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墓碑記》

《五人墓碑記》

《五人墓碑記》描述了明朝末年的東林黨人和蘇州人民不畏強暴與魏忠賢之流英勇鬥爭的事跡,歌頌了其中五人“激昂大義,蹈死不顧”的英雄氣概,揭示了“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於社稷”的主題思想。文章字數不多,但生動形象,感人肺腑;這除了內容真實、選材典型外,尤其體現在多種表現手法的綜合運用上。

基本信息

書籍介紹

《五人墓碑記》

作者:張溥    本文寫的是明末天啟六年(1626)三月蘇州市民反抗閹黨的鬥爭。  明朝末年,宦官魏忠賢專權,閹黨當政。他們網羅黨羽,排斥異己,殺戮大臣,欺壓人民,暴虐無道,形成了“鉤黨之捕遍於天下”的局面。當時以江南士大夫為首的東林黨人,主張開放言路,改良政治。他們多次上疏彈劾魏忠賢,鬥爭非常激烈。以魏忠賢為首的閹黨對東林黨人進行殘酷迫害,楊漣左光斗魏大昌等相繼被殺。天啟六年(1626),魏忠賢又派爪牙到蘇州逮捕周順昌,蘇州市民群情激憤,奮起反抗,發生暴動。事後,統治者大範圍搜捕暴動市民,市民首領顏佩韋等五人為了保護民眾,挺身投案,英勇就義。次年,崇禎皇帝即位,罷黜魏忠賢,魏畏罪自縊,閹黨失敗,周順昌得以昭雪。為了紀念死去的五位烈士,蘇州人民把他們合葬在城外虎丘山前面山塘河大堤上,稱為“五人之墓”。張溥崇禎元年(1628)寫下這篇《五人墓碑記》。碑記,又稱碑誌,記述死者生前的事跡,評價、歌頌其功德,刻在墓碑上。

作者介紹

 張溥(1602-1641),字天如,號西銘。江蘇太倉人。明崇禎進士,選庶吉士,文學家。自幼發奮讀書,明史上記有他“七錄七焚”的佳話。與同鄉張采齊名,合稱“婁東二張”。兩人相互砥礪,崇尚節氣,切磋文理,立志改革世風日下的文壇。天啟四年(1624年),二人在蘇州創建復社。天啟六年,撰寫《五人墓碑記》,痛斥閹黨。崇禎元年(1628年),與張采一起,在太倉發起了驅逐閹黨骨幹顧秉謙的鬥爭,所撰散文,膾炙人口,因此,“二張名重天下”。崇禎二年(1629年),組織和領導復社與閹黨作鬥爭,復社的聲勢震動朝野。
幼年勤奮好學,所讀書必手抄,抄畢吟誦即燒掉,如此六、七遍方止,冬夏皆然。因此他的讀書室名為"七錄齋"。崇禎四年(1631)中進士,後改庶吉士。曾與郡中名士結為文社,叫做復社,興復古學,進行文學與社會活動。復社表面是講學"以文會友",實際是評議時政,並與貴族大官僚鬥爭的一個政治集團。是東林黨與閹黨鬥爭的繼續。張溥名聲很大,復社影響甚廣。《七錄齋集·國表序》載有復社活動的盛況。“春秋之集,衣冠盈路”,“一城出觀,無不知有‘復社'者”。其
影響遍及南北各省。執政巨僚由此頗為忌恨。里人陸文聲要求入社被拒,因向朝廷            張溥
告發張溥等結黨,案未結而溥已故世。
張溥在文學方面,推崇前、後七子的理論,主張復古,反對公安、竟陵兩派逃避現實,只寫湖光山色、細聞瑣事或追求所謂"幽深孤峭"的風格。但他在提倡興復古學的同時,又以"務為有用"相號召,與前、後七子單純追求形式、模擬古人有所區別。

五人墓碑記 五人墓碑記

張溥散文,在當時很有名,風格質樸,慷慨激昂,明快爽放,直抒胸臆。其《五人墓碑記》,讚頌蘇州市民與閹黨鬥爭,強調“匹夫之有重於社稷”,為“縉紳”所不能及。敘議相間,以對比手法反襯五人磊落胸襟,為傳誦名篇。
張溥著作有《七錄齋集》。包括文12卷,詩3卷。此集今存明崇禎時刻本。輯有《漢魏六朝百三家集》。張溥於各集前均寫有題辭。此集是張溥為“興復古學”而編輯的一部規模宏大的總集。《四庫全書總目》說:“此編則元元本本,足資檢核。”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漢魏六朝百三家集題辭注》(殷孟倫注),將各集卷首題辭首次輯成一書,並加必要注釋。是研究漢魏六朝文學及張溥著作的重要參考書。張溥其他著作有《春秋三書》32卷。《歷代史論二編》10卷。《詩經註疏大全合纂》34卷。此外,張溥又為《宋史紀事本末》及《元史紀事本末》補撰論正。
故居位於太倉市區西街,建於明代天啟、崇禎年間,為三進組合式的院,具有典型的明清建築風格。也是市博物館所地,內設復社紀念堂、文物陳列館、太倉名人館、“四王”紀念館等。

