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典型案例評析》

《公司法典型案例評析》

《公司法典型案例評析》趙玲編著,本書從北京大學法意資料庫、中國智慧財產權裁判文書網、中國公司法律服務網等選取了典型的法院案例以及新聞報導的真實案例組織編寫。適合作為高校教師和學生教學研究的輔助用書,也適合作為法官、律師、企業管理人員的實務參考用書。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公司法典型案例評析》公司法典型案例評析

我國公司法於2005年進行了大幅修訂,諸多制度均得以完善。法律的生命在於實踐,實踐中凸顯的公司法問題又引發人們的新思考,不斷完善公司法便成為了必然。公司法實施3年多來,實踐中湧現出了許多新型案例。對這些案例進行匯集,並加以深入分析,無疑會推動公司法的不斷完善。
本書從北京大學法意資料庫、中國智慧財產權裁判文書網、中國公司法律服務網等選取了典型的法院案例以及新聞報導的真實案例,在此對案例提供方表示感謝。在案例分析的體例設計上,本書由案情介紹、問題點提示、案例分析、備選法條四部分構成,使得案例分析脈絡清晰,易於讀者把握和理解。在案情介紹上,立足於案例的基本事實,但是又有所提煉,使得案情主幹脈絡突出,重點問題突出;在問題點提示上.抓住案例的主旨問題,引發讀者思考;在案例評析中,解讀法院判決並援引公司理論的最新研究成果,使得案例分析得到升華;在備選法條中,列出相關法條,包括但不限於公司法,給讀者提供切實的法律根據。
本書適合作為高校教師和學生教學研究的輔助用書,也適合作為法官律師、企業管理人員的實務參考用書。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公司和公司法概述
案例1 股東的有限責任
案例2企業不得擅自使用“公司”用詞
案例3子公司與分公司的差異
第二章 公司設立
案例4 如何判定股東是否履行了出資義務
案例5多出資就一定能夠多取得股份嗎
案例6公司設立失敗時發起人的法律責任
案例7 是發起人、建築方,還是公司的責任
案例8 瑕疵設立的公司一定要被註銷登記嗎
案例9發起人和公司對設立公司債務的法律責任
案例10 會計師事務所虛假評估的民事責任
第三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案例11溫州澳珀商標權與佛山澳珀字號名稱權的爭議
案例12 公司名稱權侵犯在先註冊商標權
案例13 住所的法律意義
第四章 公司章程
案例14經理越權委任分公司經理的效力
案例15章程違反公司法精神,法院應當判決修改嗎
案例16 股份公司股東變更,章程是否必須修改
案例17大港油田入主上海愛使章程之爭
第五章 公司人格
案例18經理擅自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公司承擔責任嗎
案例19 公司轉投資的效力
案例20 公司公章缺位之訴訟
案例21法定代表人越權簽訂契約的效力如何
案例22 揭開公司法人面紗
案例23 揭開一人公司法人面紗
第六章 公司資本
案例24以劃撥土地使用權投資房地產聯合開發的契約是否有效
案例25 股東能用對其他公司的股權出資嗎
案例26 股東變相抽逃出資,難逃法律懲戒
案例27股東出資糾紛引發的股東派生訴訟
第七章 股東、股權、股份與股票
案例28 他是股東還是債權人
案例29 股東資格如何認定
案例30 掛名股東享有股東權嗎
案例31隱名股東是股東嗎
案例32 乾股股東如何認定
案例33娃娃能否成為股東
案例34章程規定被除名不再享有股東資格是否符合法律
案例35 他能要求公司回購股份嗎
案例36 股東有權請求對公司的財務進行司法審計嗎
案例37未實際出資的股東同樣享有知情權嗎
案例38 公司無理不分紅,股東有權起訴
案例39股東解散公司的訴權
案例40 股東派生訴訟
案例41股東侵犯公司權益,應當賠償公司損失
案例42惡意占用投資人資金,公司應返還投資款
案例43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有何限制
案例44 股東不合理轉讓股權可依法撤銷
案例45 公司可否通過章程限制股東轉讓股權
案例46工商登記不是股權轉讓協定有效與否的要件
案例47未經審批的股權轉讓協定的效力
案例48 合資企業的股權轉讓
第八章 公司組織機構
案例49 股東會決議瑕疵,股東能夠起訴撤銷嗎
案例50 董事違反勤勉義務如何追究責任
案例51 董事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的法律責任
案例52董事的自我交易總是無效嗎
案例53 獨立董事的法律責任
案例54 監事的監督權不容剝奪
第九章 公司合併、分立和終止
案例55製藥公司分立,能否免除其債務責任
案例56 公司分立程式瑕疵,分立有效嗎
案例57 公司被吊銷執照,股東是否有權請求法院指定清算組
案例58 公司的解散和公司的終止
第十章 外國公司分支機構
案例59外國公司應對其分支機構承擔民事責任
附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部分章節

第三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案例11溫州澳珀商標權與佛山澳珀字號名稱權的爭議
【案情介紹】溫州澳珀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溫州澳珀)在家具行業內享有一定知名度。2000年1月至2002年6月問,溫州澳珀先後向國家商標局申請並獲得核准取得在家具產品、廣告宣傳、貨物展出等方面使用“澳珀”中文商標及“OPAL+澳珀”組合商標的專用權。後來,溫州澳珀發現佛山市澳珀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佛山澳珀)在其佛山、廣州番禺等地的總店及連鎖店經營場所外部或宣傳廣告牌匾上分別掛有“澳珀家具”(公司名稱)、“AOPO+澳珀+澳珀家具”(公司名稱)等字樣,遂以佛山澳珀未經其許可,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澳珀”字樣,足以導致消費者產生混淆、誤認誤購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並賠償其各項損失共11萬元。被告佛山澳珀認為,本公司名稱登記於1996年,屬於使用在先,理應享有在先權利。因此,不構成對溫州澳珀的侵權。
法院經審理判決,被告佛山澳珀立即停止在佛山地區以外的地區進行的廣告宣傳中突出使用和不正當使用“澳珀”字樣,賠償原告溫州澳珀1萬元的損失,並且登報消除影響。
【問題】佛山澳珀企業名稱是否構成對溫州澳珀註冊商標權的侵犯?
【評析】企業字號與其他企業的註冊商標相衝突是實踐中的常見爭議。企業名稱的核心部分是“字號”,字號是不同企業相互區別的主要標誌。……

作者簡介

姓名:趙玲著
作品:《遺產保護與避暑山莊/中國承德世界文化遺產國際論壇》《重大傳染病臨床處理》《消費合宜性的倫理意蘊》《歌唱經絡學研究》《領導幹部公眾形象管理與行政禮儀修養》《3dsmax模型與材質渲染套用技法(1光碟)》《公司治理:理論與制度》《公司法典型案例評析》《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簡明電機修理技術手冊--電工實用手冊系列》《中文CorIDRAW12美術設計實例大製作》《新編計算機繪圖》

商法叢書系列(一)

商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商事關係或商事行為的法律,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等。商法的一般原則是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在法律上的反映。現代商法主要有四大基本原則:1、強化企業組織 ;2、提高經濟效益;3、維護交易公平;4、保障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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