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司長

基本概述

香港律政司司長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三位司長級官員之一,

香港律政司司長香港律政司司長
主管香港的律政司,專門負責香港政府的法律事務,包括提出所有刑事檢控,草擬政府提出的所有法律,及為香港政府提供法律意見等。

律政司司長是三位能於香港行政長官休假或出缺時署任行政長官的政府官員之一(排第三位,第一位是政務司司長、第二位是財政司司長)。

歷史回顧

此職位在香港回歸前稱為律政司,主管的部門是律政署

香港律政司司長香港律政司司長
回歸後改稱為律政司司長及律政司。

[編輯]歷任首長
律政司
祈理士
唐明治
馬富善
律政司司長
梁愛詩 (1997年7月1日 - 2005年10月20日)
黃仁龍 (2005年10月20日 - )

[編輯]福利及待遇
律政司司長會獲編配官邸,官邸位於香港島施勛道19號。
律政司司長坐駕的專用車牌是SJ,是英語Secretary for Justice的簡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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