寫作背景

本文寫的是明末天啟六年(1626)三月蘇州市民反抗閹黨的鬥爭。                  

張溥讀書
臣,欺壓人民,暴虐無道,形成了“鉤黨之捕遍於天下”的局面。當時以江南士大夫為首的東林黨人,主張開放言路,改良政治。他們多次上疏彈劾魏忠賢,鬥爭非常激烈。以魏忠賢為首的閹黨對東林黨人進行殘酷迫害,楊漣、左光斗、魏大中等六君子相繼被殺。而後,魏忠賢又欲殺東林黨內的六小君子(周順昌並非六小君子),在逮捕幾人的過程中,周順昌由於不畏懼錦衣衛的勢力,對路過的東林黨人倍加禮遇,而受到魏忠賢仇視,後周順昌遭殺害後與六小君子並稱七君子.天啟六年(1626),魏忠賢又派爪牙到蘇州逮捕周順昌,蘇州市民群情激憤,奮起反抗,發生暴動。事後,閹黨人士大範圍搜捕暴動市民,商人顏佩韋等五人為了保護民眾,挺身投案,英勇就義。次年,崇禎皇帝即位,罷黜魏忠賢,魏畏罪自縊,閹黨失敗,周順昌得以昭雪。為了紀念死去的五位烈士,蘇州人民把他們合葬在城外虎丘山前面山塘河大堤上,稱為“五人之墓”。張溥於崇禎元年(1628)寫下這篇《五人墓碑記》。碑記,又稱碑誌,記述死者生前的事跡,評價、歌頌其功德,刻在墓碑上。

書籍原文

《五人墓碑記》 《五人墓碑記》
五人墓碑記①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②,激於義而死焉者也。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③,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④;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⑤。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⑥,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嗷嗷⑦,何也?

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⑧。吾社之行為士先者⑨,為之聲義⑩,斂貲財以送其行,哭聲震動天地。緹騎按劍而前(11),問“誰為哀者?”眾不能堪(12),扶而仆之(13)。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14),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吳之民方痛心焉,於是乘其厲聲以呵(15),則噪而相逐(16),中丞匿於溷藩以免(17)。既而以吳民之亂請於朝,按誅五人(18),曰顏佩韋、楊念如、馬傑、沈揚、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19)。

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之(20),談笑以死。斷頭置城上,顏色不少變。有賢士大夫發五十金買五人之脰而函之(21),卒與屍合。故今之墓中,全乎為五人也。

嗟夫!大閹之亂(22),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23),四海之大,有幾人歟?而五人生於編伍之間(24),素不聞詩書之訓,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曷故哉(25)?且矯詔紛出(26),鉤黨之捕遍於天下(27),卒以吾郡之發憤一擊,不敢復有株治(28);大閹亦逡巡畏義(29),非常之謀,難於猝發(30),待聖人之出而投繯道路(31),不可謂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觀之,則今之高爵顯位,一旦抵罪(32),或脫身以逃,不能容於遠近,而又有剪髮杜門,佯狂不知所之者(33),其辱人賤行(34),視五人之死,輕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義暴於朝廷(35),贈謚美顯(36),榮於身後;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37),列其姓名於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無有不過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38)。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領以老於戶牖之下(39),則盡其天年,人皆得以隸使之(40),安能屈豪傑之流(41),扼腕墓道(42),發其志士之悲哉!故予與同社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為之記,亦以明死生之大(43),匹夫之有重於社稷也(44)。

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45),太史文起文公(46),孟長姚公也(47)。

書籍注釋

①本文作於明崇禎元年(1628)。天啟年間,宦官魏忠賢專權,網羅遍天下,以殘暴手段鎮壓東林黨人。天啟七年(1627),派人到蘇州逮捕曾任吏部主事、文選員外郎的周順昌,激起蘇州市民的義憤,爆發了反抗宦官統治的斗

