭選舉,一個是大學畢業的博士,一個是拉車子的苦力。到將要選舉的時候,兩人去演說。那個博士學問高深,講的無非是些天文地理,但他所講的說話,人家聽了都不大懂他。這個車夫隨後亦上去演說道:“你們不要以為他是博士,他是個書呆子。他靠父兄的力能進學校里讀書,我沒有父兄的幫助,不能進學校讀書。他靠父兄,我是靠自己的,你們看那一個有本領呢?”這一番話說得那班選舉人個個拍掌,說那個博士演說的不好,一點不懂;這個車夫的演說很好,入情入理。後來果然車夫當選。諸君想想,這兩個人,一個是博士,一個是車夫,說到學問當然是那個博士比車夫好,然而博士不能當選,這個就是只有選舉而沒有考試的緣故。所以美國的選舉常常就鬧出笑話。有了考試,那末必要有才有德的人才能當我們的公僕。英國行考試制度最早,美國行考試才不過二三十年,英國的考試制度就是學我們中國的。中國的考試制度是世界最好的制度。現在各國的考試制度亦都是學英國的。
剛才講過立法是國會,行政是大總統,司法是裁判官,其餘彈劾有監察的官,考試有考試的官。兄弟在南京的時候,想要參議院立一個五權憲法,誰知他們各位議員都不曉得什麼叫五權憲法。後來立了一個約法,兄弟也不理他,我以為這個只有一年的事情,也不要緊,且待隨後再鼓吹我的五權憲法罷。後來看他們那個“天壇憲法”草案,不想他們果然又把自己的好東西丟去了!
五權憲法是兄弟創造的,五權憲法如一部大的機器。譬如你想日走千里路,就要坐自動車;你想飛天,就要駕飛機;你想潛海,就要乘潛艇;你想治國,就要用這個治國機關的機器。如:第三圖 冶國機關(①據黃昌谷編《孫中山先生演說集》(上海民智書局一九二六年二月出版),此處另作“軍政部”。)
這個就是治國機關。除憲法上規定五權分立外,最要的就是縣治,行使直接民權。直接民權才是真正的民權。直接民權凡四種:一選舉權,一罷官權,一創製權,一複決權。五權憲法如一部大機器,直接民權又是機器的制扣。人民有了直接民權的選舉權,尤必有罷官權,選之在民,罷之亦在民。什麼叫創製權?假如人民要行一種事業,可以公意創製一種法律。又如立法院任立一法,人民覺得不便,可以公意起而廢之,這個廢法權叫做複決權。又立法院如有好法律通不過的,人民也可以公意贊成通過之,這個通過不叫創製權,仍是複決權。因為這個法律仍是立法院所立的,不過人民加以複決,使他得以通過。就是民國的約法,也沒有規定具體的民權;在南京所訂民國約法,內中只有“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一條是兄弟所主張的,其餘都不是兄弟的意思,兄弟不負這個責任。
前天當在省議會將五權憲法大旨講過,甚望省議會諸君議決通過,要求在廣州的國會制定五權憲法,作個治國的根本法。今天兄弟是就側面底觀察來講五權憲法,因時間短促,意尚未盡,希望諸君共同研究,並望諸君大家都來贊成五權憲法。

特色

五權憲法有其特色﹐但基本上是從三權分立(見分權學說)的制憲原則演化而來。孫中山承認自己的構想並非“杜撰”﹐“就是將三權再分彈劾及考試兩權”﹐“不過三權是把考試權附在行政部分﹐彈劾權附在立法部分”。他把“外國的規制”與“本國原有的規制”加以“融合”﹐借用了古代中國社會政治制度中的考試﹑監察機構及其職能﹐以期比之三權“較為完善”。在他看來﹐考試制度“最為公允”﹐可避免“盲從濫選”和“任用私”的弊端﹐有利於人才的發現和擢用﹔而“獨立”的監察制度和機構也是可資借鑑的﹐對廉政和效率大有裨益。根據五權分立的準則﹐國家的體制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和監察院組成。

孫中山把五權憲法的理論依據﹐放置在“自由”與“權力”的“平衡”上。他認為社會政治生活中存在著相互逆反的兩種力量﹐“自由的力量”和“維持秩序的力量”﹐類似物理學中的離心力和向心力。“政治裡頭的自由太多﹐便成了無政府﹔束縛太過﹐便成了專制”。因此﹐必須使得“機關分立”﹐“相待而行”﹐“無傷於統一”。權力的制衡原則是五權憲法的基石。

影響

五權憲法的構想充分體現了分權主義﹐具有防止封建專制主義的意義﹐也包含了對三權分立的資產階級憲法的某種批評和修訂。孫中山這種希圖“救三權鼎立之弊”的探求﹐顯示了他執著於民主主義的政治觀念。然而﹐孫中山不僅未消除“三權鼎立”原則的弊病﹐卻把立法﹑司法﹑行政﹑考試﹑監察五權放在大總統的統一領導之下﹐實際上又否定了他自己構想的分權制衡原則。後來﹐蔣介石正是利用這個漏洞實行個人獨裁。

政府只能行使“治權”,總統作為元首,由國民大會選出。

總統提名行政院長,行政院為最高行政機關,對立法院負責。行政院長之提名需要立法院投票,由總席次超過二分之一的多數可決為同意,總統才能正式任命。總統發布政令必須經由行政院長副署。立法院近似西方國會,行使立法權與預算權。另外將西方國會的調查權分出,由新設的監察院行使,並賦予監察院中國古代的彈劾權,以及現代國會的審計權。監察委員類似古代的御史,由各省與各直轄市議會間接選舉產生。另外把政府公務員考試與人事考核權由行政權分出,另設考試院,主管全國公職考試命題典試等業務。司法院則仍行使司法權,內設大法官會議,專司解釋憲法。司法院下另有最高法院,為三級三審的終審機關;以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監察院通過彈劾之公務員的懲處,由此委員會主管。司法院也負責管理各級法院。

演變

目前的中華民國憲法歷經多次修改,總統由公民直選產生,國民大會被廢除,行政院長近似總統之幕僚長,早已與原始的五權設計相去甚遠。主要政黨民主進步黨基本反對五權憲法制度,認為是在中國大陸所制訂,不適合台灣政情之現狀,多數傾向全面修改或制訂新憲,具體落實美式的三權分立總統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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