《五人墓碑記》 《五人墓碑記》
爭。本文是為這次鬥爭中被閹黨殺害的五位義士而寫的碑文。文章議論隨敘事而入,感慨淋漓,激昂盡致,題外有情,題外有旨,開人心胸。
②蓼(liǎo了)洲周公:周順昌,字景文,號蓼洲,吳縣(今蘇州)人。萬曆年間進士,曾官福州推官、吏部主事、文選員外郎等職,因不滿朝政,辭職歸家。東林黨人魏大中被逮,途經吳縣時,周順昌不 避株連,曾招待過他。後周順昌被捕遇害。崇禎年間,謚忠介。
③郡:指吳郡,即今 蘇州市。當道:當權的人。④除魏閹廢祠之址:謂清除魏忠賢生祠的舊址。除,清除,整理。魏閹,對魏忠賢的貶稱。魏忠賢專權時,其黨羽在各地為他建立生祠,事敗後,這些祠堂均被廢棄。
⑤旌(jīng經):表彰。
⑥去:距離。墓:用作動詞,即修墓。
⑦噭(jiǎo狡)噭:光潔,明亮。這裡指 顯赫。
⑧丁卯三月之望:天啟七年(1627)農曆三月十五日。
⑨吾社:指復社。行為士先者:行為能夠成為士人表率的人。
⑩聲義:伸張正義。
(11)緹騎(tíjì提寄):穿桔紅色衣服的 朝廷護衛馬隊。明清逮治犯人也用 緹騎,故後世用以稱呼捕役。
(12)堪:忍受。
(13)扶(chì斥)而仆之:謂將其打倒在地。扶,擊。仆,使仆倒。
(14)“是時”句:這時做蘇州巡撫的人是魏忠賢的黨羽。按,即 毛一鷺大中丞,官職名。撫吳,做吳地的巡撫。魏之私人,魏忠賢的黨徒。(15)其:指毛一鷺。呵:呵叱。
(16)噪而相逐:大聲吵嚷著追逐。
(17)匿於溷(hùn混)藩:藏在廁所。溷藩, 廁所
(18)按誅:追究案情判定死罪。按,審查。
(19)傫(lěi壘)然:重疊相連的樣子。
(20)詈(lì立):罵。(21)脰(dòu豆): 頸項,頭顱。函:匣子。意為把頭顱裝在木匣里。
(22)大閹:指魏忠賢。
(23)縉紳:古代稱士大夫為縉紳。
(24)編伍:民間。明代戶口編制以五戶為一“伍”。
(25)曷:同“何”。
(26)矯詔:偽托皇帝的命令。
(27)鉤黨之捕:這裡指搜捕東林黨人。鉤黨,相互牽引鉤連為同黨。(28)株治:株連治罪。
(29)逡(qūn群陰平)巡:有所顧忌而徘徊。
(30)“非常”二句:非常之謀,指篡奪帝位的陰謀。猝(cù促)發,突然發動。
(31)聖人:指崇禎皇帝朱由檢。投繯(huán環)道路:天啟七年,崇禎即位,將魏忠賢放逐到鳳陽去守陵,不久又派人去逮捕他。他得知訊息後,畏罪吊死在路上。投繯,上吊。
(32)抵罪: 犯罪受懲罰。
(33)“而又有”二句:還有剃髮為僧,閉門索居,假裝瘋顛而不知下落的。
(34)辱人賤行:人格受辱,行為卑賤。
(35)暴(pù鋪):顯露。
(36)贈謚(shì視)美顯:指崇禎追贈周順昌“忠介”的 諡號。美顯,美好榮耀。
(37)加其土封:擴大 墳墓,這裡指重修墳墓。
(38)百世之遇:百代的幸遇。
(39)戶牖(yǒu有):指家裡。戶,門。牖,窗子。(40)隸使之:當作仆隸一樣差使他們。
(41)屈:使之折腰欽佩。(42)扼腕墓道:在墓前表示悲憤。扼腕,感情激動時用力握持自己的手腕。(43)明死生之大:說明生和死的關係之重大。
(44)匹夫:老百姓。社稷: 國家。 (45)□(jǒng炯)卿: 太僕卿,官職名。因之吳公:吳默,字因之。(46) :指翰林院修撰。文起文公:文震孟,字文起。
(47)孟長姚公:姚希孟,字孟長。

全文翻譯

這五個人,就是當 周蓼洲先生被閹黨逮捕時,為正義所激奮而死於這件事的。到了現在,吳郡賢士大夫向有關當局請示,就清理已廢的魏閹生祠的舊址來安葬他們,並且在他們的墓門立碑,來表彰他們的事跡。啊,也夠隆重呀!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於義而死焉者也。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前,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這五人的犧牲距離現在修墓安葬他們,為時不過十一個月罷了。在這十一個月當中,那班富貴之士和志得意滿。官運亨通的人,他們患病而死,死了而埋沒不足稱道的,也太多了,何況鄉間的沒有聲名的人呢?唯獨這五人名聲皎如白日,是什麼緣故呢?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

我還記得周先生被逮捕,是在丁卯年三月十五日。我們應社裡那些品德可為讀書人表率的人替他伸張正義,募集錢財送他起行,哭聲震動天地。閹黨抓牙紅衣馬隊按著劍把上前喝問道:“誰在替他哀哭?”大家再也不能忍受,就把他們打倒在地。這時以大中丞官街作蘇州巡撫的是魏閹的私黨,周先生被捕是他主使的;蘇州的老百姓正對他痛恨到極點,於是趁他嚴厲地高聲呵叱的時候,就呼叫著追擊他。這巡撫躲到廁所里才逃脫了。不久,他以蘇州老百姓暴動的罪名向朝廷誣告請示,追究這件事,處死了五人,他們名叫顏佩韋、楊念如、馬傑、沈楊、周文元,就是現在聚集埋在墳墓里的五個人。 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吾社之行為士先者,為之聲義,斂貲財以送其行,哭聲震動天地。緹騎按劍而前,問“誰為哀者?”眾不能堪,抶而撲之。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吳之民方痛心焉,於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中丞匿於於溷藩以免。既而以吳民之亂請於朝,按誅五人,日顏佩韋、楊念如、馬傑、沈楊、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而,(他們的堂堂正氣是壓不倒的)這五個人臨刑的時候,神情昂然自若,喊著巡撫的名字罵他,談笑著死去。被砍下的首級放在城上示眾,臉色沒有一點改變。有幾位賢士大夫拿出五十兩銀子,買了五個人的首級用匣子盛好,終於同屍身合在一起。所以現在的中,是完完整整的五個人。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談笑而死。斷頭置城上,顏色不少變。有賢士大夫發五十金,買五人之脰而函之,卒與屍合。故今之墓中全乎為五人也。

唉!在魏閹亂政的時候,官僚們能夠不改變自己的志節的,在全國這樣廣大的地域,又有幾個呢?而這五個人生於民間,平素沒有聽到過詩書的教誨,卻能為大義所激奮,踏上死地毫無反顧,這又是什麼緣故呀?況且,當時假傳的聖旨紛紛發出,株連同黨的搜捕遍天下,終於因為我們蘇州人民的發憤一擊,閹黨就不敢再有牽連治罪的事了;魏閹也遲疑不決,害怕正義,篡位的陰謀難於立刻發動,等到當今皇帝即位,就在路上上吊了,這不能說不是這五個人的功勞呀! 嗟夫!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而五人生於編伍之間,素不聞詩書之訓,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曷故哉?且矯詔紛出,鉤黨之捕遍於天下,卒以吾郡之發憤一擊,不敢復有株治;大閹亦逡巡畏義,非常之謀難於猝發,待聖人之出而投繯道路,不可謂非五人之力也。

由此看來,那么,今天那班爵位顯赫的官僚,一旦犯罪應受懲治,有的脫身逃跑,不能為遠遠近近的地方所收留,又有剪髮為僧,閉門不出,或裝瘋出走,不知竄到什麼地方去了的。他們這種可恥的人格,卑賤的行為,比起這五個人的死來,輕重之別到底怎么樣呢?因此,周蓼洲先生,他的忠義顯揚於朝廷,贈賜的官爵諡號美好而高貴,死後非常榮耀;而這五個人也得以修建一座大墳(重新安葬),在大堤之上立碑列出他們的姓名,凡四方的有志之士經過他們的墳墓時沒有不跪拜而且流淚的,這實在是百代難逢的際遇呀!不這樣的說,假令這五個人保全他們的腦袋終老於家中,那么,雖然享盡他們的天然年壽,但人人都可以把他們當奴僕使喚,怎么能夠使英雄豪傑們拜倒,在他們的墓道上緊握手腕錶示掉惜,抒發他們那有志之士的悲憤呢!所以,我和同社的各位先生,惋惜這座墳墓只有一塊石碑,就替他寫了這篇碑記,並藉以說明死生的重大意義,普通百姓對國家也有重要作用啊。由是觀之,則今之高爵顯位,一旦抵罪,或脫身以逃,不能容於遠近,而又有剪髮杜門,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賤行,視五人之死,視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義暴於朝廷,贈謚美顯,榮於身後;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於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無有不過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領以老於戶牗之下,則盡其天年,人皆得以隸使之,安能屈豪傑之流,扼腕墓道,發其志士之悲哉!故予與同社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為之記,亦以明死生大之大,匹夫之有重於社稷也。

(前面提到的)賢士大夫是:太僕卿吳因之先生,太史文文起先生,姚孟長先生。

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長姚公也。

文章解析

《五人墓碑記》描述了明朝末年的東林黨人和蘇州人民不畏強暴與魏忠賢之流英勇鬥爭的事跡,歌頌了其中五人“激昂大義,蹈死不顧”的英雄氣概,揭示了“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於社稷”的主題思想。文章字數不多,但生動形象,感人肺腑;這除了內容真實、選材典型外,尤其體現在多種表現手法的綜合運用上。
一、成功地運用了記敘、議論、抒情三結合的表達方式古代的墓碑記屬於雜體,常將敘事、議論、抒情融為一體。
本文即具有這樣的特色——既記錄了有關五位義士的鬥爭史實,又在議論中抒發了作者愛憎分明的強烈感情。其中文章的第二部分記敘了蘇州市民為蓼洲周公伸張正義與閹黨鬥爭的始末。這一部分看似單純記敘,但我們能從中領略到作者對五位義士的敬慕熱愛之情和對閹黨的刻骨仇恨。如:文章的第三部分是論五人鬥爭及其犧牲的意義。在議論中兼有記敘和抒情。比如記縉紳的“易志”,寫閹黨的“不敢復有株治”,魏忠賢的畏罪自縊,身居高爵顯位的閹黨受懲治時表現的可恥行為等等。
這樣寫既能把要記敘的人物事件交代清楚,讓那些鬥爭的場面歷歷再目,使人受到感染,又能把這一事件所起的作用揭示出來,以達到表彰英烈、激勵後人的目的。
二、成功地運用了層層對比的手法,把人物的特點描繪得更為突出鮮明
1.以“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的病死,與“草野之無聞者”的就義進行對比——一個名字從此湮沒,一個卻如此光明顯耀。2.以讀詩書受古訓的縉紳,與“生於編伍之間”“素不聞詩書之訓”的五位義士進行對比——一個易志,一個高風亮節。3.用“高爵顯位”之人不擇手段苟全性命的卑劣行為,與五人從容就義進行對比——一個辱人賤行,一個仗義犧牲。運用這樣的對比手法所起的作用:一是揭示了達官貴人的種種醜態,反襯出五人大義凜然、不畏強暴、臨難不苟的高尚品格。二是為議論提供了生動有力的論據,加強了文章的感染力和說服力。三是加強了文章的氣勢和邏輯的力量。這三個對比,層層深入,由低層(五人與一般“富貴之子”)到中層(五人與縉紳) ,進而到高層(五人與高官顯爵) ,五義士犧牲的價值、死後產生的巨大影響等深刻意義,以“義”為核心,示了“死生之大”。
明代蘇州市民反對魏忠賢鬥爭中殉難的顏佩韋、楊念如、沈揚、馬傑、周文元等五位義士之墓。天啟年間(1621~1627)閹黨執政,朝政黑暗。蘇州織造太監李實、巡撫毛一鷺阿附魏忠賢,殘酷壓迫、盤剝人民,激起市民強烈不滿。天啟六年,魏忠賢派緹騎到蘇州逮捕東林黨人、吏部員外郎周順昌。順昌居官清正,受到市民擁戴,故蘇州城鄉數萬人為周順昌免遭逮捕而不期群集。當緹騎開讀詔書時,憤怒的民眾大聲喧譁,哭聲四起。市民顏佩韋率先向兩台使訟周順昌冤,楊念如、沈揚、馬傑、周文元等四人亦偕諸生求其疏救,跪乞至午不起。緹騎持械大打出手,引起眾怒,遂蜂擁而前,攀欄折楣,直前奮擊。緹騎二人當場斃命,余負傷鼠竄,毛一鷺賴蘇州知府寇慎等保護得免。事後,蘇州府出動軍隊保護緹騎,並連夜將周順昌解走。毛一鷺則飛章告蘇州民反,並三上疏,欲以擒獲首亂功自解。城內外士民人人自危,顏佩韋等五人為保護當地民眾,挺身而出,自系入獄。臨刑時大義凜然,英勇就義。當地人士感五人之義,將他們合葬於虎丘之側,題稱“五人之墓”。復社領導成員張溥為作“五人墓碑記”。
【五人墓遺址介紹】
位於閶門外山塘街775號,1956年被列為江蘇省文物保護單位。
五人墓是在明代蘇州人民抗暴鬥爭中死難的顏佩韋、楊念如、周文元、沈揚、馬傑五義士之墓。明天啟六年(1626年),魏忠賢親信巡撫毛一鷺勾結織造太監李實,仗勢在蘇州殘酷剝削人民,井上疏誣陷被譽為"七君子"的周順昌等東林黨人。當魏忠賢所派緹騎到蘇州逮捕周順昌時,蘇州人民激於義憤,一時雲集不下萬人,擁進官衙痛打緹騎,並抗議加派捐稅,掀起了一場聲勢浩大的抗暴鬥爭。後魏忠賢誣陷蘇州人民謀反,派兵鎮壓,顏佩韋等五人為保護民眾,挺身投案,臨刑時五義士相顧笑談,癰罵魏忠賢,引頸就刃,慷慨赴義。次年(1627年),崇禎帝朱由檢接位,逮治閹黨,定為逆案,魏忠賢畏罪自殺。蘇州百姓把毛一鷺為魏閹所造的"普惠生祠"拆毀,葬五人義骨幹廢基,立碑大書"五人之墓"。復社領袖張溥有感於五義士"激昂大義,蹈死不顧"的英雄氣概,撰寫了《五人墓碑記》,讚揚五義士的高風亮節,成為不朽名作。
現墓門朝南,前臨山塘河,壁嵌《五人墓義助疏》碑,時在崇禎七年(1634年),參加義助者有吳默、文震孟、姚希孟、錢謙益、瞿式耜等54人。門後立雙柱出頭石坊,"義風千古"字額為楊廷樞所書。過石坊是享堂,面闊三間,進深六架。明間立"五人之墓"碑,高約2.2米,1981年整修時自墓門移至此處。東次間立《五人墓碑記》石刻和清代書條石10塊,多為讚頌、憑弔詩詞。堂後即五人墓冢,一字橫列,圍以條石,作長方形,東西長16. 87米,南北寬6米,高1.35米。正面嵌五人名碑。
五人基原已荒蕪不堪,經兩次修葺始成現狀。1956年第一次整修,加砌墓冢護壁,修享堂,構圍牆,植松柏。1966年起又遭破壞。1981年市文管會再次整修,井拓展基地,移建飲馬橋附近一清代廳堂至此,名義風堂,井塔建長廊,樹綠化。1982年5月起重新開放,供人瞻仰憑弔。

附錄:張溥之死

張溥之死,結束了晚明眾多文人救國的白日夢,也是一場時代的悲喜劇。“讀罷驚魂似夢裡,千行清淚不成悲”“八月胥江濁浪奔,千人縞素為招魂”多少人為之失聲痛哭,多少人因此驚惶無主。張溥是為了社稷死的:“南冠君子朔風前,慷慨西行倍可憐”,多少人含悲流淚悼念著“西行”的張溥。
在蘇州創立應社,團結了吳中有抱負的文人;二十六歲憤而作《五人墓碑記》,風神搖曳,正氣浩然,矛頭直指腐敗的明王朝的宦官和貪官;二十七歲入太學,目擊朝綱不振,醜類猖狂,與北京文人結成燕台社,作檄文揭發閹黨罪行;二十八歲又召集了尹山大會,在會上,張溥倡導合大江南北文人社團為復社,關心國家政事和民族興亡。崇禎六年,三十二歲的張溥主盟召開著名的虎丘大會。“山左(西)、江左(西)、晉、楚、閩、浙以舟車至者數千人”。他站在千人石上登高一呼,群起回響,朝野震驚。
在當時,復社成員發展幾乎遍及國內,共三千零二十三人,著名的愛國文人陳子龍、夏允彝、侯岐曾、楊廷樞、顧炎武、歸莊、陸世儀、瞿式耜、文震孟等都是社內中堅,蘇州一帶的文人入盟最多,他們有的在朝,有的在野,結成了浩蕩洪大的政治力量。由於張溥等人的籌劃和努力,當時的文人士氣大振。一掃 “寧坐視社稷之淪胥,終不肯破除門戶之角立” 的明時士習,打破門戶之見,以國家為重,年輕的張溥在閹勢熏天的日子裡,不計危殆,挺身而出,振臂而呼,樹起了以文會友的旗幟,來綰結天下士人的心。他匡扶正義的勇氣,歆動天下。然而,這只是書生意氣,他在幕後操縱朝政,反被高官大臣利用,聰明反被聰明誤,抱著遺恨而死,年僅四十,留下了值得後人深思的無數問號。
奴僕也譏笑他“塌蒲屨兒何能為”。但張溥不妄自菲薄,他灑血書壁,暗暗發誓要自強不息,與好友張采日夜在家苦讀,並對經典不憚一而再、再而三地抄錄、默誦,直到能夠流利背誦為止。著名的“七錄齋”的故事由此產生。明天啟四年,張溥與江南文人在蘇州創立應社,人員有張采、楊廷樞、楊彝顧夢麟、朱隗、吳昌時等十一人,後來又發展夏允彝、陳子龍、吳應箕等加入,以文會友,兼議朝政。他們崇尚氣節,欲在明末的風雲變幻中有所作為。應社諸人就是未來復社的骨幹。
蘇州周順昌被捕,五人奮起於平民百姓間,為周順昌鳴不平,結果不屈而死。張溥在五人墓前,“扼腕墓道,發其志士之悲哉”,哀痛五人墓只是塊無字石,便寫下了著名的《五人墓碑記》。文中讚揚五人“激昂大義,蹈死不顧”,這也是他自己的寫照。事後他對張采說:“我們這些人應當為國事奉獻自己的生命”。他在北京結燕台社、吳江結復社,都是“目擊醜類猖狂,正緒衰歇”,憂國憂民,指出應對污濁的政治反抗,伸張正義。自復社建立後,他們更是連連發起驅逐閹黨顧秉謙、阮大鋮的行動。
明末,朝廷中高官鬥爭激烈,大學士像車輪似的轉換。復社興起時,周延儒為首輔,他是張溥考取進士的宗師,復社中有許多人都出自他的門下。周便利用了這支力量。其實在周延儒的內心對東林黨與復社均無好感,甚至還有些仇恨。後來,周延儒被罷官,溫體仁當上了首輔。溫早就對復社和張溥目為眼中釘,在他的授意下,其弟溫育仁、吳炳等作了《綠牡丹傳奇》,譏誚復社,故意挑釁。如今他一朝成為首輔,自然就快意恩仇了,不久就策動屬下伺機陷害張溥、張采。張溥會試中會魁,授庶吉士,為官守正不阿,不為權貴所容,“執政要人耿耿視”,溫體仁等在皇上面前累進讒言,並與同黨的刑部侍郎等指使人炮製出《復社首惡紊亂漕規逐官殺弁朋黨蔑旨疏》,又託名制《復社十大罪檄》,說張溥以天如為名號是把自己比作天,並說復社欲傾覆宗社,並將自然界的風蝗之災附會說是因復社招致。復社也不甘示弱,朝中有黃道周等大臣同情復社,復社又集“宇內名宿”,作《留都防亂公揭》揭露閹黨,雙方鬥爭激烈,幾乎勢均力敵。不久,溫體仁被多疑的崇禎帝罷官,後來又被賜死。時人《題壯悔堂集》有句云:“傳奇最愛《桃花扇》,誰唱溫家《綠牡丹》”,褒貶自見。張溥等復社成員累受挫折,誤以為只要能推出他老師周延儒,就可以改變大局,於是全力推動這個老奸巨猾的大官復出。“太倉張溥為門戶計,鳩金二十萬賂要津,宜興(指周延儒)得再召。”周延儒的東山再起,全靠張溥的幕後活動,正在這個時候,周延儒在江南把人家的婦女據為己有,被張溥抓住把柄。因此張溥就“以數事要(脅迫)之”,將話挑明:我動用了人力物力,您如果復出,必須改變以前的作為,這樣才可以重新獲得大家的信任。機不可失,老政客周延儒一口答應。 家都沉浸在喜洋洋的氛圍中,覺得大有作為的時機來臨了。孰料樂極生悲,書生意氣哪敵得了政客綿里藏針的狠毒。當他興沖沖返回太倉家中,當夜就腹部劇痛不已,一命歸西,死得實在離奇。由於人為的歷史遮蔽,真相迷濛湮沒。好友黃道周為之作墓志銘並揮淚題詩,詩中也隱約留下了對其死因的懷疑。計六奇《明季北略》上則較確定地說,是吳昌時用一劑藥送張溥入九泉的。周延儒的復出,張、吳兩人同是劃策建功的人,但在爭權奪利的鬥爭中,吳昌時把大權握在手中,不願張溥嘗鼎一臠,就出此毒計。當然,吳昌時的背後還能看到周延儒獰笑的影子。
張溥少年得志,鋒芒畢露,不但對這個老師的某些行為看不上眼,而且經常要他按照復社的意思做事,因此周延儒對這個學生恨之入骨,只是為了利用才虛與委蛇,哪裡肯真正洗心革面、痛改前非呢?
周延儒是個貪錢又貪色的人。不妨回頭看看發生在此前的一件事。東洞庭山富室有一個死了丈夫的少婦,耐不住寂寞,勾通外人自嫁自。那富家當然不願意,告到縣裡,娶親的害怕,不得已將少婦盛妝送給了周延儒。周“一見寵悅”,當時恰值朝廷發表他重為首輔,他溺於美色,拖延著不肯進京出仕。張溥就拿了縣裡的捕單找到周延儒,也不管什麼師生之禮,把捕單朝他面前一擲,周延儒不由大怒,張溥不買他的賬:“這不過是小事一樁,您用不著發這么大的火。如果您現在不肯出山,將來恐怕會有比這更壞的事情。”這老滑頭一聽,馬上變了臉,對張溥說:“沒有您這番話,我看不到這一點。”竟然將學生也恭恭敬敬稱您了。於是就帶著那個少婦走馬上任。這一出似乎是“小事”,怨毒卻結得極深,無形中為張溥後來的命運埋下了伏線。
周延儒上任伊始,起用了一些人,也罷了一些人的官職,作過些“好事”。這使張溥、張采等人有些得意,天真地認為周延儒以前仇恨東林黨,現在知道錯了,就可以引導他走上正路,真以為周延儒一夕之間就變成了正人君子。待到張溥一死,這些讀書人才知道了政治的兇險。周同谷的《霜猿集》有關張溥之死,有“故人昨夜魂游岱,相國方言好做官”的詩句,詩後有註:“張西銘(即張溥)訃音至,延儒驚起曰:‘天如奈何遽死!’既而曰:‘天如死,吾方好做官’。客曰:‘庶常(指張溥)吾道干城,公何出此言?’延儒乃出一冊示客曰:‘此者天如所欲殺之人也,我如何能殺盡?’”在周延儒眼中,張溥實在是個礙手礙腳的人物。張溥將自己一展鴻圖的希望寄托在周延儒的出山,而周延儒則把自己為所欲為的希望寄托在張溥的死亡,這真是悲劇的點睛之筆。
張溥一死,全國性的復社頓時失去了領袖。周延儒的身邊就被吳昌時輩包圍了,他們開始為所欲為,最後不但自己丟了性命,也促使了明朝的加速滅亡。

遺址

明代蘇州市民反對魏忠賢鬥爭中殉難的顏佩韋、楊念如、沈揚、馬傑、周文元等五位義士之墓。天啟年間(1621~1627)閹黨執政, 朝政黑暗。蘇州織造太監李實、巡撫毛一鷺阿附魏忠賢,殘酷壓迫、盤剝人民,激起市民強烈不滿。天啟六年, 魏忠賢派緹騎到蘇州逮捕東林黨人、吏部員外郎周順昌。順昌居官清正,受到市民擁戴,故蘇州城鄉數萬人為周順昌免遭逮捕而不期群集。當緹騎開讀詔書時,憤怒的民眾大聲喧譁,哭聲四起。市民顏佩韋率先向兩台使訟周順昌冤,楊念如、沈揚、馬傑、周文元等四人亦偕諸生求其疏救,跪乞至午不起。緹騎持械大打出手,引起眾怒,遂蜂擁而前,攀欄折楣,直前奮擊。緹騎二人當場斃命,余負傷鼠竄,毛一鷺賴蘇州知府寇慎等保護得免。事後,蘇州府出動軍隊保護緹騎,並連夜將周順昌解走。毛一鷺則飛章告蘇州民反,並三上疏,欲以擒獲首亂功自解。城內外士民人人自危,顏佩韋等五人為保護當地民眾,挺身而出,自系入獄。臨刑時大義凜然,英勇就義。當地人士感五人之義,將他們合葬於虎丘之側,題稱“五人之墓”。復社領導成員張溥為作“五人墓碑記”。
位於閶門外山塘街775號,1956年被列為江蘇省文物保護單位。
五人墓是在明代蘇州人民抗暴鬥爭中死難的顏佩韋、楊念如、周文元、沈揚、馬傑五義士之墓。明天啟六年(1626年),魏忠賢親信巡撫毛一鷺勾結織造 太監李實,仗勢在蘇州殘酷剝削人民,井上疏誣陷被譽為"七君子"的周順昌等東林黨人。當魏忠賢所派緹騎到蘇州逮捕周順昌時, 蘇州人民激於義憤,一時雲集不下萬人,擁進官衙痛打緹騎,並抗議加派捐稅,掀起了一場聲勢浩大的抗暴鬥爭。後魏忠賢誣陷蘇州人民謀反,派兵鎮壓,顏佩韋等五人為保護民眾,挺身投案,臨刑時五義士相顧笑談,癰罵魏忠賢,引頸就刃,慷慨赴義。次年(1627年),崇禎帝朱由檢接位,逮治閹黨,定為逆案,魏忠賢畏罪自殺。 蘇州百姓把毛一鷺為魏閹所造的"普惠生祠"拆毀,葬五人義骨幹廢基,立碑大書"五人之墓"。復社領袖張溥有感於五義士"激昂大義,蹈死不顧"的英雄氣概,撰寫了《五人墓碑記》,讚揚五義士的高風亮節,成為不朽名作。
現墓門朝南,前臨山塘河,壁嵌《五人墓義助疏》碑,時在崇禎七年(1634年),參加義助者有吳默、文震孟、姚希孟、錢謙益、瞿式耜等54人。門後立雙柱出頭石坊,"義風千古"字額為楊廷樞所書。過石坊是享堂,面闊三間,進深六架。明間立"五人之墓"碑,高約2.2米,1981年整修時自墓門移至此處。東次間立《五人墓碑記》石刻和清代書條石10塊,多為讚頌、憑弔 詩詞。堂後即五人墓冢,一字橫列,圍以條石,作長方形,東西長16. 87米,南北寬6米,高1.35米。正面嵌五人名碑。
五人基原已荒蕪不堪,經兩次修葺始成現狀。1956年第一次整修,加砌墓冢護壁,修享堂,構圍牆,植松柏。1966年起又遭破壞。1981年市文管會再次整修,井拓展基地,移建飲馬橋附近一清代廳堂至此,名義風堂,井塔建長廊,植樹綠化。1982年5月起重新開放,供人瞻仰憑弔五人墓

被刪除語文教材的課文

 近日有媒體報導稱,9月6日,編劇劉毅在其新浪微博上發帖稱,“開學了,各地教材大換血”——他列舉了20多篇“被踢出去”的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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